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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论:那些并存而非割裂的

“读者十论”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组精彩读者留言刊出。

图:端传媒设计组

端传媒社群组

刊登于 2020-09-11

#读者十论

【编者按】“读者评论精选”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会因应长度及语意清晰作节录或编辑。

1. Liuhuiming,回应《两岸婚姻四十年:敌对阴影下,人们相恋成家

如果不是就发生在自己眼皮下,我也愿意相信这些人是咎由自取,而非政治暴风下第一波被推倒众人面前,接受文革式洗礼批斗。

乡下吸毒问题多,某次本村吸毒者意识不清纵火后,一位男性陆籍配偶询问加入夜晚巡守队无果,原因是队长说中国人可能是间谍,不知道拿政府经费,义工组成的巡守队能有什么情报,很可笑。女儿六年级开学时班上来了一位福州转学生,跟爸爸与非亲生的台湾妈妈搬到台湾,开启新生活,正是敏感的青春期加上人生地不熟,继母虽好,但他应该很想念家乡的母亲与同学。除了繁体字不熟悉,与同学相处还可以,安然毕业。

疫情开始后,铺天盖地的新闻与政治风向,很多事起了变化,从暑辅开始,听女儿忿忿不平好几次,学校学长姊经常在他经过时嘲弄他,用“那个中国人”取代名字唤他。亲职日时我们打算跟校长谈谈这件事,尽力帮助他。

身为一个台湾人,写下这些,承认这些,很心痛,会有人嗤之以鼻、咒骂,但我的标准是不对不起别人,不对不起自己。

为了帮助自己回温,某夜重读“我比以前更温和了”那创纪录的110条评论,尤其xingjianzhang1997的每一条评论,在白纸黑字的画面里,我看到委屈不被理解吹起的飓风,也看到一个有勇气,能自省,愿意同理他人的灵魂。最后他留下一条真心诚意的忏悔,我感到惋惜,想告诉他不必如此,23岁在行为思想上能如此不容易,人没有什么错误是不能修正,我们都可以在人生的长河里,靠著对真与善的追求,成为可敬的自己。感谢他毫不掩饰的告白,我得以反思。

也想告诉后来几位留言安慰xingjianzhang1997,写下自己在接触、沟通后开始能理解与自己不同成长环境的台湾读者;以及即便承受反送中抗争长期打压,仍保持理性,愿意理解的香港读者,尤其Fai,诚恳耐心地与之沟通,我在那110条评论中,看见彼此,看见敞开的心与人的温度。

以上是想提醒几位留言者,及在另一篇文章中用不雅用语咒骂又强辩自己无错的读者,留言留下的也包括自己的人格,你们在不断令原本想多看、思考、进而理解的人心寒远离,而不自知。让别人看到自己因对现实政治状态的不满,合理化对他人痛苦的冷言冷语,人格扭曲,逞口舌之快,没有谁会赢,独裁者民粹者都会笑到最后,我们不再有怨天尤人,抱怨华人在海内外都憋屈的权利。戏谑怒骂强辩不能彰显民主,只有不厌其烦地努力理性沟通,不问身份地坚持维护他人基本人权,唯有互信,人才可能团结,才可能把独裁者拉下台,保证下一代安稳生活。爱用大爱左胶给别人戴帽子的某位请自重。

2. madlex,回应《两岸婚姻四十年:敌对阴影下,人们相恋成家

本人非常赞成人人平等反对歧视,亦非常赞成左派给予身份挣扎者抱抱送温暖的举动,这是其一。其二,在此基础上,作为个体如何能行动起来,为了自己亦为这个族群做些什么改善处境,是抱抱解决不了的问题。所提建议,是为了解决年轻人心中的 “BUT HOW” 之问题,细究逻辑,“赞成一”与“赞成一加赞成二”并无冲突,扣扣大爱左胶帽子者可以休矣。

我的太太是中国人,自大学求学时认识并一起生活至今。她的朋友同学多为中国人,亦有多次到家里玩乐聚会的机会。所以我知道她微信有对应的同学朋友群组。2019年,她的某个朋友高调毁坏了大学里面的民主宣传物品,被逮捕。群组里面的中国人纷纷发话:“找何律师”、“我在联络统战部和中联办”、“香港废青敢过关就打他们”、“XX同乡会已经派人去差馆了”。后来,太太告诉我,那天只有一个人PM她,说不用理这些人。我将这些发言截图保持至今,引以为戒。

所以如果有人讲,中国人全是匪谍,我是不赞成的,因为有义人存在。不过,如果有人讲,中国人和其他自由世界公民一样,可以trust and verify,我亦是不赞成的,因为义人占比是几百分之一。本地亦有对中国的学生做过调查,相比他们的本地同龄人,意识形态差异甚大。

有句话,何地出世是没得选的,但是你可以选择做什么样的人。对于那些浅薄之辈,无论你做什么,他们都会给你贴上同样的歧视标签,他们对你的评判毫无价值,又何必伤心。而大部分人,会根据你的行为来进行评判。假使有两个人PM我太太,那么在我心里面,中国人的credit会多一倍,三个人,即会多两倍。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如果仅满足于哭诉,那么义人总是只有一个。

当然,作为海外华人,中共压迫下发声很危险。但是做少少,好过不做。你可以不出席统战活动,课金支援一下民主运动,给予有疑惑的人普及一下真相,社交媒体发表一下隐晦的评论;纵使你一个人改变不了族群的现状,至少可做到问心无愧。

3. Gorden0520、马口,回应《我们的青春,到不了台湾

Gorden0520:首先感谢两位记者的采访分享,陆生在两岸交流上的确是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但很多时候却又是被忽视或是筹码性质的角色。然而我也不得不指出这篇文章的过度推论与宏观代替微观之嫌。

诚然,政治因素的确是陆生关心的问题,健保实习打工这些一直困扰着陆生,同时陆生也在大环境下感受着社会差异。虽然在新的环境中有失望是在所难免的,但这很多时候不妨碍陆生去观察与体验台湾社会——因为作为学生,本质上的基本任务是学习,陆生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与同学老师的交流,是否有学到知识,是否有充实人生阅历,这才是关键。

而本文大多数时间都在探讨庞大的政治议题,这些其实是大多数陆生不会涉及的,因为对陆生而言,来台的首要任务是读书学习,不是政治参与。很多陆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受到老师好评,他们的学习努力是被同侪与教师看见的;不过与此同时,也有部分交换生觉得来台湾交换就是玩的,从而荒废了学业,因为会引起同小组的台湾学生不满。陆生的两岸交流角色应当被定义在学习生活文化等日常层面,如果总是拿着政治框架去探讨,甚至是束缚陆生于与台湾的互动,是否真的能还原事物原有的样貌呢?

马口:@Gorden0520:读书学习固然是陆生来台的首要任务,但我认为探讨政治议题或许对诸多陆生来说也同样重要。首先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来台陆生会选择来到台湾,而不是去其他欧澳美日等热门国家?

一个大陆朋友跟我说过,他身边有十数个选择赴台升学的同学,尽管并不是每一个都富有政治热忱,但他们无一例外也对台湾这个地方充满著好奇。台湾作为一个与中国共享著同样文化、言语的地方,生活方式及社会环境却大相迳庭,这种明明大家活在同一画布下,彼此生活方式却像活在异国一样的景象,无论是对外人抑或是当事人也好,都充满著待人探讨的谜题。

我说得有点多了,总的来说,不少陆生赴台升学除了读书学习外,亦期望自己可以透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揭开两地差异的答案。在这过程中,他们少不免将追根溯源回两地的政治差异上。因此,我认为大可不必以学业或生活文化的框架定义陆生的思考模式,毕竟,不同于其他海外国家,台湾对于陆生来说是介乎于“海外”与“国内”之间的灰色地区,在留台就读的期间,他们一定会将中台两地进行一个更加深入的对比。

4. Bd,回应《专访汪宏伦:“陆生”就是照妖镜,映照两岸各自的问题

循此,台湾人对中国大陆、对陆生的态度,究竟对于陆生群体造成了哪些影响呢?汪宏伦在〈“RIP,426”:解析“大陆地区旅台学位生”的国族经验〉这份研究中,便针对“在台经验”对陆生造成的影响,大致分辨出了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变得更加支持中共体制、更加反对台独的“类型A”;第二种则是没这么极端的“类型B”,他们对中国体制的批判只有稍微减弱,但反台独的立场却变得更加坚定,不过基本上还是向往自由民主;第三种变化则是“类型C”,这种陆生对中共体制的不满有增无减,对台独诉求的理解和支持程度则大幅增加。

“早期来台的学生,对于台湾年轻人的主流国家认同并不理解,因而常常会有‘文化冲击’,发现自己在大陆对台湾的认识是有误差的。然而这些陆生在台湾感受到的敌意,也会让不少人开始转向支持中共,认为自己的‘中国民族主义’,是在来台之后才被激发出来的。”

汪宏伦近期也观察到,如果把 2014 年当作分水岭,之后来台的陆生因为来台之前已经听过学长姐的描述、有了心理准备,受到的冲击就不会这么大,从而形成了某种“自我筛选”的机制,使得还愿意来台的陆生,可能就是真的对社运、公民组织有兴趣的人。汪宏伦认为,这样的陆生不会太过在意国族议题,而类型C的陆生比例,也很有可能会愈来愈高。

5. Fai,回应《《八佰》的隐秘主题:一个国家的诞生

真正的中国战争敍事窠臼——不论是抗日还是内战——不仅是以道德化他者来巩固己身的说服力,而是惯性滑向“归一”,以服务于国家主义的统一需要,欠缺认知上必要的悬搁(反思)空间。大哉问也就只有小兵的“打来打去有什么意义?”(我也可以问打中大理大有什么意义?打香港有什么意义?)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电影前半部分才是最接近历史敍述的理想状态。但那苏州河两岸刻意为之的对比写满了创作者的主观褒贬:无论是从视觉效果上还是象征意义上,这边军心躁动涣散时(具象化为白马受惊乱跑,白马即民族精神的化身),对岸却像马戏团一样 ridiculous,鸡零狗碎、混乱空虚没有依托。

最后作为民族外延收编进了新生的民族精神。说是一个国家的诞生,不如公平点吧!这只是一个国家敍事的诞生——从分散到统一,从个人到民族,从私(关云长)到公(赵云)的规定动作。苏州河两岸既是对比也是观看与被观看、定义与被定义的关系。仓库这边是从中国看世界,对岸是从世界看中国,有了相互参照,小兵才知道了自己的位置,自我定位由他者折射。他第一次勇敢就是因为女神的青睐。只是到最后,这种关系出现了逆转,仓库成舞台,对岸是什么由他们来定义,对岸最后以仓库来定义自己。中国对世界的影响力呼之欲出。

我看不到哪里出现了虐杀日本人的场面,也不觉得枪决日本兵是在模糊善恶分界,日本人刀刺人耙子的毫不犹豫,旁杂打排球的漫不经心,来并列中国兵的心慈手软苦苦挣扎,其中的抑扬有那么难看出来?没以前低手刻意是真的,但该有的指定动作这片子没少做,包括片头片尾赞辞;国军不叫“撤退”而是“跑路”。他们或许没那么狠手对日本人进行败德的渲染,但对国军还是没留手。

说到让我最疑惑的点,数“这片子更能与新时代精神共振”。这新时代精神到底是什么?就是只剩比力(量)了。我不记得有哪部片子里的兵哥说要把旗子插到富士山的。虽然中印边境都摆不平,精神上倒先占领人家的国家象征了。这与“去道德化”互为表里,还不让人滴汗?你道德化批判人家,自己也逃不掉被道德化批判,环看现实中国,其道德苍白虚弱实在不宜作为国族意识的燃料。这是策略性转变,才有入关说吧!不去道德人家,也就摆脱了被道德。中国要裸奔。距离名实相符的 chinazi 还有多远?

好吧!一个国家的诞生,这片子让我想起了中大理大。这样一置换,作者能适应吗?

当然,还是那像油污一样除不去的“英美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是要帮我们”,相隔大半个世纪,这想法像幽灵一样缠住中国人的脑子。香港人的分别在于,是为自己的利益又怎样?不应该吗?人家也没有义务要帮你。

终究,香港还是有独立于中国的身份和存在方式。即便是上海,也不好说。

全文最邪门是这句“国家和民族的铸造是一个前赴后继不断累积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投入和牺牲”,行军礼那个小妞就是今天的韭菜,国家需要她的投入和牺牲。

言民族本身就是价值,它的出现就是价值所在,它的存在就像那竿旗一样就是价值本身。大家都死了也得围着它,可怕吧!把这说成后发国家无可避免的发展逻辑合适吗?日本算是前发还是后发?日本军官把最后战斗回归个人荣誉,又是什么逻辑?文本逻辑上是为了映衬真实故事里的撤退选择(为公)。哪有摆脱过价值化日本人?不过,既然要把民族精神说成自足的,更多的力气自然是用来描述那个自发的过程。

一个国家的诞生,把这种场面换到香港,中共又该放在哪个位置?

6. jackhui、nwshing、俊伟,回应圆桌话题《《花木兰》片末鸣谢与“再教育营”有关的新疆当局再掀抵制,你如何看?

jackhui:所以到底一个人的言论、政治倾向应否成为惩罚一个人的理由?如果不应该,我们就不应该因一个人的言论号召惩罚她;如果应该,那新疆再教育营错在哪儿?

是非并非个人好恶,是非应当是对所有人等同、符合逻辑的准则。我指出的是该是非准则在公平应用于所有人时的矛盾之处,因此并非合格的是非准则。当然这并非否定任何个人好恶标准,个人的好恶是情感而非逻辑。但请不要要求他人与你有同样的情感就好了。

nwshing:@jackhui:这种取消文化该是针对具影响力人士散播反普世价值的言论,而绝非上至下的自由剥削吧?

jackhui:@nwshing:我的问题并不包含“谁来惩罚”,而是一个人应否因言论而得到惩罚。这个问题的答案肯定不是绝对的应或不应的,确实存在应当被惩罚的言论(如纳粹之于德国),也存在不应被惩罚的(这个就多了)。

应当因某人言论抵制个人,本身蕴含着一个逻辑,即一个人发表言论,如果言论错误应当被追溯到个人,在反对其言论外,通过对个人进行惩罚进而纠正其言论是正确的。如果这点上社会具有共识的话,那就如你所言区别只在于应当自下而上,还是上而下了。 如果所做的事情是正确的,只是方式有争议,那刘亦菲被抵制的理由又是啥呢?毕竟她只是对一个“用错误方式做正确事情”的组织,因其他事情鸣谢一下,这有什么好抵制的?

一对父母体罚(错误的方式,正确的教育)了孩子,我们因受这对父母的帮助而感谢了他们,这有啥错的?即使体罚再错感谢都没有错好吗?

俊伟:@jackhui:取消行动中我们更多是无权利者的权利。

当谈到言论自由,甚至任何自由的时候,对我个人而言有两大问题:第一是这个自由是否伤害到他人。第二是行使自由权利的人在权力上和发起取消运动者是否权利不对等。

单以刘这件事来看,在港台或者说亚裔向往并捍卫自由的人群,因为遭到极权或威权打压至有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当儿,刘作为拥有更大话语权的全球影视明星,毅然地站在施害者一方发言并造成对这群共同体的二度伤害(她是美国公民,没有因为墙的问题导致信息接受不足),这足以让他们以杯葛的方式去表达他们的不满。

7. jackhui、Wessy、披星戴月人,回应圆桌话题《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涉“发表煽动文字”被捕,你如何看国安法下的言论边界?

jackhui:起诉不是什么坏事,普通法下法律的边界就是由一个个案例来确定的。法律的制定是表达了立法者对法律的理解,起诉表达了执法者对法律的理解,法庭审判表达了司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这三者加起来会使得法律比单独的一段文字更清晰,是达成张达明所期待的“足够的清晰度”的最佳路径。是否范围太阔、是否违反国际法,都是能上诉至终审法院的理由,而终身法院法官的判决,也比我们在这里没用的吵闹更直接。这不就是法治吗?

Wessy:@jackhui:在起诉不对等的情况下,乐观地去想司法机构一定可撑起最后法治天平,这样的法治社会,也只是某部分权力者的工具,阁下的法治社会似乎不应该存在民主社会,不过如果我们对香港不是民主社会达成共识的话,那我同意阁下后段的结论。^^

披星戴月人:@jackhui:阁下的意思是,可以不顾被捕人的司法成本及风险,以此作测试个案,以展现“红线”所在?现在嫌疑人已被扣押数十小时,而面对的是数以年计的徒刑。立法机关本就应该主动厘清法律界线,以免大众误堕法网,而市民根本就不应作为显示法律界线的白老鼠。

jackhui:@披星戴月人:我指的是他所要求的“清晰度”不可能来自于成文法。因为之所以他认为某些法律清晰,是因为该法律具有足够多的判例,能让人明白什么样的行为会犯法什么样的行为不会。如果我们排除所有普通法的案例,单拿普通法中的成文部分(就是不能拿判例来解释法例中词汇所指行为),其清晰度并不见得比国安法高。所以问题是没有判例的法律在普通法下不会足够清晰,而不是法律写得不够清晰。

但是普通法难道不会产生规范新现象的法律吗?当然不可能。就好像现在欧洲(虽然德国好像也是大陆法。。)和对谷歌等技术公司进行的有关信息安全的规范,标准也是不清晰的。但在出现了多次判决,大家就知道这些规范的界线。

你所说的“市民当白老鼠”的过程,就是英美法系新法律的行程过程。否定这种过程的合理性,相当于否定普通法的合理性,因为普通法的每一条法律都是这么起源的。你不能因为生存在法律完善清晰的社会,就忽略法律完善的过程。

jackhui:@Wessy:我想指出的就是,你如果去了解一下你所指的民主社会的法律来源,你会发现国安法的清晰过程和普通法中任何一个法律都很接近。除非你所言的民主社会是“理想国”而非“现有任何政治体制”,不然这就是法治的本质。

jackhui:@披星戴月人:而且这并非测试“红线”的过程,法律的一些灰色地带中“法律不足够清晰”,确实是可以成为其中一个辩护或求情理由,但边界不清晰不代表“整个法律都是灰色地带”。我敢肯定这些被告律师肯定会以“法律不清晰”作辩护,而法官也会因应情况采纳或不采纳。

认同这些应该有法官判断,而不是按我们个人理解判断,也是法治的一部分,不是吗?

披星戴月人:@jackhui:阁下所言,我部份认同。然在我想,要解决是次检控争议,并不在于被告在庭上抗辩,而是从根本出发,争取废除这条恶法。行文至此,我认同阁下比较合乎现实情况,现在争取取消这条法例,缘木求鱼,可能你的建议更合于实际情况,对抗争者更有利吧。但即便如此,我仍是深深不忿的:为何香港人要受恶法威胁?

jackhui:@披星戴月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善恶喜好,但如果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善恶相互论断,则善恶标准会失去社会公共准则。人治与法治之区别,即将社会善恶标准由个人判断还是交由法官判断。你可以有个人的喜恶,可以因此支持或反对法律,可以推动新立法,也可以推动废除法律。但是事件对错并不是追求自己的判断,而是追求法律程序下法官判决。立法上不是追求自己的意见得到实施,而是追求法律规则下的投票。这就是法治本身。

什么是善法什么是恶法?如果人人都可以论断法律善恶,则法治何在?自己的善恶判断超越依法治理本身,则法治精神何在?

Wessy:@jackhui:指文中这段: 政府只针对反对政府的声音,对于支持政府政见的人,无论对另一方有多激烈的言论,也没有用这个条文采取行动。

按其标准跟脉络,煽动包含字眼本身引起民间之中的不满,则撑警言论、支持港府作为亦会引起民众不满、加深社会分裂,为何这些言论者至今未被依煽动条例起诉?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中的被告,如果已经被刻意拣选,这套衍生出来的法律标准,是合宜的法治标准吗?

我的想法恰好相反,法律明确性的要求之一,就是条文内容至少达到一般人民可合理预见,经事先预见、了解何行为将受处罚,在理性判断下遵守规制,这样惩罚性法律才有其功能,然而目前看来,香港一套法律两种标准,只是行政权的针对异议者的武器。 你把清晰度套用成极度机械、窄化,没有其他抽象空间的那种精准清晰,所以才会认为清晰度在成文法中不可能,但是成文法中的法律明确性,本来就不要求要达成此类机械精确,只要是内容大众可理解、受规制的行为可预见、并可经由司法程序审查即可。

你所言的在实际案例中,形成对法律条文的界线,此点所言甚是,这就是司法审查中,对不同思潮的进化、时代的演变,做出合乎该时代的法律公正解释,所以50年前情色、猥亵的定义,在现代有不同定义,法律文句上并将部分行为不再视为猥亵,这就是一起跟社会进步的司法系统。

但是现在,你把市民当白老鼠视为案例建构明确的过程中,合理化为不可避免的牺牲,恕我无法理解,因为当白老鼠的资格,已经被精心择定,这样建构的法律清晰度,并不公正,也就毫无法治精神可言。

jackhui:@Wessy:几点回应:

  1. 清晰的窄义化:文字可以描述一个行为,但让人明白文字的现实对应的最好方法是举例说明。而过往法律清晰的原因在于法律用词具有足够的案例支持,而并非描述准确。你认为我窄义化,可能因为我们所想像的场景并不一样,你更多是在思考生活场景、大众能否理解避免,而我更多是在思考法律应用的场景:即法庭辩护阶段,我认为“误堕法网”主要含义在于是否会被定罪。即使我们认为清晰的法律,大多数案例中辩护律师依然可以形成一套合理的辩护理由,只是在足够案例之后我们明白了什么说法会被接纳什么不会。这角度上国安法并没有比其他法律不清晰,而只是缺乏案例而已。至于避免“被起诉而不被定罪”部分,国安法的清晰度在这方面确实不足以让大众理解。但这部分并不取决于大众对法律理解度有多高,而在于警察理解度有多高,在于警察能否避免起诉那些不会被定罪的案例。

  2. 小白鼠部分:我认为“存在灰色地带”并不代表“整条法律都是灰色的”。认为是小白鼠是因为“边界不清”。但我认为法官是会接纳灰色地带中“因边界不清误堕法网”的辩护理由的,但是这不意味着非灰色地带部分能以“存在灰色地带”作为辩护理由。因此不存在测试红线,红线的不清使得灰色地带存在能被接纳的辩护理由,因此不会被定罪。被定罪的都是明显就违反但拿边界不清说事的。

  3. 不对等起诉方面:对引起民间不满的罪行不是国家安全法的一部分,是刑法的一部分。你不能要求国家安全法取代刑法啊。。。

Wessy:@jackhui:我从头到尾没有提国安法,我只针对本次煽动条例第10条罪名做为讨论回应,所以也没有我支持或要求以国家安全法取代基本刑法的意思。需要特别澄清一下^^。 我已经指出你只执著进入法庭内辩护攻防之荒谬所在,另外法律交给警方理解法律条文的含意,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你同意警察是行政权的延伸,且其是在贯彻行政领导之指示的话。

jackhui:@Wessy:被定罪和被起诉是两个不同层面的“堕法网”,将“定义与你不一致”称为荒缪的行为我觉得挺荒缪的。

那是行政权是的,但起诉成功率是公开的。假设警察会大规模起诉不可能定罪的人根本没有意义,讨论只是在猜测,反正等这批起诉结束后看看起诉成功率就知道了。

Wessy:@jackhui:你知道在台湾,因为传播假新闻被起诉然后被法院打脸无罪的比率有多高吗?最新的数字是七成二。

我不是很明白你说的“假设警察会大规模起诉不可能定罪的人根本没有意义”深层内涵为何?但,同上举例警方大肆起诉最终无罪者,在台湾,这不是没有意义的事,它告诉政府,对于武器、权力不对等的人民的冒犯,必须谦卑,而非高傲移送。

对你来说起诉成功率是甚么?是法治社会的再度被确定吗?

但审判过程中的人身拘束、黄蓝被区别以待的起诉标准,就算最后无罪,这样的法治社会合理吗?

8. DylanLyn、Jeremy30、Nemarchepas,回应圆桌话题《欧洲选边站:中国外长王毅访欧之旅被指以失败告终,你如何看?

DylanLyn:说到底,台湾有主权、领土、人民,在国际法的认定上已经是一个国家了;就只差他国的认同而已不是吗?换句话说,倘若其他国家等承认“台湾”,那这时候到底要说内战还是国与国的对抗?

我国际关系还只是个菜鸟,有无高人能帮忙解答或提出看法呢?

Jeremy30:@DylanLyn:您好,关于台湾是否已是国家,可以参考各类国际公法参考书。据我了解“承认说”应不为主流,实际上现关于“台湾是否是国家”的争议还是在于主权,而且关于这个维度两岸各有争议。 个人而言,认为联合国2758决议已经很明确证明了台湾不是一个国家。

DylanLyn:@Jeremy30:原来有这则决议!等等,那会不会联合国为了抵抗中国拥立台湾而又再次做一次决议的可能然后承认台湾国?是说这真的都是他们这些人在说,真的很讨厌= =

又或是,反过来说什么中华民国是唯一中国政府这种天方夜谭得可能性?

其实我一直在思考,为何中国、台湾之类的华人世界,不效仿欧洲直接建立一个联盟就好。整天那边吵来吵去的,中国这样给人到感觉真的很差。倘若今天真的获得台湾,一定也是一堆负评不是吗?

Jeremy30:@DylanLyn:哈哈哈~关于联合国又一次决议肯定是不可能的啦!因为推翻这种国际性协议等同于直接破坏中国与其他所有国家的建交基础——“一个中国”,更何况现在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亦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国际影响力已经非常之大了!

其次呢,虽然现在台海局势虽然越来越激烈了,但我相信中国肯定不会选择武统!不然后续台湾民众的情感问题以及国家认同问题就更加难以解决啦!而我记得依据之前的习马会,现在实际上是“一中各表”,你可以理解为一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组成的中国“联盟”!

DylanLyn:@Jeremy30:原来如此。那,你对前阵子中国外交部长王毅的言行举止怎么看呢?我个人觉得,确实不该让步的地方绝对不能让步。

但是很可惜,他坚决不让步的方式让人不禁怀疑“这种程度也能当上中国外交部部长?”

我看你用简体字所以推测或许是中国人吧,又或是说大陆人;如果你是的话,那你身为该国国民怎么看待该国外交部部长的作法呢?

Jeremy30:@DylanLyn:其实部长出访欧洲及其相关报导在大陆似乎都是偏向于渲染中国(大陆)强硬的立场吧。也就是还是在不断激起最近几年一些西方中国研究专家所提出的中国民族主义......但其实一些相关国家外长的表态都没有很多的全面的报导吧(仅从微博这一大陆流行社媒来说)。

其实我认为在主权问题上他不得不这么做来维持大陆外交上一贯的底线思维,也就是台湾主权问题,所以我认为他做的没有错,也只能这么做吧!其次关于香港&新疆问题,其实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香港问题其实大家懂得都懂嘛。新疆问题,个人认为中国只是需要更多的证据和纪录片去回击西方的一些 fake news or fake vedios,当然也应否认现在的管理方式肯定也是有不妥之处,而不是一味保持绝对的强硬!

Nemarchepas:@Jeremy30:您好,想要回复一下关于台湾是否已是国家的想法。 顺著楼主 @DylanLyn 的主权国家定义(主权、领土、人民、他国承认),您所说的“承认说应不为主流”以及“联合国2758决议”应为他国承认的部分,也就是楼主认为有争议的部分。个人认为,这部分正是过去数十年来台湾极力争取、而中国极力打压(临时想不到更好的用词)的所谓“国际空间”,因此尚未盖棺论定。(事实上没有什么要件是盖棺论定的,举例而言近几年流行的留岛不留人如果实践,也可以完美摧毁人民这个要件)

而您所说的“争议还是在于主权”、台湾方的想法可以参考以下主权的定义“一个国家独立于其他国家之外且于法律上不受其他国家的渗透影响,以及国家的排他性的管辖权和对其领土和人民的政府权力的至高性”,由于台湾有独立运作的法律系统并且(七十年来)独立运作的政府系统,因而台湾已经符合主权这个要件的想法相当普及。

9. 雨月,回应圆桌话题《当公司内部改用暱称交流,拒绝“哥、姐、总”,能有助淡化企业等级制度吗?

不好评判这种做法是否真的能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但是语言的背后包含着权力关系,并且也时时刻刻形塑着使用语言的人,这是真的。

整个社会权利等级的强度决定了你使用称谓的习惯,这是一个根本的作用力;但是反过来,首先在语言称谓上进行改良,表面上看什么实质性问题都没有解决,但在潜移默化中就会改变人的思维形态和习惯,从而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后起到对权力结构的矫正作用。

这个效应可以延伸出来谈的例子有很多,例如学过日语的人在浸淫了那一套尊称、敬语、主语省略和遣词造句暧昧性的语言特征后,就可能变得更顺从、融入环境。在美国,黑人平权的一些概念和政治正确的词语改良被放入法律和报章杂志的规范中,在当时的民调里大部分受访者都认为不会改变自己原有的对种族的看法,但是在一段时间后都会实质上改编行为习惯的统计数字。

10. achi_gg,回应《“香港文学”只有粤语?香港作家们为何对一本粤语文学期刊持有异议

相当认同“书面语就是粤语的一部分”,因为我从小就是以粤语默念书面语的。

既然我们可以粤语诵读书面语,又怎么可以说书面语就是普通话?我一直认为以这种理由推广普教中才是匪夷所思。推广粤文是好事,但不用因而否定书面语。因为不同地区的书面语,本来就会受到该地区的口语影响。就好像北方人写的书面语,从用词到腔调节奏都会与香港人不同。台湾人的书面语,也会与香港人不同。这是文化差异。书面语不只是课本上的课文,并没有标准样式。香港的书面语和口语都是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必须并存,而非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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