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宪法诉讼法修法争议,防少数判决或“瘫痪宪法法庭”? |Whatsnew

据翁晓玲提案版本,现任8名大法官,在立法院完成新任大法官人事审查前,将无法进行任何言词辩论、判决。
2024年7月10日,台北,宪法法庭。摄:陈焯煇/端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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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国民党立委翁晓玲等人所提出的《宪法诉讼法》第4条、第95条修正草案,草版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为《宪法增修条文》所定15人,修正条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由于此修正草案将直接影响释宪门槛,民进党团质疑草案恶意“瘫痪宪法法庭”,国民党则予驳斥,并以人数优势表决胜出,将条文保留送院会协商。

立法院第二会期先于9月20日开议,上一个会期,在国会格局朝大野小下,蓝白数度以人数优势通过部分法案;此前,蓝白提出的国会职权修法草案,虽遭遇民进党团激烈抗争,但在蓝白合作下,依旧三读通过。 新会期也是预算会期,蓝白延续第一会期的合作之姿,已五度将总预算退回。

在总预算迟迟无法通过,以及此前因国会职权修法引发的一系列冲突及释宪声请的背景下,此次的宪诉法第4条修正草案,也料将持续引发朝野冲突。

《宪法诉讼法》是什么?

《宪法诉讼法》于2022年1月4日实施,取代原先的《大法官审理案件法》(大审法),完善台湾的违宪审查制度,用以确认国家法律有无符合宪法要求。

台湾违宪审查权集中由司法院大法官行使,哪些案件可以声请审查、审查程序如何进行,原先依据大审法进行。 不过,大审法自1958年公布实施以来已逾60年,前一次修法也已距今超过25年,且在案件类型愈趋复杂、案量渐增下,大审法显得难以应对当代司法处境,《宪法诉讼法》便于此背景下取代既有的大审法。

与大审法相较,宪诉法可就“法规”及“裁判”进行违宪审查。 在过去大审法的时代,无法就“裁判违宪”加以审查。 现行宪诉法下,大法官除了就法律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外,也能就各级法院作成的裁判内容,予以检视审查是否违宪,旨在降低人民权利受国家侵害的风险。

除了扩大可审查的范围,新制定的宪诉法在案件审理方式上也采取“开庭”而非过往的“会议”形式,而宪诉法也规定原则上需公开开庭过程。 此外,宪诉法也要求,裁判书、声请书、答辩书均需公开,且在裁判书更规定必须揭露何者为执笔的大法官。 相较大审法,宪诉法除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外,也新设法庭之友,让当事人以外的机关及团体,在向宪法法庭声请同意后,可以主动提出意见或资料。

依宪诉法规定,宪法法庭由15位大法官组成,其职权包含处理机关争议、总统副总统弹劾、政党违宪解释、地方自治保障、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 目前15名大法官中,有7名大法官的8年任期将于10月底卸任,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长许宗力、蔡炯炖,以及许志雄、张琼文、黄瑞明、詹森林和黄昭元等大法官,新任大法官则须历经总统提名、立法院同意使得任命。

现行宪诉法规定,宪法法庭判决,需大法官现有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评议,经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 如若进行言词辩论,也需有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此外,如宪法法庭要作成暂时处分,也需要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评议,现有总额二分之一同意。 无论是判决或裁定,现行规定的人数皆是以“现有总额”为依据。 以判决为例,在任期内的8名大法官只要有6位参与评议,且4位同意,就能为判决宣告,不受缺额影响。

而翁晓玲提出的修法版本,欲将法律中关于大法官“现有总额”之规定,解释为“法定总额”,亦即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所定之大法官人数,将总额人数固定在15人。

此外,翁晓玲又再提案提案将宪诉法中的宪法法庭判决门槛由现行的“现有总额二分之一同意”,提高为“法定总额三分之二同意”,并已于10月18日径付二读。

如提案最终三读通过,未来宪法法庭要进行言词辩论,必须达10名大法官参与,而作出判决需有至少8名同意。 换言之,若现有总额少于10名大法官的话,宪法法庭将无法进行释宪工作。

然而,立法院至今尚未完成新任大法官大法官人事审查。 据翁晓玲提案版本,现任8名大法官,在立法院完成新任大法官人事审查前,将无法进行任何言词辩论、判决或作出暂时处分。

在司委会审查前,翁晓玲20日就在脸书指出,从民进党及司法院的反应,她知道修法提案是正确的,“此无疑打破民进党控制宪法法庭的如意算盘”。

2024年7月10日,台北,宪法法庭。 摄:陈焯煇/端传媒

宪诉法修法为何争议?

提案修法的翁晓玲在司委会上主张,她提案是为了让宪诉法更健全,自己并没有要对付大法官、没有要瘫痪宪法法庭,不是要杯葛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案,并反问“让释宪权更健全不好吗?”

此前,7月5日,翁晓玲与同党籍立委林思铭等17人最初共同提案“宪法诉讼法第4条条文修正草案”,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定义为《宪法增修条文》所定总额的15人。 案由指出,设立15人的目的在确保宪法法庭审理重大案件,进行多数决时,能够涵盖多元意见和观点,避免单一或少数观点主导判决,而无法充分考量各种专业角度和见解,导致专业意见不足,影响裁判的质量和深度,造成公众对大法官公信力的下降,破坏司法公信力。

而在修正草案中,翁晓玲提出,现行宪诉法未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定义,可能会出现仅3、4名大法官即形成多数意见而做成判决的极端情形,不符《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大法官法定人数15人的意旨。 因此主张在宪诉法第4条增订第3项:“本法所称大法官现有总额,系指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所定大法官人数”。

对此提案修法,司法院则在书面报告指出,依照修法草案,将导致大法官不能行使职权,宪法法庭将被剥夺权限,恐实质冻结大法官解释宪法权责,也严重影响人民获得妥速审理与判决的权利,建议不予修正。

代表关系机关司法院列席委员会的司法院代理秘书长黄麟伦表示,若修法,现实上恐窒碍难行。 他指出,过去无论是在大法官辞任、死亡、停止执行职务,任满未及时任命继任者等情况,就会出现大法官缺额,此时如若补足大法官缺额的程序尚未完备,实际可执行职务的大法官人数,必然低于增修条文所定的员额总数。

黄麟伦也比较《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4条、《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第3项指出,无论是立委总额或公平会出席会议人数计算,都是以委员“现有总额”为准,现行宪诉法并非是特例。

黄麟伦指出,如按修正草案,当大法官提名任命程序久悬或辞任,实际大法官人数将低于10人、未达规定最低人数,若此将无法进行评议、裁判,也不能执行释宪等职务。 除此,宪诉法另设有回避制度,实务上必然会发生参与审判的大法官人数少于15名情形。

黄麟伦又指出,目前声请释宪98%都是人民声请,宪法法庭公告有审查通过、受理有138件,若宪法法庭11月1日起运作困难,无法执行职权,人民权利该如何保障?

从数字来看,以15人计算,现行制度一件宪法判决需有10名大法官参与评议,并至少有8名大法官同意;修法草案则可能出现仅有10人参与评议,也需要10名大法官同意的情形。

本案7月列入立法机构报告事项进行处理时,曾遭民进党团提议退回程序委员会,蓝白皆无异议,由院长韩国瑜裁示退回。

本轮排审后,在21日的会议上,国民党立委先后透过人数优势,接连表决通过停止程序发言及会议询问,并以人数优势表决通过。 在逐条审查阶段,国民党立委也提案停止讨论并保留条文,民进党立委抗议无效。 最终,朝野立委在历经9.5小时,国民党以人数优势初审通过,将修法草案第4条、第95条停止讨论、保留条文交由朝野协商。

民进党批判,民间展开联署行动

22日,在司委会屡次遭表决停止讨论现场批评国民党“没收讨论”的民进党团召开记者会,党团总干事吴思瑶批评,国民党恶意修法,怕释宪而想毁宪,委员会将近10个小时的讨论,民进党意见皆未被采纳。 她指出,人民声请释宪达98%,蓝白瘫痪宪法法庭,就是与人民为敌。

对国民党团提出的“少数大法官就可以做出判决”的极端情况,吴思瑶则以数据予以否认。 她说,宪诉法施行至今有48个释宪案,扣除11案须回避的释宪案,其他37案都由15名大法官全体参与评议; 回避的11案中,也有10案有高于10位大法官参与评议,“哪里有少数决定?”

民进党团书记长蔡易余也回应,宪诉法第9条规定有回避制度,假设有5名大法官须回避,扣除回避人数后,是否就与所谓的15人法定总额相冲突,他认为,如若将现有总额改为法定总额,将导致体制错乱,让宪法法庭无法开庭,“如果不行使人事同意权案,大法官人数将一直维持在8人,如果又通过翁晓玲的修法版本,宪法法庭就无法凑足参与评议所需的10名大法官。”

民进党党立委沈伯洋则在 Threads 贴文抨击,蓝白不审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才导致大法官人数不足。 他也说,大法官的立场是法制本身,不是哪一个政党,“国民党只要尊重法治,大法官看起来也是站在你们那边。”沈伯洋也透露,翁晓玲还称“声请释宪是瘫痪台湾民主法治”。

与国民党团于国会合作的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则未对此修法表示意见。 21日的司委会,黄国昌仅短暂出席十来分钟。

除了民进党厉声谴责国民党恶意瘫痪宪法法庭,小民参政欧巴桑联盟、台湾基进、台湾绿党、社会民主党、时代力量等政党也发布联合声明批评“蓝白透过拒绝行使司法院人事同意权、胡乱修正宪法诉讼法,践踏宪政机制”。

声明指,蓝白两党不仅不愿将大法官提名人排入议程,并提案修法将宪诉法判决与暂时处分裁定的同意门槛,从现行的现有总额二分之一提高至三分之二,倒退回2018年修法前的旧制;;若立法院不行使同意权产生新任大法官,并三读通过修正草案的话,11月1日后,只有8名大法官的宪法法庭将会“实质停摆”。

在政党以外,法律人也展开联署行动。 一份20名律师发起的联署声明指出,司法院院长除是大法官之一,亦负责宪法法庭的审判及司法行政运作。 该职位悬缺将严重影响司法权运作,破坏三权分立的平衡。 声明表示,国民党立委于7月和9月提出宪诉法修正草案,若草案通过,加上大法官人数不足,宪法法庭将因无法作出决议而陷入停摆,严重削弱司法对宪政秩序的维护,影响人民宪法诉讼权利。

声明内容指,张文贞教授作为首位被提名的女性司法院院长,具备丰富的学术与国际经验,应获立法院支持,呼吁立法院拒绝通过该修正案,以确保司法独立与宪政稳定。 至截稿时间止,已有超过4000人参与联署。

此外,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也联合十数个民间团体发表声明指出,在野党在近半数大法官任期将届提出修法,是有意透过立法权,单方面使司法权运作停摆,更不无借修法影响宪法法庭审查国会职权修法释宪之疑虑。

声明表示,翁晓玲提案要将评决门槛提高,是退步修法,本次修正提案以实务未见的极端情形开民主倒车,将影响人民宪法诉讼结果,“这次修法,可能一举瘫痪宪法法庭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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