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台灣社區大學課程經理李明哲「被失蹤」112天、中國維權律師大抓捕兩週年的日子,在台灣永和四號公園,除了社區大學的成果展及闖關活動,台灣聲援709事件及李明哲案的團體們也到場舉辦連署、拍照打卡和體驗酷刑的活動。在社大嘉年華會的熱鬧氣氛下,NGO 工作者用麥克風,不斷呼籲大家前來連署。
3月19日,李明哲從澳門入境中國,自始無法對外界溝通,家屬也完全無法與他本人聯繫。台灣政府發去的公文,中國一封都沒回覆。
李明哲,一個文山社區大學的員工,被中國政府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的滔天大罪,至今仍未正式起訴,卻已被中國政府關押近四個月。
儘管李明哲是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中國關押,但此事件引發國際社會關注的原因,在於今年是中國實施《境外 NGO 管理法》的第一年。近年來,中國政府侵害外國人人權的案例並不罕見。去年,一名瑞典 NGO 工作者彼得‧達林(Peter Dahlin)被任意關押了23天;今年3月,也發生過澳洲學者馮崇義教授入境中國後,被限制出境一週直到認罪才能離境的事件。中國對於人權的侵害,已不再限於中國國民,而延伸到其他外國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