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日报

美国政府换届之际,“台美经济繁荣伙伴对话”谈了什么?

2020年11月21日台北,“台美经济繁荣伙伴对话”记者会。

2020年11月21日台北,“台美经济繁荣伙伴对话”记者会。摄:林彦廷/端传媒

端传媒记者 李易安 发自台北

刊登于 2020-11-21

#AIT#中美台#台美关系

今日上午十时,台湾行政院召开记者会,说明 11 月 20 日 在台美两地进行的“台美经济繁荣伙伴对话”(Taiwan-US Economic Prosperity Partnership Dialogue)的成果清单;出席说明的官员包括外交部长吴钊燮、行政院政务委员邓振中、经济部长王美花、科技部长吴政忠,以及美国在台协会(AIT)处长郦英杰(Brent Christensen)。

记者会中宣布,台美双方此次签署了一份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宣示将会就科学技术、5G 与电信安全、供应链(尤其是半导体产业)、女性经济赋权、基础建设、投资审查,以及全球健康安全等议题进行合作。

此外,事实清单中亦特别指名了美国的“印太战略”(Indo-Pacific Strategy),力求台湾的“新南向政策”和美国的“印太战略”目标一致,并在叙述“全球健康安全”这个领域的合作目标时,提及“协助第三国能力建构”,遥遥呼应了台湾今年在外交上主打的“Taiwan can help”路线,似乎也带点许诺外交空间的意味。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成果清单,也呼应了美台双方自今年七、八月至今的频繁动作——8 月 26 日,台美代表在台北宣读“5G 安全共同宣言”;9 月 4 日,AIT 举办“重组供应链”论坛;9 月 9 日,台、美、日、瓜地马拉共同举办西半球首届“全球合作暨训练架构”线上研讨会;9 月 17 日,台美双方签署《美台基础建设融资及市场建立合作架构》10 月 9 日,AIT 举办首届“程式少女特训营”;甚至,七月台湾与索马利兰互设办事处的外交突破,似乎也都可以看作这波台美合作和备忘录的先声。

由此,这次对话的成果,其实更像是在确认、汇整今年夏天以来,台美之间合作过的事项,并期待未来能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对话(...expected to create the foundation for future high-level annual EEP Dialogues);但若就个别议题、或双边贸易协定(BTA)的实际进展而言,此次对话和备忘录确实没有太多着墨。

比方说,台湾舆论界近期十分关心美猪进口、半导体赴美投资等议题,但经济部长王美花在接受记者提问时即指出,此次对谈为“全面性的经济繁荣对话”,而非专注于贸易事务,所以双方就上述个案并未做细节讨论,而“经济繁荣伙伴”的对话管道和平台,也不会取代现行的“台美贸易暨投资架构协定”(TIFA)。

2020年11月21日台北,“台美经济繁荣伙伴对话”记者会,外交部长吴钊燮及行政院经贸办公室总谈判代表邓振中委员。
2020年11月21日台北,“台美经济繁荣伙伴对话”记者会,外交部长吴钊燮及行政院经贸办公室总谈判代表邓振中委员。

美国政权轮替之后,备忘录是否依然有效?

或许是知道外界关心“美国政权交接之后,备忘录能否延续”这个问题,外交部长吴钊燮在说明时,也开门见山地提到,此次会谈只是“首届”的台美经济繁荣伙伴对话,同时强调,这是“最高层级、制度化、政府间”的对话机制,效期长达五年、也可以延展,不会因为任何一方的政权轮替,而有所改变。

吴钊燮还特别以“全球合作暨训练架构”(GCTF)为例,指出台美于 2015 年签订该计划时,台、美双方都仍分别在马英九和欧巴马的执政之下,然而 GCTF 的架构后来并没有因为双方政权轮替而有所变更,希望借此消除外界对备忘录延续性和效力的疑虑。

事实上,和其他更为正式的法律文件相比,“备忘录”这种法律文件的确具有一些优点,比如“无需经过国内的立法机关审查、同意”,因而能够提升签订的效率;然而这种优点,却也让备忘录变得更像是一种行政依据、“君子约定”,而在实际执行时,也往往需要国内法的配合。就国际法层次而言,备忘录如果没有送交联合国登录在案,在国际法体系之中也不会有执行的义务,未必具有实质的约束力。

如果细看备忘录条文,我们也能在第三条发现“本备忘录,并未在创造出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This MOU does not create legally binding rights or obligations)这样的陈述,同时也指明了和备忘录有关的活动,都仍需视资金、资源,以及台美两地的相关法条而定。

讽刺的是,就连川普本人也都曾宣称自己讨厌“备忘录”这个字眼,认为最后的“契约”、“协议”、“条约”才是最重要的。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点则是,AIT 处长郦英杰此次出席记者会,全程使用中文流利地念出讲稿,却没有留在记者会上回覆记者提问。而他在提及美国与台湾的互动框架时,使用的是“美台合作三十多年来”这样的陈述,显然将美国与中华民国在 1979 年断交之前曾经有过的“中美合作”,排除在“台美合作”的概念之外——这种时间座标体系的幽微转变,放在今日中美对抗态势升高的当下来看,也颇为耐人寻味。

综而观之,台美双方此次搭建出的“经济繁荣伙伴对话平台”、以及伴随而生的备忘录,的确反映了台美近期高速发展、日渐热络的双边关系,以及这几个月以来双方的合作成果,但就自由贸易协定、半导体投资设厂、供应链重组等双方存在分歧的议题而言,这个备忘录能提供的解方恐怕有限;若要检视这场对话的实质成效,美国政权移交过后中、美、台三方的动态关系和接续动作,才会是最重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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