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论:阴暗与无力

“读者十论”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

【编者按】“读者评论精选”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会因应长度及语意清晰作节录或编辑。

1. luiscool,回应《方可成:那位网名叫木田无花的北大师妹》

说实话,昨天了解事件之后,哭了,我也不知道为啥。我明明看到我的国家在变得越来越强盛,却又在好多方面觉得阴暗,无力。特别是你觉得这个事件需要去关注的时候,去给予姑娘声援的时候,自己成了静音状态,并且周围的同学并不care这些事情,在他们看来不如看剧来得实在,最让我无语的回答来自正在申请党员的室友:北大要校庆了,这样很正常,她这样做确实不太对。我一下连反驳的心都没有了。转念一想,别人怎么样,是别人自己的选择,没人愿意和你一样,去关心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人。

2. 恒久一心,回应圆桌话题《约谈施压、惊动家人、辅导员突然关心,你如何评价北大处理沈阳性侵案的方式?》

我认为岳昕作为一个提出合理的信息公开要求的学生,她不为个人利益,只是为真相,她没有理由说谎,作为一个心智成熟,思维缜密,且不是第一次和校方打交道的学生,她更不会误会辅导员的举动。反而是学院在混淆视听,校方对岳昕提交的申请冷处理,找理由搪塞过去的行为,反映出其想压下这件事,不希望影响进一步扩大,可能当年的处理存在猫腻,也许牵扯到了一些人,因此学院为了从源头压下此事,就对岳昕以及她的母亲进行施压,逼迫她放弃进一步的行动。但是,学院低估了岳昕的决心和社交媒体的力量,越是打压删帖越是让事情变得人尽皆知,简直就是主动帮岳昕提高影响力。等到事情捂不住就开始编故事,但是谁会相信呢?

3. Lebenswelt,回应圆桌话题《贾平凹《极花》获奖再掀争议,他描述了农村现实,还是渗透了性别歧视?》

16年引发争议的时候就看了这部小说,看完表示贾平凹并不能算是美化乡村,其实小说里对于社会各个方面的问题都抱著非常悲观的态度,展现的社会矛盾也是多角度多方面的。

胡蝶虽然在城市打工,出身的农村也很穷,可能仅仅比被拐卖的农村好一点。她和母亲出身于农村,来到城市,却因为阶级壁垒,永远不可能融入。被拐卖之后,她做了许多努力想要求救,好不容易联系到家里,结果想要解救女儿的母亲却从此被各路骗子盯上,被骗得倾家荡产。最后好不容易盼来解救,面对的却是一个面对压力急于立功,单枪匹马上阵的领导,仓促中连还幼小的孩子也不能带走。而家里对她的安排,是嫁给老家一个找不到老婆的年老残疾人,并且觉得她既然被拐卖过,这已经是最好的配偶。这等魔幻现实的展开,可以说字字看来皆是血了。我个人觉得贾平凹写胡蝶的时候是有一种大悲悯的,并不是很多人口诛笔伐的受害者有罪论者。相反对这部书的批判论调里,反而屡屡呈现出社会达尔文主义来。

4. rhrm,回应圆桌话题《贾平凹《极花》获奖再掀争议,他描述了农村现实,还是渗透了性别歧视?》

当然,出生性别比并不能解释某些农村适婚男女的悬殊比例。作家问,为什么城市夺取了农村的女人,可是他似乎没有想过,为什么城市没有夺去同样多农村的男人?

因为在传统农村,未婚女性基本是没有财产权的,土地不属于她们,房屋不属于她们,她们在故乡是没有根的,离开村庄,奔向更自由更平等城市是不需要犹豫的。对于男性村民,拥有上一代传下来的土地、房产的幸运,在新时代却成为了羁绊,使他们无法轻易选择离开,去追求更好的生活。于是被重男轻女所重的男性,反而成为了最终的受害者。要想留住记忆中的乡村,作家应该想的是,该做些什么才能让村里的女性愿意留下来。

5. 也许,回应圆桌话题《作家琼瑶往事重起纷争,作者以实名写自传是否牵涉隐私等问题?》

既然琼瑶对自己的爱情事件已经上市了那么多书写,也是事件的另一方可以说出自己经历的时候了。不认为林婉珍对失婚还放不下,以她离婚后再不与前夫往来、生活健康事业有成看来,她是挺过去也翻页了。但这也不阻碍她不想被强拉在别人谎言里当配角的权利,也是时候拒绝霸凌了。不知从何时开始,大约透过琼瑶书写印象,平鑫涛的疼宠放任,搞得大家以为皇冠是靠琼瑶起家,琼瑶迷也一直以此责难平家子女…其实不是好吗?在琼瑶以前皇冠就有不少知名作家了。看琼瑶自己的书写“她跟平第一次见面时还想借钱住旅社,可见经济状况不好。后来平还带她游欧一个月,在那个年代是要有相当经济实力才有的手骨…而且平刚开始还让琼瑶接受电视专访,那时皇冠已经是很有实力的杂志出版社了。

…..

皇冠还有张爱玲、司马中原、高阳、三毛、於梨华、张曼娟…..等等等等族繁不及备载的作家!皇冠是出版社,以上提及的作家有些比琼瑶早进皇冠,也比琼瑶早走红,并且至今仍然吸引年轻读者。

6. Amber_Chang,回应《推广“美”是一件多难的事?香港中学生的台湾“美感教育”之旅》

我个人觉得,美感是一种生活的选择、以及文化态度的实践。台湾还在寻找整体的美感和谐,过程中虽然混乱但也多元,这也是很棒的过程!只要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我们社会的美感意识就会内化到人民日常,真正成为生活很自在的一部分了吧。或许每一天走在街道上,就会有人说,你们台湾很美,我们人民就可以很轻松的说:“这是很普遍的事情啊。”希望这天赶快到来(笑)。

7. 咸鱼姬,回应《伍美琴:香港不缺土地和房屋,而是“患近视”、“患不均”》

“不愿意浪费交通时间而搬到㓥房”,确实是不少人的心态。交通成本不仅包括车资,还包括最昂贵的时间成本。上班已经够累,如果还要因为住在边远郊区,而花费两三个小时在路上转接各种交通,郊区房子再大也高兴不起来。这大概是写字楼集中在CBD而产生的副作用吧。与其花大力气在山旮旯起楼,不如考虑如何优化中心区的居住环境;又或者最先疏解的应该是写字楼的选址?

8. JoeHK,回应《陈明通、张荣丰和他们的“纳许均衡”是什么?》

文中的那些创作名词,都只是创作者的自我安慰与陶醉罢了。在中美台的角力中,台湾是最没有本钱的,只有在美国的保护下(当然少不了日本在旁呐喊助威),才能寻求自己的生存空间。而所谓“均衡状态”或“均衡点”,台湾也不要太过一厢情愿,因为各自都有不同的“均衡点”。相信只有台湾最希望“维持现状”,大陆肯定不会视维持现状为长远战略,而美国出了一个神智不清的老头子,谁敢断言下一个上任的会比现在的清醒呢!习惯在中东开辟战场的美国,日后若技穷时,可能会想在中亚另辟战线,到时台湾可能就要配合一下,“被擦枪走火”了!

9. rhrm,回应圆桌话题《中国拟立法打击“精日分子”,是否合情合理?》

就事论事地讲,穿当年的日军军装,说“南京大屠杀杀人不够”的人,言行确属不当,但其目的真的是“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吗?中国有几个真正了解当年日本军国主义思想的人?倒不如说是对历史无知,或是对现实不满借题发挥。如果你亲戚家的孩子有这样的言行,你会觉得他年少无知,需要批评教育,但不会视其为仇寇国贼,对其实施网络暴力。今天的这些风波,毫无疑问是当局借民族主义煽动网络暴力,借打击这一小部分人,进而打击所有按官方定义不够“爱国”的人群的又一举措罢了。

中国的历史教育问题很大,其根源是近现代史完全被用于为政治服务,用于服务政权的合法性,丧失了以史为鉴意义。如果一个人深刻了解到日本军国主义的兴起过程及随后的灾难后果,那么他至少会知道,狂热的民族主义是多么一种糟糕的东西。

10. Litian,回应圆桌话题《约谈施压、惊动家人、辅导员突然关心,你如何评价北大处理沈阳性侵案的方式?》

从措辞引发的一些思考:在类似的事件出现时,“北大”(或其他高校的名字)有时被笼统地用来指代相关责任者,这似乎不太妥当。虽然“北大”的历史及如今的地位决定了这个概念的复杂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北大是铁板一块,这次事件体现的是校方(决策者和执行者)、学生、或许再加上教员之间的斗争,而这三方的立场又有相互重叠和内部矛盾之处。文中提到的相关人员均是在现有高校体制内部(岳昕的母亲例外),但这并不意味着各方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诉求。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将校方、学生、教员及他职工作清楚的区分,不能因为校方在事实上占绝对的主动权就将“北大”的名号冠给这些人:如另一位读者所说,“北大精神从来不是由校方定义,而是一代代北大学生抛头颅洒热血地诠释”。如果要避免大陆盛行的混沌叙事,尊重学生的努力,最好将学生的反抗从那个整体性的“北大”概念中解放出来,将“北大”作为事件的发生地,而“校方”、“学生”等是事件的参与者。

此外,当官方叙事在努力强调高校的同一性,试图弱化异见的存在时,笼统地用“北大”指代校方,便是在无意中认同这种将问题简单化、将矛盾弱化的处理方式。人民日报在4月24日对岳昕事件的评论(《人民日报评北大学生公开信事件:如何聆听”年轻的声音”?》)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其中“学校和学生不是对立关系”,“如何在真情实意中消解困惑,如何用对话交流化解矛盾,也是一个做好学生工作的大问题”等处极鲜明地体现了“一切异见都是误会,只需平复学生情绪便可解决问题”的维稳思路,全然不见独立思考的个体学生的影子,学生都是需要被试探和控制的对象。“学生和教职员工一起,构成了一所大学的命运共同体”,这个套用了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说法,与“中国共产党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的逻辑如出一辙——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后者应当信任前者的能力、体谅前者的难处、支持前者的工作。

一个鲜明的对比是英国自二月份起围绕大学教员退休金问题、由高校教职员工会UCU发起的罢工行动。罢工者是大学教师而非学生,但由于罢工行动影响学生的生活,以及出于信息透明的原则,学生会、罢工的教职工会和大学管理层之间有着大量的沟通,在此期间学生群体、罢工的教职工群体和校方作为不同的利益群体是被清楚区分的,罢工教师不会强迫学生支持,校方也不会给学生施加压力以协助“制止”罢工;即使是在学生群体内部,也没有人会被假设持一种默认立场:全国超过半数的高校学生支持罢工,但也有部分学生反对(参加YouGov二月份的调查)。我们没有那样的透明度,但对不同利益群体的楚划分是同样可能,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在作出区分之后,我们才能讨论权责的问题。

不过,一个词的严谨与否真的这么重要吗?对绝大多数读者而言,校方与学生之间的区分是显而易见的,不会因为一处措辞而产生误解。对措辞严谨程度的要求取决于表述者的自我定位,我无意拘泥于措辞,只是想借此提出一些有趣的问题。对于高校问题(这一点也适用于许多其他社会问题)过于简化的认识在大陆舆论中产生的一个显而易见的后果是,许多人对于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高校管理者、教员和“这种学校教出来的学生”长期存有负面印象(这与从功利角度上对上述人的敬重或羡慕是并存的),这在类似的丑闻曝光时常以对于整个高校系统彻底的否定的方式体现出来。这些指责有时是针对相关人员本身的道德素养,有时是针对体制的弊病,更常见的是对这两者及其他因素的混淆。此时,所谓的“体制问题”通常被理解为“执政党正着力改善的那些技术性问题”,而具体事件(如官员腐败、教师性侵学生)又被归罪于个人的道德败坏和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勾结(很明显,共产党不是一个利益集团,共产党是要为人民服务、消灭相互勾结的利益集团的)。对于事实上的权责不对应的长期接触,使得人们连“权责对应”这个最基本的规范性道理都忘却了(或者从来就不知道);不能因为事实的荒谬而降低我们的底线。

简而言之,若要公正对待高校的管理层、教员和学生,正视此类事件的微妙性,厘清各方的责任,避免像官方叙事那样将高校视作“和谐的整体”借以淡化异见存在的事实,用“北大”指代“北大校方”或作为后者简称的用法(如本文题目)或许欠妥。当然,这几乎不影响本文事实报导部分内容的准确性。

至于文末提出的问题,校方担不担心岳昕的安全完全是无所谓的,我们甚至可以假设相关人员是出自真心地关心和爱护岳昕的身体、精神状态和前程。即便我们做出这些假设,辅导员也无权限制岳昕发表言论、要求信息公开的权利,更不要说半夜三更因为这种原因打扰她的休息、对她的母亲施压、干涉她的生活了。就算岳昕是苦大仇深、受外部势力利用的愤青,她提出的信息公开的要求也应该被接受。到头来,我们接受了太多权威给我们的前提,而这些前提本身就应该被质疑。

编辑推荐

读者评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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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大家都把心中的不满、委屈和愤恨拿出来写成大字报,那三天以后就喜迎文革了,这种行为本身是非常容易践踏社会公序良俗的,用歇斯底里去追究一次正义的代价,很可能就是全社会整体的无序,而如果没有秩序,那就根本无所谓正义,那大家还激动个毛?!还不如都洗洗睡了。

  2. 诽谤必须有人主张才能起诉,这点我完全同意,只是那个傻逼教授他没有主张,但是有合法途径不采取,选择大字报完全可以认为是另一种流氓行为,至少是中国式的流氓行为,这种行为也不因其他人的过错而减轻,其应该受道德谴责的程序是和其他流氓行为一样的。

  3. 至于所谓的“大字报”根本没有在谈性侵案件,也没有控诉沈阳,只是对北大校方深夜约谈岳昕、为了校庆粉饰太平表达不满,同时对岳昕进行声援,并不符合你所说的“司法程序之外对其他主体进行指控”。

  4. 判罪的问题本来就不是重点啊,法律程序上无法判罪并不代表人们没有权力就此发表观点,哪怕这种观点偏颇。你可以告诽谤,当然你需要展示证据证明某人的某些言论构成了诽谤的条件。你没有去告诽谤。

  5. 要批评起码要说到点子上,我说的是“等”手段压制反抗,这是其一,其二,最长诉讼时效都已经过了,这个时候别说没有证据,就算你拿出当时的录像,发现北大历届校长和全体院长和某教授一道,大家排着队强暴了那个女生,你也需要最高检批准才能展开关于性侵的诉讼程序,在此之前,某教授就是无罪的,而且这也只能建立关于性侵的证据链,只要女孩是自杀的,那么她的死就和性侵没有法律上的必然联系。这就是秩序,这个秩序同样保护着我们所有人。其三,你认为辅导员制度有问题,可以,我也认为有问题,但这不是大字报没有问题的理由,二者没有逻辑联系,就算全国的辅导员都是魔鬼在世,也不能让大字报的危害减小哪怕一点点。岳同学可以去报警,而且她需要展示证据,而且证据必须证明辅导员对她的约谈已经超出了法律容忍的范畴。她没有去报警。

  6. “什么是破坏正常学习?家庭关系?”
    请看岳昕同学的自述。
    “大字报之所以有问题,正是因为它是在司法程序之外对其他主体进行指控,大字报本身并不不然是文革的产物,但却是破坏司法的有效工具。”
    如果你认为在司法程序之外对其他主体进行指控是问题,那么比大字报更有问题的事情实在太多,辅导员制度本身就是一例。

  7. “我们更加不能去做推定,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无论一方处于多么邪恶的目的,只要不是暴力等手段压制防抗的,根本就不应该是法律调整的范畴,你可以在道德上进行谴责,但没有人有权利说他有罪。”
    我很赞同你想表达的“不要舆论审判”的意思,但是你的部分表述是有问题的,压制防抗不一定,甚至不需要采用暴力手段,在校园里师生权力关系完全不对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所以师生恋是被绝大多数大学明令禁止的,同时熟人作案也是性侵案件报案率低且后续处理不太容易的原因。
    至于没有人有权利说他有罪,很明显我们需要的是司法机关按照程序判断他有罪/无罪,你我说他有罪/无罪也是并卵。

  8. 既然受罪推定是针对司法机关说的,那么对于个人而言,发表倾向于“沈阳有罪”的言论也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没有任何问题,如果你觉得有可以去(替沈阳)告他们诽谤。更何况申请信息公开并不代表默认沈阳有罪。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能够不受行政、舆论等压力,按照程序进行审判。至于大字报本身,请再好好读一下那篇北大校友的文章。

  9. 端读者水平真的挺强。

  10. 首先受罪推定是针对司法机关说的,辅导员推定有罪和你推定辅导员有罪的效力是一样的,都是并卵;我们更加不能去做推定,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无论一方处于多么邪恶的目的,只要不是暴力等手段压制防抗的,根本就不应该是法律调整的范畴,你可以在道德上进行谴责,但没有人有权利说他有罪。自杀和之前的性行为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就是秩序。这个秩序保护了所有的人。否则监狱早就挤爆了。如果辅导员有违法行为,应该去报警;如果没有,大字报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大家明明都在谈秩序。什么是破坏正常学习?家庭关系?如果破坏到了违法的程度,当然应该报警;如果没有,那贴大字报是行为艺术吗?是文革病犯了吗?大字报之所以有问题,正是因为它是在司法程序之外对其他主体进行指控,大字报本身并不不然是文革的产物,但却是破坏司法的有效工具。

  11. 如果楼下某位真的认为:一个辅导员对学生可以搞有罪推定、扣莫须有的“境外势力”帽子、破坏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家庭关系,同时大家必须对沈阳和北大搞无罪推定的秩序算得上是秩序,那么只好祝你早日享受这份秩序了。

  12. 关于所谓的大字报,有北大校友写了一篇文章做了详细讨论:
    “文革结束后,官方的“痛定思痛”当然不会触及这一层制度根源,所以除了口头上嚷嚷要防止个人崇拜之外,只好避重就轻舍本逐末地去禁止什么“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顺便借机打压一下西单民主墙等真正来自民间、对专制政体构成压力的呼声)。
    把大字报这种形式本身与文革的罪恶等同起来,将草根阶层本来很正常(是不是最合理有效可以另当别论)的对公共空间的开拓、参与、竞争视同洪水猛兽,其实是中了专制政体的瞒天过海之计。”
    全文地址:http://dikaioslin.blogspot.tw/2018/04/beida-dazibao.html?m=1

  13. 我在这里没有任何不尊重死者的意思,我也相信那个教授就是个人渣。但是动不动就贴大字报的,不如穿越去文革。原案发生的时间已经超出了诉讼时效,而且就算有人证也不足以说明当事究竟发生了什么。是说你强奸吗?那除非你能拿出严密的证据,否则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根本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这就是秩序。就算你觉得那个老变态和整个北大串通起来掩盖了真相,你在没有证据之前那就是在诽谤。你申请公开,北大也公开了。至于约谈什么的,你能证明约谈的时候发生了违法的行为吗?如果不能,那你贴个毛线大字报?!

  14. 大家都用事实说话。首先北大依《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十条,对可以公开的内容和不能公开的内容都进行了回复。其次,校方当然有权约谈学生和联系家长。然后网络信息服务商也有义务按有权部门要求删除部分信息。你不喜欢可以,我也不喜欢,但这就是秩序。你当然想有自己喜欢的秩序,但是你没有这个权利,因为你喜欢的可能和我喜欢的也不一样,和他喜欢的也不一样。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首先无条件遵守,那就和最糟糕的制度没有任何区别,那你还在这里叫什么?州官放火恰恰是对的,如果让隔壁老王放火,那大家都没有活路。

  15. 「不如中國」可以是種稱讚。如者,像也。

  16. @AlexZ 什么叫做“有秩序强过无秩序”?岳昕依法合规提交公开申请书,结果被约谈、被联系了家长,这叫有秩序?岳昕被强迫回家,发的公开信被全网狂删,公众号很久前的文章也被删,这叫有秩序?从三角地的大字报到北青网的评论文章,这些文字被以所谓”违反《网络安全法》“为由被强力审查,这叫有秩序?”社会并不因为这些人说什么而随意改变,这就是秩序。“ 然而官老爷却可以一句话顶过一千条法条,所有体制内外人士必须无条件遵守,不然就强迫你遵守,这也能叫秩序?这叫州官放火,这叫专制!

  17. 你说他是五毛,他说你是傻逼,但是社会并不因为这些人说什么而随意改变,这就是秩序。要想在人权、自由和法治上变得更好,需要的不是去破坏秩序,而是让升级的成本变得更低,或者获得足够的资源来负担这些成本。顺便说一下,和中国起点相当但不如中国的国家,是多于一般人能举出的例子来的。但这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就连台湾和韩国也只是某种系统拙略的模仿而已,实在看不出来有什么参考意义。

  18. 什么叫有秩序强过无秩序?起点相当的台湾韩国如今在人权自由法制方面都比大陆强多了,五毛醒醒吧

  19. 星星之火在北大亮了100年了,而不要秩序的结果我们也经历了,实践表明,有秩序强过没秩序。

  20. 启蒙运动后,我们过多强调理性,进而强调秩序,然后强调控制,渐渐把最基本的要素,人,给忘了,不仅是政府,还有我们公民自己都忘了先有人后有社会上的一切,今天好奇心日报也说了,我们缺乏为自己权利奋斗,进行自组织的能力,星星之火在北大亮了,希望它能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