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宣誓风波

宣誓风波:梁游上诉终院申请遭驳回,须付政府讼费

刊登于 2017-01-16

#立法会#香港#宣誓风波

上诉庭驳回梁颂恒与游蕙祯上诉至终院申请。
1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驳回梁颂恒与游蕙祯上诉至终院的申请。

香港“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于立法会作出的就职宣誓无效,取消他们的议员资格。梁游二人随后向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但遭驳回,其后又向上诉庭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许可。但1月16日,上诉庭颁下判辞,拒绝批出许可,同时颁令梁游一方须付政府讼费,合共约港币33.5万元。

上诉庭判辞指,梁游一方要求法庭处理上诉申请时考虑“重大公众利益”,但认为单凭这一点已没有合理的胜诉机会,不足以成为批准上诉的理由。判辞又指出,梁游一方单以普通法原则理解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属错误引用,并重申在“一国两制”及《基本法》框架下,人大常委会有权释法,香港法庭不可质疑人大释法权威,并有责任遵从释法内容。

梁游二人当天于高院外会见传媒。梁颂恒表示,已预料上诉庭不会批出许可,他们已准备新法律观点,将直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二人表示,将聘请资深大律师李志喜及一名英国御用大律师加入其律师团队,但并未透露该位英国御用大律师的身份。

他们表示,此前众筹获得约港币55万元,已用于支付律师费,今后仍须缴付申请法援、终院上诉保证金等,相信众筹将有困难,但仍会以港币500万元为目标。

据明报引述消息报导,梁游一方计划聘请的英国御用大律师为 David Pannick。报导指,Pannick 擅于处理公民自由、人权案件,去年曾代表反脱欧组织“人民挑战”(People's Challenge)领袖米勒(Gina Miller)兴讼,认为英国政府应由国会授权才可启动脱离欧盟;结果英国法院去年11月裁定,若未经国会投票批准,英国政府不能启动脱欧程序,否则将涉嫌违宪。

“青年新政”宣誓风波

  • 2016年10月12日新一届立法会首次大会上,梁游二人上台宣读誓词时,均手持印有 Hong Kong is not China 标语的旗帜,并疑似将 China(中国)读成“支那”;结果,两人宣誓不获立法会秘书处接纳;

  • 11月初,香港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破天荒共同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院声明立法会主席无权允许梁游二人再度宣誓,还要求法院声明两人因拒绝宣誓而丧失议员资格;

  • 在香港法庭受理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之后、作出裁决之前,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释法内容提及宣誓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所有法定誓言内容”,否则就是宣誓无效;

  • 11月15日,高等法院裁定政府一方胜诉,梁游二人的议员资格在新一届立法会首次大会(即10月12日)起无效,相关议席已经悬空,立法会主席无权再为两人监誓。梁游二人决定提出上诉;

  • 11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就“青年新政”梁游二人宣誓上诉案颁布书面判词,裁定驳回二人上诉。梁游二人的代表律师表示,将研究判词,稍后决定是否再提出上诉。

来源:明报香港电台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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