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輪,又開始了。」五月中旬,何野琳在微博上刷到海棠作者被傳喚的自述貼文,她心裏涌出一股無助,「經歷了安徽,大家已經知道大概什麼情況,但為時已晚。」
今年上半年,甘肅蘭州的公安人員跨境執法,傳喚和拘留了大批海棠文學城的網文作者,作者分布於重慶、福建、江蘇等地。據目前披露的消息,本輪被傳喚作者涉及罪名皆為「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五月中下旬,作者被傳喚和拘捕的消息在網上不斷傳播發酵。6月1日,「海棠作者」話題在微博的閱讀量破億。6月8日,海棠網以「提升更好的服務質量」為由,宣布關站一個月。
海棠文學城是台灣的網絡文學網站,以女性向的耽美和成人內容為主。隨着近年來中國官方對網文平台中的性描寫和耽美題材的審查收緊,海棠網成為許多大陸作者的創作飛地。
此次事件被普遍認為是去年安徽「遠洋捕撈」海棠作者案的延續。2024年6月,安徽績溪縣警方同樣以涉嫌製作和傳播淫穢物品為名,數月間在重慶、浙江、福建等地跨省抓捕逾50位作者。其中包括頭部耽美作者「遠上白雲間」(雲間),其涉案金額約184萬人民幣,被法院處以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及與涉案獲利同等數額的罰金。
大陸耽美作者涉「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罪責的門檻似乎在變低。
2018年,知名耽美作者天一被判入獄十年,案件涉及實體出版物,其同人小說《攻佔》在網絡上售出7000多冊。但在去年的安徽抓捕中,涉案作品並未出版。同時,被抓捕的作者多為頭部寫手,曾代理4位涉事作者的律師團隊在接受三聯生活週刊採訪時稱,其作者的涉案金額在20多萬到40多萬不等。相較之下,今年蘭州事件中的作者知名度小,獲利金額也更少。財新報導披露出的金額僅在幾百元到兩萬元不等。網傳涉案者還包含未提現獲利的作者。
海棠作者被遠洋捕撈事件從去年延燒至今,引發民間輿論和法律界強烈關注。法條陳舊、警方執法過程暴露出的問題以及量刑標準,成為新一批案件的焦點。事件還延伸出一系列討論,包括耽美小說是否屬於文學,耽美寫作的自由和邊界如何劃分?怎麼定義「淫穢物品」?女性情慾書寫是否可以有更多空間?
在大陸刑辯律師方靄雲看來,案件因涵蓋多個交叉議題而引爆輿論:蘭州事件體現了刑事案件中諸多的不公問題,受到法律圈關注;被傳喚的當事人多是女性作者,吸引了關注女性權益和耽美文化的群體;而遠洋捕撈和趨利執法的情況,則讓關心民營企業和經濟形勢的人關注。
「有一點法律常識、有一點良知的人,都能感受到這個案件中體現的不公正。」方靄雲表示。

「突然間你不僅剝奪他的收益,還要剝奪他的生活」
海棠作者被警察找上的風聲再一次在社交平台上流傳開。
據三聯生活週刊報導,本次抓捕行動始於三月。網絡上另有記錄顯示,警方針對海棠作者的行動從一月就已經開始。
據悉,有作者在被傳喚期間,得知此次涉案作者或達200人。亦有律師對端傳媒表示,被傳喚和拘捕的作者人數至少有數十人。端傳媒無法獨立核實被傳喚和抓捕的人數。
何野琳開始關注海棠作者被捕的情況,可追溯至去年七月。何野琳在十多年前喜歡上耽美小說,書寫大量作品的雲間是她很熟悉的筆名。眼見雲間去年背上嚴重刑罰、需要繳付大量罰金和贓款,何野琳覺得離譜。
「我一直知道寫黃文在國內是灰色地帶,但沒想到真的會有人去抓他們、要判那麼重刑、要退那麼多錢。」何野琳說,「我知道他(雲間)是一個很勤奮的作者,十多年寫到頭部作者的位置。突然間你不僅剝奪他的收益,還要剝奪他的生活,還要懲罰他,還要說這個人因為寫的東西和性相關、就要羞辱他,這個讓我特別不能接受。」
「說實話也挺痛苦的,女性抒發自己的性慾望怎麼了,我們又沒有上街隨便性騷擾別人。」何野琳憤然。
何野琳發現,本次抓捕的作者的處境比以往更糟糕,她們普遍年紀更小,經濟狀況也更脆弱,「這一批很多還是學生、剛成年,自己沒有太多收入,原生家庭情況不是特別好。」
根據微博上的作者自述貼文,一位當事人稱自己剛考上研究生,寫文收入不過2000元左右,她提及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收繳其手機並查看聊天紀錄。 一位作者表示,自己用助學貸款讀了本科,因此事被取消研究生錄取名額,如留下案底會嚴重影響就業去向。另有一位作者稱自己一年寫文的收入為兩萬多元,收到傳喚後,賣了遊戲賬號和平板才湊齊去蘭州的用費,發文是希望公開借款以償還罰金。不少作者提到,曾把寫作視為逃離現實的出口。

「海棠這樣的網站,寫的尺度越大,被看到的可能性越大,可能他們就會往尺度更大的尺度寫。這樣可以獲得一些收益。」但何野琳強調,本質上作者們並沒有主觀意識要靠黃文寫作賺錢。這段時間,何野琳與一些作者聊天,她問作者們為什麼會寫耽美小說,作者們的回答是,「一直都在看網文,就想寫寫看,這是喜歡寫作、喜歡創作的開始。」
她詢問了一些律師朋友的意見後,大家認為海棠作者案件存在辯護空間,也都希望在法律上做一些努力。一些律師甚至表示願意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
何野琳開始嘗試私信作者們,表達希望幫助她們尋求法律等資源。但她觀察到,作者們普遍處於一種恐懼噤聲的狀態,「很多人看到了,但都不會回覆,因為他們不敢。」何野琳續指,「作者覺得請律師會激怒警察,不是『認罪認罰』的態度,警察就不會從寬處理了,所以他們不敢正式委任律師。」
刑辯律師方靄雲也十分關注海棠作者案件。讓方靄雲印象深刻的是,一些作者由於經濟條件差,不得不貸款和借錢來交罰金或保證金。
「遠洋捕撈」是海棠作者案備受關注的焦點之一。方靄雲解釋,「遠洋捕撈」可以理解為經濟不太好的地區的公權力,跑到經濟稍為發達的地區,去辦理可以掙錢的公司的案件。案件中的退贓、罰金會交到辦案地區,可充入地方財政,「辦案就是為了搞錢,這是當下比較嚴峻的刑事司法不公正的問題。」方靄雲說。
方靄雲指出,過往大陸的「遠洋捕撈」案件中,較多涉案方也面對司法不公的情況,但由於許多涉案方是盈利公司,輿論聲援較少。而當執法機關對弱勢人群做出嚴重的刑事罪責時,更容易激發公衆同情。
六月,愈來愈多法律界人士公開發帖,主動表達想為海棠作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意願。以刑事辯護律師為主的法律界人士,形成一隻援助隊伍,嘗試依據法理為作者爭取辯護空間。除了律師外,還有不同領域的學者加入,社交平台上也出現一批為作者免費提供住宿、心理諮詢的民間人士。
據何野琳了解,有執法者知道有律師自發提供法律援助後,給作者打電話告誡「不要在網上亂講話」,並勸導作者主動認罪認罰。有律師免費提供代理,被作者拒絕;也有作者擔心警察發現自己在接觸律師,諮詢完後很快將律師的賬號拉黑,「但律師們也覺得沒關係,如果他們能得到有用的信息就好。」
「我之前一直覺得,網絡上聲音對海棠污名化很強烈,你會看到基本盤,寫小黃文要不要臉,被判刑罪有應得。」一開始面對混沌的微博輿論,何野琳並不樂觀,「只要能找到幾個律師,幫到幾個作者,我就很滿足了。我沒有想到,會有這麼多力量願意投入進來。」
「法學界說,依據太舊了、需要更新。如果可以用個案推動法治肯定是最好的結果。」何野琳說。

一條亟待更新的法條,出現什麼爭議?法律界關注哪些執法釋法問題?
在這次抓捕中,涉及的罪名是刑法第363條「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其中罪量和證明引起法律界人士關注。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碧在《海棠案裏的證明問題》一文中指出,海棠作者案中,控方主要依據「實際被點擊數」和「牟利」這兩個罪量,前者也是控辯雙方一直以來的爭論焦點。但「實際被點擊數」存在計算方法上的法理疑點,目前缺乏透明、清晰的標準。
警方對作品點擊量的統計方式存有多種可能性,或是將一部作品當作整體,或是將每一章節拆分、再統計總和。後者意味着,若讀者反覆閱讀某一章節,產生的點擊數會被重複納入統計,進而出現流量統計虛增的情況,影響作者的罪量判定。
陳碧在上述文章中對統計點擊量提出擔憂。她寫道,即便是網絡淫穢小說,也是一本書籍,其內容具有連貫性,不宜將各個章節作為獨立個體,而應作為一個整體來考察其傳播量和判斷社會危害性。同時,在計算時還應進行去重,排除軟件造假、專人造假、源頭造假、黑客攻擊和取證點擊等虛增,並扣除警方在調查取證中的點擊次數。
與點擊量相關的法律釋義首次出現於2004年。根據《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台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設定的量刑基準為一萬次。2010年,司法解釋將內容涉及未成年人的點擊數從一萬次降至5000次。
與傳統的印刷製品不同,網絡作品的傳播量極易膨脹。上述標準放到今日已不具有現實參照意義。
陳碧在文章中也表達了對法條陳舊的疑慮。她指出,反覆引用司法解釋來自2004年《解釋(一)》和2010年《解釋(二)》,點擊量和獲利的入罪標準,都已經不符合刑法打擊謙抑性的標準(註:謙抑性原則指,只有當沒有其他更適合的法律手段,才使用刑法,以此獲取最大的社會效益)。

值得留意的是,由於海棠文學網和運營者屬於境外人員,讀者亦包括境外人士,在「實際點擊量」的計算上,境外的點擊數量是否需要排除?
陳碧在撰文中亦提出疑問,「第一,如果國內根本看不到海棠網站的話,這些寫作者是否會妨害我國的社會管理秩序?如果讀者是通過翻牆才看到,太太們(註:指作者)是否可以用『我的作品僅面向海外』為由抗辯?第二,同樣基於第363條保護的是我國的社會管理秩序,因此境外的點擊數(假如對於點擊人來說,閱讀是合法的)是否應當予以排除?」
事實上,不只是網文案件需要更新司法解釋,互聯網上相關的知識產權犯罪、網暴案件等,都和點擊量計算相關。
對於「牟利」,海棠網設有收費閱讀(VIP)作品,以及讀者打賞,再由作者本人進行提現。但根據財新報導,蘭州案件中已知的涉事作者獲利金額在幾百元至兩萬元不等,也存在獲得讀者打賞但從未提現的情況。有涉事作者向財新表示,其創作時間約為两至三年,在案發前已經多月未再創作,至2025年還未提現。
法理之外,此次案件中出現的執法問題亦受到關注。
「蘭州案大部分還在偵查階段。偵查階段出現了很多問題,一開始到案的程序是否公正,異地執法的程序有沒有履行到位。」刑辯律師方靄雲表示,「到案之後,有沒有非法取證的情況,包括威脅、脅迫、哄騙,作者可能對於這方面沒有太多認知,可能會被騙哄着做出不利於自己的有罪供述。」
據悉,有作者在被傳喚後,被警方威脅會影響畢業。方靄雲指出,若嫌疑人因受到嚴重威脅、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而做出違背自身意願的供述,依法被認定為非法證據的可以排除。
另有消息指,有作者被傳喚時,警方還未讀過其作品,在公安局登陸該作者的帳號,才得知具體內容;再被傳喚時,警方口頭轉述了鑑定結果。

在涉及「淫穢物品」相關的案件中,另一核心議題是,如何鑑定「淫穢」、由誰來鑑定?
根據《刑法》第367條對「淫穢物品」的定義,「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並排除「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和 「包含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 兩種情形。但其中解釋的「露骨宣揚」「色情」「淫穢性」等要素,仍具有主觀性和不確定性,極易受到社會觀念、地域差異、裁判者道德與主觀方面的制約。
另外,國家新聞出版署於1988年發布的《關於認定淫穢及色情出版物的暫行規定》至今仍然沿用,在刑事訴訟中可能會被鑑定機構援引。
大陸刑法法學學者莊逸清亦強調,「淫穢」作為定罪的核心概念,在法律上有模糊之處。自1990年代《刑法》確立該罪名以來,核心司法解釋(包括2004年《解釋一》、2010年《解釋二》、2017年未成年人保護補充解釋)在內容標準上並未有實質性更新。這種滯後導致司法實踐中對「淫穢」認定缺乏明確統一標準。
「淫穢作品」並非可用一元論來簡單定義,更值得思考的是,人為什麼有這樣的需求,寫作的背後到底是要表達什麼?
同時,在實質的刑偵過程中,往往是由警方來認定某個內容是否符合淫穢色情。「具體哪部分是(淫穢色情),或者作為整個小說是、其中含量多少,都是這個罪名的案件辦理的很大的問題,包括由誰來認定。」方靄雲指出,例如屍檢、精神病鑑定,一般都由有司法資質的專業人士來執行,但涉及「淫穢物品」的相關案件中,常常由公安機關的治安部門作出鑑定意見,「相當於行政機關來代替法院的審判權,這也是很大的問題。實質上在一些案件中,也不需要所謂的鑑定意見,直接是由法官來認定的。我覺得這就是一個非常主觀的,沒有客觀標準的東西。」
清華教授、法學家勞東燕撰文指出,文字對比視頻、音頻、圖片等,在淫穢物品呈現出的危害性較低,亦需要考慮到網站是否對一般公眾公開,有無在設立帳號時限制年齡,以此判斷是否構成「傳播」、是否冒犯到不想看到相應內容的公眾,以及是否容易被未成年人看到並對其產生不良影響。
這進一步指向事件關鍵,社會應該如何理解「淫穢/色情」的內容和「危害性」、其存在的理由和意義?若以保護未成年人為由來遏止「淫穢/色情」的內容,是否有其他方法來實踐保護措施?
海棠案件發生後,莊逸清開始重新理解對於「淫穢作品」的衡量標尺。莊逸清認為「淫穢作品」並非可用一元論來簡單定義,更值得思考的是,人為什麼有這樣的需求,寫作的背後到底是要表達什麼?
「有一部分人有閱讀需求,有相應的慾望。社會是不是應該要給予這些人一個空間呢?不應該是粗暴地給這部分人群貼上『淫穢物品』的標簽,告訴他們,你別寫了,你要認錯。又或者,可以考慮實施作品的分級制度,這樣才是比較嚴謹和負責的態度。」莊逸清表示。

商業化和審查夾擊,耽美內容創作形成階層分工、命運分化
「耽美」二字源於日語,字面意義為「沈溺於美」,如今在中國指的是男性間的愛情故事,創作者和讀者多為女性。90年代初,中國正式接入互聯網,出現各色論壇和門戶網站,同一時期耽美作品從日本傳入中國,在論壇上流傳。2002年至2003年,起點中文網、晉江文學城從論壇中誕生,後成為中國主流的網文平台。藉助網絡發展,中國本土化的耽美小說開始興起、傳播,形成社群。
官方審查很快席捲而來。文化研究學者Yiming研究中國的耽美文化及粉絲社群多年。她留意到文獻記載顯示,2007年前後,中國政府已經對耽美文學進行打壓。2007年8月,中國新聞總署和「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發布通知,嚴查網絡淫穢色情小說,384家網站被刪文罰款或關閉,另有上百個耽美論壇和電子書庫被清理。
2014年,網文行業遭到重創。中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網信辦等部門執行「掃黃打非·淨網2014」運動,數十家網文網站被查,下架涉黃涉政的小說。晉江更將「耽美」頻道改名為「純愛」,以「脖子以下不能描寫」作為審核標準。
Yiming認為,大致從2014年開始,中國耽美文學被重新塑形,「慾望在這個過程中不斷被剔除,一開始可能是性交戲不可以,到後來可能是擦邊的(描寫)也不可以。」耽美小說就此出現分流:主流的耽美文自我閹割、往「純愛」發展,而希望保留性描寫的作品轉入地下,或流向海棠、AO3、廢文等不被審查的海外網站。
耽美文「地上」和「地下」的分流格局,在2018年更加清晰。那一年,改編自晉江耽美小說的網絡劇(簡稱「耽改劇」)《鎮魂》在大陸爆紅,劇中將雙男主的戀愛改編為「兄弟情」,耽美在「淨化」後的商業潛力被資本發掘——而與之對照的是,就在同年,作者天一因售賣含有大量性描寫的耽美小說《攻佔》,以「製作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2015年成立的海棠網,成為了有情色描寫的「地下」耽美文的匯集平台之一。在Yiming看來,海棠網上的一些文章「很難說不是淫穢色情」,但這部分內容的產生正是和整個審查系統有因果關係:「之前把普通耽美網文中慾望的部分暴力地驅除出去了,這部分一定會流向其他地方。又因為平常管得太嚴了,就會有越壓抑、越釋放的衝動,海棠就變成承載這部分內容的平台。」
30多歲的黃妍從高中開始接觸日本的耽美漫畫,2019年第一次來到海棠網,「當時的感想就是:哇!這個簡中原耽的情慾世界,居然是這麼豐富和光怪陸離!」諸如雙性生子、克蘇魯題材(註:美國奇幻小說家Howard Phillips Lovecraft創造的克蘇魯神話中的神靈)的耽美文都能在海棠找到。相比於取向更單一、經常描繪職場戀愛的耽美日漫,黃妍認為海棠網更自由,情色屬性也非常明顯。
海棠網開放付費制度,一些作者會將每章涉及的性元素標註在目錄中,讀者也願意為想看的章節花錢。在容納有性描寫的網文平台中,相比於非營利性質的廢文網、AO3,Yiming認為海棠是地下脈絡中更為商業化的平台。
審查的壓力落在所有耽美作者身上,結果卻不均等。
Yiming認為,大陸耽美文學生產存在某種「階層分工」,在耽美生產生態的上層,是面向主流讀者或商業化的耽美作者,她們在審查之下寫沒有肉慾的「清水文」,其中不乏有較好文化資本和文學功底的人。《鎮魂》原著作者Priest便是主流作者的範例,其多部作品出版並被改為大熱網絡劇。在生態的上層,耽美文學中的情慾部分被擠壓出去,從而被下層作者承接、書寫——但恰恰是這群作者面臨着最嚴峻的審查風險。
不過,看似處於安全區域的「上層」耽美作者也曾被官方政策圍剿。2021年,耽改劇從資本熱潮中殞落,有媒體指出當年待播、已開機或籌備的耽改劇數量超過80部,下半年就被政策撲滅;《光明日報》發文稱「警惕耽改劇把大衆審美帶入歧途」,廣電總局更是要求抵制耽改。耽改劇至今難以在大陸復甦。
從天一案到兩次海棠抓捕可以看出,相較而言,寫有性描寫的耽美作者的處境更艱難,不僅作品無法在大陸出版,還得面對涉嫌「色情淫穢」的刑事指控和牢獄之災。
審查的壓力落在所有耽美作者身上,結果卻不均等。「我覺得這個社群其實內在是一體的,只不過因為商業化和審查,給了她們不同的命運。」Yiming說。

耽美像一種遊戲,解构或重塑對傳統社會規範的理解
蘭州抓捕事件傳開後,黃妍在豆瓣小組上刷到耽美讀者的兩極態度。一些讀者反對抓捕,或認為量刑標準不合理。但另一些讀者認為,作者寫「黃色」便是知法違法,活該被判罰。
「寫文的人和看文的人,原本可以是一個社群的,只不過大家現在逐漸不再這麼認同了。」Yiming同樣觀察到,耽美讀者和作者的關係在分化。一方面是海棠事件將地下的耽美作品帶到主流公眾面前,自然會遭到只閱讀「清水文」或更維護傳統倫理規範的讀者批評。另一方面或許是耽美文商品化造成的關係異化。
回溯2018年的天一案,Yiming當時已經觀察到有讀者會站在消費者視角,主動和作者割席,「有讀者會認為我們作為消費者,我都付你錢了,你寫這個東西得到什麼命運,跟我有什麼關係。」這類讀者提出看文的需求,但不會承擔生產的責任。
不過她記得,在天一被判刑後,有讀者在微博公開表示「這刑期是我們所有人的」。Yiming對此印象深刻,「我也在想,為什麼在這次海棠案的時候,不太有人再說這樣的話。」
在分裂的輿論聲中,黃妍難以理解一些讀者對色情的批評,「看黃文當然要理直氣壯啊。」網絡上有人從「耽美是藝術創作」來為作者辯護,黃妍卻認為,「海棠上的文章是色情,但從我的角度來看,色情就是無罪的。」
一篇研究中國耽美社群的論文指出,耽美作品觸碰了中國社會的兩大禁忌:色情和同性戀。1988年中國新聞出版署在界定「淫穢出版物」時,將「同性戀和性行為」和「性變態行為」視為一類,列入「淫穢」範疇。另有研究認為,當今公眾和法律對同性戀觀念有很大變化,但審查上仍遵循「同性戀=異常=色情」的邏輯。此外,網絡文學因常被文化精英和大眾視為低質量的「快餐文化」,作家難以證明其作品有藝術價值,來解開反色情法律的約束。

在Yiming看來,性描寫對耽美而言是重要的。「性本身是人性,或者說是角色生活的一部分,它對文學作品來說非常重要,為什麼一定要從耽美中剔除出去呢?而且剔除的結果就是有更多純性釋放的文章(出現)。」
性描寫本身也是一種表達。Yiming解釋,耽美文的性描寫中,時常包含既定權力關係的反轉,一些耽美文中攻和受的強弱關係並不固定,「可能他們平時是一套,但在床上是另一套。我覺得耽美像一種遊戲,可以解構或重塑傳統社會規範的理解。」Yiming以最近被調侃為「情侶分手」的馬斯克和特朗普為例,這類男性化的人物也可以在耽美的世界中被解構傳統性別氣質。
對性別規範的顛覆,本是耽美吸引讀者的重要原因。
十多年前,還是初中生的何野琳喜歡看《盜墓筆記》,書中吳邪和張起靈是彼時大熱的CP,她讀了很多這兩個男主角的同人文,進而接觸到耽美小說。比起文學名著,那時她更愛看耽美、玄幻,常常把幾百萬字的小說下載到mp3裏,握著發藍光的小屏幕讀小說。
何野琳從小性格「要強」。她認為耽美小說中的關係模式比言情小說更有趣、新鮮:「(言情小說中的)女孩總是要被欺負,然後被男的愛上、拯救。你在耽美中看到的是兩個差不多的人,反而是比較平等的關係。」
菠蘿也是從高中開始閱讀耽美,後來成為耽美作者。她寫了十年左右的網文,期間輾轉於lofter、青花魚論壇、廢文和海棠等更「小衆」的網文平台。菠蘿同樣認為耽美中的性別氣質有別於傳統,男性不一定要陽剛或獨當一面,也可以柔弱、易受傷害,「耽美作品中的男性更迷人、多面。」
多位海內外研究者都認為,耽美文化中內含對單一性別解釋反叛的「酷兒精神」。Yiming指出,這種酷兒性主要體現在大陸的地下耽美作品中,包括對社會規範的反對,對情慾的解放,混沌的性幻想,對性別身份的包容,還包括對BDSM、亂倫等酷兒元素的書寫和探索。在此次涉案作者的作品中,Yiming同樣看到了「有意思的寫法」,例如雙性文中作者對兼具男女性器官的身體的想象。
但在海棠事件的輿論聲中,對社會禁忌題材的書寫,加劇了部分網友對作者「變態」「沒底線」的道德指責。這一點上研究者提供了另一種可供參考觀點。
一篇研究分析了大陸耽美文中父子題材的關係描寫。文章指出,父子衝突是現代中國文學中反覆出現的主題,但不同於二十世紀初的男作家常以「弒父」的象徵敘事來表達父子權力轉換,「當代耽美作家偏好將代際衝突情色化,讓單向控制變成雙向溝通」,內含女性通過愛慾來重塑家庭權力結構的嘗試。

不過,或許正是耽美的反叛特質,令官方十分警惕。
2021年,官媒新華社旗下的《半月談》發文稱,耽美或會影響青少年的性身分認同,「對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帶來不良影響」,次月,新華社將「耽美」和「娘炮」並稱為需要抵制的不良文化。而在此次的蘭州事件中,有作者稱被傳喚時,警察直接將耽美粗暴定義為「淫穢色情」。
「他們把耽美理解為淫穢,覺得同性戀是淫穢、腐化、墮落、不潔、搞黃色」,何野琳說。
何野琳在上高中後接觸到更大尺度的「肉文」,她回憶那是一種自我性探索的過程,「我們沒有性別教育,我們關於性的知識都是在小黃文中學到的。」
在「寫作自由」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議題平衡上,公衆也有呼籲網絡分級制的聲音。不過Yiming指出,分級意味着實名信息的線上登記,可能帶來未成年人隱私泄露的風險。相比之下家長應該先承擔起引導和陪伴孩子的責任。
為了從日益逼仄的寫作空間中撐開一道自由創作的縫隙,許多大陸耽美作者把情色章節單獨放在外網或網盤上,再給讀者提供鏈接,以避免文章被查封。但這種形式增加了閱讀門檻,也會影響作品完整性。作者菠蘿指出,耽美作品在曝光度和完整度上難以兩全。
打游擊戰——菠蘿如此形容自己和周邊作者的生存狀態。
「大家其實一直都在流浪⋯⋯我和朋友之間有一種默認的共識,沒有一個平台可以長久地存在,(我們)永遠在搬家。所以也不會太驚訝,更多是悲哀和沮喪吧。」菠蘿說。
尾聲
去年,第一次聽到海棠作者被捕的消息時,菠蘿立刻刪除了自己在海棠網發表的作品,並註銷賬號。
「第一反應是非常非常難過⋯⋯現在寫作風險很大,對未來的創作會有一些迷茫。」她觀察網站上許多作者都刪除了專欄。等到第二波抓捕消息傳出,她和作者朋友之間也會互相提醒刪文。

Yiming認為,這次抓捕事件會極大打擊耽美作者的熱情,寫作人數也會縮減。但她相信還是會有人繼續寫,因為書寫的需求和表達的慾望一直存在,只是傳播形式上可能變得更私密。
讓Yiming抱有希望的是,許多法律界人士參與到此次事件的討論和援助中,或能推進司法進步。
但許多公共討論正不斷被審查和刪除,導致討論無法被推進和傳承。去年海棠作者第一波抓捕時已經梳理過的某些問題,在今年不得不重新拾起。而近來海棠案相關的法律援助、法律普及資訊,在大陸社交平台發出後,也被反覆刪除。「我希望能夠讓這些溝通得到保留,除了留存在人們的記憶之外,也能讓這些討論被想要了解這個圈子的人隨時看到。」Yiming說。
希望推動法律改變,這也是律師方藹雲想幫助作者的原因之一。她自認是看不慣不公的人,「如果能改變(法律)的話,不應該受到刑事追責的人,就不必再擔憂。大家正常該看什麼看什麼,看了也不會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想要伸出援手的另一原因,則來源於具體的人。方藹雲的朋友中也有海棠的讀者和作者,「我雖然沒有上過海棠,(但)我看過盜文,我也是一個間接的讀者,」方藹雲說,「那些作者可能就是我平常生活中會接觸到的朋友那樣的人,應該是離我的心很近的人群。」
菠蘿沒有抹去海棠帳號的所有內容。去年,在刪除賬號前,她特地把讀者留言截圖保存,多數是關於情節的評論,諸如對人物性格的討論,或對作者留下的伏筆或彩蛋的發掘。但由於過於匆忙,她在很長時間裏都後悔沒有逐頁截圖。
菠蘿始終覺得,收穫讀者反饋是繼續創作的動力之一,這些留言的截圖也會成為未來對自己的鼓勵。
她打算繼續書寫下去,「這是我的愛好嘛。」
(為尊重受訪者意願,何野琳、方靄雲、莊逸清、黃妍、菠蘿為化名)
在大陆,性是错的,同性恋是错的,女人的欲望更是错的,但女人要生孩子又是极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