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读者评论精选”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会因应长度及语意清晰作节录或编辑。
从6月9日百万港人游行、9日晚警民冲突、6月11日至12日占领金钟及150枚催泪弹清场、6月15日有示威者挂起标语后坠楼、6月16日近二百万港人大游行至今,《逃犯条例》修订引起的一连串事件已引发本地以至全球关注,争议亦自《逃犯条例》修订本身、游行人数数据差异、警方清场是否涉不适当武力、警民冲突起因延展到新的抗争形式与之后公民社会如何重构。端传媒社群组是次自目前相关文章评论区中摘选十条,试图呈现读者们在此议题上的互动及思考。
1. Rainbow_Nanan,回应《103万港人上街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创回归后历史新高》
我是一个广东人,由于有亲戚在香港,从开放自由行的那年开始,妈妈每年都会过香港居住一段时间,知道我可以自己独立远行,我开始自己每年过香港的亲戚家中。所以从小,我的价值观、世界观好大程度收到香港文化的影响,对香港的公共设施、人文风气感到非常喜欢,仿佛我本应生活在香港。每次从罗湖过关到深圳,一出关口,中国大陆的那种与人性化相去甚远的公共设施映入眼帘,失落感油然而生,感叹,如果我是一个香港人就好。
从2014年的雨伞运动,到昨日的反送中游行,见到香港议会政治的不断衰落,见到香港一国两制的正式破灭,到言论、新闻、出版、结社自由不断被馋食,到今日香港引以为傲的法治系统也摇摇欲坠,那么多年,眼看住香港变繁荣,亦眼看住繁荣背后小市民生活及自由的倒退,心里感叹,我从小仰慕的地方,竟变成如今田地。
从回归前的政府提名委员会成员大部分由有权有势有钱的资本家组成,到今日议会政治成为摆设,港府一意孤行。与其说政府为人民服务,倾听人民诉求,不如说政府为政绩服务,倾听北京诉求。香港市民的诉求从来不会非常重要,而北京的诉求则是工作重心,一国两制到现时可见一斑。
我对这次的103万人参与的游行作用存疑,自从雨伞运动后,游行无用论的确有些少道理,若果今次港府亦一意孤行,之前还对政府抱有些少幻想的香港市民可以看清,这个政府到底是倾听市民诉求,还是倾听北京诉求。而一国两制,已不复存在,或者可以说,从一开始就未曾存在。
祝愿香港市民。
2. 柏原崇,回应《103万港人上街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创回归后历史新高》
来,说数据伪造的人我们来讲道理
港大研究警方往年七一大游行,采用每平方米二点三六人,作为计算游行人数之基准;综合报章文字同图片报导,以游行龙尾于炮台山站近康泽花园作推算,成个游行队伍总共占地接近十五万平方米。考虑到六九当日游行人数及挤迫程度比七一游行高,以游行队伍每平方米二点四人作基准,游行路面单一时间能够容纳超过三十五万人。
参考队头及队尾各用约两小时由维园到达政府总部,全程大约三点七公里。如果以八小时为基准,保守估计每程需时平均二点五至三小时。换言之,不包括中途加入以及提前离开嘅人士,总共有二点六七至三点二程出发。
由此得出,最后推算游行人数为 2.67 x 357782 = 955278人 至 3.2 x 357782 = 1144902人。
3. Fai,回应《李峻嵘:无大台、去中心化和“三罢”,能帮“反送中运动”走多远?》
弱中心(正确来说是中心的游移化,任何声音都可以即场成为中心)起码有两个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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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分散,难以预测,管控难度增加(这次青年成为当局的打击和抹黑的目标,可见他们的影响力已成。愿意不顾一切冲到前面去的也是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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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真正独立的政治判断力
昨天警方看似占了上风,但某程度上讲,也是因为民众自愿退去,若有心要守,警方没那么容易清得了场。进退纯粹为个人根据现场及自身情况所作出的判断,这就是让每个人都真正成为行动主体的组织方式。不诿过,不推责,更不容易一举歼灭。因为人人都可能成为新的中心。
释放个体的政治力量,就是增加管治成本。也是抗争游击化的开始。对付一只傲娇跋扈的猫,鼠窜式的扑傻瓜游戏足以让他们疲于奔命。
而且,政党式的权利代理在新时代里弊病丛生,多元中心,即多元利益,就是为将来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博弈作准备。
积极一点看,中共正在给我们上课呢。这样的课堂,比什么通识科政治思想课有益有效百倍。
4. 木果,回应《李立峰:逃犯条例修订,民意到底站在谁的一边?》
香港立法会70个席位中有一半是功能组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投票,一直以来都是建制派占优势。因为香港的法案,如果是由政府提出,只须获得过半数出席会议的全体议员支持,即为通过。但如果是立法会议员提出的个人议案、法案和对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须以分组点票方式,同时得到功能组别和地区直选两组的过半数议员支持,方能通过。
这次逃犯条例属前者,但是主要原因是因为近年有很多“本土”“自决”的议员遭到取消议员资格,还有很多早在参选阶段也被取消资格,所以现在立法会中建制派的人数占上风,如果没有人倒戈的话,一旦表决就会通过,所以香港人才要阻止恢复二读,要求政府撤法。
你问到底立法会还能否代表民意,一部分是的,但是以表决角度来说,并不足以代表民意,因为建制派的人负责的是中国政府,并不是香港市民。
5. scl,回应《反《逃犯条例》修订市民占领金钟多条主要道路 警方发射逾150催泪弹清场》
这是抗议示威,不是下跪送万民伞,当然要发出声音、摆出姿态、拉开架势,完全支持香港市民尽一切可能保卫自己的自由。同时也不得不倾佩,香港人的组织度和社运素养,短短时间内能聚集如此之大的力量,和平示威有罢工罢市的经济手段做后盾,占领街道有市民捐献物资,有热血的学生参与,亦有政治精英到场做当局和民众的沟通。这一切背后当然是众人爱港的原动力,但其中许多细节也值得内地人揣摩: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终将要如同香港人一样勇敢表达不同意见,他们今天表现出的自我组织和表达策略一定会是重要启发。
6. HanaAria,回应《反《逃犯条例》修订市民占领金钟多条主要道路 警方发射逾150催泪弹清场》
在夏悫道上班的内地人坐在工位上看端直播楼下。。。中午出门的时候看了一眼,下雨了,金钟廊却挤满了年轻人。感觉年轻人的比例比当年占中更高了,一个帅气小哥的黑t上印着废青二字。其实香港的年轻人比内地年轻人有使命感多了。在内地,不说上街了,在网上都有一大把人不敢发言。就连你说一句华为不如苹果好用,都有一批年轻人来批你慕洋犬。哦,对了,昨天在微博声援了一下被深圳网警无故逮捕的女孩,就有人威胁我说国家马上清算掉我,连我内地留学回去的同学都劝我在网上谨言慎行。
30年前的中国年轻大学生一定也像今天金钟的香港大学生一样勇敢吧。但今天的内陆年轻人们,自觉扮演起了缄默的角色,维稳的角色,警告你谨言慎行的角色,甚至是举报的角色。要说废,内地青年废多了。
7. 披星戴月人,回应《反《逃犯条例》修订市民占领金钟多条主要道路 警方发射逾150催泪弹清场》
一个不小心,今晚到太古广场走一圈,就被暴动份子了。
今天一整天没好好工作过,在办公室开了廿四小时新闻留意事态发展。到晚上6时30分下班,怱怱收拾一下就离开办公室出发到现场。听到同事说在路上遇见了一些学生,更是放心不下。
大约7时15分到达金钟站,气氛明显肃杀。空气中隐隐传来淡淡的催泪气味。站内的人分成三种:下班后怱忽离开的中环族;全副武装一字排开的警察,以及疲惫不堪倒坐一地的示威者。或者笔者年纪较大衣著成熟,所以也没什么;但当有三三两两的年青人,走在路上的时候,遇到警方眼光都时彼此敌视的。
地铁站及广场内的电梯都因应安全原因而关掉,众多应该是下班后赶往支援的示威者如我,都急急上到商场,里面已充斥诡异的气氛。大家都在讨论之后应当如何,往哪里走。由于笔者只单身到来所以只有听的份子。而不少年青的示威者就将大量物资,如支装水,头盔,护目镜,口罩及雨伞等,都由外面搬进商场。
不到十分钟,商场通往地面的玻璃门传来一连串枪击声,大家都惊惶地往更深处跑。再见到防暴警察已走进来想逮捕示威人者。我们一面走一面用手机拍下这情况。半分钟不到,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及区诺轩已到来,跟警方作讨论。最后结论是太古广场预备空地让民众建立据点;警方不再逮捕疑人;以及群众不再由玻璃门外出。之后愿意留守的继续留,完成据点明天再战;想走的随时都可以走。
上面就是太古广场今晚的实际情况。
8. 上山小柴、避刃兔,回应《蔡英文针对香港《逃犯条例》修订争议发表谈话,指“一国两制是不可行的”》
上山小柴:
1
香港修改逃犯条例,没毛病!
让在大陆,台湾,澳门犯了杀人,强暴,劫机等37项罪刑,然后逃亡香港的人,可以被引渡回犯罪地审判。错在哪里?
2
决定可否引渡的权力,从立法会改成法庭,跟全世界一致。把决定引渡与否的权力,从政治人物手里,回归法官,请问错在哪里?而且是香港的法官决定。香港特首只有请求权。决定权可是100%在香港的法官手里。全世界哪个国家不是由法官决定?
3
不修改,是要让香港人可以到北京,上海,台湾杀人放火奸淫掳掠,都不必受法律制裁?2018年香港人陈晓佳,在台湾杀了他的香港女友,立刻逃回香港。台湾至今无法引渡他到台湾受审。香港警察也不能抓他。因为无法可据。所以,香港人是要保护陈晓佳这种人?
4
37条允许引渡的罪名,都是万国公罪。性侵,谋杀,不用引渡?没有跟言论,民主,示威,出版示威有关的罪。在台湾,香港网路骂中共?根据逃犯条例,根本不能把你抓起来。
5
连电脑犯罪,内线交易,都排除在这个条例的修订了。可以爽犯罪,免引渡。这样还不够?还不行?
6
跟2014年的台湾的反服贸一样。其实就是反中。其实就是人一独,脑就残。其实就是外国势力。
避刃兔:@上山小柴
1.台湾杀人案是一场悲剧,犯人当然要得到制裁。可是现时政府提出修改逃犯条例的争议在于修例后会否沦为政治工具/导致寒蝉效应。现时政府提出的草案并非唯一能解决台湾杀人案的办法。扩大域外法权、日落条款、处理地理限制、港人港审等方案都能有效处理事件,同时避免条例成为政治工具打压言论。
2.现时政府提出的方案,移除了立法会的把关。而法庭只能够判断请求国提交的文件表面证供是否成立,而不能过问被要求移交的人实质上有否干犯相关罪行,也不得审查逃犯被移交后能否享有一定的司法水平。
3.而且现时台湾已表明不会透过现时修改的逃犯条例来解决台湾杀人一案,因此修例是否脱离原意成疑。
4.37条罪名上的确没有政治打压的罪名,可是如果一个国家要引渡政治犯,有怎会用政治罪名请求引渡呢?只要随便以其他罪名引渡便可以了,要通过表面证供也并不困难。
5.同上
6.请提出证据作讨论
谢谢
9. yewail,回应《What’s New:千人包围特首办,要求林郑月娥“对话、撤回、放人”》
香港朋友如果要再多走一步,千万不要停滞在被动抗争的阶段。
这几周的抵抗证明市民走上街头的浪潮足以撼动港府及中南海,成就斐然。但以此案的背景,港府的暂缓策略在可见的时间表上,必将逐步裂解目前巨大的反送中能量。
客观的事实是,陈同佳或能于10月份假释。而立法会没有提案权,导致泛民议员无法以提案的方式,解决陈同佳的移送问题。若让泛民议员各自在媒体阐述自己的替代方案,肯定会造成多头马车,以至于市民大众逐渐对是否存在优于“港府版”的版本出现怀疑。
而陈同佳一被放出,社会气氛必将快速转向。是时,责难很难不被归咎于这起运动中各路线的差异。港府就能鼓动建制势力挑拨家长社团,分化这场运动的剩余能量。
如果反送中的强大民意能转向市民协作,并且以公民论坛的方式赶在10月份前提出一个具有“凝聚力”的新方案,便能持续团结这股公民力量。届时能以此新提案为头号诉求,逼迫港府接受。若不从,具有200万人背书的提案若被无视,矛头将指向不愿回应民意的港府并对区议会选举的建制派产生威胁。
如果提案成功,这将是香港市民以公民行动取得倡议权的关键时刻。此运动也将从抵抗政府升华为协作政府。反之,若“仅”将目前的能量持续消耗在林郑的下台与否,时间势必不站在市民这边。况且,就算林郑下了台,对香港人民与政府间的政治关系,新特首不就是另一个林郑吗?
10. Gardener,回应《方志信:612清场,香港警察的战略和战术失当》
我唯愿本文底下为《逃犯条例》修例辩护的中国朋友,一生不与或“被”与中国法律体系打交道。因为我唯唯诺诺、谨言慎行至今,仍常恐惧动辄得咎。
此外,我每次看到反送中事件都感到非常错位。我支持你们的诉求和行动,但你们的恐惧正是我们的日常生活;我理解也同意你们对香港警方的批评,但你们日渐滥权的香港警察仍然是中国想像都不能的“文明”;纵然微弱,当然我希望你们是一盏吹不灭的烛光🕯️,只因为我们已然长夜漫漫。
谷歌了一下quora上CCP的話題,發現很多類似CCP什麼時候倒台,為什麼這麼多人恨CCP,為何CCP害怕民主,CCP值得信任嗎,中立一點的有中國人如何看待CCP,中國人應該愛CCP嗎,諸如此類。。。
:)
香港的朋友们,你们心里都明白对抗的根本不是这个“逃犯条例”是否合理,而是中共,是威权政体。
我大陆人,非跟团,自由行体验下人文去过了香港,台湾,日本,马来,越南,泰国,柬埔寨,菲律宾,澳洲等地。从一个反共追求“自由民主”的愤青,慢慢变成了支持中共这种威权政体的中年小粉红。原因很直白,我是既得利益者,对比其他国家地区就知道这个“威权政体”到底做了什么,带来了什么结果。同时更深刻理解了“威权”“民主”的优劣,不在把这两种政治体制简简单单得非黑即白的判断。
香港能有今天的生活品质,是因为”法制”获得了西方市场的信任,同时在大陆获取了进入市场和投资的机会,是上一代港人继承自东亚民族的勤奋隐忍精明上进的特质奋斗而来,而不是“民主”。如今港澳与内地人文素质,生活细节尚存差距是事实,但是这些细节从小到大都在肉眼可见得变好,有台湾日本的历史可以参考,这些差距都是时间问题而已。比如端传媒最近报道的垃圾分类乱象,历史和民众习惯就在这吵吵嚷嚷的过程中不断进步。
人性其实很简单,大家都向往美好的生活,香港台湾的年轻人尤其如此。当社会分配机制不合理,当生活不如意的时候都需要一个发泄点,古有农民起义,近有工农革命,现有茉莉花等等,有趣的是在香港和台湾,这类情绪没有发泄到地区自己的政治体制和分配制度上,反而被引导到了大陆上,这个非常有趣。更有趣的是quora上不少工作在大大陆的美英人士反而会非常客观的评价中共,大多数认可中共为何成功,而港台青年确不能。
发展才是硬道理,随着大陆进一步开放市场,香港过去的红利不在了,但是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本是一个新的机遇,但是民众恐怕还是会把香港衰落怨恨到大陆头上吧。
“威权”好还是“民主”好,就我人生经验而言,绝大部分人都是用脚投票的,投票的结果就是“经济发达”好,“社会保障多”好,人性真的很简单。社会青年认为香港没救了,要移民,也不会自有民主但是收入低的国家。
以下是网友避刃兔写的:
”37條罪名上的確沒有政治打壓的罪名,可是如果一個國家要引渡政治犯,有怎會用政治罪名請求引渡呢?只要隨便以其他罪名引渡便可以了,要通過表面證供也並不困難。“
如果用这个逻辑,任何和香港已经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地区都有可能利用其它罪名来引渡政治犯,真正的例子比如美国和瑞典引渡阿桑奇。任何指控大陆可能会利用逃犯条例抓政治犯的人,是不是应该先提供大陆曾经这么做的证据和案例?然后认真审视现在香港签署了逃犯移交协议和刑事互助协议的国家如美国,是不是适用,是不是应该毁约?
不好意思,是 Rainbow_Nanan網友
我大致認同Rainbow_Nathan網友的看法,只有一點,沒有這麼簡單。香港這麼多派別的人反對引渡條例,是因為香港的自由是跟經濟直接掛鉤的,很多分析已經指出不再複述。所以跟“搵兩餐”是有關係的。這場仗非打不可。
雖然如果保持香港經濟地位,未來的訴求都可能可以爭取,但2047迫近,今年已經想去修訂《逃犯條例》了,以後肯定變本加厲,前途確實不能說是光明。
遊行都要落區。
其實,下次,我們該換個遊行的地方——深圳灣大橋。
看到我的評論有選入其中,那條評論是在609遊行之後寫的。那麼在這裡我就更新我後續的感想。
首先,經過 609/612/616 兩次大遊行、一次集會,現時林鄭政府聲稱「暫緩」修例,對於民陣提出的五大要求,無正面回應任何一条,但是相較於之前609遊行之後一日林鄭說的「繼續循四個方面推動修例,包括加快與中國簽訂長期移交協議」,現時「暫緩」修例,香港市民無疑是獲得了階段性的勝利。而我之前的評論稱「對這次103萬人參與的遊行作用存疑」,現時疑問亦都得到一一解答。
在609 103萬人上街之後,我覺得是非常震撼的,想不到會有那麼大的號召力,而612的警民衝突,我亦感到非常痛心,看到警方不斷得閃爍其詞,對為何將當日定性為「暴動」亦都無詳細解釋,港警在香港市民嚴重的形象在今後可見一斑。而後616 200萬+1人上街,真的是從心底震撼了我,在不同的平台上看到滿是人頭的遊行隊伍,從下午兩點半出發,龍尾晚上十一點後先到達終點,這樣的景象,非常可能是「空前絕後」的。所以,衷心地向「反送中」付出過努力的香港市民致敬。
在震撼同時,我周圍亦聽到對「反送中遊行」的反對聲音,甚至是「譏諷」。我向我的大陸朋友傳送與609遊行相關的圖片、文章、民調等等資訊,然後一個朋友是這麼講的:「那群人吃的太飽了」、「有10萬人就不錯了,100萬香港都癱瘓了」。由於我的這個朋友是一個擁護中共的人,並且是個民族主義人士,他是相信新華社在6月13日發的一篇題為「香港主流民意支持特區修訂《逃犯條例》 避免香港成“逃犯天堂”》」的文章。所以對於他的這種言論,我有駁斥,但是努力了一陣便放棄了,因為我確信我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
另外一個朋友,則理性很多,他持以下觀點:①《逃犯條例》對普通市民日常生活並無直接影響,只要不搞事,安安心心過日子,那就不需要擔心,他不理解香港人為什麼要爭取,亦都覺得香港人無需要爭取,他甚至覺得,吃老百姓的飯,就不要操中南海的心。②看到接連兩次大遊行,一次100萬,第二次200萬,他開始感到好奇,香港人為何要上街反對《逃犯條例》,想法是如何,於是我放了端的7分鐘視頻給他看,亦叫他自己上YouTube搜。了解完之後,他覺得香港人持有「越多人遊行,越多人發聲,政府就會改變」這種想法很幼稚,他認為,《逃犯條例》的修訂無論推進還是暫緩,背後都是中央的旨意,而中央看上的,是香港暫時不可替代的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不想因為一個《逃犯條例》修訂而使得這個地位受損,因為中共還需要利用香港的這個地位獲益。而不是因為政府(中央政府+香港政府)聽到了民眾的反對聲音過大,所以暫緩修例。這兩個觀點下面在回應。
而除了我小圈子裏的幾個人,其他人甚至不知道香港連續一個星期爆發了那麼多事。一河之隔,河的南邊是萬人空巷、民聲沸騰,河的北邊是「陽光」普照、諧象環生。
經過過去10天對香港「反送中」的觀察以及我周圍的人對這件事不同的反應,我有這麼一些感想——①對於一件事,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立場和看法,但不能因為立場對立,就對不同立場的人以譏諷、嘲笑、貶低的態度去對待,特別是對一個事件還未全面了解的時候,妄下定論實是不妥。②上述第二個朋友,因為在從未享有香港人與生俱來的一些權利,而覺得香港人抗爭無什麼必要,我想講的是,一個人可以不努力,但應尊重正在努力的人,而不是去潑冷水。③上述提及的第二個朋友第②個觀點,我覺得有道理,這好比香港的地位為1,民眾呼聲為0,如果無1的存在,有再多的0亦無用。現時是因為有1的存在,所以民眾的呼聲有好多個0,所以才會得到暫緩修例的結果,核心是香港地位還在,所以我都希望香港能持續繁榮下去,只要香港的繼續繁榮,香港人的聲音就不會被埋沒,反對的聲音才有現實意義。④這次那麼多人上街反送中,我就這麼同我的朋友講,《逃犯條例》修訂對大多數香港市民不是一個直接影響生活的行徑,大部分市民都是搵兩餐,不會變成逃犯,那為什麼香港人還要反對?如果我都有份上街遊行,我的想法會是:修例是對精神上的衝擊。中港兩地法律體系相差甚遠,一旦條例通過,司法系統與大陸連在一起,香港標榜的法治社會就會受到蠶食,再往後看,今次是《逃犯條例》,下次可能就是「23條」,再下次可能就是全面大陸化,香港人現時與生俱來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等權利將不復存在。所以,修例對我來講,不是一個實質上會影響我目前生活的事,這是一個對我持有的對香港的信念的衝擊,因為有今次,就肯定有下次,直到香港變成大陸為止。雖然我不是一個香港人,但我的世界觀受到香港文化影響甚多,香港就如是我第二個故鄉,所以,我同反對修例香港市民立場一樣,希望香港變更好,而不是逐漸失去她的自由之魂。
最後,希望香港市民看清香港定位,以此作出合適的抗爭,同時亦都要努力學習、工作、發展經濟,保持香港活力。相信香港有這麼一群關心社會的人,未來不會差。
@andufala2236
所以你是在說誰誹謗了哪一些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呢?
好好學習以帶來真正改變一句,恕無法苟同,反送中的人由大律師公會到聯署的中學校長到藥劑師協會都有,這些都算是社會上的精英了,他們在「好好學習」以外,也是會上街遊行的,律師界3000人黑衣遊行為一例。我自己身邊有反對、上街遊行的,也不乏在各自學系中名列前茅者,學習和關心社會,本就無衝突。相反,學識愈高,理應愈清楚社會上大家是環環相扣,社會、政治議題對每個人都是切身之事。學習和遊行示威表達意見,可並行不悖。
至於所謂高人一等,我想你可能是感受到部份有關心社會大事然後親身去表達意見的人,對於不理世事、只顧自身生活安逸的人有所鄙夷吧。這倒是真的,不然何來「港豬」一詞。我自己也曾經是政治冷感的人,所以對於這種態度/「港豬」一詞也有所保留,甚至多少有些抗拒,但並不見得上街遊行的人都有「高人一等」之感,很多人只是為了自己的信念和想守護的價值站出來以最溫和的方法表態而已。
噗……
看这读者十论便能看出端传媒的立场偏向。看上山小柴的六问和下面的回答便知道,本质就是香港人不信任港府不信任大陆,你说再多有啥用,人家不信任你白纸黑字写的诉状,不信任你不会编织理由网络罪名来害一个香港人,哪怕你大陆这样做自己和港府会付出多大的政治成本。香港弄成如此局面,一国两制真是罪魁祸首,无论如何香港必然和仍然将是中国的香港,而如此激烈的矛盾又存在着,该咋办呢?香港竟然有人还妄想推倒大陆政权,简直痴人说梦,没经历过政治斗争的残酷,还没见过么?大陆如何对待台湾的?你承认92就行。如何对待香港的?你不要搞分裂港独就好。守住底线,各自相安吧。
這樣的「高人一等」真昂貴。
還有不要覺得中美貿易戰你自己就會撈到什麼好處了。除非你是共產黨人?
樓下把在強權下自我閹割說得好像是你自己的選擇一樣,香港人未必都覺得高人一等,但你就是自卑感作祟投射到別人身上覺得人家有優越感。
言论自由并不代表什么话都可以乱讲,并不代表可以去污蔑,诽谤那些对整个社会做出贡献的人。说了什么话都是要负责任的。还有我们内地青年只是觉得与其跑到大街上举牌子,不如学习,然后真正投身到社会中去改变我们想要改变的事情。作为中国人,我们比任何人都清楚中国这两字意味着什么。参与或组织游行,值得钦佩,但并不是表达诉求或者改变社会的唯一方式。很奇怪有些人学会了跑到大街上嚷嚷几声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明明嘴上说说只是最不费力又最没效果的东西。就像我在这里码字打嘴炮一样,很爽但是又有什么用呢?各位香港青年大可尽情批判我们大陆的政治法制,怎么骂我们的政党都行,反正这里估计很多人都恨不得宣称我们这个大陆人自己的政党对待自己人还不如大洋彼岸白种人政党对待黑种人。无论如何我们要做的事情是不会变的,现在我们还要和目前这个星球上最强大的国家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就包括各區中學的聯署運動。反觀大學生,因為組織老化有包袱,行動力反而遜色。
這裏還要補充一點,對比起30年前的六四,當日大學生是主體,但今日香港,中學生才是學生組織的主體,行動力、衝勁及自我主張都強勝大學生。這種趨勢不得不回溯到「學民思潮」的出現。
生活在大陆,感到更多的是无奈,看着香港游行,大陆人做不到,每每我自己发表反对政党的言论,都会被视为偏激分子,同时还担心社交的账号会被封禁,渐渐的也就不再发声
林鄭必須下台,然後一鼓作氣爭取【特首普選】,是解決香港當前危機的關鍵。在公民運動的進行方式上,【公民論壇】這種思路很不錯,值得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