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十論:陰暗與無力

「讀者十論」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條精彩讀者留言刊出。

【編者按】「讀者評論精選」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條精彩讀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會因應長度及語意清晰作節錄或編輯。

1. luiscool,回應《方可成:那位網名叫木田無花的北大師妹》

說實話,昨天了解事件之後,哭了,我也不知道為啥。我明明看到我的國家在變得越來越強盛,卻又在好多方面覺得陰暗,無力。特別是你覺得這個事件需要去關注的時候,去給予姑娘聲援的時候,自己成了靜音狀態,並且周圍的同學並不care這些事情,在他們看來不如看劇來得實在,最讓我無語的回答來自正在申請黨員的室友:北大要校慶了,這樣很正常,她這樣做確實不太對。我一下連反駁的心都沒有了。轉念一想,別人怎麼樣,是別人自己的選擇,沒人願意和你一樣,去關心那些看似無關緊要的人。

2. 恆久一心,回應圓桌話題《約談施壓、驚動家人、輔導員突然關心,你如何評價北大處理沈陽性侵案的方式?》

我認為岳昕作為一個提出合理的信息公開要求的學生,她不為個人利益,只是為真相,她沒有理由說謊,作為一個心智成熟,思維縝密,且不是第一次和校方打交道的學生,她更不會誤會輔導員的舉動。反而是學院在混淆視聽,校方對岳昕提交的申請冷處理,找理由搪塞過去的行為,反映出其想壓下這件事,不希望影響進一步擴大,可能當年的處理存在貓膩,也許牽扯到了一些人,因此學院為了從源頭壓下此事,就對岳昕以及她的母親進行施壓,逼迫她放棄進一步的行動。但是,學院低估了岳昕的決心和社交媒體的力量,越是打壓刪帖越是讓事情變得人盡皆知,簡直就是主動幫岳昕提高影響力。等到事情捂不住就開始編故事,但是誰會相信呢?

3. Lebenswelt,回應圓桌話題《賈平凹《極花》獲獎再掀爭議,他描述了農村現實,還是滲透了性別歧視?》

16年引發爭議的時候就看了這部小說,看完表示賈平凹並不能算是美化鄉村,其實小說裡對於社會各個方面的問題都抱著非常悲觀的態度,展現的社會矛盾也是多角度多方面的。

胡蝶雖然在城市打工,出身的農村也很窮,可能僅僅比被拐賣的農村好一點。她和母親出身於農村,來到城市,卻因為階級壁壘,永遠不可能融入。被拐賣之後,她做了許多努力想要求救,好不容易聯繫到家裏,結果想要解救女兒的母親卻從此被各路騙子盯上,被騙得傾家蕩產。最後好不容易盼來解救,面對的卻是一個面對壓力急於立功,單槍匹馬上陣的領導,倉促中連還幼小的孩子也不能帶走。而家裏對她的安排,是嫁給老家一個找不到老婆的年老殘疾人,並且覺得她既然被拐賣過,這已經是最好的配偶。這等魔幻現實的展開,可以說字字看來皆是血了。我個人覺得賈平凹寫胡蝶的時候是有一種大悲憫的,並不是很多人口誅筆伐的受害者有罪論者。相反對這部書的批判論調裏,反而屢屢呈現出社會達爾文主義來。

4. rhrm,回應圓桌話題《賈平凹《極花》獲獎再掀爭議,他描述了農村現實,還是滲透了性別歧視?》

當然,出生性別比並不能解釋某些農村適婚男女的懸殊比例。作家問,為什麼城市奪取了農村的女人,可是他似乎沒有想過,為什麼城市沒有奪去同樣多農村的男人?

因為在傳統農村,未婚女性基本是沒有財產權的,土地不屬於她們,房屋不屬於她們,她們在故鄉是沒有根的,離開村莊,奔向更自由更平等城市是不需要猶豫的。對於男性村民,擁有上一代傳下來的土地、房產的幸運,在新時代卻成為了羈絆,使他們無法輕易選擇離開,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於是被重男輕女所重的男性,反而成為了最終的受害者。要想留住記憶中的鄉村,作家應該想的是,該做些什麼才能讓村裏的女性願意留下來。

5. 也許,回應圓桌話題《作家瓊瑤往事重起紛爭,作者以實名寫自傳是否牽涉隱私等問題?》

既然瓊瑤對自己的愛情事件已經上市了那麼多書寫,也是事件的另一方可以說出自己經歷的時候了。不認為林婉珍對失婚還放不下,以她離婚後再不與前夫往來、生活健康事業有成看來,她是挺過去也翻頁了。但這也不阻礙她不想被強拉在別人謊言裡當配角的權利,也是時候拒絕霸凌了。不知從何時開始,大約透過瓊瑤書寫印象,平鑫濤的疼寵放任,搞得大家以為皇冠是靠瓊瑤起家,瓊瑤迷也一直以此責難平家子女...其實不是好嗎?在瓊瑤以前皇冠就有不少知名作家了。看瓊瑤自己的書寫「她跟平第一次見面時還想借錢住旅社,可見經濟狀況不好。後來平還帶她遊歐一個月,在那個年代是要有相當經濟實力才有的手骨...而且平剛開始還讓瓊瑤接受電視專訪,那時皇冠已經是很有實力的雜誌出版社了。

.....

皇冠還有張愛玲、司馬中原、高陽、三毛、於梨華、張曼娟.....等等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的作家!皇冠是出版社,以上提及的作家有些比瓊瑤早進皇冠,也比瓊瑤早走紅,並且至今仍然吸引年輕讀者。

6. Amber_Chang,回應《推廣「美」是一件多難的事?香港中學生的台灣「美感教育」之旅》

我個人覺得,美感是一種生活的選擇、以及文化態度的實踐。台灣還在尋找整體的美感和諧,過程中雖然混亂但也多元,這也是很棒的過程!只要越來越多人開始關注,我們社會的美感意識就會內化到人民日常,真正成為生活很自在的一部分了吧。或許每一天走在街道上,就會有人說,你們台灣很美,我們人民就可以很輕鬆的說:「這是很普遍的事情啊。」希望這天趕快到來(笑)。

7. 鹹魚姬,回應《伍美琴:香港不缺土地和房屋,而是「患近視」、「患不均」》

「不願意浪費交通時間而搬到劏房」,確實是不少人的心態。交通成本不僅包括車資,還包括最昂貴的時間成本。上班已經夠累,如果還要因為住在邊遠郊區,而花費兩三個小時在路上轉接各種交通,郊區房子再大也高興不起來。這大概是寫字樓集中在CBD而產生的副作用吧。與其花大力氣在山旮旯起樓,不如考慮如何優化中心區的居住環境;又或者最先疏解的應該是寫字樓的選址?

8. JoeHK,回應《陳明通、張榮豐和他們的「納許均衡」是什麼?》

文中的那些創作名詞,都只是創作者的自我安慰與陶醉罷了。在中美台的角力中,台灣是最沒有本錢的,只有在美國的保護下(當然少不了日本在旁吶喊助威),才能尋求自己的生存空間。而所謂「均衡狀態」或「均衡點」,台灣也不要太過一廂情願,因為各自都有不同的「均衡點」。相信只有台灣最希望「維持現狀」,大陸肯定不會視維持現狀為長遠戰略,而美國出了一個神智不清的老頭子,誰敢斷言下一個上任的會比現在的清醒呢!習慣在中東開闢戰場的美國,日後若技窮時,可能會想在中亞另闢戰線,到時台灣可能就要配合一下,「被擦槍走火」了!

9. rhrm,回應圓桌話題《中國擬立法打擊「精日分子」,是否合情合理?》

就事論事地講,穿當年的日軍軍裝,說「南京大屠殺殺人不夠」的人,言行確屬不當,但其目的真的是「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嗎?中國有幾個真正了解當年日本軍國主義思想的人?倒不如說是對歷史無知,或是對現實不滿借題發揮。如果你親戚家的孩子有這樣的言行,你會覺得他年少無知,需要批評教育,但不會視其為仇寇國賊,對其實施網絡暴力。今天的這些風波,毫無疑問是當局借民族主義煽動網絡暴力,借打擊這一小部分人,進而打擊所有按官方定義不夠「愛國」的人群的又一舉措罷了。

中國的歷史教育問題很大,其根源是近現代史完全被用於為政治服務,用於服務政權的合法性,喪失了以史為鑑意義。如果一個人深刻了解到日本軍國主義的興起過程及隨後的災難後果,那麼他至少會知道,狂熱的民族主義是多麼一種糟糕的東西。

10. Litian,回應圓桌話題《約談施壓、驚動家人、輔導員突然關心,你如何評價北大處理沈陽性侵案的方式?》

從措辭引發的一些思考:在類似的事件出現時,「北大」(或其他高校的名字)有時被籠統地用來指代相關責任者,這似乎不太妥當。雖然「北大」的歷史及如今的地位決定了這個概念的複雜性,但這並不意味着北大是鐵板一塊,這次事件體現的是校方(決策者和執行者)、學生、或許再加上教員之間的鬥爭,而這三方的立場又有相互重疊和內部矛盾之處。文中提到的相關人員均是在現有高校體制內部(岳昕的母親例外),但這並不意味着各方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訴求。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將校方、學生、教員及他職工作清楚的區分,不能因為校方在事實上佔絕對的主動權就將「北大」的名號冠給這些人:如另一位讀者所說,「北大精神從來不是由校方定義,而是一代代北大學生拋頭顱灑熱血地詮釋」。如果要避免大陸盛行的混沌敘事,尊重學生的努力,最好將學生的反抗從那個整體性的「北大」概念中解放出來,將「北大」作為事件的發生地,而「校方」、「學生」等是事件的參與者。

此外,當官方敘事在努力強調高校的同一性,試圖弱化異見的存在時,籠統地用「北大」指代校方,便是在無意中認同這種將問題簡單化、將矛盾弱化的處理方式。人民日報在4月24日對岳昕事件的評論(《人民日報評北大學生公開信事件:如何聆聽"年輕的聲音"?》)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其中「學校和學生不是對立關係」,「如何在真情實意中消解困惑,如何用對話交流化解矛盾,也是一個做好學生工作的大問題」等處極鮮明地體現了「一切異見都是誤會,只需平復學生情緒便可解決問題」的維穩思路,全然不見獨立思考的個體學生的影子,學生都是需要被試探和控制的對象。「學生和教職員工一起,構成了一所大學的命運共同體」,這個套用了習近平「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說法,與「中國共產黨代表全國人民的利益」的邏輯如出一轍——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後者應當信任前者的能力、體諒前者的難處、支持前者的工作。

一個鮮明的對比是英國自二月份起圍繞大學教員退休金問題、由高校教職員工會UCU發起的罷工行動。罷工者是大學教師而非學生,但由於罷工行動影響學生的生活,以及出於信息透明的原則,學生會、罷工的教職工會和大學管理層之間有着大量的溝通,在此期間學生群體、罷工的教職工群體和校方作為不同的利益群體是被清楚區分的,罷工教師不會強迫學生支持,校方也不會給學生施加壓力以協助「制止」罷工;即使是在學生群體內部,也沒有人會被假設持一種默認立場:全國超過半數的高校學生支持罷工,但也有部分學生反對(參加YouGov二月份的調查)。我們沒有那樣的透明度,但對不同利益群體的楚劃分是同樣可能,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在作出區分之後,我們才能討論權責的問題。

不過,一個詞的嚴謹與否真的這麼重要嗎?對絕大多數讀者而言,校方與學生之間的區分是顯而易見的,不會因為一處措辭而產生誤解。對措辭嚴謹程度的要求取決於表述者的自我定位,我無意拘泥於措辭,只是想借此提出一些有趣的問題。對於高校問題(這一點也適用於許多其他社會問題)過於簡化的認識在大陸輿論中產生的一個顯而易見的後果是,許多人對於我國的高等教育制度、高校管理者、教員和「這種學校教出來的學生」長期存有負面印象(這與從功利角度上對上述人的敬重或羨慕是並存的),這在類似的醜聞曝光時常以對於整個高校系統徹底的否定的方式體現出來。這些指責有時是針對相關人員本身的道德素養,有時是針對體制的弊病,更常見的是對這兩者及其他因素的混淆。此時,所謂的「體制問題」通常被理解為「執政黨正着力改善的那些技術性問題」,而具體事件(如官員腐敗、教師性侵學生)又被歸罪於個人的道德敗壞和利益集團之間的相互勾結(很明顯,共產黨不是一個利益集團,共產黨是要為人民服務、消滅相互勾結的利益集團的)。對於事實上的權責不對應的長期接觸,使得人們連「權責對應」這個最基本的規範性道理都忘卻了(或者從來就不知道);不能因為事實的荒謬而降低我們的底線。

簡而言之,若要公正對待高校的管理層、教員和學生,正視此類事件的微妙性,釐清各方的責任,避免像官方敘事那樣將高校視作「和諧的整體」藉以淡化異見存在的事實,用「北大」指代「北大校方」或作為後者簡稱的用法(如本文題目)或許欠妥。當然,這幾乎不影響本文事實報導部分內容的準確性。

至於文末提出的問題,校方擔不擔心岳昕的安全完全是無所謂的,我們甚至可以假設相關人員是出自真心地關心和愛護岳昕的身體、精神狀態和前程。即便我們做出這些假設,輔導員也無權限制岳昕發表言論、要求信息公開的權利,更不要說半夜三更因為這種原因打擾她的休息、對她的母親施壓、干涉她的生活了。就算岳昕是苦大仇深、受外部勢力利用的憤青,她提出的信息公開的要求也應該被接受。到頭來,我們接受了太多權威給我們的前提,而這些前提本身就應該被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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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評論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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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大家都把心中的不满、委屈和愤恨拿出来写成大字报,那三天以后就喜迎文革了,这种行为本身是非常容易践踏社会公序良俗的,用歇斯底里去追究一次正义的代价,很可能就是全社会整体的无序,而如果没有秩序,那就根本无所谓正义,那大家还激动个毛?!还不如都洗洗睡了。

  2. 诽谤必须有人主张才能起诉,这点我完全同意,只是那个傻逼教授他没有主张,但是有合法途径不采取,选择大字报完全可以认为是另一种流氓行为,至少是中国式的流氓行为,这种行为也不因其他人的过错而减轻,其应该受道德谴责的程序是和其他流氓行为一样的。

  3. 至于所谓的“大字报”根本没有在谈性侵案件,也没有控诉沈阳,只是对北大校方深夜约谈岳昕、为了校庆粉饰太平表达不满,同时对岳昕进行声援,并不符合你所说的“司法程序之外对其他主体进行指控”。

  4. 判罪的问题本来就不是重点啊,法律程序上无法判罪并不代表人们没有权力就此发表观点,哪怕这种观点偏颇。你可以告诽谤,当然你需要展示证据证明某人的某些言论构成了诽谤的条件。你没有去告诽谤。

  5. 要批评起码要说到点子上,我说的是“等”手段压制反抗,这是其一,其二,最长诉讼时效都已经过了,这个时候别说没有证据,就算你拿出当时的录像,发现北大历届校长和全体院长和某教授一道,大家排着队强暴了那个女生,你也需要最高检批准才能展开关于性侵的诉讼程序,在此之前,某教授就是无罪的,而且这也只能建立关于性侵的证据链,只要女孩是自杀的,那么她的死就和性侵没有法律上的必然联系。这就是秩序,这个秩序同样保护着我们所有人。其三,你认为辅导员制度有问题,可以,我也认为有问题,但这不是大字报没有问题的理由,二者没有逻辑联系,就算全国的辅导员都是魔鬼在世,也不能让大字报的危害减小哪怕一点点。岳同学可以去报警,而且她需要展示证据,而且证据必须证明辅导员对她的约谈已经超出了法律容忍的范畴。她没有去报警。

  6. “什么是破坏正常学习?家庭关系?”
    请看岳昕同学的自述。
    “大字报之所以有问题,正是因为它是在司法程序之外对其他主体进行指控,大字报本身并不不然是文革的产物,但却是破坏司法的有效工具。”
    如果你认为在司法程序之外对其他主体进行指控是问题,那么比大字报更有问题的事情实在太多,辅导员制度本身就是一例。

  7. “我们更加不能去做推定,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无论一方处于多么邪恶的目的,只要不是暴力等手段压制防抗的,根本就不应该是法律调整的范畴,你可以在道德上进行谴责,但没有人有权利说他有罪。”
    我很赞同你想表达的“不要舆论审判”的意思,但是你的部分表述是有问题的,压制防抗不一定,甚至不需要采用暴力手段,在校园里师生权力关系完全不对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所以师生恋是被绝大多数大学明令禁止的,同时熟人作案也是性侵案件报案率低且后续处理不太容易的原因。
    至于没有人有权利说他有罪,很明显我们需要的是司法机关按照程序判断他有罪/无罪,你我说他有罪/无罪也是并卵。

  8. 既然受罪推定是针对司法机关说的,那么对于个人而言,发表倾向于“沈阳有罪”的言论也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没有任何问题,如果你觉得有可以去(替沈阳)告他们诽谤。更何况申请信息公开并不代表默认沈阳有罪。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能够不受行政、舆论等压力,按照程序进行审判。至于大字报本身,请再好好读一下那篇北大校友的文章。

  9. 端读者水平真的挺强。

  10. 首先受罪推定是针对司法机关说的,辅导员推定有罪和你推定辅导员有罪的效力是一样的,都是并卵;我们更加不能去做推定,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无论一方处于多么邪恶的目的,只要不是暴力等手段压制防抗的,根本就不应该是法律调整的范畴,你可以在道德上进行谴责,但没有人有权利说他有罪。自杀和之前的性行为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就是秩序。这个秩序保护了所有的人。否则监狱早就挤爆了。如果辅导员有违法行为,应该去报警;如果没有,大字报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大家明明都在谈秩序。什么是破坏正常学习?家庭关系?如果破坏到了违法的程度,当然应该报警;如果没有,那贴大字报是行为艺术吗?是文革病犯了吗?大字报之所以有问题,正是因为它是在司法程序之外对其他主体进行指控,大字报本身并不不然是文革的产物,但却是破坏司法的有效工具。

  11. 如果楼下某位真的认为:一个辅导员对学生可以搞有罪推定、扣莫须有的“境外势力”帽子、破坏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家庭关系,同时大家必须对沈阳和北大搞无罪推定的秩序算得上是秩序,那么只好祝你早日享受这份秩序了。

  12. 关于所谓的大字报,有北大校友写了一篇文章做了详细讨论:
    “文革结束后,官方的“痛定思痛”当然不会触及这一层制度根源,所以除了口头上嚷嚷要防止个人崇拜之外,只好避重就轻舍本逐末地去禁止什么“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顺便借机打压一下西单民主墙等真正来自民间、对专制政体构成压力的呼声)。
    把大字报这种形式本身与文革的罪恶等同起来,将草根阶层本来很正常(是不是最合理有效可以另当别论)的对公共空间的开拓、参与、竞争视同洪水猛兽,其实是中了专制政体的瞒天过海之计。”
    全文地址:http://dikaioslin.blogspot.tw/2018/04/beida-dazibao.html?m=1

  13. 我在这里没有任何不尊重死者的意思,我也相信那个教授就是个人渣。但是动不动就贴大字报的,不如穿越去文革。原案发生的时间已经超出了诉讼时效,而且就算有人证也不足以说明当事究竟发生了什么。是说你强奸吗?那除非你能拿出严密的证据,否则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根本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这就是秩序。就算你觉得那个老变态和整个北大串通起来掩盖了真相,你在没有证据之前那就是在诽谤。你申请公开,北大也公开了。至于约谈什么的,你能证明约谈的时候发生了违法的行为吗?如果不能,那你贴个毛线大字报?!

  14. 大家都用事实说话。首先北大依《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十条,对可以公开的内容和不能公开的内容都进行了回复。其次,校方当然有权约谈学生和联系家长。然后网络信息服务商也有义务按有权部门要求删除部分信息。你不喜欢可以,我也不喜欢,但这就是秩序。你当然想有自己喜欢的秩序,但是你没有这个权利,因为你喜欢的可能和我喜欢的也不一样,和他喜欢的也不一样。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首先无条件遵守,那就和最糟糕的制度没有任何区别,那你还在这里叫什么?州官放火恰恰是对的,如果让隔壁老王放火,那大家都没有活路。

  15. 「不如中國」可以是種稱讚。如者,像也。

  16. @AlexZ 什么叫做“有秩序强过无秩序”?岳昕依法合规提交公开申请书,结果被约谈、被联系了家长,这叫有秩序?岳昕被强迫回家,发的公开信被全网狂删,公众号很久前的文章也被删,这叫有秩序?从三角地的大字报到北青网的评论文章,这些文字被以所谓”违反《网络安全法》“为由被强力审查,这叫有秩序?”社会并不因为这些人说什么而随意改变,这就是秩序。“ 然而官老爷却可以一句话顶过一千条法条,所有体制内外人士必须无条件遵守,不然就强迫你遵守,这也能叫秩序?这叫州官放火,这叫专制!

  17. 你说他是五毛,他说你是傻逼,但是社会并不因为这些人说什么而随意改变,这就是秩序。要想在人权、自由和法治上变得更好,需要的不是去破坏秩序,而是让升级的成本变得更低,或者获得足够的资源来负担这些成本。顺便说一下,和中国起点相当但不如中国的国家,是多于一般人能举出的例子来的。但这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就连台湾和韩国也只是某种系统拙略的模仿而已,实在看不出来有什么参考意义。

  18. 什么叫有秩序强过无秩序?起点相当的台湾韩国如今在人权自由法制方面都比大陆强多了,五毛醒醒吧

  19. 星星之火在北大亮了100年了,而不要秩序的结果我们也经历了,实践表明,有秩序强过没秩序。

  20. 启蒙运动后,我们过多强调理性,进而强调秩序,然后强调控制,渐渐把最基本的要素,人,给忘了,不仅是政府,还有我们公民自己都忘了先有人后有社会上的一切,今天好奇心日报也说了,我们缺乏为自己权利奋斗,进行自组织的能力,星星之火在北大亮了,希望它能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