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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個月: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化,倒數計時

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化的立法歷程,已然來到最後一關。過去數年來,台灣社會如何面對這個挑戰傳統婚家觀念、引起重大爭議的法案?

2018年11月25日,年齡相差18載的男同志伴侶何祥、王天明在台北的家中遙看窗外。

2018年11月25日,年齡相差18載的男同志伴侶何祥、王天明在台北的家中遙看窗外。攝:Chris Stowers/AFP/Getty Images

特約撰稿人 林沄 發自台北

刊登於 2019-03-24

#台灣同婚法案#台灣

2019年2月20日晚間九點,行政院長蘇貞昌臉書出現一篇貼文、名為「走向一個相互尊重、彼此友善的國家」。在短短三分半的影片中,蘇貞昌從「黑人被歧視」的角度出發,強調人們因不了解同性戀而害怕、因害怕而排斥,但科學已經證明同性戀是天生、不可能因教導使異性戀成為同性戀;蘇貞昌並說,行政院若不提出專法、立法院未在今年5月24日前通過草案,同性伴侶即可依現行民法規定以婚姻做為登記,盼社會各界,無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是同一國」,應包容接受彼此的不同、和善對待彼此。

蘇貞昌的發言,宣示了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化工程正式進入倒數計時階段。在未來兩個月內,《端傳媒》將於4月24日、5月24日各推出一波同志婚姻專題報導。而距離同婚通過倒數兩個月的今日,我們將回顧台灣同志婚姻立法過程,照見這過程中的角力拉扯。同志婚姻的立法過程,無疑是一個經典案例,揭示了台灣法律制度在面對社會重大爭議時,如何並容各種異聲,最終形成法律,改變社會體制。

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化:昨日、今日、未來

由於憲法為台灣法律最高位階,民法屬「法律」層次、位階低於憲法,而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行使解釋憲法職權所做出的「大法官釋憲」效力等同憲法,對全國機關與人民都有拘束力,因此,一旦立法院未在大法官釋憲規定的兩年內制定/修正相關法律,今年5月24日後,同性伴侶即可依照現有登記制度合法結婚。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這個出乎意料之外的草案名稱,受到群眾的熱烈支持。蘇貞昌貼文一出,在短時間內獲得近九萬按讚數、上萬次分享,觀賞人次更是高達一四七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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