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古語云:識睇梗係睇留言。翻譯成國語就是:外行看正文,內行看評論。
專欄 Your Opinion 精選重要報導、爭議話題底下,讀者的評論、來信、或者獲得授權的個人臉書感言,整理成文並發佈,讓更多人可以讀到你的觀點,被你啟發。
歡迎你繼續在端APP和網站寫評論,在端的Facebook留言,或者寫信給我們editor@theinitium.com。我哋實睇,一條都不會走寶。
11月26日,是香港一年一度同志遊行的日子,該活動由2008年起延續至今,今屆吸引了6500人參加。大會發言人岑子杰期待,下屆政府能主動就反對性傾向歧視做立法諮詢。
而在台灣,已進入實質審議階段的婚姻平權法案引爆了這兩週的輿論場。
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台灣社會已有長時間的討論,2013年,民間版本的「婚姻平權」草案曾經通過立法會一讀。去年以來,討論日漸升溫。2015年11月,蔡英文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的身份,公開表態支持同性婚姻。
在愛之前,大家都是平等的。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權。讓每一個人都可以自由去愛,追求幸福。
今年10月,7位司法院大法官提名人中,已有6位對同性婚姻持支持或開放立場。婚姻平權法案在11月初在立法院通過一讀之後,終於進入實質討論階段。很多人也因此期待,台灣可以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但修法過程並不順利。11月17日的初審,在場內外的爭議之下,朝野最終決定在召開兩場公聽會後再討論修法。11月24日,立法院舉行了第一場公聽會,支持和反對同性婚姻的雙方終於開始討論修法細節。
究竟台灣是否可以順利修法?支持和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們,是為什麼支持,又在反對些什麼?婚姻平權之後,台灣同志運動往何處去?本週,我們選取了同性婚姻相關文章之下的讀者留言。希望更多的聲音在此匯聚,讓對話成為可能。
困難重重的修法,路途漫漫的平權
論者喬瑟芬在端撰文講述台灣同運的軌跡與阻力,其中談到:「30年來台灣同志平權運動的軌跡,似乎成了整個華人世界、甚至亞洲國家同運嚮往的指標。但其實不是台灣的同志運動者特別敢衝,而是一次次被壓迫到走投無路的絕望,才催逼出每一項關於權利的意識。」有不少讀者對此感同身受。
阿妙:忍不住嘆氣。結婚應該全民決定?反同者成了社會弱勢?光看標語就知道要求公聽會只是拖延時間的藉口。還30場呢,一開始就知道不可能這麼容易,但還是忍不住想,他們只是想要結婚而已,為何就是這麼難。這麼難。
赤耳君:这不是政治的问题,而是社会的问题。不要说没有讨论歧视这一核心问题,因为反对者认为这一议题根本无关歧视,而是正邪之间的较量。所以,在社会深陷分裂、无法达成基本共识的时候,即使能够在政治上取得进展,社会风气的高压也会令异端无所喘息。
又玠:撇開一切來談。如果知道問題,而不去解決,只會讓問題更大,專法如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一次解決問題其利有三,其一防止問題惡化,其二透過法結合教育、觀念、知識杜絕歧視文化,其三防止特定族群操作議題,行不法之實,婚姻平權如同罹癌,時間越久越難治癒,人本身只有在自己遇上問題後,才會願意了解對方,諸如保險、生前契約等過去傳統觀念已然。
aeight:不反對,但就是想一次到位,要的太多,當然反彈就更大,如果一步一步慢慢來,先不搶一些同性領養小孩的爭議議題之類的東西,那也許就不會等這麼久。
反同性婚姻的理由,僅僅是宗教和傳統道德嗎?
婚姻平權法案在台灣推動的過程中,社會爭議不斷。針對反同陣營中的一些誤解,端傳媒本週刊出事實查核,「期待藉釐清事實,讓各方能夠在共同認知的事實上進行討論,以期真正獲至共識。」
讀者張道宜 稱:「Factor Checker真的非常非常非常的重要。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假新聞或是道聽途說已經耗費太多社會資源。讓議題進入真正的辯論吧,別浪費時間在這些無意義的吵架上。」
謠言和誤解背後,是反對者對同婚會破壞傳統道德和家庭結構的擔憂。但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並不僅限於此。宗教團體也是反同陣營的重要力量。而邱慕天在端傳媒撰文認為,宗教團體的反對帶有更多的世俗理據。
吳奕辰:我比較贊同這一篇提供的相反看法。護家盟們其實是基於宗教理由,但是知道不能用宗教來說服其他人,只好提出一堆破洞百出的世俗論述,因此這些論述一直被打爆,也無法讓他們轉向,因為他們就是因為那些不敢講(但其實也在許多用詞中洩漏出來)的宗教因素在上街。
Hsin-Ying Lee:身為基督徒, 同樣覺得"基督徒=保守派" 似乎是一種綁架,在邏輯上有謬誤。護家盟的主張不能代表基督徒全體的意見, 就像伴侶盟的主張不能代表同性戀者全體的意見一樣。
Vivian Tsai:在台灣,基督徒從來都不是多數,但很妙的是,在反同議題上卻成了最激進的代言人。我不認為佛教團體或其他民間信仰組織沒出聲就等同於支持同婚,只是很好奇在許多議題上偏右、影響力很大的佛教團體,怎會這麼輕易的在這個議題上讓出發言權?
魏苡安:教會的生態影響他們很大,他們的觀念就是現在宗教信仰中被綁架,然後才用世俗的說法來包裝,我訪問過的人,講理講不過我,就搬出聖經來,難道不就是如此嗎?宗教信仰才是核心好嗎?他們今天是以世俗性的論述去干預政治,而不是宗教,要不然誰買單,他們沒有蠢到如此,但是,很明顯的是,他們有強烈的宗教熱情。至於那些世俗論述,早也被駁回的一乾二淨,他們還一直亂說。還有,政教勾結有聽過嗎,蛤?所以,現在才有人提出要管制宗教的想法,懂嗎?錢是重點。我同意不要以偏概全,因為同光長老教會真的付出很多,但是,不論一貫道、基督教、天主教或回教,只要用自己的宗教信仰干預政治,就不要說我們不能譴責他們以"宗教信仰"干預政治這件事情。知道慈濟的事情,再告訴我宗教影響力沒那麼大,畢竟,宗教信仰的凝聚也意味著一個龐大的宗教團體。
在支持和反對雙方對壘之中,論者蕭伶伃看到了遲疑而沉默的大多數,她認為「婚姻平權的拉扯,凸顯出許多人不知該如何面對同志的事實。」
CK Wong:點出了問題的癥結。當所有人也被迫要在此刻定下立場,所以讓自己可以在此刻享受由自己努力所得收穫中的滿足感時,尋找真相的討論餘地也沒有了。可悲之處是這。
HY Tong:如果涉及婚姻定義的問題,你不能說這是「不影響非同志的問題」。
我同意民事結合等爭取在一般權益上的平等,但是否應該改變婚姻的意涵我認為尚需討論。
Ching Yang:可是,就是因為現狀到了不得不做修正的時候,才會需要修法啊。
站在都是人的位置上,為什麼不能理解同性戀者的困境呢?
站在都是人的位置上,為什麼不能理解同性戀者的困境呢?
Makalina Cheng:這社會本來就是歧視少數歧視女性,什麼時候公平過了?而當你有一天走入了少數,才會發自內心去了解跟體會他們,這也是我的心聲,從恐同到支持。沈默的多數他們事不關己己不關心功利社會常態啊!
沈默的多數之一:道德不等於法律,我可以尊重你個人的"性向",不表示我贊同,更不表示我對婚姻的認同可以被扭曲。
Yu-Hsuan Ko:在台灣,同性戀者的生存長期地下化,歧視讓被歧視者痛苦多年,甚至必須結婚拖另一人下水,雙雙不幸福。但此文倒頗為體恤那些歧視者的痛苦與無奈?我不認同。社會大眾該學習不去歧視。台灣人必須學習別歧視東南亞來的工人,學習別因為膚色而否定某人的人品。當我們面對同志議題,就像面對任何少數族群一樣,要學習不去歧視。台灣人學習過別歧視原住民、別歧視越南籍新娘,現在更該學習別歧視同志,讓異性戀與同性戀平起平坐,而不是以恐懼或擔憂為名繼續拖延平權,應該現在、馬上執行同志婚姻立法。這篇文章我反覆看了,意思是沈默的多數仍在害怕這個議題,但什麼時候要督促社會前進卻沒有說。我看不懂作者的真意。
婚姻平權,是起點還是終點?
Hugo Liao:台湾在这方面比日韩走得远多了,希望能早日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地方。
未設定暱稱:一個健全的社會,不會因為雙親的性別而影響到子女。這也表示,一個完好的教育更應該讓受教育的人懂得,故俗的倫理是用不上在這平等世界中的倫理。
Alen:認為同性戀就是無法認同自己性別,認為異性戀才是正確的「性傾向」,這就是異性戀本位的歧視。立法的目的不是鼓勵人們往同性戀發展,性向的發展是自然的,而性向是一個連續的區間,立法的目的是鼓勵我們學會包容、尊重彼此的相異。
相愛本來不應該是一件必須獨排眾議的事。
在今年聲勢浩大的台北同志遊行之後,Alicia Lin 在端傳媒的圖集下留言:就是做了一場戲,今天。老實說很親的同志朋友從來沒有覺得自己這輩子可以結婚成家。我們通常是這樣想像老年的:就你們我們一起租個或是買個地方一起生活就好了。光是愛明明不能讓我們在一起啊。所以害我並無法接受最新專輯的四分衛。太五月天了真的。
特約撰稿人游婉琪向讀者講述了講述了兩對中年同性伴侶的故事,他們遇到的困難與歧視。文章最後說:「婚姻平權不過是同志運動的第一場戰,接下來該如何弭平社會中隨處可見的歧視,讓同志不再被貼上負面標籤,才是真正的長路漫漫。」
讀者 勇大 在讀了他們的故事後說:我是同志,我26歲那年與我的愛人相遇相識相愛,他大我16歲,日子一天一天~一年又一年的過去了~我們一直都住在一起,一起經歷了人生許許多多的生離死別!一起渡過了許許多多的困境!相互扶持~彼此依賴!我今年47歲了!算算與他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已經有21年多了!我們也曾不知道有多少次談到死後處理的種種事情!但是,在沒有【婚姻權利】之下,有誰能夠幫助我們去處理這些生死的相關問題?我們真的不知道我們還能不能等到婚姻平權通過!是不是要一直不斷的發生同志自殺事件才會覺醒?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們已經不能再等了!謝謝 。
在這場戰爭住中我沒有看見兩方對彼此的尊重,ㄧ隻手指著別人的時候,四根手指頭是指著自己的。
我覺得沒有任何的個案可以指責對方的不是或是無知,因為沒有一個人走的路會完全一樣,不論是正常的台灣人家庭,或是單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同性伴侶,都充滿著正面的能量和負面的遺憾,不是嗎?很多時候都是取自於當事者自己的選擇。
繼續這樣爭執,是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因為我沒看見一個強而有力的見解。
一組人冒用神的名來過頭的解釋教義,甚至用來侮辱人,這是神樂見的嗎?另一組人也自己對號入座認為自己不被神所接受,然後侮蔑經文,我真的搖頭。
一個團體用不是很確切或是與事實悖離的手冊來操作,另外一個團體用自己的激烈的言語和衝擊性的訴求來證明了對方說的是真的,讓大家對這個口口是聲聲說他們只是要OOXX的訴求感到無限的質疑。
兩個不成熟的團體,兩個各說各話的團體,各自自有盤算的兩組人馬,讓沈默或是對彼此意見都能理解的中間人覺得,維持現狀最好。
台灣人必須學習別歧視東南亞來的工人,學習別因為膚色而否定某人的人品。
所以在台湾只能歧视大陆人,嫁到台湾的大陆女性所遭到的歧视就视而不见?厉害了,我的双标
(不要说不存在对大陆人的歧视,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意义)
当然,跑题了,这里在说同性恋的问题,我只想给同性恋婚姻平权支持者提个建议,不要给反对者扣个歧视或者不讲道理的帽子然后就不让他们说话,希拉里的支持者是前车之鉴,真理越辩越明,辨不明对方,拉拢到吃瓜群众的支持也是极好的。像疯狗一样把中立人士推到另一面就太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