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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梁颂恒、游蕙祯丧失议员资格,两人决定就裁决上诉

刊登于 2016-11-15

2016年11月15日,梁颂恒、游蕙祯被裁定失去议员资格,两人晚上向记者交代。
2016年11月15日,梁颂恒、游蕙祯被裁定失去议员资格后,两人当晚召开记者会回应。

11月15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区庆祥就涉及“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的“立法会议员宣誓司法覆核案”颁布判词,裁定提出司法覆核的政府一方胜诉兼得堂费,梁、游二人的议员资格早在10月12日起无效(编注:即新一届立法会首次大会,梁游二人宣誓当天),相关议席已经悬空。

法官同时裁定,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无权为梁游二人再进行监誓,并推翻他此前准许两人重新宣誓的决定。法庭更颁布禁制令,禁止立法会主席为两人监誓。

判词指出,梁游二人行为客观及清楚地显示,他们不论在形式或内容上,都不愿依照《基本法》第104条和《宣誓及声明条例》宣誓,因此裁定宣誓无效,二人的议员资格亦被取消。

法院亦不接纳梁游二人提出法庭无权干预立法会事务的反对理据。判词指,《基本法》作为香港的小宪法地位高于立法会,而法庭有权裁定立法机关是否拥有某一权力、特权或豁免权。

在今次司法覆核案件于11月3日开庭审讯至15日公布裁决之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于7日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香港法院15日颁布的判词中强调,无论有没有相关解释,法庭的结论都一样,同时表明不同意梁游二人指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等同作出修订。

梁游二人决定上诉

15日晚上约7时45分,“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召开记者会回应法庭裁决,宣布将进行上诉。

梁颂恒指,决定上诉是为了坚持真理、守护香港的文明制度,即使上诉可能会导致倾家荡产,也都会坚持;他表示,律师团队初步估计上诉成本约500万港元,他们会考虑以众筹方式筹集资金。

两人形容,法庭今次裁决反映选举毫无意义、选举结果可以被轻易推翻,同时显示香港法治薄弱。

哪怕上诉到终审法院,不论结果如何,我和游蕙祯都是有份参与守护香港,无怨无悔。

“青年新政”梁颂恒

游蕙祯批评,法庭裁决显示司法机关凌驾民主选举产生的议员,议员不再是民意的反映,而取决于当权者是否容许其就职,形容“香港政制发展已经退到封建时代”。

她又表示,中国政府在此事上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英国作为声明缔约国理应关注,已去信英国政府陈述事件;她又强调,会跟进人大释法事件,不会就此不了了之。

关于立法会秘书处可能在21日内刊宪公布就悬空议席启动补选,梁颂恒表示将向法庭申请禁制令,在上诉期间禁止立法会悬空议席。他又强调,即便进行补选,那也会是一场不公平的补选。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尊重法庭判决 望议员重新聚焦议会事务

而在15日下午约5时半,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对传媒回应法庭裁决。他表示,法庭对本案拥有最终判决权,会尊重法庭裁决,立法会秘书处亦将详细研究判词并作出应有跟进。他又称,衷心希望议员能重新聚焦议会事务。

梁君彦形容,这次判决厘清了《宣誓及声明条例》不清楚的地方,秘书长将在21日内刊宪公布议席悬空、启动补选;但被问及梁游二人能否参加补选,梁君彦称并不清楚。

在场记者亦问到,法庭判词明确指出立法会主席批准梁游二人再次宣誓为错误决定,梁君彦会否就此辞任立法会主席,他回应称当时是按程序及法律意见作出决定。

梁颂恒、游蕙祯宣誓案今天下午宣判。
图为游蕙祯在宣誓时展示印有 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标语的旗帜。

新闻回顾:立法会宣誓风波

这宗司法覆核案件,破天荒由行政长官和律政司司长共同入禀,他们要求法院声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无权允许“青年新政”两名候任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再度宣誓,还要求法院声明两人因拒绝宣誓而丧失议员资格。

引发这场司法覆核的宣誓风波,发生在10月12日新一届立法会首次大会。按议程,70名议员逐一宣誓就职,但其中梁游二人均带同印有 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标语的旗帜上台,在以英语宣誓时,又疑似读出“捍卫香港民族(Hong Kong Nation)利益”、“支那”(指 "China")等字眼和发音,最终两人被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裁定并未完成宣誓。

梁游二人以外,非建制派议员姚松炎、刘小丽及建制派议员黄定光的首次宣誓均被裁定无效,但三人其后在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监督下重新宣誓,并已被接纳。

此次宣誓风波,更引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释法内容指明,《基本法》第104条订明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不仅是宣誓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出任相关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而且宣誓是相关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所作的法律承诺,具法律约束力,宣誓人若作虚假宣誓、或在宣誓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5日上午,作为司法覆核案入禀人之一的特首梁振英回应记者提问,指政府就事件的原则为“依法办事”,会根据香港法院法官判词及人大释法来处理相关后续问题。梁振英又提及,特区政府有责任就《基本法》第23条进行立法,以防止分裂国家、叛国等行为。

来源:商业电台香港01苹果日报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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