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網絡流傳,集中售賣 ACG 相關的旺角信和中心,有漫畫店下架 BL(Boy’s Love、耽美)漫畫,疑因被投訴不雅,獲警方到場「通知」停售。
據《明報》及《獨立媒體》報導,經查詢,警方稱當接獲任何投訴,定必「依法調查、果斷執法」,暫未能明確得知當日警方的要求屬勸喻還是命令。
信和BL漫畫全下架,據稱遭學校投訴
12月28日(周四),Facebook流傳一則貼文,稱「信和漫畫店似乎收起晒 BL,唔賣得(信和漫畫店好像收起了全部BL,不能賣)」,並附上其中一間漫畫店店主的訊息截圖,指「因為政府說我們不能再賣BL了,所以沒辦法再拿貨了,只能退錢,抱歉。」
貼文很快獲大規模傳播,其後有網民於帖文下留言,稱早在兩星期前見到信和漫畫店有人來檢查,「之後聽到漫畫店嘅人講,有個學生拎咗本 BL 漫返學校俾人捉到,唔知老師定家長就去淫審處投訴。」(「之前聽漫畫店的人說有學生拿了本 BL 漫畫上學被人抓到,不知是老師還是家長就去淫褻物品審裁處投訴。」)
此外,信和主力售賣港漫的「至GOAL CLUB」負責人於 Facebook 發貼,表示據「江湖傳聞」,事緣是有未成年女學生將所購 BL 漫畫帶回學校,學校後向警方報案,該涉事漫畫經淫審處評級為第三類淫褻物品,其後警方到場通知漫畫店收起所有 BL 漫畫,不能再發售。
一位12月29日到訪信和的人士告訴端傳媒,原有發售 BL 漫畫的「雲起漫畫店」,書架上仍有「BL」的宣傳貼紙,惟已清空下架,沒有再售;另一有販賣的「一代匯集」也已沒再售。另看到不少人特意前來信和的漫畫店,去核對貼文是否屬實、BL 漫畫是否真的已被禁。(延伸閱讀:《端開麥:BL 的愛,腐女的幻想與真情實感》)
第lll類評級刊物不得作任何發售
據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I類書刊屬「既非淫褻亦非不雅」,銷售沒有限制;第II類為「不雅」,出售須符合包膠等附加條件;第III類屬「淫褻」,不得作任何發布,且與第II類書刊均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例子如《完全自殺手冊》。惟淫審處評級準則多年來為人詬病,並且屢次將文藝作品評為ll甚至lll級,如村上春村的《刺殺騎士團團長》。
負責評級的司法機構為淫䙝物品審裁處,執法的為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此外,海關及警方也可根據上述條例執法。
現時一般書籍不一定必須先送淫審處評級,是採取自願付費評級或遭投訴後被評級。因此,若該涉事 BL 書籍被評為lll級,無論如何都需要下架,且都觸犯了向未成年人出售的規例。
惟有網友指出,僅該漫畫被評為lll級,為何要將全部 BL 漫畫下架?確實漫畫店能自行將一些清水向(非十八禁)漫畫作ll級處理,但漫畫店仍要承擔被投訴後的風險,且難以花成本及時間先行將漫畫送審。有網民也推測他們是寧願全部下架免除後患。
據《獨立媒體》訪問「至GOAL CLUB」負責人張先生,他提到,曾以為警方會起訴涉事漫畫店,最後只是要他們收起不要再賣,「所以漫畫店唔想多講嘢,佢哋都有少少驚俾人追究。」(「所以漫畫店不想多說,他們都有點害怕被人追究。」)
香港網民批評保守,台灣網民藉機酸「一國兩制」
事件連日發醇,從貼文分享轉發可見,不少人反應強烈,稱是「世界末日」。
更有一些留言稱這是香港「大陸化」的體現:「香港終於與大陸睇齊」(香港終於和大陸看齊)、「由治及興帶來的好處」(來自連登討論區一會員提出的金句「咁係因為你悲觀,我睇到由治及興帶嚟嘅好處」),亦有人提到該名學生「累全家」(連累所有人)。
中國大陸近年實施「清朗行動」,嚴格監管各種電視節目、網路、遊戲和小說漫畫,並大力審查涉及同性戀、暴力、色情等內容,曾一度流行的「耽改劇」(BL 小說改編)也被廣電總局多次明示要抵制,如2022年1月7日,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在官網發布通知稱,經全國廣播電視工作會議,全面叫停偶像養成類網綜、「耽改」題材網劇。(延伸閱讀:《參與式審查:網絡舉報、酷兒粉絲與中國耽美文化商業化的特殊結合》)
而自2015年起,陸續有 BL 小說作者被判刑,先是「長着翅膀的大灰狼」因「販賣淫穢物品牟利」判緩刑三年半;2018年,筆名「狗娃子天一」的 BL 小說作家因自銷《攻佔》,被安徽省蕪湖法院裁定製作、販賣淫穢物品,重判十年,二審維持原判;還有筆名「深海先生」的作者因「非法經營罪」遭判刑四年。
此外,著有《魔道祖師》《天官賜福》的作者「墨香銅臭」,也被流傳稱遭判刑3至4年,並已獲假釋出獄。其作品《魔道祖師》曾被改編為大熱電視劇《陳情令》。(延伸閱讀:《從耽美到男男CP,女性書寫和消費的高山低谷》)
回望香港,近年來屢發生影視作品被審查、被取消放映的事件。如紀錄片《理大圍城》、短片《執屋》《與亂世共舞》《暗房夜空》等因拒絕按要求刪改內容,被取消放映;鮮浪潮影片《My Pen is Blue》《未能接通》《爺爺來訪的夜》等,被電檢要求刪減內容,終以黑畫面及靜音代替。香港公共圖書館也下架不少涉及政治人物、學者和傳媒人的書籍及館藏。
此背景下,BL 漫畫被下架,也讓輿論傾向猜疑是迎合中國大陸的準則。
在《獨立媒體》、《明報》等貼文下方,也有網民留言指學校守舊,「呢啲建議開學校名,BL 都報警真係唔怕笑死人」(這些建議公布學校名稱,BL 都報警真是不怕笑死人),「21世紀思想封建到咁」(21世紀思想封建成這樣)等等。也有網民和台灣作比較,指台灣 BL 漫畫業發展成熟,香港反而在退步。(延伸閱讀:《一個同人文作者的意難平:迷茫的人如何編織愛、回憶愛?》)
而多間漫畫店的社交平台則低調處理,未有發貼公告。另外,有經營 YouTube 頻道講解 BL 文化的一些相關 KOL 或 Instagram 頁面也未有就事件發表意見。
事件也引發台灣動漫圈討論。在噗浪(Plurk)、X(前稱Twitter)及 PTT 等,也有多個相關貼文,且都有極高討論熱度。在 PTT ACG 版「香港政府突全面下架所有BL書籍!」一貼中,有網民發表諸如「畢竟是中國人的地盤」「一國兩制就是笑話」「跟祖国同軌了」等等冷嘲熱諷。
另外有畫師以此為題材,並結合2019年反修例運動在港台有名的標語「台灣人看好了,香港只能示範一次」並發佈在 X(前稱Twitter),在其他社群平台也見到一些同人畫師轉載。
我覺得這次事件背後有兩個問題:第一,BL漫畫被下架是否恰當?老老豆豆,唔好當大家未行過信和,同3樓果啲賣AV, 性玩具的檔口相比,賣下bl漫畫又算得上是什麼?又唔見差佬上去拉人封舖?
第二,雖然這次事件中運用的法律在殖民地時期就立下,但是不考慮時代背景,思潮的變化,以及殖民地時期本身就立下了不少具有爭議的「惡法」。一味用「港英時期就係咁,點解而家唔得?」作辯護的藍絲同粉紅們,你地知唔知個醜字點寫?😅
其實香港在2019年以前也時常發生這種事去查封BL和成人漫畫,信和中心和其他地區漫畫書店早於2013年或以前也發生過這種事。只要google一下就不難發現這種事件是時有發生,2020年就有一間於荃灣漫畫店因BL漫畫出事,店主被拘捕。
只是今次發生在信和中心其中一間大營漫畫書店,所以才引起關注。
其實中學生愛看BL漫畫,那就不要帶回學校吧⋯⋯ 尤其是自己不足18歲,就更加要有自覺。
梁家河操刀的意識形態收縮,文化藝術表達被規訓,這都是共產極權對社會的原子化管控。這距離港人跳忠字舞唱紅歌表忠心的時代不遠了,也給世人和對岸的同胞釋放了明細的訊號。
先不論下架不下架的問題,未成年中學生能從書店買到限制級BL本身就甩不開鍋。當然也不排除當時她沒穿校服或者臉看起來比較成熟,但她自己買了之後還被教師/家長發現也是很有毒……太太群裡面吐槽的都是「她居然敢帶回學校」或者「又是未成年」。講真規管嚴一些你好我好大家好,不然現在也不會出現連周邊跟團都要自證已成年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