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邱慕天:宗教道德右派,在意的不是基督教

倘若台灣社會真的邁向兩極柱化,絕對不是台灣基督教領袖有能力單方面做到。基督信仰傳統中最基要核心的信德,並不是催成當代宗教右派的主要力量。

刊登於 2016-11-20

數萬保守派與宗教人士白衣在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場外集結請願。
數萬保守派與宗教人士白衣在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場外集結請願。

編按:本文稍早版本原刊於《台灣醒報》,後經作者大幅增修、重新組織,授權《端傳媒》刊載。

11月17日上午,台灣針對開放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再次試圖於立法院推進闖關;立法院外,數萬保守派與宗教人士白衣集結請願。在此同時,網媒民調搧風點火,讓兩派人士在直播留言內吵個不可開交。原來,即便言論自由能讓大家暢所欲言,但若人們習於將對手當作毫無理性的蠢蛋輕蔑,懶得傾聽理解,我們仍只能聽到兩個平行世界的各說各話。

對台灣這場「平行世界」論爭的現象觀察,可以點名的例子已洋洋灑灑。弔詭的是,當反對修改台灣民法 972 的論述已經愈邁向細緻,並進入法務議程的實際考量時,公共輿論界卻仍不乏論者聚焦反對者的「宗教信仰」,彷彿如此便能「因人廢言」。

本文將探討的問題有三:一、宗教與世俗論據的溝通責任;二、宗教符號可能挾持;三、與宗教道德右派在政治上共存的基礎。

宗教與世俗意識戰場

在1997年《公共領域中的宗教》(Religion in the Public Square)一書中,兩位作者奧迪(Robert Audi)及沃特斯多夫(Nicholas Wolterstorff)在此議題交戰。時任聖母大學的哲學家奧迪先闡述了「宗教動機」與「宗教理據」:人們被信仰熱忱驅策,叫做「宗教動機」;當這樣的人,又想要人效法這股熱忱,他所採取的論述便會來自「宗教理據」(religious reasoning)。

「宗教理據」的論述基礎,必須憑靠宗教體系的權威性(如教宗、聖經),據此奧迪認為它在世俗公民社會中沒有溝通的正當性。承自上一代自由學者羅爾斯(John Rawls)著名的「無知之幕」概念,奧迪認為帶有「宗教動機」的人,有義務用「世俗理據」(secular reasoning)包裝他的公共論述。

耶魯大學哲學家沃特斯多夫反對這種說法。他捍衛信徒依照自己的信仰良知,說出宗教理據的權利。況且,正是「宗教動機」和「宗教理據」,引導著威伯福斯、金恩、圖圖,成為英、美、南非廢奴與種族平權巨大的推進力。

他也指出:「世俗理據」也出過共產主義、國族主義、法西斯主義、保守主義、新自由主義種種宛若信仰的意識型態;而其追隨者間的認知隔閡,更不下於宗教與世俗之別。因此只追著在當代早已過氣的「宗教霸權」窮追猛打,其實搞錯重點。

其實,正如宗教理據對非教徒沒有約束力,許多世俗理據,在宗教信徒心中也沒有權威性。既然宗教理據與各種主義,代表的是每個人主觀的世界觀、核心價值觀,本就存在歧異。那人們的觀點又何必需要完全符合某種客觀標準,方能在公共領域表述?

相對於奧迪強調「說者的義務」,沃特斯多夫便更為倡導「聽者的雅量」──聆聽與了解各意識形陣營理據背後的深層動機脈絡,不分宗教與世俗。他指出,立基於寬容的多元社會,才有我們要找的真正平等中立。我對此深信不疑。

然而,這邊我也需要替奧迪說句話:「公共領域」顧名思義,已認定各種核心價值觀間必也需有重疊或共量之處。那麼「世俗理據」的重要性,就在於「存異之前必先求同」的溝通精神;其提醒我們在各自祭出「神主牌」壓人前,也得先盡自身「說者的義務」,再來要求「聽者的雅量」。

因為宗教信仰,所以無法溝通?

台灣對同志婚權爭議脈絡的解讀,與西方有一點很大不同:兩地反對主力都是一群「保守基督徒」,但當西方看見「保守派」,台灣卻只看見「基督徒」。這個從近來台灣「反反同」的書寫,常見試圖「擊退宗教指導道德的正當性」或是「將恐同教義等同於基督教本質」的論述可見一斑。

或許是因為台灣基督教群體過去的存在感太稀薄,數量太少、歷史太短,「基督徒」身分成了一個可以自由填空、大開群嘲便門的符碼。其實在立場上,反同的保守群體,包含許多基督徒以外的人;也有很多基督徒不反同,例如台灣的同光教會。更重要的是,多數反同基督徒的公開論述,持的都是世俗理據,而非神學理由。但似乎,總有人刻板印象地把反同歸咎於宗教,並覺得因為他們的「宗教動機」而不可能溝通。

但設想,如果有一佛教徒盼望世界少些因殺生而造的孽,因而引用世俗科學針對「肉品相關工業對地球環境負擔遠大於農耕業」的實證研究,藉以遊說立院對肉品採取加重課稅等懲罰機制,我們會質疑:「佛教徒講什麼科學邏輯?佛教徒只信佛經的!」就打發問題嗎?

沃特斯多夫和奧迪無疑會說,用宗教背景去否定溝通可能性的「自由主義者」,自己已經先成了羅爾斯政治自由主義的敵人。

再者,用基督教義解釋反同立場,也不免犯了刻板印象、以偏概全的問題。

讀讀這段文字:「穆斯林當中出了一群恐怖份子還有伊斯蘭國,是因伊斯蘭教義就是這樣灌輸一整套(暴力聖戰和與不寬容)的實踐方式,所以不能與他們講道理和邏輯,只能期待有人改革他們過時的教義。」讀這段文字,自由派馬上就可以看出它多麼以偏概全。那置換主詞,又如何能把部分基督徒的行動,全歸咎於基督教義?

這種有意無意的論述跳躍,與立場穿越後的「一邊同理一邊誅心」,把辯論帶到了一個新的層次。

被劫持的宗教符號

基督教「宗教改革」499周年紀念日上月底剛過;筆者撰文時則正在德州參加世界泛基督宗教最大的學術社團年會。已故哈佛宗教學者史密斯(Wilfred Cantwell Smith)對「信徒的信」(faith)與「教義的信」(belief)的區辨,是這裡做學問的基本共識,也是每年上萬名基督宗派學人與領袖,能在此「合而不同」的關鍵。通俗地說,「教義的信」叫做「上有政策」,「信徒的信」是「下有對策」。

作為經常到各地教會佈道的傳道人,我只知道:倘若「上帝說的」、「信仰中正統的」、「在經典詮釋上深刻有理的」信徒就會照做,那牧養就太輕鬆了!但人心動機往往既不堅定、也不單純;就連愛心或慈惠的行動,本身都常融入各種世俗情緒理由。

其實,近代西方宗教右派的崛起,本質上是場社會政治的反動行動,更勝於神學行動。「上帝」往往只是現代道德十字軍的幌子、不是內核;參與者是自身先有定見,再找宗教理由、斷章取義式地擷取「聖經金句」為自身行動背書。是以,「恐懼動員」在宗教右派的崛起貢獻上,比「福音動員」大上十倍百倍。但這些並不是主流(mainline)基督教。

當代基督教公共神學家沃弗(Miroslav Volf)關注宗教暴力;他曾注意到在巴爾幹戰爭中,一個佩掛十字架的克羅埃西亞士兵屠殺了波士尼亞人,被國際社會錯誤定調為「宗教暴力」。實際上,供給一個人仇恨養分的有各種外在內在力量,來自傲慢、偏見、恐懼的部分可多著。「宗教」很可能只是個被劫持的符號。

宗教右派:失能以上、暴力未滿

沃弗撰述了《公共的信仰:基督徒社會參與的第一課》(A Public Faith: How Followers of Christ Should Serve the Common Good)。書中他針砭今日基督信仰群體,提出「上升失能」及「返回失能」兩個誤區。

「上升失能」意味沒有真正接觸到神的信仰,泛指缺信德未被塑造、只靠著口頭(背誦教義)和肉體(按時禮拜)信教的人;「返回失能」則體現在太過與世隔絕宗教群體,對社會問題他們要不一下「事不關己」、要不一下又「當仁不讓」、「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這都是台灣基督教會面對的問題。從第一個十年的「兩千年福音運動」聚焦「策略」(strategy)、第二個十年「靈恩運動」訴諸情緒(emotion),到第三個十年趕起世界「流行」(fashion);解嚴至今30年,台灣串聯泛基督教會的主思潮,從我研究2000年世界基督教歷史 來看,無疑是個偏軌。

耶穌的最高政策,不過「盡己愛神」與「愛人如己」兩條罷了。想想在台灣花蓮為老弱病殘耕耘奉獻50年的法籍神父劉一峰、空中英語教室年近9旬的彭蒙惠宣教士、1989年起終身投入公益志業的「孫叔叔」孫越、30多年來為全台戒毒工作做出卓著貢獻的晨曦會劉民和牧師——當我們想到這些「基督跟隨者」的影響時,是否會感到有一點被提醒呢?

對比之下,17日站在台北街頭的那面道德大旗下的,則與其說是被基督的精神感召,不如說是各自憑藉自身相信的「道德良知」,行使公民參與的資格更為正確——

他們許多人,有的是老一輩人,因感受到其所寓居的人倫建置,被「性權」鬥士瘋狂攻擊而地動山搖;有的是幼兒家長,害怕婚姻法律定義被修改後,小孩必須在校學習各種新潮實驗性的多元伴侶觀。有的人,就是對與性別外觀不相似的人共用洗手間感到不適。有的人是對「婚權」與「兒權」的權衡有很大疑惑,無法接受必然與同婚同捆推動的收養法。還有的人則感受到「人權」被濫用後,成了可以公開宣揚用藥、多P、亂倫的「自由意志主義」,因而反對打開這潘朵拉的盒子。

此時耐心聽聽他們的訴求有甚麼世俗理據,好過重蹈左媒謬冠「宗教暴力」之名的覆轍。

柱化社會是最後選項

在《解開同性婚姻的政治僵局》一文我曾提出,由政府仲裁,讓一切社會服務部門成為分離並立的「柱化社會」,會是歧見背後的信念之間「不可共量」(incommensurable)時的最後選項。只是倘若台灣社會真的邁向兩極柱化,絕對不是台灣基督教領袖有能力單方面做到。基督信仰傳統中最基要核心的信德,並不是催成當代宗教右派的主要力量。

本文一路以「宗教右派」指稱特定基督徒群體,並不為討好挺同讀者,乃著實因為基督教會早已在此議題上正反鬥爭撕裂。這是個媒體及激進同運者亦有份的撕裂。如果看者只是漠視ㄧ方不斷使用挑釁及辱罵修辭,還妄想另一方要背負自我教義檢討的任務,未免太過自以為義。

真要達到目的,恐怕得請另創個「同志教」,並「駭」進他們的頭蓋骨進行思想洗腦吧。只是作為一名神學研究者,在區域問題的分析中,我從來不敢只單看或太高看宗教的力量。

500年前路德進行教會的神學改革,德國農民卻將其劫持為武裝農民革命。今日台灣的同運兩方還在或鬥爭或利用宗教,但是問題在政治。

(邱慕天,台灣醒報副總編輯、美國三一神學院道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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