台灣憲法訴訟法修法爭議,防少數判決或「癱瘓憲法法庭」?|Whatsnew

據翁曉玲提案版本,現任8名大法官,在立法院完成新任大法官人事審查前,將無法進行任何言詞辯論、判決。
2024年7月10日,台北,憲法法庭。攝:陳焯煇/端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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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所提出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95條修正草案,草版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為《憲法增修條文》所定15人,修正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由於此修正草案將直接影響釋憲門檻,民進黨團質疑草案「惡意癱瘓憲法法庭」,國民黨則予駁斥,並以人數優勢表決勝出,將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

立法院第二會期先於9月20日開議,上一個會期,在國會格局朝大野小下,藍白數度以人數優勢通過部分法案;此前,藍白提出的國會職權修法草案,雖遭遇民進黨團激烈抗爭,但在藍白合作下,依舊三讀通過。新會期也是預算會期,藍白延續第一會期的合作之姿,已五度將總預算退回。

在總預算遲遲無法通過,以及此前因國會職權修法引發的一系列衝突及釋憲聲請的背景下,此次的憲訴法第4條修正草案,也料將持續引發朝野衝突。

《憲法訴訟法》是什麼?

《憲法訴訟法》(憲訴法)於2022年1月4日實施,取代原先的《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審法),旨在完善台灣的違憲審查制度,用以確認國家法律有無符合憲法要求。

台灣違憲審查權集中由司法院大法官行使,哪些案件可以聲請審查、審查程序如何進行,原先依據大審法進行。不過,大審法自1958年公布實施以來已逾60年,前一次修法也距今也已超過25年,在案件類型愈趨複雜、案量漸增下,大審法顯得難以應對當代司法處境,《憲法訴訟法》便於此背景下以新制取代既有的大審法。

與大審法相較,憲訴法可就「法規」及「裁判」進行違憲審查。在過去大審法的時代,大法官無法就「裁判違憲」加以審查。而在新制憲訴法下,大法官除就法律條文進行違憲審查外,也能就各級法院作成的裁判內容,予以檢視審查是否違憲,以降低人民權利受國家侵害的風險

除擴大大法官可審查的範圍,新制的憲訴法在案件審理方式上也採取「開庭」而非過往的「會議」形式,憲訴法也規定原則上需公開開庭過程。此外,憲訴法也要求,裁判書、聲請書、答辯書均需公開,且在裁判書更規定必須揭露何者為執筆的大法官。相較大審法,憲訴法除完善專家諮詢制度外,也新設法庭之友,讓當事人以外的機關及團體,在向憲法法庭聲請同意後,可以主動提出意見或資料。

依憲訴法規定,憲法法庭由15位大法官組成,其職權包含處理機關爭議、總統副總統彈劾、政黨違憲解釋、地方自治保障、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目前15名大法官中,有7名大法官的8年任期將於10月底卸任,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許宗力、蔡炯燉,以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和黃昭元等大法官,新任大法官則須歷經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使得任命。

現行憲訴法規定,憲法法庭判決,需大法官現有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經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如若進行言詞辯論,也需有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此外,如憲法法庭要作成暫時處分,也需要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現有總額二分之一同意。無論是判決或裁定,現行規定的人數皆是以「現有總額」為依據。以判決為例,目前任期內的8名大法官只要有6位參與評議,且4位同意,就能為判決宣告,不受缺額影響。

而翁曉玲提出的修法版本,欲將法律中關於大法官「現有總額」之規定,解釋為「法定總額」,亦即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之大法官人數,將總額人數固定在15人。

此外,翁曉玲又再提案提案將憲訴法中的憲法法庭判決門檻由現行的「現有總額二分之一同意」,提高為「法定總額三分之二同意」,並已於10月18日逕付二讀。

如提案最終三讀通過,未來憲法法庭要進行言詞辯論,必須達10名大法官參與,而作出判決需有至少8名同意。換言之,若現有總額少於10名大法官的話,憲法法庭將無法進行釋憲職權。

然而,立法院至今尚未完成新任大法官大法官人事審查。據翁曉玲提案版本,現任8名大法官,在立法院完成新任大法官人事審查前,將無法進行任何言詞辯論、判決或作出暫時處分。

在司委會審查前,翁曉玲20日就在臉書指出,從民進黨及司法院的反應,她知道修法提案是正確的,「此無疑打破民進黨控制憲法法庭的如意算盤」。

2024年7月10日,台北,憲法法庭。攝:陳焯煇/端傳媒

憲訴法修法為何爭議?

提案修法的翁曉玲在司委會上主張,她提案是為了讓憲訴法更健全,自己並沒有要對付大法官、沒有要癱瘓憲法法庭,不是要杯葛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並反問「讓釋憲權更健全不好嗎?」

此前,7月5日,翁曉玲與同黨籍立委林思銘等17人最初共同提案「憲法訴訟法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為《憲法增修條文》所定總額的15人。案由指出,設立15人的目的在確保憲法法庭審理重大案件,進行多數決時,能夠涵蓋多元意見和觀點,避免單一或少數觀點主導判決,而無法充分考量各種專業角度和見解,導致專業意見不足,影響裁判的質量和深度,造成公眾對大法官公信力的下降,破壞司法公信力。

而在修正草案中,翁曉玲提出,現行憲訴法未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可能會出現僅3、4名大法官即形成多數意見而做成判決的極端情形,不符《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法官法定人數15人的意旨。因此主張在憲訴法第4條增訂第3項:「本法所稱大法官現有總額,係指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大法官人數」。

對此提案修法,司法院則在書面報告指出,依照修法草案,將導致大法官不能行使職權,憲法法庭將被剝奪權限,恐實質凍結大法官解釋憲法權責,也嚴重影響人民獲得妥速審理與判決的權利,建議不予修正。

代表關係機關司法院列席委員會的司法院代理秘書長黃麟倫表示,若修法,現實上恐窒礙難行。他指出,過去無論是在大法官辭任、死亡、停止執行職務,任滿未及時任命繼任者等情況,就會出現大法官缺額,此時如若補足大法官缺額的程序尚未完備,實際可執行職務的大法官人數,必然低於增修條文所定的員額總數。

黃麟倫也比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條、《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10條第3項指出,無論是立委總額或公平會出席會議人數計算,都是以委員「現有總額」為準,現行憲訴法並非是特例。

黃麟倫指出,如按修正草案,當大法官提名任命程序久懸或辭任,實際大法官人數將低於10人、未達規定最低人數,若此將無法進行評議、裁判,也不能執行釋憲等職務。除此,憲訴法另設有迴避制度,實務上必然會發生參與審判的大法官人數少於15名情形。

黃麟倫又指出,目前聲請釋憲98%都是人民聲請,憲法法庭公告有審查通過、受理有138件,若憲法法庭11月1日起運作困難,無法執行職權,人民權利該如何保障?

具體而言,從數字來看,如以滿額15名大法官計算,現行制度一件憲法判決需有10名大法官參與評議,並至少有8名大法官同意;修法草案則規定至少需有10人參與評議,也需要10名大法官同意的情形。

本案7月列入立法院報告事項進行處理時,曾遭民進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藍白皆無異議,由院長韓國瑜裁示退回。

本輪排審後,在21日的會議上,國民黨立委先後透過人數優勢,接連表決通過停止程序發言及會議詢問,並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在逐條審查階段,國民黨立委也提案停止討論並保留條文,民進黨立委抗議無效。最終,朝野立委在歷經9.5小時,國民黨以人數優勢初審通過,將修法草案第4條、第95條停止討論、保留條文交由朝野協商。

民進黨批判,民間展開連署行動

22日,在司委會屢次遭表決停止討論現場批評國民黨「沒收討論」的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黨團總幹事吳思瑤批評,國民黨惡意修法,怕釋憲而想毀憲,委員會將近10個小時的討論,民進黨意見皆未被採納。她指出,人民聲請釋憲達98%,藍白癱瘓憲法法庭,就是與人民為敵。

對國民黨團提出的「少數大法官就可以做出判決」的極端情況,吳思瑤則以數據予以否認。她說,憲訴法施行至今有48個釋憲案,扣除11案須迴避的釋憲案,其他37案都由15名大法官全體參與評議;迴避的11案中,也有10案有高於10位大法官參與評議,「哪裡有少數決定?」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也回應,憲訴法第9條規定有迴避制度,假設有5名大法官須迴避,扣除迴避人數後,是否就與所謂的15人法定總額相衝突,他認為,如若將現有總額改為法定總額,將導致體制錯亂,讓憲法法庭無法開庭,「如果不行使人事同意權案,大法官人數將一直維持在8人,如果又通過翁曉玲的修法版本,憲法法庭就無法湊足參與評議所需的10名大法官。」

民進黨黨立委沈伯洋則在 Threads 貼文抨擊,藍白不審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才導致大法官人數不足。他也說,大法官的立場是法制本身,不是哪一個政黨,「國民黨只要尊重法治,大法官看起來也是站在你們那邊。」沈伯洋也透露,翁曉玲還稱「聲請釋憲是癱瘓台灣民主法治」。

與國民黨團於國會合作的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則未對此修法表示意見。21日的司委會,黃國昌僅短暫出席十來分鐘。

除了民進黨厲聲譴責國民黨惡意癱瘓憲法法庭,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台灣綠黨、社會民主黨、時代力量等政黨也發布聯合聲明批評「藍白透過拒絕行使司法院人事同意權、胡亂修正憲法訴訟法,踐踏憲政機制」。

聲明指,藍白兩黨不僅不願將大法官提名人排入議程,並提案修法將憲訴法判決與暫時處分裁定的同意門檻,從現行的現有總額二分之ㄧ提高至三分之二,倒退回2018年修法前的舊制;若立法院不行使同意權產生新任大法官,並三讀通過修正草案的話,11月1日後,只有8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將會「實質停擺」。

在政黨以外,法律人也展開連署行動。 一份20名律師發起的連署聲明指出,司法院院長除是大法官之一,亦負責憲法法庭的審判及司法行政運作。該職位懸缺將嚴重影響司法權運作,破壞三權分立的平衡。聲明表示,國民黨立委於7月和9月提出憲訴法修正草案,若草案通過,加上大法官人數不足,憲法法庭將因無法作出決議而陷入停擺,嚴重削弱司法對憲政秩序的維護,影響人民憲法訴訟權利。

聲明內容指,張文貞教授作為首位被提名的女性司法院院長,具備豐富的學術與國際經驗,應獲立法院支持,呼籲立法院拒絕通過該修正案,以確保司法獨立與憲政穩定。至截稿時間止,已有超過4600人參與連署。

此外,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聯合十數個民間團體發表聲明指出,在野黨在近半數大法官任期將屆提出修法,是有意透過立法權,單方面使司法權運作停擺,更不無藉修法影響憲法法庭審查國會職權修法釋憲之疑慮。

聲明表示,翁曉玲提案要將評決門檻提高,是退步修法,本次修正提案以實務未見的極端情形開民主倒車,將影響人民憲法訴訟結果,「這次修法,可能一舉癱瘓憲法法庭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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