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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十論:加速重複的悲劇

「讀者十論」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條精彩讀者留言刊出。

圖:端傳媒設計部

端傳媒社群組

刊登於 2018-07-08

#讀者十論

【編者按】「讀者評論精選」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條精彩讀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會因應長度及語意清晰作節錄或編輯。

1. hanswurst,回應圓桌話題《《心跳文學部》疑導致少年自殺,遊戲中的恐懼、自殘等內容該納入規範嗎?》

這次的靶子是《DDLC》。有的人借題發揮,有的人對此深信不疑。施密特的論斷在當下被演繹得淋漓盡致,讓人不得不佩服政治哲學強大的穿透力。可惜的是,福柯和德里達的啟示尚未到來。

當恐怖具體化成某個事件,自居正常者總是試圖將潛在的恐怖定格為某種具體的形象,與恐怖劃清界限,緊接着有的人藉此對特定群體旁敲側擊表達鄙視,為「劃清界限」的進行推波助瀾。

於是,正常人與潛在的恐怖間的界限似乎被清楚地劃了出來。就好像只要為恐怖勾勒出了輪廓,恐怖本身就不再恐怖了一樣。但我們最初所害怕的,難道不是那明晰的恐怖本身嗎?

這不是什麼都沒做嗎?

我們似乎看清了敵人,又不知為何,我們收穫了更多的敵人。

2. 眞兇,回應圓桌話題《食物、口音、童年、認同感、生活時長......家鄉是被什麼定義的?》

說起家鄉,我想說一下深圳本地人,這是一羣奇怪而被城市驅離的羣體。他們比重占深圳人口小,即使有的村落追溯到北宋末年就已經來到深圳,但存在感極低,大家沒有家鄉的概念。依賴著外來人口創造的財富生存,許多人根本不參與勞動,依靠每個螺絲釘高速運轉的城市,他們是驅離的,少價值的。家鄉是國際大都市,但他們卻彷彿不屬於這裡。不像香港一樣可以名正言順地說「我城」,他們是生活在這裡最久遠的世家,卻有著不屬於這裡的氣質。這是我的感覺。(利申:母親來自深圳一個久遠的家族)

3. YesJV,回應《想要工作就別要小孩:「全面二孩」政策為什麼會讓她們告別職場?》

很多時候真的很難理解身邊那些生二胎的朋友,不過這畢竟是每個人的權利,需要得到尊重和理解。和好幾個生完二胎的朋友聊過這個話題,他們的表態出奇的一致,都說是莫名其妙的就生了,這並不是按部就班的計劃。

可能相對傳統的華人會比較注重長輩的意見,缺乏獨立意見的年輕父母在面臨雙方長輩共同施壓的局面下,生二胎很可能也就成了順水推舟的自然之事,不存有長遠的計劃性和預見性。在抱着多子多福的美好期望下,最後變成自己生完的孩子含着淚也要帶大的怨悔心理,這樣的心理可能會讓年輕父母長期陷入「所有麻煩都是因生小孩而起」的心態,並在而後的撫養過程中將這樣的心態傳遞給小孩,讓小孩在成長過程中揹負額外的心理負擔。

在這裏並不是要表示生二胎不好的觀點,只是覺得懷孕生子並不是夫妻雙方一時興起之事,是一個關乎整個家庭發展的長遠計劃,應是量力而為之事,面臨的各種困難應該都要有提前的考慮,何況生過一胎的父母應該多少都有這方面的經驗。職場歧視可能只是一方面的困難,更多的困難可能還有未來教育的計劃,育兒時間的分配等等。總之還是量力而為,沒有成熟長遠的計劃,如果只是一時興起,在中國生小孩真是對小孩的不負責任之舉,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之舉。

4. Frank佩婷,回應《陳純:強人陰影下,土耳其共和國進入黃昏?或許沒有那麼簡單》

中國有句古話,「三十年河東 三十年河西」,我覺得用在這裡特別貼切。當冷戰在以自由主義為首的西方精神大獲全勝中結束後,西方精神也陷入了迷茫之中。就像鮑德里亞說的一樣,這種精神「不知道自己應該幹什麼了,沒有了目標,也沒有了終點,因為再也沒有一個可以與之匹敵的對手了,而它也完全不再被批判」。

如此的情況下,專制自然會抬頭。文中那個導遊批評埃爾多安的那句話說的很好:「他得到全國一半人的支持,但他完全不在乎另外一半人的想法,他可以憑借一半人的支持就一直統治下去,但這樣的領導人只會撕裂這個國家。」

其實這便是當代民主陷入極權困境的群體暴政根源,因為少數服從多數必將意味著少數人權利的被剝奪。當自由主義政府把所有問題都二元化,只去想「如何能夠更好執政?」的時候,恰恰忽略了根本的問題:「人民如何能夠更加自由?」。

Jacque Juliiard則說的更加切中要害:「任何不以人民自由為目標的改革都是壓迫的重演;執政的藝術時常同壓迫的藝術混淆;至於政黨,如果仔細觀察便可發現,他們的DNA中都有著極權的傾向。」

5. Fai,回應《海邊的閻連科:來香港教書是一種逃離》

「但西方社會趨於穩定,中產是文學的主要描述對象和消費者,創作者因為已經難以捕捉社會鉅變,所以目光往具體人的內心深處去。中國社會還是有很多變化正在發生,如果創作者對這些外部變化視而不見,僅僅探討人的內心,未免有些可惜。」

這說的是對外部經驗的缺乏觀照回應吧。

像魯迅說:「身在現世,怎麼離去?這是和說自己用提提着耳朵,就可以離開地球者一樣的欺人。社會停滯着,文藝決不能獨自飛躍。」

但這終究不能說是「責任」,自然只能言「可惜」了。

像所有南來作家的故事,身在香港,但香港似對他不發生作用。這專訪一開場就知道是內地採訪者,我想知道,訪問者如果是一個香港人,將如何進入這個活在國家記憶裏的作家。

6. clareyeh,回應《阿離:#ChurchToo 能否潔淨上帝的殿?——香港教會的性侵風波》

教會對於婚姻的制式想法有時令人不寒而慄,對於異性戀婚姻的出軌事件、家暴事件,要求受害一方隱忍,因「離婚並不是神的旨意」,反對同性婚姻因為「人類應該履行生育的義務,將使人類滅絕」,都是對人之尊嚴的打壓。

神的旨意為何?無法證明,但在因信稱義之前,更真實赤裸的卻是打著神的旗幟行不可說之惡的凡人。

7. 釋放,回應圓桌話題《台灣小燈泡命案無期徒刑判決、辯護律師掀爭議,你怎麼看?》

只要不製造偽證,在法律的框架內辯護,律師所做的無可厚非。維護公平是律師的職責,維護正義不是,那是公訴司法和立法者的責任。真有眾人覺得十惡不赦的犯人未能按民意重判,應當反思的是舉證的不力與法律的漏洞,而不是指責律師為何為其辯護。當然,我覺得作為律師,也有遵循自己一直不辯護的自由。

不過話說回來,真要是自己遇上了類似的事,也會怨恨與疑犯站一邊的人吧,真是個兩難的問題。

8. alisaxx,回應圓桌話題《台灣小燈泡命案無期徒刑判決、辯護律師掀爭議,你怎麼看?》

民主社會的法律不應是民粹主導,其所追求的應是是公平和正義。

經常把死刑作為終極懲罰的人應該想想死刑的是為了甚麼?既然死刑對喪心病狂之人沒有阻嚇力甚至是他們求之不得的事,那對他們行死刑又有甚麼意義?把落網的死刑犯殺掉就沒有後顧之憂嗎,死了一個死刑犯就足以令社會整體改變嗎?不同意某樓所說的「無期徒刑豈不是一種縱容」,人被終身奪去公民政治權利、自由和意志實現的機會已經是一件極其殘酷的事。

9. JennyWu,回應圓桌話題《台灣小燈泡命案無期徒刑判決、辯護律師掀爭議,你怎麼看?》

對犯罪被害者和其家屬的保護不足也是近幾年引起很大矛盾的原因了,像內湖這個女童的命案,父母一開始支持以矯正手法對待犯人,後來看似越了解矯正體系和對犯人接觸越深就越清楚這種方式只是讓犯人逃過更深層的制裁。

接觸過吃了30年藥的思覺失調症患者,不知道王景玉是被診斷成哪一級,這個病嚴重是可以拿重度殘障手冊的,基本上不會好,按時吃藥只是讓行動遲緩,比較不會衝動,但只要不按時服藥,很快病情又會失控。一個沒有病識感的患者是不會按時吃藥的,除非強制住在精神病院,看過節目後對黃律師認為這種病能治療好不能認同

10. ShiroCrow,回應《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殺人犯的世界》

這個社會,甚至是全球,都開始大量的產生隨機殺人犯。這很明顯是社會整個系統的問題,需要在系統層級上去做改變。

不用這個規模的方式去思考或行動的話,接下來會不斷的出現這樣的悲劇,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也都會很可憐),然後悲劇的被害人也都會很可憐,然後造成各種社會上的矛盾跟撕裂,然後在沒有人滿意的情況下用某種方式結束(因為判決終究要結束),然後社會毫無任何的改變,然後一切不斷地重複,而且是用加速的方式重複。

特別加註一下,就算上面的結束方式是死刑,悲劇一樣會重複,因為產生這一切的根源(社會)沒有任何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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