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ng queer廣場編讀手記台灣同婚法案

Your Opinion:婚姻平權,台灣還要等多久?

台灣同志運動三十年,能否在婚姻平權上,打開第一個突破口?有同志讀者向我們留言:「我只知道,我們已經不能再等了!」

端傳媒實習記者 甄銘 整理

刊登於 2016-11-28

#台灣同婚法案#編讀手記#台灣#LGBTQIA

編按:

古語云:識睇梗係睇留言。翻譯成國語就是:外行看正文,內行看評論。

專欄 Your Opinion 精選重要報導、爭議話題底下,讀者的評論、來信、或者獲得授權的個人臉書感言,整理成文並發佈,讓更多人可以讀到你的觀點,被你啟發。

歡迎你繼續在端APP網站寫評論,在端的Facebook留言,或者寫信給我們editor@theinitium.com。我哋實睇,一條都不會走寶。

圖為2016年10月29日,台北同志遊行。
圖為2016年10月29日,台北同志遊行。

11月26日,是香港一年一度同志遊行的日子,該活動由2008年起延續至今,今屆吸引了6500人參加。大會發言人岑子杰期待,下屆政府能主動就反對性傾向歧視做立法諮詢。

而在台灣,已進入實質審議階段的婚姻平權法案引爆了這兩週的輿論場。

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台灣社會已有長時間的討論,2013年,民間版本的「婚姻平權」草案曾經通過立法會一讀。去年以來,討論日漸升溫。2015年11月,蔡英文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的身份,公開表態支持同性婚姻

在愛之前,大家都是平等的。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權。讓每一個人都可以自由去愛,追求幸福。

蔡英文 競選總統時說

今年10月,7位司法院大法官提名人中,已有6位對同性婚姻持支持或開放立場。婚姻平權法案在11月初在立法院通過一讀之後,終於進入實質討論階段。很多人也因此期待,台灣可以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但修法過程並不順利。11月17日的初審,在場內外的爭議之下,朝野最終決定在召開兩場公聽會後再討論修法。11月24日,立法院舉行了第一場公聽會,支持和反對同性婚姻的雙方終於開始討論修法細節。

究竟台灣是否可以順利修法?支持和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們,是為什麼支持,又在反對些什麼?婚姻平權之後,台灣同志運動往何處去?本週,我們選取了同性婚姻相關文章之下的讀者留言。希望更多的聲音在此匯聚,讓對話成為可能。

困難重重的修法,路途漫漫的平權

論者喬瑟芬在端撰文講述台灣同運的軌跡與阻力,其中談到:「30年來台灣同志平權運動的軌跡,似乎成了整個華人世界、甚至亞洲國家同運嚮往的指標。但其實不是台灣的同志運動者特別敢衝,而是一次次被壓迫到走投無路的絕望,才催逼出每一項關於權利的意識。」有不少讀者對此感同身受。

阿妙:忍不住嘆氣。結婚應該全民決定?反同者成了社會弱勢?光看標語就知道要求公聽會只是拖延時間的藉口。還30場呢,一開始就知道不可能這麼容易,但還是忍不住想,他們只是想要結婚而已,為何就是這麼難。這麼難。

赤耳君:这不是政治的问题,而是社会的问题。不要说没有讨论歧视这一核心问题,因为反对者认为这一议题根本无关歧视,而是正邪之间的较量。所以,在社会深陷分裂、无法达成基本共识的时候,即使能够在政治上取得进展,社会风气的高压也会令异端无所喘息。

又玠:撇開一切來談。如果知道問題,而不去解決,只會讓問題更大,專法如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一次解決問題其利有三,其一防止問題惡化,其二透過法結合教育、觀念、知識杜絕歧視文化,其三防止特定族群操作議題,行不法之實,婚姻平權如同罹癌,時間越久越難治癒,人本身只有在自己遇上問題後,才會願意了解對方,諸如保險、生前契約等過去傳統觀念已然。

aeight:不反對,但就是想一次到位,要的太多,當然反彈就更大,如果一步一步慢慢來,先不搶一些同性領養小孩的爭議議題之類的東西,那也許就不會等這麼久。

2016年11月26日,香港同志遊行。
2016年11月26日,香港同志遊行。

反同性婚姻的理由,僅僅是宗教和傳統道德嗎?

婚姻平權法案在台灣推動的過程中,社會爭議不斷。針對反同陣營中的一些誤解,端傳媒本週刊出事實查核,「期待藉釐清事實,讓各方能夠在共同認知的事實上進行討論,以期真正獲至共識。」

讀者張道宜 稱:「Factor Checker真的非常非常非常的重要。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假新聞或是道聽途說已經耗費太多社會資源。讓議題進入真正的辯論吧,別浪費時間在這些無意義的吵架上。」

謠言和誤解背後,是反對者對同婚會破壞傳統道德和家庭結構的擔憂。但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並不僅限於此。宗教團體也是反同陣營的重要力量。而邱慕天在端傳媒撰文認為,宗教團體的反對帶有更多的世俗理據。

吳奕辰:我比較贊同這一篇提供的相反看法。護家盟們其實是基於宗教理由,但是知道不能用宗教來說服其他人,只好提出一堆破洞百出的世俗論述,因此這些論述一直被打爆,也無法讓他們轉向,因為他們就是因為那些不敢講(但其實也在許多用詞中洩漏出來)的宗教因素在上街。

Hsin-Ying Lee:身為基督徒, 同樣覺得"基督徒=保守派" 似乎是一種綁架,在邏輯上有謬誤。護家盟的主張不能代表基督徒全體的意見, 就像伴侶盟的主張不能代表同性戀者全體的意見一樣。

Vivian Tsai:在台灣,基督徒從來都不是多數,但很妙的是,在反同議題上卻成了最激進的代言人。我不認為佛教團體或其他民間信仰組織沒出聲就等同於支持同婚,只是很好奇在許多議題上偏右、影響力很大的佛教團體,怎會這麼輕易的在這個議題上讓出發言權?

魏苡安:教會的生態影響他們很大,他們的觀念就是現在宗教信仰中被綁架,然後才用世俗的說法來包裝,我訪問過的人,講理講不過我,就搬出聖經來,難道不就是如此嗎?宗教信仰才是核心好嗎?他們今天是以世俗性的論述去干預政治,而不是宗教,要不然誰買單,他們沒有蠢到如此,但是,很明顯的是,他們有強烈的宗教熱情。至於那些世俗論述,早也被駁回的一乾二淨,他們還一直亂說。還有,政教勾結有聽過嗎,蛤?所以,現在才有人提出要管制宗教的想法,懂嗎?錢是重點。我同意不要以偏概全,因為同光長老教會真的付出很多,但是,不論一貫道、基督教、天主教或回教,只要用自己的宗教信仰干預政治,就不要說我們不能譴責他們以"宗教信仰"干預政治這件事情。知道慈濟的事情,再告訴我宗教影響力沒那麼大,畢竟,宗教信仰的凝聚也意味著一個龐大的宗教團體。

在支持和反對雙方對壘之中,論者蕭伶伃看到了遲疑而沉默的大多數,她認為「婚姻平權的拉扯,凸顯出許多人不知該如何面對同志的事實。」

CK Wong:點出了問題的癥結。當所有人也被迫要在此刻定下立場,所以讓自己可以在此刻享受由自己努力所得收穫中的滿足感時,尋找真相的討論餘地也沒有了。可悲之處是這。

HY Tong:如果涉及婚姻定義的問題,你不能說這是「不影響非同志的問題」。 我同意民事結合等爭取在一般權益上的平等,但是否應該改變婚姻的意涵我認為尚需討論。

Ching Yang:可是,就是因為現狀到了不得不做修正的時候,才會需要修法啊。 站在都是人的位置上,為什麼不能理解同性戀者的困境呢?

站在都是人的位置上,為什麼不能理解同性戀者的困境呢?

網友 Ching Yang

Makalina Cheng:這社會本來就是歧視少數歧視女性,什麼時候公平過了?而當你有一天走入了少數,才會發自內心去了解跟體會他們,這也是我的心聲,從恐同到支持。沈默的多數他們事不關己己不關心功利社會常態啊!

沈默的多數之一:道德不等於法律,我可以尊重你個人的"性向",不表示我贊同,更不表示我對婚姻的認同可以被扭曲。

Yu-Hsuan Ko:在台灣,同性戀者的生存長期地下化,歧視讓被歧視者痛苦多年,甚至必須結婚拖另一人下水,雙雙不幸福。但此文倒頗為體恤那些歧視者的痛苦與無奈?我不認同。社會大眾該學習不去歧視。台灣人必須學習別歧視東南亞來的工人,學習別因為膚色而否定某人的人品。當我們面對同志議題,就像面對任何少數族群一樣,要學習不去歧視。台灣人學習過別歧視原住民、別歧視越南籍新娘,現在更該學習別歧視同志,讓異性戀與同性戀平起平坐,而不是以恐懼或擔憂為名繼續拖延平權,應該現在、馬上執行同志婚姻立法。這篇文章我反覆看了,意思是沈默的多數仍在害怕這個議題,但什麼時候要督促社會前進卻沒有說。我看不懂作者的真意。

圖為2016年10月29日,台北同志遊行。
圖為2016年10月29日,台北同志遊行。

婚姻平權,是起點還是終點?

Hugo Liao:台湾在这方面比日韩走得远多了,希望能早日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地方。

未設定暱稱:一個健全的社會,不會因為雙親的性別而影響到子女。這也表示,一個完好的教育更應該讓受教育的人懂得,故俗的倫理是用不上在這平等世界中的倫理。

Alen:認為同性戀就是無法認同自己性別,認為異性戀才是正確的「性傾向」,這就是異性戀本位的歧視。立法的目的不是鼓勵人們往同性戀發展,性向的發展是自然的,而性向是一個連續的區間,立法的目的是鼓勵我們學會包容、尊重彼此的相異。

相愛本來不應該是一件必須獨排眾議的事。

網友 潘怡霖

在今年聲勢浩大的台北同志遊行之後,Alicia Lin 在端傳媒的圖集下留言:就是做了一場戲,今天。老實說很親的同志朋友從來沒有覺得自己這輩子可以結婚成家。我們通常是這樣想像老年的:就你們我們一起租個或是買個地方一起生活就好了。光是愛明明不能讓我們在一起啊。所以害我並無法接受最新專輯的四分衛。太五月天了真的。

特約撰稿人游婉琪向讀者講述了講述了兩對中年同性伴侶的故事,他們遇到的困難與歧視。文章最後說:「婚姻平權不過是同志運動的第一場戰,接下來該如何弭平社會中隨處可見的歧視,讓同志不再被貼上負面標籤,才是真正的長路漫漫。」

讀者 勇大 在讀了他們的故事後說:我是同志,我26歲那年與我的愛人相遇相識相愛,他大我16歲,日子一天一天~一年又一年的過去了~我們一直都住在一起,一起經歷了人生許許多多的生離死別!一起渡過了許許多多的困境!相互扶持~彼此依賴!我今年47歲了!算算與他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已經有21年多了!我們也曾不知道有多少次談到死後處理的種種事情!但是,在沒有【婚姻權利】之下,有誰能夠幫助我們去處理這些生死的相關問題?我們真的不知道我們還能不能等到婚姻平權通過!是不是要一直不斷的發生同志自殺事件才會覺醒?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們已經不能再等了!謝謝 。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