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讀者評論精選」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條精彩讀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會因應長度及語意清晰作節錄或編輯。
從6月9日百萬港人遊行、9日晚警民衝突、6月11日至12日佔領金鐘及150枚催淚彈清場、6月15日有示威者掛起標語後墜樓、6月16日近二百萬港人大遊行至今,《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的一連串事件已引發本地以至全球關注,爭議亦自《逃犯條例》修訂本身、遊行人數數據差異、警方清場是否涉不適當武力、警民衝突起因延展到新的抗爭形式與之後公民社會如何重構。端傳媒社群組是次自目前相關文章評論區中摘選十條,試圖呈現讀者們在此議題上的互動及思考。
1. Rainbow_Nanan,回應《103萬港人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創回歸後歷史新高》
我是一個廣東人,由於有親戚在香港,從開放自由行的那年開始,媽媽每年都會過香港居住一段時間,知道我可以自己獨立遠行,我開始自己每年過香港的親戚家中。所以從小,我的價值觀、世界觀好大程度收到香港文化的影響,對香港的公共設施、人文風氣感到非常喜歡,彷彿我本應生活在香港。每次從羅湖過關到深圳,一出關口,中國大陸的那種與人性化相去甚遠的公共設施映入眼簾,失落感油然而生,感歎,如果我是一個香港人就好。
從2014年的雨傘運動,到昨日的反送中遊行,見到香港議會政治的不斷衰落,見到香港一國兩制的正式破滅,到言論、新聞、出版、結社自由不斷被饞食,到今日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系統也搖搖欲墜,那麼多年,眼看住香港變繁榮,亦眼看住繁榮背後小市民生活及自由的倒退,心裏感歎,我從小仰慕的地方,竟變成如今田地。
從回歸前的政府提名委員會成員大部分由有權有勢有錢的資本家組成,到今日議會政治成為擺設,港府一意孤行。與其說政府為人民服務,傾聽人民訴求,不如說政府為政績服務,傾聽北京訴求。香港市民的訴求從來不會非常重要,而北京的訴求則是工作重心,一國兩制到現時可見一斑。
我對這次的103萬人參與的遊行作用存疑,自從雨傘運動後,遊行無用論的確有些少道理,若果今次港府亦一意孤行,之前還對政府抱有些少幻想的香港市民可以看清,這個政府到底是傾聽市民訴求,還是傾聽北京訴求。而一國兩制,已不復存在,或者可以說,從一開始就未曾存在。
祝願香港市民。
2. 柏原崇,回應《103萬港人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創回歸後歷史新高》
來,說數據偽造的人我們來講道理
港大研究警方往年七一大遊行,採用每平方米二點三六人,作為計算遊行人數之基準;綜合報章文字同圖片報導,以遊行龍尾於炮台山站近康澤花園作推算,成個遊行隊伍總共佔地接近十五萬平方米。考慮到六九當日遊行人數及擠迫程度比七一遊行高,以遊行隊伍每平方米二點四人作基準,遊行路面單一時間能夠容納超過三十五萬人。
參考隊頭及隊尾各用約兩小時由維園到達政府總部,全程大約三點七公里。如果以八小時為基準,保守估計每程需時平均二點五至三小時。換言之,不包括中途加入以及提前離開嘅人士,總共有二點六七至三點二程出發。
由此得出,最後推算遊行人數為 2.67 x 357782 = 955278人 至 3.2 x 357782 = 1144902人。
3. Fai,回應《李峻嶸:無大台、去中心化和「三罷」,能幫「反送中運動」走多遠?》
弱中心(正確來說是中心的遊移化,任何聲音都可以即場成為中心)起碼有兩個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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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分散,難以預測,管控難度增加(這次青年成為當局的打擊和抹黑的目標,可見他們的影響力已成。願意不顧一切衝到前面去的也是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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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真正獨立的政治判斷力
昨天警方看似佔了上風,但某程度上講,也是因為民眾自願退去,若有心要守,警方沒那麼容易清得了場。進退純粹為個人根據現場及自身情況所作出的判斷,這就是讓每個人都真正成為行動主體的組織方式。不諉過,不推責,更不容易一舉殲滅。因為人人都可能成為新的中心。
釋放個體的政治力量,就是增加管治成本。也是抗爭遊擊化的開始。對付一隻傲嬌跋扈的貓,鼠竄式的撲傻瓜遊戲足以讓他們疲於奔命。
而且,政黨式的權利代理在新時代裏弊病叢生,多元中心,即多元利益,就是為將來真正意義上的民主博弈作準備。
積極一點看,中共正在給我們上課呢。這樣的課堂,比什麼通識科政治思想課有益有效百倍。
4. 木果,回應《李立峰:逃犯條例修訂,民意到底站在誰的一邊?》
香港立法會70個席位中有一半是功能組別,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投票,一直以來都是建制派佔優勢。因為香港的法案,如果是由政府提出,只須獲得過半數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支持,即為通過。但如果是立法會議員提出的個人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以分組點票方式,同時得到功能組別和地區直選兩組的過半數議員支持,方能通過。
這次逃犯條例屬前者,但是主要原因是因為近年有很多「本土」「自決」的議員遭到取消議員資格,還有很多早在參選階段也被取消資格,所以現在立法會中建制派的人數佔上風,如果沒有人倒戈的話,一旦表決就會通過,所以香港人才要阻止恢復二讀,要求政府撤法。
你問到底立法會還能否代表民意,一部分是的,但是以表決角度來說,並不足以代表民意,因為建制派的人負責的是中國政府,並不是香港市民。
5. scl,回應《反《逃犯條例》修訂市民佔領金鐘多條主要道路 警方發射逾150催淚彈清場》
這是抗議示威,不是下跪送萬民傘,當然要發出聲音、擺出姿態、拉開架勢,完全支持香港市民盡一切可能保衞自己的自由。同時也不得不傾佩,香港人的組織度和社運素養,短短時間內能聚集如此之大的力量,和平示威有罷工罷市的經濟手段做後盾,佔領街道有市民捐獻物資,有熱血的學生參與,亦有政治精英到場做當局和民眾的溝通。這一切背後當然是眾人愛港的原動力,但其中許多細節也值得內地人揣摩:在不久的將來,我們終將要如同香港人一樣勇敢表達不同意見,他們今天表現出的自我組織和表達策略一定會是重要啟發。
6. HanaAria,回應《反《逃犯條例》修訂市民佔領金鐘多條主要道路 警方發射逾150催淚彈清場》
在夏愨道上班的內地人坐在工位上看端直播樓下。。。中午出門的時候看了一眼,下雨了,金鐘廊卻擠滿了年輕人。感覺年輕人的比例比當年佔中更高了,一個帥氣小哥的黑t上印着廢青二字。其實香港的年輕人比內地年輕人有使命感多了。在內地,不說上街了,在網上都有一大把人不敢發言。就連你說一句華為不如蘋果好用,都有一批年輕人來批你慕洋犬。哦,對了,昨天在微博聲援了一下被深圳網警無故逮捕的女孩,就有人威脅我說國家馬上清算掉我,連我內地留學回去的同學都勸我在網上謹言慎行。
30年前的中國年輕大學生一定也像今天金鐘的香港大學生一樣勇敢吧。但今天的內陸年輕人們,自覺扮演起了緘默的角色,維穩的角色,警告你謹言慎行的角色,甚至是舉報的角色。要說廢,內地青年廢多了。
7. 披星戴月人,回應《反《逃犯條例》修訂市民佔領金鐘多條主要道路 警方發射逾150催淚彈清場》
一個不小心,今晚到太古廣場走一圈,就被暴動份子了。
今天一整天沒好好工作過,在辦公室開了廿四小時新聞留意事態發展。到晚上6時30分下班,怱怱收拾一下就離開辦公室出發到現場。聽到同事說在路上遇見了一些學生,更是放心不下。
大約7時15分到達金鐘站,氣氛明顯肅殺。空氣中隱隱傳來淡淡的催淚氣味。站內的人分成三種:下班後怱忽離開的中環族;全副武裝一字排開的警察,以及疲憊不堪倒坐一地的示威者。或者筆者年紀較大衣著成熟,所以也沒什麼;但當有三三兩兩的年青人,走在路上的時候,遇到警方眼光都時彼此敵視的。
地鐵站及廣場內的電梯都因應安全原因而關掉,眾多應該是下班後趕往支援的示威者如我,都急急上到商場,裡面已充斥詭異的氣氛。大家都在討論之後應當如何,往哪裏走。由於筆者只單身到來所以只有聽的份子。而不少年青的示威者就將大量物資,如支裝水,頭盔,護目鏡,口罩及雨傘等,都由外面搬進商場。
不到十分鐘,商場通往地面的玻璃門傳來一連串槍擊聲,大家都驚惶地往更深處跑。再見到防暴警察已走進來想逮捕示威人者。我們一面走一面用手機拍下這情況。半分鐘不到,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及區諾軒已到來,跟警方作討論。最後結論是太古廣場預備空地讓民眾建立據點;警方不再逮捕疑人;以及群眾不再由玻璃門外出。之後願意留守的繼續留,完成據點明天再戰;想走的隨時都可以走。
上面就是太古廣場今晚的實際情況。
8. 上山小柴、避刃兔,回應《蔡英文針對香港《逃犯條例》修訂爭議發表談話,指「一國兩制是不可行的」》
上山小柴:
1
香港修改逃犯條例,沒毛病!
讓在大陸,台灣,澳門犯了殺人,強暴,劫機等37項罪刑,然後逃亡香港的人,可以被引渡回犯罪地審判。錯在哪裏?
2
決定可否引渡的權力,從立法會改成法庭,跟全世界一致。把決定引渡與否的權力,從政治人物手裡,回歸法官,請問錯在哪裏?而且是香港的法官決定。香港特首隻有請求權。決定權可是100%在香港的法官手裡。全世界哪個國家不是由法官決定?
3
不修改,是要讓香港人可以到北京,上海,台灣殺人放火姦淫擄掠,都不必受法律制裁?2018年香港人陳曉佳,在台灣殺了他的香港女友,立刻逃回香港。台灣至今無法引渡他到台灣受審。香港警察也不能抓他。因為無法可據。所以,香港人是要保護陳曉佳這種人?
4
37條允許引渡的罪名,都是萬國公罪。性侵,謀殺,不用引渡?沒有跟言論,民主,示威,出版示威有關的罪。在台灣,香港網路駡中共?根據逃犯條例,根本不能把你抓起來。
5
連電腦犯罪,內線交易,都排除在這個條例的修訂了。可以爽犯罪,免引渡。這樣還不夠?還不行?
6
跟2014年的台灣的反服貿一樣。其實就是反中。其實就是人一獨,腦就殘。其實就是外國勢力。
避刃兔:@上山小柴
1.台灣殺人案是一場悲劇,犯人當然要得到制裁。可是現時政府提出修改逃犯條例的爭議在於修例後會否淪為政治工具/導致寒蟬效應。現時政府提出的草案並非唯一能解決台灣殺人案的辦法。擴大域外法權、日落條款、處理地理限制、港人港審等方案都能有效處理事件,同時避免條例成為政治工具打壓言論。
2.現時政府提出的方案,移除了立法會的把關。而法庭只能夠判斷請求國提交的文件表面證供是否成立,而不能過問被要求移交的人實質上有否干犯相關罪行,也不得審查逃犯被移交後能否享有一定的司法水平。
3.而且現時台灣已表明不會透過現時修改的逃犯條例來解決台灣殺人一案,因此修例是否脱離原意成疑。
4.37條罪名上的確沒有政治打壓的罪名,可是如果一個國家要引渡政治犯,有怎會用政治罪名請求引渡呢?只要隨便以其他罪名引渡便可以了,要通過表面證供也並不困難。
5.同上
6.請提出證據作討論
謝謝
9. yewail,回應《What’s New:千人包圍特首辦,要求林鄭月娥「對話、撤回、放人」》
香港朋友如果要再多走一步,千萬不要停滯在被動抗爭的階段。
這幾周的抵抗證明市民走上街頭的浪潮足以撼動港府及中南海,成就斐然。但以此案的背景,港府的暫緩策略在可見的時間表上,必將逐步裂解目前巨大的反送中能量。
客觀的事實是,陳同佳或能於10月份假釋。而立法會沒有提案權,導致泛民議員無法以提案的方式,解決陳同佳的移送問題。若讓泛民議員各自在媒體闡述自己的替代方案,肯定會造成多頭馬車,以至於市民大眾逐漸對是否存在優於「港府版」的版本出現懷疑。
而陳同佳一被放出,社會氣氛必將快速轉向。是時,責難很難不被歸咎於這起運動中各路線的差異。港府就能鼓動建制勢力挑撥家長社團,分化這場運動的剩餘能量。
如果反送中的強大民意能轉向市民協作,並且以公民論壇的方式趕在10月份前提出一個具有「凝聚力」的新方案,便能持續團結這股公民力量。屆時能以此新提案為頭號訴求,逼迫港府接受。若不從,具有200萬人背書的提案若被無視,矛頭將指向不願回應民意的港府並對區議會選舉的建制派產生威脅。
如果提案成功,這將是香港市民以公民行動取得倡議權的關鍵時刻。此運動也將從抵抗政府昇華為協作政府。反之,若「僅」將目前的能量持續消耗在林鄭的下台與否,時間勢必不站在市民這邊。況且,就算林鄭下了台,對香港人民與政府間的政治關係,新特首不就是另一個林鄭嗎?
10. Gardener,回應《方誌信:612清場,香港警察的戰略和戰術失當》
我唯願本文底下為《逃犯條例》修例辯護的中國朋友,一生不與或「被」與中國法律體系打交道。因為我唯唯諾諾、謹言慎行至今,仍常恐懼動輒得咎。
此外,我每次看到反送中事件都感到非常錯位。我支持你們的訴求和行動,但你們的恐懼正是我們的日常生活;我理解也同意你們對香港警方的批評,但你們日漸濫權的香港警察仍然是中國想像都不能的「文明」;縱然微弱,當然我希望你們是一盞吹不滅的燭光🕯️,只因為我們已然長夜漫漫。
谷歌了一下quora上CCP的話題,發現很多類似CCP什麼時候倒台,為什麼這麼多人恨CCP,為何CCP害怕民主,CCP值得信任嗎,中立一點的有中國人如何看待CCP,中國人應該愛CCP嗎,諸如此類。。。
:)
香港的朋友们,你们心里都明白对抗的根本不是这个“逃犯条例”是否合理,而是中共,是威权政体。
我大陆人,非跟团,自由行体验下人文去过了香港,台湾,日本,马来,越南,泰国,柬埔寨,菲律宾,澳洲等地。从一个反共追求“自由民主”的愤青,慢慢变成了支持中共这种威权政体的中年小粉红。原因很直白,我是既得利益者,对比其他国家地区就知道这个“威权政体”到底做了什么,带来了什么结果。同时更深刻理解了“威权”“民主”的优劣,不在把这两种政治体制简简单单得非黑即白的判断。
香港能有今天的生活品质,是因为”法制”获得了西方市场的信任,同时在大陆获取了进入市场和投资的机会,是上一代港人继承自东亚民族的勤奋隐忍精明上进的特质奋斗而来,而不是“民主”。如今港澳与内地人文素质,生活细节尚存差距是事实,但是这些细节从小到大都在肉眼可见得变好,有台湾日本的历史可以参考,这些差距都是时间问题而已。比如端传媒最近报道的垃圾分类乱象,历史和民众习惯就在这吵吵嚷嚷的过程中不断进步。
人性其实很简单,大家都向往美好的生活,香港台湾的年轻人尤其如此。当社会分配机制不合理,当生活不如意的时候都需要一个发泄点,古有农民起义,近有工农革命,现有茉莉花等等,有趣的是在香港和台湾,这类情绪没有发泄到地区自己的政治体制和分配制度上,反而被引导到了大陆上,这个非常有趣。更有趣的是quora上不少工作在大大陆的美英人士反而会非常客观的评价中共,大多数认可中共为何成功,而港台青年确不能。
发展才是硬道理,随着大陆进一步开放市场,香港过去的红利不在了,但是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本是一个新的机遇,但是民众恐怕还是会把香港衰落怨恨到大陆头上吧。
“威权”好还是“民主”好,就我人生经验而言,绝大部分人都是用脚投票的,投票的结果就是“经济发达”好,“社会保障多”好,人性真的很简单。社会青年认为香港没救了,要移民,也不会自有民主但是收入低的国家。
以下是网友避刃兔写的:
”37條罪名上的確沒有政治打壓的罪名,可是如果一個國家要引渡政治犯,有怎會用政治罪名請求引渡呢?只要隨便以其他罪名引渡便可以了,要通過表面證供也並不困難。“
如果用这个逻辑,任何和香港已经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地区都有可能利用其它罪名来引渡政治犯,真正的例子比如美国和瑞典引渡阿桑奇。任何指控大陆可能会利用逃犯条例抓政治犯的人,是不是应该先提供大陆曾经这么做的证据和案例?然后认真审视现在香港签署了逃犯移交协议和刑事互助协议的国家如美国,是不是适用,是不是应该毁约?
不好意思,是 Rainbow_Nanan網友
我大致認同Rainbow_Nathan網友的看法,只有一點,沒有這麼簡單。香港這麼多派別的人反對引渡條例,是因為香港的自由是跟經濟直接掛鉤的,很多分析已經指出不再複述。所以跟“搵兩餐”是有關係的。這場仗非打不可。
雖然如果保持香港經濟地位,未來的訴求都可能可以爭取,但2047迫近,今年已經想去修訂《逃犯條例》了,以後肯定變本加厲,前途確實不能說是光明。
遊行都要落區。
其實,下次,我們該換個遊行的地方——深圳灣大橋。
看到我的評論有選入其中,那條評論是在609遊行之後寫的。那麼在這裡我就更新我後續的感想。
首先,經過 609/612/616 兩次大遊行、一次集會,現時林鄭政府聲稱「暫緩」修例,對於民陣提出的五大要求,無正面回應任何一条,但是相較於之前609遊行之後一日林鄭說的「繼續循四個方面推動修例,包括加快與中國簽訂長期移交協議」,現時「暫緩」修例,香港市民無疑是獲得了階段性的勝利。而我之前的評論稱「對這次103萬人參與的遊行作用存疑」,現時疑問亦都得到一一解答。
在609 103萬人上街之後,我覺得是非常震撼的,想不到會有那麼大的號召力,而612的警民衝突,我亦感到非常痛心,看到警方不斷得閃爍其詞,對為何將當日定性為「暴動」亦都無詳細解釋,港警在香港市民嚴重的形象在今後可見一斑。而後616 200萬+1人上街,真的是從心底震撼了我,在不同的平台上看到滿是人頭的遊行隊伍,從下午兩點半出發,龍尾晚上十一點後先到達終點,這樣的景象,非常可能是「空前絕後」的。所以,衷心地向「反送中」付出過努力的香港市民致敬。
在震撼同時,我周圍亦聽到對「反送中遊行」的反對聲音,甚至是「譏諷」。我向我的大陸朋友傳送與609遊行相關的圖片、文章、民調等等資訊,然後一個朋友是這麼講的:「那群人吃的太飽了」、「有10萬人就不錯了,100萬香港都癱瘓了」。由於我的這個朋友是一個擁護中共的人,並且是個民族主義人士,他是相信新華社在6月13日發的一篇題為「香港主流民意支持特區修訂《逃犯條例》 避免香港成“逃犯天堂”》」的文章。所以對於他的這種言論,我有駁斥,但是努力了一陣便放棄了,因為我確信我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
另外一個朋友,則理性很多,他持以下觀點:①《逃犯條例》對普通市民日常生活並無直接影響,只要不搞事,安安心心過日子,那就不需要擔心,他不理解香港人為什麼要爭取,亦都覺得香港人無需要爭取,他甚至覺得,吃老百姓的飯,就不要操中南海的心。②看到接連兩次大遊行,一次100萬,第二次200萬,他開始感到好奇,香港人為何要上街反對《逃犯條例》,想法是如何,於是我放了端的7分鐘視頻給他看,亦叫他自己上YouTube搜。了解完之後,他覺得香港人持有「越多人遊行,越多人發聲,政府就會改變」這種想法很幼稚,他認為,《逃犯條例》的修訂無論推進還是暫緩,背後都是中央的旨意,而中央看上的,是香港暫時不可替代的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不想因為一個《逃犯條例》修訂而使得這個地位受損,因為中共還需要利用香港的這個地位獲益。而不是因為政府(中央政府+香港政府)聽到了民眾的反對聲音過大,所以暫緩修例。這兩個觀點下面在回應。
而除了我小圈子裏的幾個人,其他人甚至不知道香港連續一個星期爆發了那麼多事。一河之隔,河的南邊是萬人空巷、民聲沸騰,河的北邊是「陽光」普照、諧象環生。
經過過去10天對香港「反送中」的觀察以及我周圍的人對這件事不同的反應,我有這麼一些感想——①對於一件事,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立場和看法,但不能因為立場對立,就對不同立場的人以譏諷、嘲笑、貶低的態度去對待,特別是對一個事件還未全面了解的時候,妄下定論實是不妥。②上述第二個朋友,因為在從未享有香港人與生俱來的一些權利,而覺得香港人抗爭無什麼必要,我想講的是,一個人可以不努力,但應尊重正在努力的人,而不是去潑冷水。③上述提及的第二個朋友第②個觀點,我覺得有道理,這好比香港的地位為1,民眾呼聲為0,如果無1的存在,有再多的0亦無用。現時是因為有1的存在,所以民眾的呼聲有好多個0,所以才會得到暫緩修例的結果,核心是香港地位還在,所以我都希望香港能持續繁榮下去,只要香港的繼續繁榮,香港人的聲音就不會被埋沒,反對的聲音才有現實意義。④這次那麼多人上街反送中,我就這麼同我的朋友講,《逃犯條例》修訂對大多數香港市民不是一個直接影響生活的行徑,大部分市民都是搵兩餐,不會變成逃犯,那為什麼香港人還要反對?如果我都有份上街遊行,我的想法會是:修例是對精神上的衝擊。中港兩地法律體系相差甚遠,一旦條例通過,司法系統與大陸連在一起,香港標榜的法治社會就會受到蠶食,再往後看,今次是《逃犯條例》,下次可能就是「23條」,再下次可能就是全面大陸化,香港人現時與生俱來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等權利將不復存在。所以,修例對我來講,不是一個實質上會影響我目前生活的事,這是一個對我持有的對香港的信念的衝擊,因為有今次,就肯定有下次,直到香港變成大陸為止。雖然我不是一個香港人,但我的世界觀受到香港文化影響甚多,香港就如是我第二個故鄉,所以,我同反對修例香港市民立場一樣,希望香港變更好,而不是逐漸失去她的自由之魂。
最後,希望香港市民看清香港定位,以此作出合適的抗爭,同時亦都要努力學習、工作、發展經濟,保持香港活力。相信香港有這麼一群關心社會的人,未來不會差。
@andufala2236
所以你是在說誰誹謗了哪一些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呢?
好好學習以帶來真正改變一句,恕無法苟同,反送中的人由大律師公會到聯署的中學校長到藥劑師協會都有,這些都算是社會上的精英了,他們在「好好學習」以外,也是會上街遊行的,律師界3000人黑衣遊行為一例。我自己身邊有反對、上街遊行的,也不乏在各自學系中名列前茅者,學習和關心社會,本就無衝突。相反,學識愈高,理應愈清楚社會上大家是環環相扣,社會、政治議題對每個人都是切身之事。學習和遊行示威表達意見,可並行不悖。
至於所謂高人一等,我想你可能是感受到部份有關心社會大事然後親身去表達意見的人,對於不理世事、只顧自身生活安逸的人有所鄙夷吧。這倒是真的,不然何來「港豬」一詞。我自己也曾經是政治冷感的人,所以對於這種態度/「港豬」一詞也有所保留,甚至多少有些抗拒,但並不見得上街遊行的人都有「高人一等」之感,很多人只是為了自己的信念和想守護的價值站出來以最溫和的方法表態而已。
噗……
看这读者十论便能看出端传媒的立场偏向。看上山小柴的六问和下面的回答便知道,本质就是香港人不信任港府不信任大陆,你说再多有啥用,人家不信任你白纸黑字写的诉状,不信任你不会编织理由网络罪名来害一个香港人,哪怕你大陆这样做自己和港府会付出多大的政治成本。香港弄成如此局面,一国两制真是罪魁祸首,无论如何香港必然和仍然将是中国的香港,而如此激烈的矛盾又存在着,该咋办呢?香港竟然有人还妄想推倒大陆政权,简直痴人说梦,没经历过政治斗争的残酷,还没见过么?大陆如何对待台湾的?你承认92就行。如何对待香港的?你不要搞分裂港独就好。守住底线,各自相安吧。
這樣的「高人一等」真昂貴。
還有不要覺得中美貿易戰你自己就會撈到什麼好處了。除非你是共產黨人?
樓下把在強權下自我閹割說得好像是你自己的選擇一樣,香港人未必都覺得高人一等,但你就是自卑感作祟投射到別人身上覺得人家有優越感。
言论自由并不代表什么话都可以乱讲,并不代表可以去污蔑,诽谤那些对整个社会做出贡献的人。说了什么话都是要负责任的。还有我们内地青年只是觉得与其跑到大街上举牌子,不如学习,然后真正投身到社会中去改变我们想要改变的事情。作为中国人,我们比任何人都清楚中国这两字意味着什么。参与或组织游行,值得钦佩,但并不是表达诉求或者改变社会的唯一方式。很奇怪有些人学会了跑到大街上嚷嚷几声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明明嘴上说说只是最不费力又最没效果的东西。就像我在这里码字打嘴炮一样,很爽但是又有什么用呢?各位香港青年大可尽情批判我们大陆的政治法制,怎么骂我们的政党都行,反正这里估计很多人都恨不得宣称我们这个大陆人自己的政党对待自己人还不如大洋彼岸白种人政党对待黑种人。无论如何我们要做的事情是不会变的,现在我们还要和目前这个星球上最强大的国家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就包括各區中學的聯署運動。反觀大學生,因為組織老化有包袱,行動力反而遜色。
這裏還要補充一點,對比起30年前的六四,當日大學生是主體,但今日香港,中學生才是學生組織的主體,行動力、衝勁及自我主張都強勝大學生。這種趨勢不得不回溯到「學民思潮」的出現。
生活在大陆,感到更多的是无奈,看着香港游行,大陆人做不到,每每我自己发表反对政党的言论,都会被视为偏激分子,同时还担心社交的账号会被封禁,渐渐的也就不再发声
林鄭必須下台,然後一鼓作氣爭取【特首普選】,是解決香港當前危機的關鍵。在公民運動的進行方式上,【公民論壇】這種思路很不錯,值得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