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政治犯的故事
1949年生于马来西亚的陈钦生,于1971年在台湾读书时,遭调查局人员诱捕,在未告知缘由的情况下,以不人道方式,逼他写自白书。酷刑催残肉体,令他失去求生意志,三度寻短未果,此时,调查局强加入罪的案子也宣告侦破,陈钦生早就该离开,但情治人员为了面子与业绩,仍将他扣留,逼他供认其他罪名。
走进警备总部军事看守所的他,看著门口写著的“公正廉明”四字,萌生信心,以为自己可以透过司法程序证明清白,不料,却落入另一种绝望。
整整半个世纪过后,陈钦生在这个已改名为白色恐怖景美纪念园区的历史场址,见到了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Nancy Pelosi),并为她进行导览。在台湾威权统治时期,此处曾有超过八千位政治案件当事人受到军法审判,有超过千人遭到枪决,无疑是威权统治镇压人民之所,也是台湾反抗强权、争取民主的历史印记。佩洛西长期声援中国政治犯,支持世界人权,2022年8月,陈钦生在此向佩洛西阐述自己的经历与白色恐怖历史,自有其意义。当日,当时甫出狱才刚过三个半月的李明哲,也在此地与佩洛西相见。
若陈钦生是以马来西亚侨生身分遭到国民党政府认定他“意图颠覆国家政权”,以《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起诉审判,李明哲便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遭控“颠覆国家政权”的台湾人。前者最高可达死刑,最后遭判12年徒刑、褫夺公权五年,后者则处以五年有期徒刑,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陈钦生的“罪”,随著刑期服满,以及台湾民主化与转型正义发展,成为今日人权与历史的讨论对象,而他也不断接待外国访团,分享台湾人权发展的经验;李明哲的罪刑也已成为过去式,返台后更积极参与人权活动。
2023年4月14日,即李明哲遭到释放届满一年,端传媒邀请陈钦生与李明哲两位分属不同时空的“政治犯”,重回景美纪念园区对谈,除了谈他们的被逮捕拘押的日子、审判经过与牢狱生活,也深论自己对于人权工作与教育的看法。尽管两人的经验差别甚大,但仍能充分反映威权体制下毫无尊严与权利可言。
对谈中,李明哲妻子李净瑜陪同在侧,安静聆听与纪录。眼眶泛红,时而带泪。自李明哲被捕以来,挺身救夫的李净瑜饱受抨击,斥之冷血。但李明哲相当清楚这并非事实,因此总是在谈话间提到妻子,解释她当时的想法,“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很爱哭。”
但在李明哲提到这句话之前,李净瑜已因为陈钦生的叙事,深感不忍与不舍,哭到停不下来,直至对谈结束,与我们谈话,眼泪都没有止住。曾经为施明德工作的她,对于白色恐怖政治犯的经历,深有所感,因此,对于李明哲的救援,意志自是坚定。
因为其他政治案件当事人前辈的鼓励,陈钦生承袭了坚持的精神;因为熟悉台湾历史,从前辈们的经历找到力量,李明哲夫妻不把自己当受害者,且让李净瑜有了对抗的勇气。
透过两位前政治犯的经历与思考,或许也可以把这份力量,继续传下去。
无来由的被捕和秘密关押
李明哲
政治犯大多很爱说话,但当说话对象被禁绝时,人就会产生很变态的想法,会很希望国安人员来审讯你,因为他们是唯一会和你说话的人。
我是2017年3月19日被抓。刚被抓的时候,我完全不清楚状况,他们(广州国安局人员)只是随便拿了一张纸说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所以要审讯我。事后回想,真正和审判相关的问题,大概头三、四天就问完了,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在说自己的政治目的,计划以间谍案办我,因此,希望我承认自己是蔡英文政府派来中国的间谍,借此打击台湾政府。
他们手上没有任何具体的证据,就只是叫我自己写下自白,问我:有没有拿蔡政府的钱?如果有,给了中国那些人?
我被秘密关押的时间有两个月,在这两个月间,他们剥夺我的时间感,让我无法辨知现在是白天或黑夜。我看不到任何文字,也见不到任何东西,没有任何人跟我讲话。这段时间,我发现自己连作梦的权利都没有,就算梦到吃大餐,都有声音告诉我:“你在坐牢,赶快醒来吧。”而我就会立刻惊醒。
到了4月,在独自被囚且不见天日的孤独中,一些莫名其妙的想像会闯进我的脑海——我的父母都已高龄,国安人员又常以无期徒刑威胁我,因此,就算我心里相信家人并不会弃我于不顾,脑中却无法摆脱“回到台湾父母已经老死,家人无法谅解我”的思绪。
各种负面想法回绕不去,就算我心理不是这样想,脑子里却会出现另一种声音,简直是精神错乱,就像有两个李明哲在打架一样。
他们善用控制人性。例如,政治犯大多很爱说话,但当说话对象被禁绝时,人就会产生很变态的想法,会很希望国安人员来审讯你,因为他们是唯一会和你说话的人,你甚至还会希望他们审讯久一点。
置身陌生之地,又被威胁一辈子见不到父母,在这种精神压力下,国安人员可以取到任何他们想要的证供。但因为读到母亲在中国密使逼迫下所写的信,我坚持住了。
在信中,她不仅希望我认罪,又把我的妻子骂了一顿,说她就是要我做烈士,才会把事情闹到美国去。
如果你让一个独裁政权完全按照他的意志,配合他不坑声,它就可以达到目的。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如果你的抵抗力强一点,可能需要多点时间,但若你抵抗力弱一点,就很轻易被攻破。而当外界有动作时,更是会打乱他的节奏。
国安局人员把信拿给我,是要我赶快认罪,让他们可以对外宣称对我的逮捕具有正当性。但读了这封信,反而让我萌生信心,我知道外界正在想办法救援我,也就有了撑下去的意志力。
但我承认自己也有意志力薄弱的时刻,不可能完全抵抗他们给我的压力。因此,我承认自己在网路上批评中共,也坦言自己反对中共政权,这些我都承认,唯独“间谍”的指控我必须要抵抗住,除了没有任何证据外,这也不是事实。至于其他被逼著承认的“罪”,我个人承受。
来自国际的压力,虽然没有办法让我提早回台湾,却达到了一些效果,像是我没有受到长时间的秘密关押。
在中国的政治犯,遭受秘密关押的时间最少半年、一年,甚至长达数年。所以很多中国政治犯出狱后,精神状况都不好,因为他被秘密关押太久。
陈钦生
“我们中华民国调查局不可能承认做错事、抓错人,这让我们的面子往哪里搁?考核也不好看,对我们升迁有影响。”
我也是遭到秘密关押。一直到起诉,我才被允许和外界联络,家人才知道我被抓。换句话说,从外界的角度看,我失踪了四个月,都没有人知道我在哪。1988年,我终于可以回到马来西亚时,见到我妈妈放在神桌下面的牌子,那是我的灵位,上头写著“爱子 陈钦生之灵位”。我感到非常心疼,问我妈妈后来知道我还活著,为什么要留著牌子?她说,想让我知道那四个月,家人有多煎熬,为了找到我,她被骗了很多钱。
我是在1971年3月3日,大学三年级下学期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时,被调查局干员诱骗到台北,接著被带进日式房子的一楼,待上了十来天。房内有张长桌和椅子,还有一盏带著强光的灯,调查局人员说:“陈同学,你给我好好写下来,写下来就可以回家。”
调查局干员并未告诉我抓我的理由是什么,只要求我写下自白,但我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只能重复地说自己不知道要写什么,可不可以提示一下?而对方从头到尾只是重复著这句话:“你自己做过的事,你最清楚。”
因为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他们就对我施加酷刑。头50个小时,既不让我如厕,也不让我睡觉与进食,若我想要抗拒就赏我巴掌,接著是一个巴掌。我的牙齿都被打落了。
我在马来西亚受的是英式教育,拥有永远不会放弃的个性,但是,当时情治人员加诸在我身上的压力与酷刑,让我无法承受,几乎精神崩溃跪了下来,求他们告诉我要写什么,我都可以配合,但调查局人员就是不松口,斥责我固执难搞,继续施以各种凌虐酷刑,有次我被打到吐了出来,他们还要求我把地上的秽物舔干净。我恨死他们了。
我觉得他们很像在玩弄我,尝试变化各种刑求方法。有次,我先是被倒吊,又在被摀住口鼻的情况下,让他们以吸管从我口中注水,水胀满了我整个头,眼睛耳朵鼻子都出水,这个伤害太严重,后遗症直到现在都困扰著我。
我真的非常痛苦,脑袋只想著自己又没做错什么事,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对我?趁著终于被允许可以上厕所的机会,我拿起放在洗手台下的棕色瓶子,意图寻短却未果,那并非我想像中的强酸强碱,就只是脏水。
调查局干员甚至掌握了我们想要自杀的心理,整个审讯过程我尝试轻生三次,都落入他们的算计而失败,引得他们讪笑。
到了4月,他们对我说,案子已经破了,我这时才知道自己被抓与台南美国新闻处爆炸案相关。因为嫌犯另有其人,我便被告知可以回去,但上了车后,原本审讯我的那群人又出现了:“谁说你可以回去?”
我不懂,案子已经破了,已证明我是清白的,为什么不放我回去?对方这样回我:“我们中华民国调查局不可能承认做错事、抓错人,这让我们的面子往哪里搁?考核也不好看,对我们升迁有影响。”
“更何况,我们把你关在里面,可以拿到我们想要的东西。”他们说的是20万新台币奖金;当时20万新台币,相当于爱国奖券头奖奖金数额。
“重要的是,你来自海外、是华侨,我们把你丢到大海里、把你判刑,你在台湾孤家寡人、没有人会在乎,所以我们不可能把你放了。”他们对我说,当我家人收到讯息时,案子已经结束。这些话,真的让我心死。
在调查局的设计下,我写下了不实自白。我在马来西亚读的是英文学校,中文很糟糕,完全不懂严重性,以为写完了,收到起诉书,就可以收拾行李离开。
但我同房有个名为李世杰的调查局干员,看了我的起诉书一眼,摇摇头:“同学,你是可以回去,但是,是以另外一种方式。”
见我一脸茫然,他便继续解释:他们控告你参加共产党,以学生名义来台湾企图颠覆中华民国政府,依照《惩治叛乱条例》起诉,这最高会被处以死刑。
如果我真的有做什么事而被判刑就算了,但我什么都没有做,却要被判死刑?6月被起诉到10月被判刑这段期间,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度过的,眼睛闭起来,就会梦到被送到断头台头被砍断的画面,这种受极刑的折磨,一直著困扰我。直到今天我还是完全想不起来那段时间在牢房里的生活,没有换衣服、吃饭的记忆,脑袋一片空白。我在那个33号牢房,度过我毕生最难熬的日子。
从起诉到审判
李明哲
我在这个庭审上的唯一“演出”,就是认罪、念认罪自白书。这个认罪自白书,我改了好几遍,最后版本是依照他们的意思写下的。
可能因为我是台湾人,所以没有受到皮肉之苦,但国安人员还是会在精神方面摧毁你,让你对监管人员产生依赖,又让你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崩溃。联合国人权标准把单独关押视为酷刑,我被秘密关押,符合联合国的酷刑标准。
但因为我的妻子争取国际救援,来自国际的压力虽然无法让我被释放,但让秘密关押期只有两个月,对我已是很大的帮助;另一个重要帮助,就是让我的案子变成“公开审判”。就像美丽岛案一样,透过公开审判,就算民众不同意案犯的主张,也会知道他们不是坏人,知道他们的想法。
过去在中国被控颠覆政府的政治犯,没有公开审判的案例,都是秘密审判,他们到底做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中国社会也会给他们许多道德批判,骂他们破坏社会团结。虽然我的案子只有截取部分画面公开上网,我也被限制发言,只允许我念出认罪自白书上的内容,但我一开始被污蔑为间谍、嫖妓,公开审判对我的好处,即是逼使中国政府必须把我的罪名说清楚。
我被中国政府起诉后,庭审只有一次,那个庭审就跟演戏一样,本身不重要。他们想透过我的案子形成一个“范本”,好展示这是一个法治国家。实际上,依规定我可以请律师,但因为人生地不熟,我的律师是官方替我找来的,他们的工作也不是帮我辩护,不是主张我无罪,而是确认我会认罪,也确认我不会攻击共产党。
中国司法独立是假的。首先,要成为执业律师,必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理当分属检审辩三方对立角色的司法人员,却站在同一阵线上,在开庭前一起劝我认罪。准备庭则是演练实际开庭当天的流程,律师该说什么也像演戏一样走过一遍,甚至律师还会“提醒”检察官要补强证据。
而我在这个庭审上的唯一“演出”,就是认罪、念认罪自白书。这个认罪自白书,我改了好几遍,最后版本是依照他们的意思写下的。
我是笑著念认罪自白书的。因为我不被允许说出那张纸之外的话,因此,我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搞笑当小丑。妻子说,我的笑容令她感到疗愈,因为她知道我正在扮演一个那个场合要求我扮演的角色,而我透过这个演出来对抗一切。于是,她也笑了。
虽然外界只能看到审判的一部分,但公开审判会凸显独裁政权的矛盾本质,他们想要找到像样一点的证据,但最后呈现的结果又极其荒谬。但如果是秘密审判,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
如前所述,在中国,没有司法独立这件事。我在看守所时,正逢十九大召开,电视上就有十九大的宣讲团,宣讲团里有湖南法院的院长,也有检察机关的最高首长,他们一起去为中共的十九大宣讲。中国的司法、国家,都是为了共产党的永久执政存在。经历过这一切,让我真的有很深的体会。
陈钦生
我在庭上主张自己是马来西亚人,为什么中华民国可以审判外国人?军法官回答,“你身上流著的是中华民国的血,我们当然有权利审判你。”
在当时的台湾,我们这种政治犯是受军法审判,也都是秘密审判,没有任何人可以来做见证。
当然我们也有受到辩护的权利,但律师不是我们自己请的,是由警备总部军法处指派公设辩护人。但军事审判官、军事检察官与公设辩护人都是军法官,说来说去都是他们自己人。
起诉我的书状上头所列的罪行,都没有证据,他们定罪的唯一依据,就是我被设计写下的那份自白书。如果当初我没有照要求写下自白书,他们就没有证据了。但当时我怕再被打,也想赶快解脱,就照著他们的要求做。我错了。
审判庭开始前,有开两次调查庭,我数次提出证据要求他们查证,军法官都拒绝,声称笔录非常清楚,“你在检察官面前说的话,我们都会认定是事实。”
有一次,我要求跟书状上所列的人对质,军法官却说,“你可以想办法把他从马来西亚叫来出庭,但我告诉你,不出三个礼拜,我们也可以把他变得跟你一样下场。”
我在庭上主张自己是马来西亚人,为什么中华民国可以审判外国人?军法官回答,“你身上流著的是中华民国的血,我们当然有权利审判你。”
马来西亚政府当然想尽办法救援,但因为我是以侨生名义申请到台湾读书,文件上没有国籍选项,只有省籍可填,而我所填的“广东梅县”,被视为铁证,马来西亚政府因此失去救援的立场。我后来才知道,包含国际特赦组织在内的国际团体,造成些许影响,让我虽然还是以《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被定罪,却是最低刑度的12年。
但我并没有因此感到开心,因为我什么都没有做,本应该无罪,却要遭囚12年,令我心有不甘,频频向审判官要求:“干脆判我死刑好了。”当然,他们没有做理。
判决下来后,我仍继续提出上诉,因为不想放弃,但每次上诉都还是维持原判。求生不成求死不得,我就在绿岛的绿洲山庄熬过了12年。
家人的救助与力量
李明哲
我的妻子内心很清楚:虽无法决定李明哲什么时候可以被释放,却可以决定他以什么样的状态回来。
在中国,只要犯罪关到看守所里,是见不到家人跟律师的,根本没办法替自己找到有利证据。对于政治犯,更是特别严格。
我被拘留后第一次见到妻子,是在开庭前大概五分钟的会面,当时她剪短了头发、人也变得很消瘦,我却没有时间对她诉说思念之情,因为有太多事情需要沟通交代。即使如此,因为感觉到家人在你身边,内心会产生稳定的力量。
有人说,我的妻子搞国际救援,但最后我还是被关了五年,没有获得假释、无法提前出狱,救援的成效在哪?但我的妻子内心很清楚:虽无法决定李明哲什么时候可以被释放,却可以决定他以什么样的状态回来。
国际施压,纵然无法要求中国政府遵守普世人权价值,但可以要求他们至少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例如法律赋予家属会面的权利。这是我们想要努力的。
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家属每个月可以会见一次,但我太太申请十几次,只被准许两、三次,每次见面我们都没有互诉衷曲,她会告诉我同婚修法的公投没有通过(编按:指的是台湾于2018年就“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举办公投),或是提到废死联盟执行长对我的关心,而后解释废除死刑运动的状况。她的目的是要让我知道台湾社会仍然继续努力,要我保持希望,要健康的回来。
我们可以通信,为了通过监狱的检查,我会写些不痛不痒的话,最后再列几本书单请她送给我。她看到书单,会感到安慰:她可以确认李明哲还是那个李明哲,还是有自己的思想,没有疯掉。
陈钦生
即使八岁时父亲去世,即使遭到刑求忍受冤罪,都没有哭,但这个让我痛彻心扉的哭嚎,却也带给我一个强烈的力量,要实现对母亲的承诺,活著回到马来西亚。
我现在拥有幸福的日子,美满的婚姻,但入狱当时我在台湾没有任何亲人可以支持我,看著李明哲夫妻的相互扶持,尤其妻子李净瑜的付出,实在很羡慕。
在我被起诉判刑时,家人原本有机会来台湾看我,但当时规定太多,我母亲不识字,只会客家话,没有办法独自来台湾,家人陪伴也不被允许,只能由当老师的哥哥透过各种管道想办法救援我。
我只能和家人通信,规定只能写200个字,只够写吃了馒头、喝了粥之类的话。
但这12年间,我仍然有机会与母亲见到一次面。1975年蒋介石去世,原本依减刑条例规定,政治犯刑期可以减半,但在立法院绕一圈后,受《惩治叛乱条例》判决的政治犯例外,我仍然维持12年有期徒刑。但马来西亚的家人不明白细节,误以为我可以提早出狱,母亲便申请来台,想要把我带回家。
母亲不知道是如何只身一人从马来西亚抵达台湾后到绿岛的,到了绿岛又因为不知道有两个监狱而先去绿岛监狱,却找不到儿子,只能怀著担忧回到台北,镇日在植物园内发愁,直到一个会讲客家话的退伍军人上前攀谈,母亲才得以返回寻子之路,前往绿洲山庄探望我。
当时我收到会面通知时,还感到疑惑:“怎么可能有人找我?”直到走到会面室,远远见到一个瘦弱的老妇人,还无法辨识她到底是谁,仍以为是找错人。狱所人员不断提醒时间有限,15分钟时间只剩五分钟,催我快快上前。到了玻璃窗前,我终于意识到那是母亲,情绪涌上,久久无法言语:母亲本来是个丰润美丽的妇人,怎么变得如此憔悴?我忍不住自责起来。
狱方又催时间不多,要我赶紧拿起话筒,我仍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说了一句:“我没有犯罪。”遭狱方警告不能说案情后,又勉强吐出一句:“妳千万要保重,我一定会活著回到马来西亚见你。”
母亲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只是默默落泪,而后将手平放在玻璃窗上。母亲千里跋涉而来,想要确认孩子是否活得好好的,想要拥抱孩子、感受到孩子生命的体温,却遭到玻璃阻隔,我也只能把手放上去,传递自己的心意。
看著母亲离去的背影,我不由自主瘫坐地板上声嘶力竭痛哭。我这辈子没有这样哭过,即使八岁时父亲去世,即使遭到刑求忍受冤罪,都没有哭,但这个让我痛彻心扉的哭嚎,却也带给我一个强烈的力量,我立志要让自己好好振作,要实现对母亲的承诺,活著回到马来西亚。
监狱的日子
李明哲
“为什么监狱没有遵守合法工时?”他们会回我:“李明哲你是被管理者,我们是管理者。就算你讲的有道理,我们也不能听你的。”
在看守所跟监狱的日子,对我来说是复原的过程,去平抚我秘密关押那两个月的精神摧残。
我在中国监狱的心得,就是他们把人当作机器。依据中国法律,一天只能劳动八小时,但实际运作却长达13个小时。每天13个小时的工作,回去只有不到两个小时可以处理自己的事情。
我常常去跟管理者反映:“为什么监狱没有遵守合法工时?”他们会回我:“李明哲你是被管理者,我们是管理者。就算你讲的有道理,我们也不能听你的。”
你会发现在中国,法律只是管理者用来管理人民的工具,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也就是管理者跟被管理者的关系,且只有管理者可以解释法律,一般人没有办法解释法律。这就是为什么七零九律师会被抓,因为这些律师会告诉人民:当你的权利受损时,可以靠法律来维护。这种行径跟挑战共产党没两样。对共产党来说,法律本身不能解释法律,只有共产党才可以解释法律。
台湾司法的立基点是保障民众权益,让民众有足够的力量与政府对抗,但中国的司法是保障执法者的执法,所以会选择对他有利、却损害人民权益的方式。因为这些观察,让我转念,觉得可以在中国监狱做田野调查。这也让我得以撑下去。
在监狱里,你会看到“自我放弃”是什么样子。我知道自己如果什么都不想、跟著监狱的节奏走,就会跟他们一模一样。他们的逻辑是供吃供睡就够了,其他的应有的待遇,都是福利,可以随时剥夺,像是与家人会面的权利,就会因为你不听话而轻易被剥夺。如果顺著它的逻辑,到最后囚犯只会剩下最原始的“吃”的欲望。甚至很扭曲的,你会开始爱上跟你说话的狱警。
那个撑下去的意志力很重要,不然会随波逐流。
为什么中国要那么长时间秘密关押政治犯?重点不在他关你几年,重点是透过关押囚禁,让你精神意志失常,出去无法再做人权工作。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的妻子一直强调:虽没有办法决定我什么时候回来,但可以决定我以什么样子回来。
只要我回到台湾,可以继续做我本来做的事,讲我在中国的经历,那么中共关押我的目的就失败了;而对我的救援,就是要让中国关押政治犯的目的完全失败。
在监狱里,人的肉体被限制,但你的心里会是自由的,只要你愿意付出一些代价。
陈钦生
尽管我们可以想很多东西,但会告诉自己不要想围墙外的事,若只想著墙外,这种无法掌控的事,会令你很痛苦。
在早我一个世代、同在绿岛关押的政治犯前辈才需要工作,而我们这一代的政治犯,则被关在绿洲山庄的围墙内。
我跟上个世代的前辈们说过,他们身体被限制、失去自由,但精神跟心灵上还能保持健康的感觉。虽然不能离开绿岛,但岛上很多地方大家都可以去,可以去游泳、去抓鱼;在岛上种菜、跟老百姓聊天。只是到了晚上,要被关在里面不能出来。
但我们的状况不同,在泰源监狱事件后,官方拒绝狱方跟我们多接触,我能接触到的监管人员屈指可数,也无法离开监狱围墙,身体完全被禁锢。虽然也有工作,但不是你要工作就工作。最初两年,我拒绝和任何人沟通,只是曲缩在角落,封闭自己。尽管同房狱友轮流激励我,我仍不为所动,只希望他们不要吵我,不要烦我。这看似徒劳无功的开导,逐渐印在我心里,有次放封时晕倒,才真正让我有所警觉,下定决心要好好活下去。
在监狱中,我遇到已经坐了20年牢的政治受难前辈,他什么都没做,只是和朋友吃顿饭就被判无期徒刑。即使如此,他都没有放弃自己,这些长期遭囚的前辈没有人是放弃自己的,他们认为,自己一定可以活得比两蒋还久,一定可以回到自己的家乡,见到家人。他们的信心是鼓励我活下去的重要力量来源。
我非常佩服他们,在狱中他们还是读书,彼此学习。所以我学台语、国语,也在图书室看书,后来还去当当厨工,替押房里的狱友准备美味三餐,也替狱方做菜;有时我们会“加菜”,像是在里面吐痰,是我简单生活中的一点乐趣。
前辈与我们都在彼此鼓励:虽然身体被禁锢,可是我们的社会思想是自由的。尽管我们可以想很多东西,但会告诉自己不要想围墙外的事,把精神集中在围墙内,专注在看得到的、享受到的地方。人在围墙里是不可改变的事实,若只想著墙外,这种无法掌控的事,会令你很痛苦。
从述说得到疗愈,从历史得到力量
陈钦生
虽然每次诉说都很痛苦,梦魇盘旋不去,但越说痛苦越是减轻;后来我才知道,所谓的政治暴力创伤疗愈,就是要把痛苦说出来。
我出狱后有三年,没有任何国籍身分,中华民国政府也不准我回马来西亚,我也无法找到工作,只能到处流浪,露宿街头,过得比在牢里还辛苦,当时我心怀怨恨,没有办法原谅当初陷害我、凌虐我的情治人员,总想著要找到他们复仇。
当时情治人员多住在现在新店中正路上,我便时常去那边晃荡。有一天,终于遇到刑求我的那个调查局组长,我观察他的作息,备好一把水果刀,决心要和他同归于尽。他下班会经过附近的保安宫,我就每天在那里等他,宫主看我常在那里出没,问我缘由后问我:“如果你这么做,首先会想到的是谁?”再问:“最难过的会是谁?”这些问题我都能回答,答案就是我的母亲。但当时我无法想太多,只是一意孤行,但就在我看到这个仇人下车,准备上前时,心里突然一个声音阻止了我,要我住手。我自此便放弃复仇的念头。
遇到我妻子后,决心要给她过好日子,从此不提受难的往事。当时我投入国际贸易,游历数十个国家,事业有所成就,苦痛的记忆也随之埋藏心里,假装未曾发生。但就在此时,接连几个人权与文史工作者找上我,希望我向年轻人分享生命经验,我二话不说拒绝,最后禁不住请求,协助完成一场访谈,但那次分享令我恶梦缠身,痛苦的记忆席卷而来,夜不成眠,便决意再无第二次。
然而,在因缘际会之下,我还是有了一次向年轻人讲述自己经验的机会。台下年轻人不仅能理解,会后还热情拥抱我们这些政治犯。我的坚持便开始有所松动,答应分享自己的故事。
虽然每次诉说都很痛苦,梦魇盘旋不去,但越说痛苦越是减轻,现在我已经不再有负面感受。后来我才知道,所谓的政治暴力创伤疗愈,就是要把痛苦说出来。
后来我陆续参与了国家人权博物馆的筹办,一直到现在协助人权教育,向外国访团谈自己的故事,推广人权理念,甚至因为街友的经历,跟民间团体一起办人权办桌,这些都是我现在可以为台湾人权尽份心力的机会。
去年佩洛西访谈,由我导览,她充满好奇,问我为什么马来西亚人会在台湾受审,是哪位美国参众议员尝试救援,又问我为什么美国军售没那么重要?这些问题,是因为我向她表达自己的意见:希望透过国际的支持与声援,来支持台湾这块土地,让敌人无法轻易进犯。战争是不人道的,只要发生战争,受苦的都是人民。
我现在时常有机会向外国访团和媒体谈论白色恐怖与人权意义。我总感觉,比起台湾人,外国朋友对这一切更为重视。
我只是个小人物,与其他人相比,经历毫不重要,但我总是告诉他们我唯一的诉求,就是请大家把台湾的故事带回去,共同成为守护民主人权的力量。
李明哲
人自由的根源来自国家的自由,如果台湾失去自由,我们就没有了个人的自由。
过去我在政治圈工作,发现若要解决台湾某些问题,还是要靠教育。所以我在文山社区大学教书。
因为我关心人权,关心普世价值,自然也会关心中国。这不是说我有所谓的“中国情怀”,只是因为它距离你太近,所以有必要了解他;而我会想了解这个国家中的政治犯的状况,除了自身对历史的兴趣,也是因为对台湾白色恐怖历史的移情作用。
中国不只打压国内人权,也无视国际规则。我本来不认为自己是人权工作者,但在中国这段经历后,我开始对外说自己在做人权工作。因为自己人权被打压,我才真正感觉到人权的重要。所以,我总说中国制造出更多人权工作者,而且是中国制造出来的“永远反对它”的人权工作者。
从对我的救援中,我也观察到一些值得讨论的事,例如过去国民党教育要求我们远离政治,对于有权势者要退让的情况,至今仍然没有改变。很多人希望我妻子安安静静配合中国,就是一个例子。
以香港、台湾的历史教育为例,香港的历史考题考的是申论,台湾的考题是选择题,选择题代表有标准答案,相同才是正确的,但申论题反应的是:每个人想法不同才是正常的。
所以,谈到台湾的转型正义、去除蒋介石铜像我当然同意,但推倒之后呢?思维会改变吗?我们的思考方式从过去到现在是一模一样的。就像是杨智渊(编按:台湾民族党副主席,遭控长期从事台独分裂活动)被抓的时候,人们不会追究中国的责任,反而检讨杨智渊为什么去中国,这样检讨被害者的思维都是过去的思维,这也是为什么我坚定要在台湾做教育的原因。
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除了要证明我们拥有自由外,也配拥有自由,但我们必须理解到,自由是有代价的。我的妻子为了救我被骂冷血,说她是要害死我,但其实她是在付出自由的代价。而我虽然会被狱方处罚,但仍透过妻子传达中国监狱情况,我也付出代价。
所以我今天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回来,而不是以一个承认间谍罪或嫖妓罪的身分回来。如果我为了让自己好过,早点被释放而不吭声而妥协,那么表面上重获自由之身的我,回到台湾无法抬头挺胸做人,只能躲起来,这样等于我只是从一个“小监狱”回到一个“大监狱”,这是一样的东西。
即便我的肉体被中国政府监禁,但我的精神是自由的,但如果在台湾你却不愿付出代价,那么,你的精神是被禁锢的。我们现在享有的言论自由,都是上一代、上上一代他们的努力、他们的付出、他们的争取。
我们有没有思考过,我们配得起这个自由吗?我们愿意付出代价去维持这个自由?面对中国的侵略,我们愿意付出什么代价,你要投降、和谈、还是透过国际舆论或者武装民防去对抗中国的侵略?
人自由的根源来自国家的自由,如果台湾失去自由,我们就没有了个人的自由。我会继续做人权教育,包括让更多台湾人更认识中国,不是因为讨厌中国、厌恶到不愿意谈任何与中国有关的事。不愿认识中国的人,其实最容易被中国影响。不论你主张统一或独立,都要了解中国,才知道你要面对的是什么。
而认识自己国家的历史也很重要。我的妻子面对中国的力量从何而来?就是历史。她曾为施明德做事,熟悉诸多白色恐怖档案,并从施明德与前辈们身上学到经验。
过去有个国民党军官韩若春因为批判蒋介石而遭处死刑,他留下的遗书中不见抱怨,而是跟他妻子说,不要失去对人生的希望,不要心怀怨恨、要健健康康的活著,教导自己女儿价值观要正确,这是他唯一可以留下的礼物。他最后说了一句,“苦难的结束,是幸福的开始。”像他这样面对死刑的人,依然保持心灵的健康,并未把自己当作受害者。
我们不仅要认识中国,还要认识自己的历史,才知道过去的人为了自由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又承受什么样的苦难,我们才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面对威权,一定要从自己的历史找到力量;如果我们不愿意认识自己的历史,那绝对找不到力量,也就无法对抗外在的压力。
(实习记者陈禹蓁、江亮儒对本文亦有贡献)
非常欽佩陳欽生前輩、李明哲先生的堅韌與勇氣,看完報導眼眶濕濕的
讀來非常沈重,李明哲與陳欽生的經歷令人難受,但願意分享的勇氣相當值得敬佩。祝福他們平安,也希望這種痛苦的經驗不要載重複了
很震撼,謝謝端。
關於使用酷刑令囚犯屈服招供的方法,大家可參考《我在關塔那摩的日子》一書。
單獨囚禁、長期冷凍、饑餓、斷絕外界聯繫、剝奪睡眠、長期噪音……
国民党的专制已经结束,下一个轮到你了,老共
现代列宁式政党对人的摧残,对比之下沙俄和大清对政治犯简直不值一提。
非常震撼,花了很长时间才看完,很多细节不敢细读,谢谢端
發人深省的對談錄
好希望下次能看到阮曉寰與許志永對談--雖然,那或許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了吧。
李明哲之妻姓名為李「凈」瑜(是兩點,不是三點水)謝謝
謝謝讀者指出,已全數更正,還請見諒,再次感謝閱讀。
在沒有法治的地方(或時代),青春歲月就這樣的被強權消磨掉,這些經歷是現在自由民主的台灣無法想像的。感謝曾經的受難者出來現身說法,讓我們知道自由言論需要付出的代價。
Respect.
可见外援的重要
陳欽生:我是在1971年3月3日,大學三年級下學期上最後一堂課時
→應該是下學期「第一天的最後一節課」?生哥的回憶錄也是說開學第一天的最後一節課上完,回家時被抓的
謝謝讀者指出,內文已更新,還請參考,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