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物深度電影

張婉婷遭人格謀殺?「人血饅頭」與「張大盜」,崩壞的集體情緒如何修復

Mirror演出意外令後2019集體政治能量避風港的粉絲文化倍遭打擊,情感能量隨即流向香港電影,直至今次失控的謾罵和攻擊

2023年2月5日,香港一間戲院的《給十九歲的我》宣傳海報。

2023年2月5日,香港一間戲院的《給十九歲的我》宣傳海報。攝:Stanley Leung/端傳媒

特約撰稿人 鄧正健

刊登於 2023-02-10

#給十九歲的我

對於《給十九歲的我》的海量爭議,已在近日網絡上造成了相當明顯的評論疲勞。不論是一般網民還是知名人士,愈來愈多人出來發言試圖淡化事件,尤其在電影暫停公映後,為事件爭議「暫時」劃上句號,似乎是愈來愈多人的主觀意願。當然,對於電影長達十年的拍攝過程中,製作單位(尤其是導演張婉婷及英華女學校)有否對被拍攝學生進行各種欺瞞和剝削,因而需負上道德甚至是法律責任,這仍是應當深入探討的。而由事件所激發、有關紀錄片拍攝倫理的深度討論,則是近年香港的公共討論中少見的精彩一幕,也相當大程度上推進了近年香港電影「紀錄片熱」的論述深度。不過,隨著事件發酵,爭議之聲由小眾文化圈子迅速擴散至普通網民的公共領域後,理性的電影倫理討論就旋即被大量情緒化的謾罵和聲討所淹沒。

網上已有不少詳列爭議經過的報道,在此不贅。這裡只想指出幾個輿論轉向的關鍵點:首先是前記者吳芷寧在其臉書發帖,指出導演與被拍攝者之間的權力問題,令她看戲時「有啲唔舒服」。此帖在網絡上被廣泛分享,因而引起輿論對電影倫理問題的關注,不再是更早之前對電影一致讚好的景象;另一關鍵點是《明周文化》刊登主角之一阿聆親撰的長文,文中大幅披露導演和校方沒有好好保護被拍攝女生的私穩,亦不顧她不同意將電影作公開放映的意願。隨即其餘幾位主角均透過不同渠道發聲,呼應了阿聆對導演和校方的質疑。還有一個關鍵點,是香港單車運動員李慧詩在臉書發帖,指導演曾冒認記者進入比賽場地訪問她,然後擅自將訪問片段放在電影中,卻從未表明訪問意圖。

人格上的「集體印象」

張婉婷不是指主流商業電影的導演,其作品多屬小眾文藝電影,認識她的觀眾也較多集中在小眾文藝群體。然而這次事件卻大幅散播到普羅大眾層面,因而形成認知上的落差。

此後,輿論急速轉向,不僅對電影拍攝過程中的種種倫理和操守問題大加撻伐,矛頭更開始轉向張婉婷個人。其中最其象徵性的是,是在製作單位宣佈電影暫停公映後,張婉婷出席最後一場放映時,被一名男子公開以粗口指罵,並罵她:「借學生妹上位,呃𡃁妹錢(騙年輕女孩的錢),食人血饅頭!」這一段說話在網絡上迅速流傳,而指摘張婉婷「食人血饅頭」,更經常被一些對她作人身攻擊的留言中被引用。

這名男子的話看似瘋言瘋語,卻正正揭示了網絡輿論對這次事件的幾種集體反應。指張婉婷「借學生妹上位」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張早已是著名導演,獲獎無數,根本不用「借⋯⋯上位」,但若仔細閱讀網絡上的留言,不難發現原來很多指罵她的網民,本來並不大認識她。一種可能解釋是,張婉婷不是指主流商業電影的導演,其作品多屬小眾文藝電影,認識她的觀眾也較多集中在小眾文藝群體。然而這次事件卻大幅散播到普羅大眾層面,因而形成認知上的落差。

《給十九歲的我》紀錄片預告。
《給十九歲的我》紀錄片預告。影片截圖

這一落差也干擾著網絡輿論對事件的風向。吳芷寧的文章提出關於導演對被拍攝者權力的紀錄片倫理問題,在某些文化圈子中流傳甚廣,也引發了很多積極而有意義的討論;但似乎要到阿聆發表長文、以及李慧詩發出帖文後,爭議才引起廣大網民關注。吳芷寧提出的紀錄片倫理,其實也屬電影美學問題,並非一般觀眾所關心,亦需要有基本的電影知識和觀看藝術電影的經驗,才能有效地參與討論。但阿聆(及其他主角)和李慧詩所提出,儘管也可包含在上述的美學論述範疇上,但一般人都會更容易將之理解為個人操守問題。「欺瞞學生」、「不尊重學生意願和私隱」、「假冒記者」、「侵犯運動員肖像權」,凡此種種「罪名」,即使部份皆有可議之處,但作為著名導演的張婉婷在道德上乃至人格上「有問題」,漸漸形成了一個集體印象。

「嘲諷」與「人身攻擊」之不同

對電影製作單位的各項指控當中,並沒有任何一宗涉及金錢糾紛的,所謂「呃𡃁妹錢」(欺騙女生金錢)之說自然是無中生有。可是網絡上攻擊張婉婷「為錢」而在拍戲時作出欺騙行為的言論十分多,更有不少留言將她稱為「張大盜」。

這個印象,亦反映於兩個二次創作的hashtags裡:「#恰十九歲的你」及「#壞過婉婷」。「#恰十九歲的你」中的「恰」,在粵語中有「欺負」、「打壓」之意。將戲名中的「給」改為「恰」,意思明確:嘲諷張婉婷拍攝時欺壓學生。「#壞過婉婷」則改寫自香港網絡潮語「#壞過凱婷」,典故不贅,一般用作指摘某人確實或偽裝品格敗壞。「#壞過婉婷」自然也有諷刺張婉婷道德上有問題之意。這兩個hashtags在近日的使用率不低,多是網民在分享和評論事件時所用。不過,嚴格上兩者均不屬人身攻擊,只算是常用於嘲笑知名人士的二次創作,而 hashtags的使用者也不並非只有謾罵,亦有不少是嘗試作出善意而持平的分析和評論,使用hashtags可能只為增加流量,未必有冒犯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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