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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受刑人王信福等37位死囚,主张死刑违反《中华民国宪法》保障的平等权、生存权,违反比例原则,声请宪法审查。 宪法法庭在今年1月受理,并于4月23日召开台湾史上首次对死刑的宪法审查言词辩论。 9月20日,宪法法庭做出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虽未废除死刑选项,但在17条判决主文中,大幅提高死刑判决的门槛,垫高的判决门槛无疑达成“实质废死”。
依据台湾现行法律规定,存在死刑相关的法律一共有九部、50个条文及64项规定,本次宪法法庭审理的释宪声请,即37名死囚判决确定的适用法条,分别为“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71条第1项)、“强制性交故意杀人罪”(第226条之1)、“强盗杀人罪”(332条第1项)、“掳人勒赎故意杀人罪”(第348条第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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