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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啟動脱歐前須經國會授權,「硬脱歐」方案或遭修訂

刊登於 2017-01-24

英國最高法院會在香港時間今天黃昏6點半宣判有關結果。圖為2016年12月5日,有人於最高法院門外揮動歐洲旗。
1月24日,英國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必須交由國會表決後,才能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與歐盟展開脫歐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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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1月24日早上,英國最高法院公布裁決,英國政府必須交由國會投票表決通過,才能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即向歐盟正式提出脫歐意願、展開為期不超過2年的談判。

英國首相文翠珊(Theresa May;台譯德蕾莎・梅伊)此前曾承諾,政府將於今年3月底前啟動脫歐進程,並於1月17日發表講話,公布初步的「硬脫歐」方案。最高法院的裁決,意味着文翠珊提出的脫歐方案可能被國會要求修訂。

英國最高法院的11名法官以8票對3票裁定,假如由英國政府單獨決定啟動脫歐進程,將改變英國現行法律、剝奪英國公民目前享有的法律權利,因此裁定政府在未經國會授權下,不能啟動脫歐程序。

另外,11名法官一致裁定,啟動脫歐不必經過蘇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3地議會的表決批准。

代表政府的檢察總長 Jeremy Wright 表示,政府對裁決感到失望,但將遵守這一裁決。

裁決公布後,文翠珊政府將考慮向國會提出脫歐方案的具體程度。分析指,政府可向國會提出簡單法案,僅要求國會表決是否通過脫歐,但這可能引起司法覆核等挑戰;而較為保險的做法,是以白皮書等形式向國會提交具體的歐脫方案,但可能要面對國會爭議方案細節,最終令文翠珊擬定的「硬脫歐」方案無法完全落實。

工黨黨魁郝爾彬(Jeremy Corbyn)已表明,會尊重英國人民在去年6月公投中所表達的脫歐意願,無意在國會阻撓保守黨政府啟動脫歐進程。

11月4日報導:脱歐添變數?英國法院裁定政府無權繞過國會啟動脱歐

英國政府啟動脫離歐盟(Brexit)程序遇到憲法難題。對於反脫歐組織「人民挑戰」(People's Challenge)領袖、商人米勒(Gina Miller)質疑英國政府是否有權啟動脫歐程序,英國高等法院11月3日作出裁決,認為未經議會投票批准,英國政府不能啟動脫歐程序,否則將涉嫌違憲。英國政府發言人則表示,政府將向最高法院上訴以反對這項裁決,預計最高法院聽證會將於12月7日至8日舉行。政府聲明亦指,不會因此次判決影響啟動脫歐的時間表。

英國首相文翠珊(Theresa May)曾於10月2日表示,英國將於2017年3月底前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正式開啟脫歐程序。她認為,在公投結果的基礎上,政府可以在權限範圍內自行啟動脫歐程序,而無須經過議會投票通過。

不過,英國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托馬斯爵士(The Lord Thomas of Cwmgiedd)在裁決中表示,英國憲法的基本原則是,除非議會授權,否則政府不得通過皇家特權(Royal Prerogative)來更改或撤銷英國法律。而且,英國在1970年代加入歐洲共同體(歐盟前身,簡稱:歐共體)是由議會表決決定,而1972年的《歐洲共同體法案》也沒有賦予皇家以特權進行與歐盟有關的立法。

裁決更進一步指出,英國議會雖然投票通過允許就是否脫歐舉行今年6月的全民公投,但不意味議會交出了最終的決定權,因為一旦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英國勢必脫歐,也就必須修改現行法律,但修改法律的權力歸於英國議會。也就是說,全民公投的結果對英國議會具有參考性,但並沒有強制性。

議會擁有最高權力,是英國憲法最基本的原則。

英國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約翰·托馬斯(John Thomas)

英國高等法院裁定,政府未經國會投票,不能啟動脫歐程序。圖為倫敦基金經理米勒(Gina Miller)。
11月3日,英國高等法院裁定,政府未經國會投票,不能啟動脫歐程序。圖為提出此次訴訟的反脫歐組織「人民挑戰」(People's Challenge)領袖、商人米勒(Gina Miller)。

這一案件也觸及對英國憲政的一個疑問——英國政府的權力範圍究竟有多大?

英國政府認為,皇家特權涵蓋外交事務,包括無需通過議會便可制定或廢除條約;且認為這份權力也可以透過公投結果體現人民的意願。不過,提出訴訟的米勒一方則認為,由議會討論決議《里斯本條約》第50條的啟動是英國人民的重要權利,這份重要權利是自英國加入歐共體及1972年《歐洲共同體法案》通過後就賦予英國人民的,英國政府不得剝奪這一權利。

審理此案的法官贊同米勒的主張,認為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將改變英國人民的權利,但非經議會批准,英國政府無權撤銷或改變英國人民的權利。

托馬斯法官就特別強調,法院並不關心英國脫歐的利弊,也不對此發表觀點,因為那是一個政治問題,但此案是一個「純粹的法律問題」。

工黨黨魁暗示不阻撓脫歐

儘管英國政府已隨即提出上訴,審訊排期在12月7日至8日聆訊,但這次裁決已打亂英國政府的脫歐計劃。國際貿易大臣霍理林(Liam Fox)表示判決令人失望,但政府會尊重裁決,等待上訴結果,才繼續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的計劃。

但英國政府隨後也發表聲明稱:「首相明確指政府會履行國民的決定,帶領英國脫離歐盟。我們將繼續既有計劃,準備(與歐盟)談判,並按照原定時間表工作。我們無意讓今次裁決破壞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的時間表。」

不過,米勒公開呼籲政府「作明智決定,不提上訴」。她認為,政府不能一方面說自己受到議會約束,另一方面又繞過議會啟動脫歐。米勒還表示,此案的意義遠不止於脫歐,還涉及未來的任何政府、任何首相,裁定他們都不得排除議會而剝奪人民的權利;她形容,那樣的民主不是民主,而是獨裁。

高等法院的裁決,為英國脫歐添上變數,部分支持留歐的人士更視裁決為拖延脫歐、甚至最終實現英國留歐的最後希望。裁決的公布,加上英倫銀行未有減息,英鎊匯價攀升至近4個星期的高位,但英鎊轉強不利出口,部分跨國企業在倫敦的股價亦下跌,拖累英國股市向下,英國富時100指數(FTSE 100 Index)收市報6790點,下跌0.8%。

不過,在野工黨黨魁郝爾彬(Jeremy Corbyn)已發表聲明,暗示工黨不會阻撓英國脫歐。聲明指出,裁決意味政府有必要將脫歐條款帶到國會討論,而工黨會尊重英國人民在公投中所表達的脫歐意願,惟脫歐過程必須透明及對國會負責。但也有分析指,工黨內部目前對郝爾彬的領導有意見分歧,他的表態未必能代表工黨就英國脫歐的態度。

另一方面,有份參與制訂《里斯本條約》的前英國駐歐盟大使約翰·科爾(John Kerr)也在高等法院公布裁決前接受 BBC 採訪,並表示英國即使決定啓動脫歐程序,仍然可以改變主意:「如果一國在談判期間最終決定不願意脫離歐盟,大家都會因為浪費了很多時間而生氣。其他國家也可能會提出要求政治上的賠償,但在法律上來說,他們不能堅持要求該國脫離歐盟。」

1.47 %
受英國高等法院裁決及英國央行宣布維持現有貨幣政策不變影響,英鎊兌美元匯率於當地當日下午報1.2485,漲幅高達1.47%。

聲音

今天的裁決結果不只關乎我和我的團隊,而是關乎我們所有的人。它涉及英國和我們所有人的未來。

反脫歐組織「人民挑戰」(People's Challenge)領袖米勒(Gina Miller)

政府對法院判決感到失望……這項判決提出了重要而複雜的法律問題,我們會謹慎考慮後再採取下一步行動

英國國際貿易大臣霍理林(Liam Fox)

英國脫歐公投

英國時間6月23日早上7時,「脫歐公投」正式展開,約4650萬合資格選民可在當地時間晚上10時投票站關閉前,投下決定英國是否脫離歐盟的一票。投票結束後,各票站選票被運往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及直布羅陀合共382個點票中心進行點算。382個點票中心被劃入11個區域。24日點票結束,脫歐派得票 1741萬0742 張,得票率為51.9%;留歐派得票 1614萬1241 張,得票率為48.1%,英國將正式啟動脫離歐盟。公投結果公布後,英國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宣布他將在今年10月保守黨會議前辭去英國首相職位。他表示會盡自己所能去穩定英國局勢,而新首相需要決定何時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的進程。根據該條規定,如果英國決定脫歐,應在2年時間內和歐洲理事會之後的關係達成新協議,並提交歐洲議會批准。(資料來自端傳媒綜合整理)

來源:衛報BBC明報路透社上海證券報Belfast TelegraphBusiness In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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