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宪法法庭判决死刑部分合宪,但限缩适用走出艰难一步|Whatsnew

17条判决主文大幅提高死刑判决的门槛,垫高的判决门槛无疑达成“实质废死”。
2024年9月20日,台北,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等多个民间团体在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济南教会召开记者会。摄:陈焯煇/端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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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受刑人王信福等37位死囚,主张死刑违反《中华民国宪法》保障的平等权、生存权,违反比例原则,声请宪法审查。 宪法法庭在今年1月受理,并于4月23日召开台湾史上首次对死刑的宪法审查言词辩论。 9月20日,宪法法庭做出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虽未废除死刑选项,但在17条判决主文中,大幅提高死刑判决的门槛,垫高的判决门槛无疑达成“实质废死”。

依据台湾现行法律规定,存在死刑相关的法律一共有九部、50个条文及64项规定,本次宪法法庭审理的释宪声请,即37名死囚判决确定的适用法条,分别为“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71条第1项)、“强制性交故意杀人罪”(第226条之1)、“强盗杀人罪”(332条第1项)、“掳人勒赎故意杀人罪”(第348条第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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