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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同志平權案主李亦豪:喪夫後,我要捍衛「我們是家人」的事實

他每天帶着102頁的法庭判詞到處走,那對他和過世的丈夫來說是一個擁抱與肯定。

失眠時,李亦豪抱住家裏的貓 Kit Kat 和 Oreo,一邊聽音樂、一邊看着天花板哭。攝:林振東/端傳媒

失眠時,李亦豪抱住家裏的貓 Kit Kat 和 Oreo,一邊聽音樂、一邊看着天花板哭。攝:林振東/端傳媒

端傳媒記者李慧筠 發自新加坡

刊登於 2023-11-30

#自殺#司法覆核#歧視#同志平權#房委會#房屋問題#抑鬱症#同性婚姻#香港#LGBTQIA

高等法院宣布房委會上訴失敗的當晚,李亦豪(Henry)不想一個人待着。很多人轉載他透過律師樓發出的聲明時,他回到舊居,吃了抗焦慮藥之後洗澡,感覺被人打暈,昏睡過去了。醒來後,媽媽說他整晚在睡夢中低鳴哀叫。他完全沒有印象,「我只是覺得終於可以睡到天亮,但其實在掙扎,自己也不知道。」

這幾年,他發很多夢,都在逃跑、被追殺。

他總是被狩獵、被驅趕。中學時候,他因為個性陰柔被同學排斥。跟同志伴侶吳翰林(Edgar)在英國註冊結婚後,成為香港第一對在天主教堂行禮的男同志配偶,社交媒體湧入祝福和惡言。兩人住進公屋、居屋,不時有匿名投訴和敲門檢查。吳翰林為了李亦豪和同志社群,就同志配偶住屋權起訴房委會,期間因抑鬱自殺身亡。官司後續中,房委會稱政策是要阻嚇(deter)同性伴侶,以防影響異性伴侶的居屋供應。

七年時間,李亦豪身處在出櫃、結婚、與教會和雙方家庭拉扯、司法覆核和亡夫的多重漩渦。

2023年10月,高等法院駁回房委會和政府兩宗上訴——其中包括吳翰林入稟的同志配偶居住權案、遺產繼承案。李亦豪帶着判詞上山拜祭吳翰林,陽光普照,他在山上拍下水藍色的天空。不久,又傳來律政司申請把兩案上訴至終審法院的消息。

這次他不想再逃跑。「如果他死了,我仍不去為我們兩個是家人的事實而捍衛,我真的什麼都沒有。我什麼都沒有。」

承認殘酷

在新界馬鞍山,臨海的居屋單位,李亦豪抱住一個印滿迪士尼圖案的文件夾。「我用很彩色的東西包住它,」他覺得自己有點怪,不好意思地笑。「不開心的事,我要用開心的事包住,不然我覺得很痛苦。」

李亦豪戴眼鏡,本職律師的他穿白色襯衣,左手無名指戴着一隻剛好的戒指、和另一隻稍大的戒指。他神情開朗,說話語調輕柔,談及痛楚時刻意壓抑一字一句。

他倒出一份共102頁的高等法院上訴庭有關住屋權案的判詞,紙堆最上面夾住丈夫吳翰林的即影即有相片,蓄短髮的他孩子氣地拉起衣領遮掩半張臉,眼睛在笑。

吳翰林和李亦豪在2012年都是審計員,他們在一場朋友飯局相識,之後相戀。五年後,兩人在英國註冊結婚,翌年在香港九龍佑寧堂舉辦婚禮。吳翰林邀請傳媒在現場記錄,「首對在天主教堂成婚的香港同志伴侶」成為報導標題,在網上傳開。

「這是一個很多情緒的司法覆核,而不單單是一個冰冷的法律問題,一個公共政策的問題。」李亦豪說。攝:林振東/端傳媒
「這是一個很多情緒的司法覆核,而不單單是一個冰冷的法律問題,一個公共政策的問題。」李亦豪說。攝:林振東/端傳媒

走出充滿紙炮和七彩氣球的教堂,他們同居的公屋單位卻收到匿名投訴,指他們濫用公屋收留非家庭成員,兩人於是花錢透過「綠表」購置居屋,想着是自己的物業,應該沒大問題,李亦豪在其中負責超過九成置業費用。(註:「居者有其屋計劃」簡稱居屋,即以低於市值的價格、扣除地價售予申請人,是香港資助出售公共房屋計劃之一。)

他們滿心歡喜營造屬於自己的空間,喜歡請朋友作客,中間便放一張大餐桌,又特地在客廳旁劃一個琴房,櫃裏安放溫婉慈悲的淺藍色聖母像。每逢白晝,無際的日光和吐露港的藍充盈了整個家。

搬到居屋,吳翰林希望加入李亦豪名字成為堂堂正正的共同業主。但房委會政策規定,「家庭成員」的定義是異性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符合定義才可同住一個居屋單位,並拒絕承認兩人海外註冊的婚姻關係。業主吳翰林要付約200萬港元補地價轉讓業權,「非家庭成員」李亦豪才能留下生活。

2019年,吳翰林司法覆核,指房委會政策涉性傾向歧視;案件後來與另一宗由 Nick Infinger 入稟申請的同志公屋住屋權案合併處理。同年,吳翰林再就《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和《財產繼承(供養遺產及受養人)條例》入稟高等法院,認為同性伴侶如沒訂立遺囑,配偶就無法繼承其遺產的政策歧視和違憲。兩宗案件一度在法院獲批勝訴,但律政司繼續上訴。2023年10月,法院先後裁定兩宗上訴失敗。

這時,吳翰林已經去世,官司由李亦豪接手。

房委會在案中陳詞,承認其政策專門針對同性伴侶進行「威懾(deterrence)」,「政府、房委會也好,在庭上說話都是相類近的:他們在外國結婚,我們不承認。同性和異性伴侶不可以比較。」他續說,「就算我真的有差別對待你,都只是好小事。那你就立遺囑吧,你就補地價吧,你就住私樓吧。」

「吳翰林只是走了幾個月而已,你叫他從棺材出來,然後叫他立遺囑啊?」

李亦豪第一次以替代申請人坐在法院的旁聽席聽着這些話時,時值2021年的Covid-19時期。一開庭,他就不斷哭,腦裏想到屍骨未寒幾個字,很驚恐又無奈,「因為我沒辦法和他們正面對質。」

居屋案的最新判詞中,法官確認同性配偶與異性配偶具有同等的相互依賴和人際關係,兩者的婚姻也具有同樣的公開性和排他性特徵,並無足夠差異構成差別待遇,並同意原審官所指政策屬於歧視。李亦豪在遺產案判詞旁打上兩顆星星,內文寫道徹底否定同性配偶的遺產繼承權,「對在海外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來說是一個不可接受的殘酷負擔(an unacceptably harsh burden)」。

兩人家中有很多聖母像。吳翰林年少時曾經想過自殺,那時他在教友的祈禱聲中看見聖母,一直覺得是宗教把他救回來。攝:林振東/端傳媒
兩人家中有很多聖母像。吳翰林年少時曾經想過自殺,那時他在教友的祈禱聲中看見聖母,一直覺得是宗教把他救回來。攝:林振東/端傳媒

「這個是很治癒的。因為有很多人,無論是政府或者不支持同性戀的人不斷去否定你的關係,否定這個不平等的對待。但終於有人說,不是的,從頭到尾都很辛苦,從頭到尾都是不應該的。」他深呼吸一口氣,「這沒有令之前受過的苦消失,只是令之前的苦變真實。」

102頁英文判詞,黑白影印,艱澀的法律概念和文字,成為了一道有血有肉的平安符,又像是一雙厚實的臂膀,「它終於呵着你的感覺。受傷就是想被人抱,那種擁抱是一種溫暖和保護,也是一種肯定。尤其是吳翰林都不在,沒有人可以實際抱着。」

從判詞出爐到訪問當日,李亦豪每天都帶着判詞影印本到處走。

一棵樹倒下

「三魂唔見七魄(精神恍惚)。」李亦豪常常感覺自己靈魂出竅。

四年前在富山公眾殮房的時候也是一樣。凌晨得知消息,黑箱車來了。回家後他睡不着,翌日清晨拖拉着身體去殮房,「整個人是掏空的。」認屍之前,法醫一邊填表一邊問李亦豪:「你是哪位?」他答是吳翰林的丈夫。他記得當時法醫應答: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有沒有其他家人可以做手續?

李亦豪沒有生氣,更直接地說,他什麼感覺都沒有。衝擊太大、缺乏睡眠,他對眼前一切反應不來。「每次有很大的傷害,我就會覺得很難以置信……」

他怕徹底崩潰,把自己當機器關掉,感覺很抽離,「我的眼睛好像在上面看着,看到自己和他到死了都要被拒於門外。」吳翰林的遺體就在隔壁房間,「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迷信,感覺他剛剛走了,但還可以聽得到。」

自殺身亡那年,吳翰林33歲。

李亦豪想,33歲本應離死亡很遠,「那麼年輕的一個人,為什麼要這樣對他?為什麼人與人之間的憤怒憎恨可以那麼強?同性戀……甚至不是一個理念,只是一個人。」

吳翰林對生命的許多事情充滿熱情,中學是中樂團團長,懂得揚琴、小提琴、鋼琴。他喜歡大海,是划獨木舟的運動員。他常常參與公民社會的遊行,在大型同志活動「一點粉紅 PinkDot」能看見他擔任主持的身影。他是天主教徒,不時隨教會出國朝聖,虔誠的他受同行修女邀請加入香港教區的聖召委員會,再感染了李亦豪領洗。

他一直想要站在陽光底下,但把自己拋擲在外,壓力隨之而來。2017年,教會批評兩人同婚違教規,時任天主教區主教湯漢樞機出信宣布撤回吳翰林的聖召委員會任命,要求他們深切反省基督徒身份。年底,他說服李亦豪讓傳媒到場拍攝婚禮;不久他們遭投訴,不時有人上門檢查。在香港舉辦婚禮,他們各自和家人的關係也變得緊張。2019年,他實名申請司法覆核。

網上一直湧進惡意攻擊,有時是不認識的人,有時是神父,也有認識的朋友,「你結婚了,我要吐了;你結婚了,我向教會舉報。」

「很多壓力,他很少會對鏡頭說。」李亦豪說,「他覺得讓人知道自己狀態不好,不是一件好事。」

吳翰林離世後,李亦豪清空了大門旁櫃面,把他和吳翰林的婚禮合照、旅行照片移到睡房旁的牆上、琴房裏的櫃中,「我想有一個地方是我想思念他的時候才去想。我想有自己(哀悼的) phasing……」攝:林振東/端傳媒
吳翰林離世後,李亦豪清空了大門旁櫃面,把他和吳翰林的婚禮合照、旅行照片移到睡房旁的牆上、琴房裏的櫃中,「我想有一個地方是我想思念他的時候才去想。我想有自己(哀悼的) phasing……」攝:林振東/端傳媒

鏡頭面前吳翰林很愛笑,但其實自在公屋被投訴的時期,他已經陷入抑鬱。受訪後,網民攻擊他們的外貌、性向、宗教信仰,他會在社交媒體正面還擊。「當他受到攻擊就會很生氣,很 personally 受傷。」在家裏,吳翰林會突然一兩個星期無法運作,他很少哭,但總是很生氣,想摔東西。他不想說話,不想見人,不外出。「好像一個霧霾,很長時間走不到出去,這個 cycle 不斷地重複。」

對於傷害,吳翰林並不陌生。他在生前的訪問常常提到中學時期,他在男校織頸巾給心儀的男生,被對方拒絕和張揚嘲笑。因為被欺凌,他找社工求助,承諾保密的社工卻轉告母親他是同志,回家便看到媽媽坐在梳化上哭。與家人關係一度破裂,他跑到外國讀書。年少時,他曾經想過自殺,是教堂的教友把他拉回來。

長大之後,「社會也不接受、政府也不接受、教會也不接受。」這些壓力又影響了兩人的感情。很多時候,他們就是被投訴、被踢走,「然後我們夾住尾巴走。」

「回頭看,你會看到每一個人,一刀一刀一刀一刀,」李亦豪敲打着桌面,「每一次否定都是把刀刺入去,轉一下。一棵樹,你刺一刀,樹皮就少一塊。傷害是永遠,樹的肉和皮永遠不會再長出來,長出來也會有凹痕,刺着刺着整棵樹會倒。幸運的可能成長得快點,可能本身健壯點,修補得多點,沒那麼容易倒下。」

「但 Edgar 由十幾歲開始就已經經歷這些事,現在回想起來,我就會覺得不驚訝、不出奇,為什麼最後會這樣……」

許多次臨界點,他會突然不見蹤影,一支箭似的跑上高處。李亦豪打給他沒接通,文字訊息又沒回應,「他再回應時已經告訴你:我在天台了。」對方會給他發一些照片,「其實就很 frantic(恐懼),不知道怎麼辦好。這個後樓梯、這個天台在哪裏呢?然後就嘗試去找。」每一次,「好像天使把他救回來。」可能是警鐘,可能天台有人走過,吳翰林醒一醒,就哭着離開。

但樹最終仍是倒下了。

「他最不開心,他沒有辦法面對和接受原來這個世界這麼不喜歡他。」李亦豪說。

痛苦替代人

李亦豪和吳翰林年紀相若,今年37歲。

中學時,他發現自己比起女性更留意男性,也無法融入凝視女同學身體的男同學群體。他喜歡畫畫,不喜歡運動也會被人笑,在別人排斥他之前,他早一步孤立自己,避免傷害。

當年電視劇集、社會話題都向他表達出「同性戀不受歡迎」的訊息。他用 MSN 跟好朋友出櫃後,怕得立即 offline,躲在被窩不斷哭;醒來卻發現朋友上門陪他,跟他一起默默地吃早餐。他在家裏看《費城故事》,當時媽媽還沒意識到什麼,直至他坦白自己性傾向,她花了一點時間自己想通。李亦豪跟媽媽說要去英國結婚的時候,她只說一句,「結婚好,但要認真,要像我和爸爸那樣一生一世。」

琴房裏放着吳翰林的鋼琴、小提琴和結他,平靜的畫面讓人有事情從未發生的錯覺。攝:林振東/端傳媒
琴房裏放着吳翰林的鋼琴、小提琴和結他,平靜的畫面讓人有事情從未發生的錯覺。攝:林振東/端傳媒

「吳翰林會為自己奮鬥,我是溫室長大。」聽到丈夫的成長經歷,李亦豪最初很不知所措,「你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你會看到很多悲痛的事情。」這也是他喜歡吳翰林的原因之一,「覺得他很堅強,面對這麼多,繼續走下去一點都不容易。」

「一句(憎恨)說話對我有份量,對吳翰林來說是更大的傷害。那絕對不是他能力低,而是每個人都不一樣,對他來說打擊可以很大,最嚴重程度是他會消失。」他問,「我總是心想,攻擊的人知道了,會繼續這樣做嗎?」

李亦豪受傷的表現方式不同,他的自我保護機制是假設攻擊者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切身處地想,他真的很憎恨你,他就是很不喜歡你嘛……」不論是政府堅持上訴、法醫的應對或是網民的難聽說話,他都無法相信對方明知傷害而為之。他說自己可能很天真,他相信性本善。

「我不可以不這樣想,否則我會覺得更加崩壞,原來他從頭到尾都針對着我。」直到現在,仍然會有人在他倆的結婚照、在他特意剪輯的吳翰林紀念影片上留下惡言。「如果我發現他是故意的……我面對不到原來世界這樣運作,我只可以向好那邊想。」

「我怎樣接受原來這個世界就是這麼不喜歡我,不喜歡我的程度是可以趕我走。」

兩人份的痛苦,他一個人全盤承受。吳翰林走後第一年,「我覺得他的痛好像突然之間全都 transfer 給我,確確實實。」他作為司法覆核的替代申請人坐在法庭,「我好像替代了他,聽着以前的故事,用他的角度去想發生在他身上的時候,感覺是怎樣呢?如果吳翰林在的話,政府說這些話,他會有什麼反應?」他有一個很難堪,很古怪的想法,「幸好他今天不在——激都激醒了。」

那一年,李亦豪的精神很衰弱。丈夫身亡的第一天,他覺得自己死定了。他擔心自己會瘋掉,也擔心會傷害自己,「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自己去了哪裏。」

在吳翰林離世前一天,李亦豪曾提出分開並搬走。多年來,研究指出自殺者遺族承受困惑、被遺棄、罪惡感等等的悲傷負擔。伴着霧霾的人,也一直身處在霧霾中。

初初他看精神科醫生,很抗拒吃藥,因為想到吳翰林也有服藥,但沒好起來。後來有大半年服抗抑鬱藥,專注工作的能力減半,放假都是為處理丈夫身後事和官司,沒事也要儲假以防萬一。他去見法援署和律師,看一大堆政府、己方的陳詞。剩他一人打官司,他看文件看得更細緻,驗屍一樣。

情緒好點的時候,他深陷焦慮,嚴重時無法呼吸,走着走着就想吐。同志住屋權案等了一年八個月才公開判詞,他臨近才知道要出結果,開始失眠,想着公開聲明怎樣寫。過了一星期,法庭又駁回政府在遺產案的上訴,其中一點指出同性配偶不能受遺產條例等的保障,純粹是基於性傾向。但事情還沒完,他還要等等,看政府會不會上訴至終審法院。這次政府仍然就兩案申請上訴。

浪一個個來。他等待被襲擊,然後在注目下作出反應。「你要想啊,當時你在居屋是怎樣的呢?現在所謂勝訴,有什麼感受呢?」他不想這樣:「每個人對待傷痛的時間表不同,但現在被官司 dictate 了時間表,它想你幾時面對,你就要去面對。」

他常常走在街上就掉眼淚。有次走到旺角一間寵物用品店,想到是跟吳翰林領養兩隻貓之後第一次買玩具的地方,在收銀處難以自制地崩潰,嚇到店員。

訪問裏李亦豪一直平靜抑壓,直至提到和丈夫生前逛過的旺角寵物用品店,吳翰林最愛吃的齋滷味。攝:林振東/端傳媒
訪問裏李亦豪一直平靜抑壓,直至提到和丈夫生前逛過的旺角寵物用品店,吳翰林最愛吃的齋滷味。攝:林振東/端傳媒

觸礁點往往是一些細微末節。李亦豪很怕齋滷味,「一見到齋舖就很怕,馬上走,很怪。」因為吳翰林在有自殺念頭的時候,常常對他說如果自己離開了,你什麼都不用做,你灑我到海中,如果要探望我,就買齋滷味和芋頭糯米糍。

提到這些細節,他第一次在訪問裏哭起來。

守住屋企

李亦豪說自己不勇敢。像兒時那般,他常常只想推遠這些難以理解的傷害。有人會覺得他們很勇敢,要衝擊政府,「其實不是的,我們很被動,每次人生大事遇上問題,避不到、解決不了才要訴諸法庭。」

四年前,他早上在殮房認屍後,下午就衝去找心理輔導。他從大圍哭到銅鑼灣,在地鐵站內不斷搭錯車,「我看不到自己在哪個站,因為要轉很多條線,坐錯了幾輪,去極都去不到銅鑼灣。」他丟三落四,媽媽陪着他做身後事,提他電話落在那邊、表格放在這裏,下一個辦手續的櫃檯在前面,他全都聽不到。

「你不會說我好勇要做些什麼,做乜鬼?我連生活都生活不到。」他說。

是非對錯對李亦豪來說很重要,他是理想主義者,但情感上總是想避開,不想引起注意或被人攻擊。吳翰林是行動者,年少時就習慣看到人不排隊會出聲,會直斥不肯讓座給老人的乘客。李亦豪想,這是他作為少數代入他人處境的正義感。

在香港舉辦婚禮時,是吳翰林堅持讓傳媒到場拍攝,說香港第一次有男同志在傳統教堂結婚,如果沒有紀錄,就等於沒有發生過一樣。我們堂堂正正結婚,為什麼你擔心?為什麼要收起自己?李亦豪知道他說得對。

像吳翰林拉着他跑出教堂,「他拖着我出去,一旦出去,就回不去。就算我什麼都不說,麻煩都會找上門。」這是他被改變的地方,傷害發生了,不如豁出去。既然被人攻擊的缺口已經打開,「我就好好把守住。」

在為丈夫認屍、火化遺體的過程中,李亦豪一度獲其家人授權處理,但後期雙方關係轉差,授權被撤銷。他在2021年以自己名義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修改《死因裁判官條例》中配偶的定義。

吳翰林喜歡大海的藍色和自由,此前他一直把他的骨灰放在面朝大海的窗前。李亦豪心裏想,公義和大海就在面前,但吳翰林抓不到,永遠都是這樣。政府同年10月承諾所有部門日後在身後事程序上將公平對待同性配偶,他撤案,也終於可以還吳翰林心願。

媽媽跟李亦豪說,好像一場革命,我們是歷史其中的小沙塵,可能這一輩子未必看到香港同性婚姻,但起碼出過力。

香港至今仍未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公民社會急速萎縮,立法會陣勢大改,爭取同志平權的議員陷獄,推動權益的各個進路變得艱難。李亦豪不想過度悲觀。岑子杰爭取海外同婚被承認一案,法庭要求政府兩年內要有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承認,他覺得除非政府公然漠視法庭命令,否則不相信沒有一點推進。「我們未來兩年可以監察,政府可以更透明,這是一個正常文明社會、法治社會會發生的事情。」

他想過搬離居屋單位,但最後仍是重返,「離開香港、離開這個屋企都是一樣,是逃避。這裏確確實實有發生開心的事,不開心的事。但到最後我仍覺得這裏是一個很正能量的地方。」攝:林振東/端傳媒
他想過搬離居屋單位,但最後仍是重返,「離開香港、離開這個屋企都是一樣,是逃避。這裏確確實實有發生開心的事,不開心的事。但到最後我仍覺得這裏是一個很正能量的地方。」攝:林振東/端傳媒

他當然想過拋下官司離開香港,但是他又想繼續吳翰林未完成的事。兩面的張力令他很疲累。「最後其實我先放他在前面多過自己。」

冷靜過後,他發覺即使為了自己也其實沒有逃避的選項。「不是因為這個地方令我想起他,而是我永遠都會想起他。想避開其實沒什麼意義,面對和接受才是真真正正的解決。這裏始終是自己的屋企,香港是自己的屋企,如果因為想避開傷痛、歧視而離開,這樣是被人趕走。你在外地,別人也會有別的傷痛。」

「吳翰林可能比我更加天真,更加理想主義。我沒有想那麼多,我只是純粹想要去肯定自己,肯定吳翰林,讓自己可以繼續面對自己。」他說,「無論是網上的人否認我,還是政府間接到最直接的方法去否認我,我唯有經常提醒自己:吳翰林永遠都是我的丈夫。我們發生過的事,我們受過的苦,是真的有發生過。」

爸爸心痛他,勸他不要繼續打官司,今天的他可以很確實地說,爭取成不成功不是重點,爭取本身才是重要。如果開心與否要看社會認不認同自己,自己可不可以改變社會,他會陷入瘋狂或者抑鬱。「這幾年,我發覺這個世界可以很殘酷,如果社會不殘酷我才開心的話,我一定是 doomed to failure。」

「我會爭取到底去告訴別人,其實這樣很殘忍。」他至少不想失去自己,「如果當一切沒有發生過,我無法繼續走下去,我直情不是一個人,我沒辦法照鏡。」

燃燒自己

有段時間,李亦豪帶着兩隻貓 Kit Kat 和 Oreo 搬離居屋單位,遠離故事的根源。以前吳翰林扮演管教的角色,貓知道他不在更加放肆,李亦豪能感覺到。但搬到新居,貓不但完全無法適應,還不斷打架、不願睡覺進食。搬回居屋,貓變得自在。他有一種重新回到家的感覺。

他想,「這裏是我的家,不是由我保護,誰來保護我的家。」

七年時間失去很多,留下的也不少,李亦豪想專注這些人和物。例如在哀悼中好好照顧貓,好好打理官司。「官司是一個愛來的,他當時是為了保護我。他留下來的事,我覺得好像一個保護罩,一個平安符。」他也希望它們有一天可以保護其他人。

遺言裏,吳翰林希望來生可以再跟他結成夫夫。李亦豪覺得,與痛苦共處的唯一方法,就是「希望這些痛苦不是白費,是有意義的。」

所以他不敢想輸了官司怎麼辦,對他而言太毀滅性了。

拍照的時候,李亦豪有點靦腆尷尬。他說吳翰林很習慣被拍照,擅長表達。相比之下,他是為了肯定自己、肯定吳翰林而克服曝光於人前的猶豫。攝:林振東/端傳媒
拍照的時候,李亦豪有點靦腆尷尬。他說吳翰林很習慣被拍照,擅長表達。相比之下,他是為了肯定自己、肯定吳翰林而克服曝光於人前的猶豫。攝:林振東/端傳媒

他也不能想像官司完結、貓不在的時候,自己要去哪裏。如同聲明,他希望官司止息,但內心也怕與吳翰林唯一的聯繫就此斷開。他不想吳翰林的故事被忘記,「我不說就沒有人再記得吳翰林這個人。」他以前覺得吳翰林一直在燃燒自己,他現在正感受雙倍的灼痛。

冥想的時候閉上眼睛,他看到悲傷緩緩飄過。一直坐着,要學習接納傷心,「其實可以的,從不開心到接納是一個過程。」他近年開始練習舉啞鈴,讓自己整個身體專注呼吸,慢慢鍛鍊不想太多。「感覺再困難的時光都過了,之後不會特別容易,但可能多一點空間、多一點自主權。」那時候,「我又再想想怎樣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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