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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深水埗通州街露宿者遭警“屈毒”案于10月17日判刑,8名香港警察被指向2名露宿者施袭、毁坏其家当,并诬蔑藏毒,当中6名被告警员早前被裁定“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分别判监2至3年多。3名警员其后上诉,2人被法官驳回保释申请须继续还柙。
而案件的2位事主均缺席判刑日:无家者黎民十(阿十)已不在人世;另一位无家者阮文山(阿山)则正就另一宗案件服刑。
阿山10月下旬出狱,已回到通州街公园居住。11月7日,关注露宿者权益的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社协)干事吴卫东、陈仲贤联同阿山召开记者会,讲述案发过程。期间,阿山站起来,指着背部左边位置,表示至今仍然会“赤赤地”(疼痛),称自己被打“有点不公平”,但也惯了。
吴卫东指,因裁决结果及时间不足,阿山无法申请社会福利署的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无家者作为边缘社群属社会弱势,无奈地面对政府不友善行为,有时候只能作为顺民地退让。”吴卫东说。
8名涉事警员曾驻深水埗,包括郭展升、韩廷光、梁飞鹏、庞隽诗、林华嘉、莫志成、尹栢诗及陈守业,年龄介乎25至44岁。他们被控于2020年2月,在通州街公园进行反毒品行动检查时,两度向两名越南籍露宿者阮文山(Nguyen Van-son)及黎民十(Le Van Muoi)施袭、毁坏其家当,以及诬蔑藏毒等。
9月13日,区院法官裁定6警员作出倾向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成、另2警罪名不成立;诬告露宿者黎民十藏毒相关的警员全数罪成; 涉怀疑袭击阮文山、毁坏其家当的相关罪行不成立。
记者会当晚,阿山头戴棒球帽、口罩,穿着牛仔裤和短袖汗衫,露出纹上刺青的两臂,其刺青早已褪色。 他语气平静,越南语是他的母语,他可用简单广东话沟通,会重复有限词汇,不会阅读中文。有数次,他不太掌握记者提问,静听社工以其他措词重复问题,然后尝试解答。
会议完毕后,阿山指着桌子旁的红色胶袋,向记者细数里面的物资,包括短袖汗衫、长裤、免费饭票等等。 “(社协)他们给我的,我待会便拿回通州街。”他笑说。
阿山今年67岁,是一名越南难民,于1982年来港,至1997年取得香港身份证,此后留在香港。他曾于启德难民营居住,父亲及弟妹早于90年代移民英国。阿山指,他做过扎铁及铺地板等工作,直至年纪大了、没有老板愿意再聘请,没能力交租的阿山便于2013年于深水埗钦州街行人天桥露宿。他称,至天桥底被政府清场后,于2020年搬至通州街公园露宿。10月“出册”(出狱)后,阿山向社协干事借个睡袋,便回到通州街公园“坐下”,与一、两个老友记聊聊天、捉棋。
他已离婚,有一个女儿,和家人没有联系。阿山的无名指上穿戴戒指,但腼腆否认和婚姻有关。
阿山指确有被警施袭;法庭指其不可信
裁决指,阿山于2020年2月4日称受袭骨折,但闭路电视片段没有显示“3名男警同时大动作按着阮文山在刀上打指模”,而片段没有清楚拍摄施袭过程,法官未能肯定谁施袭,故警员郭展升、梁飞鹏及陈守业被控“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名不成立。
阿山自2020年12月便被还押,于2023年3月,被裁定贩运危险药物罪成,被判囚5年7个月。他先被囚于赤柱监狱,其后搬至喜灵洲。他表示不清楚被送进另一所监狱的因由,在囚期间待遇正常。 在狱中,阿山听新闻得知裁决结果。就数名警员涉及自己的相关罪行都不成立,阿山指,自己不太开心,“觉得不是很对我很公平的。”
阿山指,2月4日案发前,他从未见过肇事警员。如之前供词所述,他称当日扫毒组翻查他的物品,然后不知那里找来一把刀,把刀抛在地上,尝试把他手指印在刀上。他指自己拒绝并挣扎,警员便拖他到后方沙地,在数秒间向他施暴。“(感觉到他们)用脚踩下去…… 用拳头打下去。”
他在记者会以手示意背部左下位置被踢中,当时不能行走。根据阿山作为控方证人的证供,当日送院治疗时,他向医生表示感到后腰、肩膊、前胸等位置疼痛。
“我觉得多打几秒(我)便会死。”阿山说。不过裁决指,医生报告记录他右方第10条肋骨骨折,从皮肤看没有瘀伤,不能排除可能是旧患;另外,医疗报告没有记录阿山就身体其他位置向医生表示有触痛。在场有记者提出疑问:医疗报告是否和他指出的位置有冲突?阿山指,他周身痛,但腰骨最痛,亦肯定不是旧患。
就闭路电视镜头没有拍下警员打阿山的证明,因而未构成足够证据判警员施袭罪名成立,阿山指,法官是专家…… 但是拖我进去的时候,我还’好地地’走进去,但是出来时,是抬我出来,即证明里面有冲突…… 即是伤了。”阿山指,几名警员把他抬上警车,带往深水埗警署落口供。
有记者问,阿山为何没有向跟他落口供的警员投诉? 他指,其后进入房间的警员均带着口罩,面容被遮盖,不能排除他们就是肇事警员,因此没有就他被袭一事提出申诉,担心会被整蛊。他指自己告诉在场警员身体很痛,不能落口供,其后被送到明爱医院验伤,并告知医生他被警察打。至今,阿山指他仍有就伤员吃药。
至于被问及为什么没有随警方进行施袭者辨认手续,阿山指当时没有律师在场,他广东话也不正,又因被袭后仍有余悸,所以选择不去认人。
关注组织倡建立“无家者友善社区”
阿山家当疑被毁坏一事则发生于2020年2月24日。阿山指,露宿者物件被翻查早已屡见不鲜,但那次是他首次遇上“打烂家当”的情况。他称警员叫自己站在一旁,然后在他面前打烂他的家当,豉油樽、盐樽都被摧毁,像要“侮辱他。”端传媒正向警方查询对上述说法的回应。
回到通州街公园,数名旧友已搬走,多了新面孔。 相隔数年,阿山家当、财物去了哪里? “没有了,就是找回一件衫、裤。”阿山在被捕时,未能拿走公园内的个人物品,当中有一个袋子,里面放着银行簿、医生纸、来自越南的信件、电话卡,记事簿以及签证身份书,如今无影无踪。阿山持有香港身份证、却因他案底,即使住满7年,仍未能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故须持有签证身份书及续期。
社协干事吴卫东指出,社协原本准备协助阿山向明爱医院取医疗报告及病假证明,以申请社会福利署的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但前提是事件须已成为刑事诉讼案件,而受害人须在事件发生日期后的3年内提出申请。因阿山是2020年2月4日入院,目前事件已过3年,据规定已过期。再者,由于数名警员被判“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脱,阿山亦不容易按民事诉讼控告该警员。
吴指,社协刚刚为阿山写信至房屋署,询问他是否还在排单身人士的公屋轮候队伍。他的档案于两年前已停止更新,社协正协助他跟进。
阿山如今有何打算? 阿山耸耸肩,说他会跟进房屋事宜,希望尽快上公屋,其余时间便在公园坐及睡觉。“我都不知道,(日子)就这样过。”回到公园生活,阿山有见过警员巡逻,有查阅公园内人士身份证,但自己没有被查。 他觉得他们部分人态度“可以更好”,但亦“唔系个个警察都系咁(不是每个警察都是这样)。”
案件已审结,为何他仍会愿意公开谈及事件?对于法官裁决指他证词不可信,阿山说,“我不会讲大话…… 我个心要讲事实。我觉得对我不是很公平,被人打伤,做得太过分。”
他承认自己有案底,又刚刚出狱。“我不是说我是好人,但(警员)不要做得太过分,他们是滥用职权。”他说。
根据社署最新数字,2023年12月全港已登记露宿者人口是753人。吴卫东指,基于以往经验,有约一半无家者不愿被四队无家者外展队登记,故社协推算现时全港有约1500位无家者。
吴卫东指,阿山的例子反映香港露宿者过去12年间面对种种困难。香港缺乏无家者友善政策,即使在社工协助下采用法律途径去维护权益,亦要面对诉讼需时、万一输了官司要赔偿讼费的风险。他指,对无家者最大的保障,是“建立无家者友善社区”,仿效美国、台湾等先例,允许无家者在公园特定范围内安全地摆放个人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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