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今天再一次走上被告席。4月22日下午,香港法院裁定她两项虚假陈述罪名成立,指出蔡玉玲申请车辆资料用作采访及报道,并非与“其他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用途,属虚假陈述。
主任裁判官指出,“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动机索取资料并非重要......即使运输署提供的三个选项均不适用,申请人也不能够作出虚假陈述。”裁判官指出,被告查资料是为了采访报导公众关注之事,同时没有证据显示车主受到实际影响,但强调此后被告应该“以正确方式获取资料”,最终处以罚款6000港元。
在香港,查册是记者和不同专业人士常使用的、查阅公开资料的方式。至今,蔡玉玲是第一名因查车牌资料而被政府控告并罪成的记者。今日裁决一出,社会一片哗然,
蔡玉玲罪成,这意味着香港记者此后查册很大可能违法,调查报导难以进行,传媒的调查权和公众知情权将受到伤害。
判决一出,蔡玉玲以纸巾拭泪,公众席上的退休新闻工作者和市民不断传出“吓?”的诧异声音。庭审完结之际,蔡玉玲与律师团队拥抱后步出法庭,众记者及旁听人士在庭外拍手向她致意,人们高喊“采访无罪”、“查册无罪”,她沿路泪流不止。
庭后,蔡玉玲对记者说:“今天法院可以判决我刑责,但我不认为自己有罪,我亦觉得做调查新闻无罪、查册无罪、捍卫新闻自由无罪。我认为我继续做新闻,会是我对今次判决最好的答案。”她补充:“这两年,我能够用铿锵集编导身分做7.21两个报导,是我的骄傲,我引以为傲。”
37岁的蔡玉玲是香港资深记者、编导。她自2007年加入香港电台(港台),制作视频报导为主,曾制作《香港故事》、《穷富翁大作战》等特写节目,2012年起担任《铿锵集》编导,也曾任港台工会主席。2012至2013年间,港台恢复招聘公务员时,蔡玉玲成功考上,后来转职至主力调查报导的新闻通讯社“传真社”。被捕时,蔡玉玲是自由身记者,也是港台的合约记者,以外判形式,为港台《铿锵集》制作报导。
入行14年后,记者从时局漩涡的旁观者,成为湍急水流中的主角。去年11月3日,她因制作《铿锵集:7.21谁主真相》专题,使用查册方式调查车牌车主,警方指她涉违《道路及交通条例》将其拘捕。她被控以两项虚假陈述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港元和监禁6个月。3月24日,她就两项控罪,在庭上表示“不认罪”。
被捕后,蔡玉玲的港台职务被暂停,香港纷乱加剧,她所供职10年以上的港台,近来也迎来极大震荡。过去5个月,端传媒持续跟访,纪录一名记者被告后的经历和思考。
这半年间,别人都说蔡玉玲瘦下来了。她早睡早起,勤做运动,健康饮食。她在家中电脑前埋首调查线索,餐桌上放着一本汉娜.鄂兰旁听纳粹战犯审判后、写下的《平凡的邪恶: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审纪实》。目前身边再没有拍摄伙伴,她一个人去跑法庭新闻。“如常生活,”被控告后,她总是对自己说。
“我只是想做新闻,想做到最好”
蔡玉玲脸书上的背景图,是美国新闻博物馆的石碑相片,石碑上刻道:THE FREE PRESS IS A CORNERSTONE OF DEMOCRACY(新闻自由是民主的基石)。
在好友眼中,她包包脸,亲和力十足,被暱称为“阿包”。做起新闻,她非常执着,在行家眼中是充满“记者魂”的人物。
等待自己案件开庭的数月中,蔡玉玲常常身穿黑色简便衫裤、一双白波鞋,背上印有Hongkonger的湖水绿背囊,旁听反修例运动的庭审。在庭外,每当有所动静,她便趋前探头,亮出手机拍摄。在庭内,47人案中的黄碧云获高等法院批准保释,她马上在Facebook发布即时消息。此后,她又转战旁听721元朗白衣人袭击事件的庭审。
她自小在元朗生活长大,当证人提到元朗的横街窄巷,她脑海马上就能浮现具体位置。出身基层家庭,父亲是建筑业三行工人、母亲是全职主妇。小时候,母亲会煮好大盘蜜瓜西米露入碗、待凉,蔡玉玲跟兄弟姊妹就要帮忙到超级市场买冰块倒进碗里,推车到粉岭地盘卖,8至10港元一碗,“很多地盘工人会糖水加蛋,可能很饿吧。”
蔡玉玲说,小时候对社会认识不多,也说不清自己为何想做记者。家里清贫,零用不多,她常到图书馆看武侠小说、推理小说。年纪稍长,便追看无线电视的新闻节目和港台的《铿锵集》。《铿锵集》是港台老牌的新闻纪录片电视节目,它启播于1978年,每星期以约30分钟,报导香港政治经济、社会福利、中国人权等各类重要议题,多年来获奖无数。
你会知道有群人在社会上是有需要的人,或是没有特权的人。做记者好像可以帮到他们,不知道为何有这样的感觉。
有一次看非牟利组织融乐会创办人王惠芬帮助少数族裔的故事,她在家中边看影片边哭。
“你会知道有群人在社会上是有需要的人,或是没有特权的人。做记者好像可以帮到他们,不知道为何有这样的感觉。”她说,约中五开始,自己萌生做记者的念头。后来她入读新闻系。
2005年,刚大学毕业的蔡玉玲入职无线电视做节目助理,做综艺节目,薪金很低,仅有7500港元。两年后,她加入港台,做特写节目为主,2012年左右开始做《铿锵集》。《铿锵集》不算主力做调查报导,蔡玉玲试过参与一两次调查,开始对调查新闻产生兴趣。
2016年,香港的调查性新闻通讯社“传真社”开始运作。当时的蔡玉玲正身兼工会事务,对香港新闻前景走下坡有很深感受,她一直在想,未来要走怎样的职业方向。“30多岁,难道我要继续做十几年公务员?我觉得还有很多事情未识,不如跳出舒适圈学习吧。”那年,她辞别港台公务员的铁饭碗,跳入传真社学习做调查报导。
至今,蔡玉玲制作的专题涵盖不同题材,包括政治选举、社会运动及六四周年,也有越南难民等故事。她历年获奖无数,奖项堆在家中高处。
坐在家中,蔡玉玲向记者回想自己被捕当天,“4、5个警察就站在你们坐的位置附近。”11月3日,她被捕后独自在监狱内的女仓等候时,观察着羁押仓的细节:隔壁仓的男人因何事被捕、谁人是非法入境者、毛毯是怎么样的。
“以前我做新闻工作只是聆听受访者说被捕经历,但始终不会说得很仔细,也不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她说,“那一次,我突然变成亲历其境的人。”
获释后,蔡玉玲马上想着要怎样对外向媒体、向公众交代情况。她不希望外界觉得被捕的记者表现虚怯。朋友爱叫她作“理性包”、“逻辑包”,她形容自己被捕当下是“出奇地冷静”。
我想他们也愧疚。对他们来说,是大家一起做的报导,但有事时为何由我一人承担?
事发后一星期,她的母亲几乎每晚都打给她。妈妈是泰籍人,早些日子,曾提及不如这件事完了,搬到泰国居住。“妈妈的关心不易察觉(subtle),不懂得说很动人的话,”蔡玉玲说,“如果整件事中我对一个人有亏欠,那一定是她。”至于目前在安老院居住的爸爸,她不时带大蕉和砂糖桔去探望,但从没告诉他自己被捕的事情,“他不知道是一种幸福。”
获释当晚,许多非值班的记者特意去等蔡玉玲。有些人不顾镜头与她拥抱,有人没有上前,只是静静站一旁。蔡玉玲想,“身处其中的人不一定是最痛苦,反而在旁边爱莫能助的人,他们反而有些情绪是无处释放的。”
“ 我想他们也愧疚。对他们来说,是大家一起做的报导,但有事时为何由我一人承担?”在这动辄得咎的高压时势,她说,“与我前行不是想像中容易,不如其他人所想般廉价。”
那晚,认识多年的港台前署理副广播处长陈敏娟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你是优秀的记者。”蔡玉玲的泪水当场炸开,“用优秀形容我是过誉的;我也有不优秀的时候。或许她的话是一种认同及肯定,令你知道这件事上我只是想做新闻,想做到最好,我是没有错的。”
查询运载武器的车辆资料,为何有罪?
3月24日,被检控5个月后,蔡玉玲案正式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第三庭开审。
法庭内播放《7.21谁主真相》专题,《铿锵集》片头水晶珠碰撞的清脆声音在庭内响起。蔡玉玲在犯人栏拿着笔记簿和笔,与裁判官、大状、保安与旁听者专心地观看这份呈堂证供。
法庭内外坐满了记者或新闻系学生,有的正报导此事,有的请假前来声援。而同为721专题编导、蔡的同事郑思思,手指快速敲打膝上的电脑键盘,速记庭审重点。
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陈政龙提醒主任裁判官徐绮薇,留意影片中第13分48秒。这是由市民提供的店铺闭路电视,影片显示,凤攸北街的闭路电视拍摄到一架中港车于7.21当晚8时多停泊路边;两小时后,白衣人从其车尾箱拿出竹枝分派。
控方在庭上披露,这辆车车牌为LV755,而《铿锵集》为保障当事人私隐,车牌已被打格。当时调查期间,蔡玉玲为了了解车主谁属,在2020年5月17日及2020年6月10日,两次登陆政府运输署的网上系统,申请上述车辆的“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以获取车主的名字、地址等资料。
在香港,除车辆登记册之外,可供查阅的注册资料有过百种,一般公众都可查阅。而记者主要使用的包括出生登记册、商业登记册、公司登记册、车辆登记册和选民登记册等等。例如,以往香港记者曾经靠查册揭发时任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现任财政司司长)于新界东北发展区囤积土地。
登陆车辆登记册系统之后,申请人需要选择查册用途。2019年10月,运输署更改了申请表的部分资料,把乙部“其他,请述明”改为“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因此,蔡玉玲当时只能在“进行与运输相关的法律程序”、“买卖车辆”及“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三个选项中勾选其中一项。
她选择了最后一项。正是这个动作,导致她最终被检控,涉及罪名为“为著取得道路交通条件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虚假的陈述”。
法庭上的争拗跌入繁复的控罪元素。根据控罪,审讯中争议的三个定罪元素分别是:申报的用途是否“虚假”、查册目的是否“要项”以及被告是否“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
控方代表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刘德伟指出,登记册的作用是解决一些交通问题,例如车辆的不当使用造成伤亡,便需要查找车主。控方指,蔡玉玲查找车主身份再去访问,是采访及报导用途,721事件亦与交通无关,故为虚假陈述。控方认为,追溯立法意图,车主向运输署提供资料,不会预期任何目的、与交通无关的事情,运输署都会向申请者供给资料,否则容易导致滥用。
而辩方则指,721事件的关键是上述车辆为何在路上被用作运送给袭击者的武器。蔡玉玲的查册目的则是找出谁在使用这辆车,辨认袭击者。他指,当申请表格仅列有三个选项,如果不应选择“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就没有其他选项。
在2010年,针对各种查册,运输署共发出约5万多张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按署方公布的数字,推算其中约5525份申请由传媒作出申请。辩方进一步质疑,如果控方今天才说立法原意不容许以采访目的查册,这将牵涉数十年来的查册行为,同时这也影响蔡玉玲申报查册用途时的心态。
庭上,控方多次指出车主详情是敏感资料、涉及私隐,如果公众查册目的与交通无关,造成起底隐私等滥用行为,不符立法意图。而辩方则强调,新闻报导中常常查册,是为公共利益的行为;平衡私隐和公共利益不容易,应该透过收集立法会、持份者意见,此后再由法庭演绎立法框架下的规限,才是应有程序。
不过,对于上述争论,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指出考虑控辩双方陈词后,认为控方证据足以证明蔡是为着取得道路交通条件下的证明书而作出“陈述”,“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虚假”的陈述,证明共4个控罪元素。
主任裁判官接纳控方所说,立法机关明显预期公众基于相关“交通及运输”的原因,而获取相关车辆详情,“这才是符合有关法例的立法目的”,立法机关的意图不可能是让人任意“滥用”资料。
裁判官又指,不接纳辩方所说,即蔡玉玲查明道路上被用作犯罪工具的车辆的负责人,必然属于“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用途。她认为采访及报导的用途本身并非与交通有关。
裁判官进一步提出,如果申请人认为运输署的网上申请程序所提供的选项有限,或没有符合其真正需要的选项,“申请人应考虑以其他途径获得相关资料,例如另向运输署提出书面申请。”
主任裁判官最终认为,控方证明两项控罪中的所有控罪元素,裁定蔡玉玲两罪罪成。
抉择关口
被捕后坐在警车上,蔡玉玲突然想起在自己以前因采访在中国大陆被拘留的两件事。
第一次是2013年。蔡玉玲到江西访问维权人士刘萍女儿廖敏月,前往看守所途中被公安截停,拘留5小时问话。一年之后,她又因六四25周年采访天安门母亲尤维洁,但尤接到电话,惊慌地推她出门,她沿后楼梯离开,却被公安堵住。公安指她有违禁品,拘留她。她身上东西全给拿走,坐在审讯室里望着审讯椅,9小时后始获释放。
“记忆仿佛重叠了。在我脑海中,就像flashback(闪回)大陆所发生的事。是平行时空还是怎样呢?没有想过在大陆发生的事,有天会在香港发生,有点匪夷所思。”
2014年那次事后,公安找上酒店,告诉她,“有些东西可以碰,有些东西是底线。”这一期《铿锵集:六四廿五—囚语》也记录了当时蔡玉玲在酒店微弱灯光中的背光身影。
上司为免危险,要她翌日离开北京,她说让她想想,便结束通话。第二天凌晨4、5点,她避开眼目偷溜出酒店,离开后便有国保人员找上酒店的摄影同事。她前往被软禁的维权人士胡佳家中,完成访问,“我不想违背这个约定,”她说,“死就死,顶多被捕;事后觉得可能他也会被捕,是否好事?那时没想太多,觉得仍有安全方法。”
“我想上司也觉得我硬颈(固执),其他同事认为我不用那么拼命吧。”她说。
转眼,2021年3月,香港天气愈发闷热。蔡玉玲在家里问自己:“之后会怎样?将来会怎样?但你知道其实你是没法想的。”那时候,香港电台亦频频传出人事动荡、抽调节目的新闻。
在香港追求真相的人,要相信总有方法。这一刻可能未必出现在眼前,但是如果坚持,适当的时机可能会给出一条路。
距离裁决一星期前,不同的记者好友约她见面,去爬山,游离岛,想跟她散心打气。一晚,她跟自由身记者郑美姿、立场新闻总采访主任雷子乐吃饭,谈到近期《大公报》提出依法取缔《苹果日报》的消息。他们在发想:如果新闻媒体逐个消失,要怎样发布报导呢?
“是否要继续做下去?是的。怎样继续做下去?我也不知道……”蔡玉玲喃喃道。
在她眼中,真相是不停演变的、动态的、多面向的,而记者的责任,是在局限中不断靠近真相。“在香港追求真相的人,要相信总有方法。这一刻可能未必出现在眼前,但是如果坚持,适当的时机可能会给出一条路。”
面对自己看似未知的职业生涯,蔡玉玲努力想要做到坦然面对,她说或许要许久之后,才会明白这次被捕、入罪对自己人生、上诉与否的影响。她也强调,每个人要考量的因素都有很多,“每个人去到某个关口,有个人的事要考虑,有家人的事要考虑。大家觉得我是为新闻自由付出一切,不是的,人也有脆弱和挣扎的时候。”
判决时刻已过。面对败诉,要为业界权益上诉,抑或要多考虑自身处境?蔡玉玲此刻仍未决定。可以肯定的是,看着其他人仍在努力,她也想做多一点。“似乎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人推来这个位置。”
2021年3月,香港法庭也正在审理8名721袭击事件白衣人的暴动罪,其中两人认罪,6人不认罪。案件早前已完成作供,判决日子待定。
721元朗白衣人无差别袭击事件至今已过去近两年,目前共有15人被控暴动及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等罪。不过,仅有上述8人为当时身穿白衣的市民,其余7名被告包括当时在现场遇袭受伤、协助警方认人的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
警方就事件至今累计拘捕63人,其中48名为白衣人,这意味着还有大量白衣人没有被检控。
蔡玉玲始终觉得,自己不应该是事件的主角。“这件事的重点不在于我,而是在于20个月过去了,袭击事件有没有一个真相,有没有一个公义,受害人有没有一个公道。”
“这个伤口,或者这个真相,一直不去厘清,可以怎样走下去呢?”
被定罪后,走向媒体镜头前的路上,她深深呼吸,思考着要对公众说些什么。陪伴在侧的同事突然对她说:“你是涉721案首位被定罪的人。”
蔡玉玲迷茫的神情一扫而空,苦笑起来:“系㖞。”
(端传媒实习记者林咏褀对本文亦有重要贡献。)
其實與蔡記者遭遇相似之事件,歷史上早已發生過,每一個香港人都記得,即是2016年“魚蛋革命“。新年期間,無視數十年傳統,政府派食環署人員查抄旺角無牌食物小販,理由亦為”依法“”按例“”接投訴“等等。看似合法,實則無理,亦可從中見到政府管制邏輯之轉變。
英國殖民時期,香港市民與英國政府的關係,處於一種微妙的平衡。英國人知道自己為少數派外來者,要治理一片風俗文化迥異的重要地區,要抓權但亦不能專斷。香港人知道自己無話事權,英國人先進就聼英國人,但華人有華人的規矩。故英國人執法,知道自己會面臨何種反彈,做事不求最儘但希望對方“識做“;香港人遇上執法者,要保住自己的貨物,但明白不可讓對方”難做“。法律僅僅提供一個基本的範式,真正使得社會矛盾降低的運轉邏輯,是市民社會與政府之間的”共識“,是政府對市民社會自治的寬容。
而“新香港“是不需要此類”共識“的。需要”共識“的中間地帶,若讓市民社會拿到主導權,那麽共產黨如何於此發揮影響力?依照此類敵我矛盾邏輯,共產黨配合刀把子筆桿子,是一定要將”共識“的部分占領,擠壓市民社會的空間。
致敬
永远要向蔡记者这样的人致以最高的敬意!正义、公理,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都是无数像她这样的人择善固执,得以争取而来的!
「申請人應考慮以其他途徑獲得相關資料,例如另向運輸署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多久可以得到回復,被拒絕了怎麼辦?調查不做了,真相被掩蓋?政府部門本應該提供其他選項讓傳媒可以將資料用於調查報道,而不是只按照個案考慮,讓記者都去寫書面申請。
記者不是罪犯
法治的崩壞從行政步步相逼開始,到司法唯唯諾諾,自我矮化結束。要是判決僅從法律原意出發,寫一台載滿法律原意的機器,培訓它的人工智能就可以了,法官和控辯律師都可以省下。
社团人士也能进立法会了,这下白衣人有议政权力了。
求真無罪,這本應是政府所為,查車牌、查白衣人的組織、查事情真相。政府不為,狼狽為奸,甚至不准民間有為,世風日下,墮落如此,香港悲歌。
讀完之後竟然感覺很不捨,好想再多看一點。對香港的傳媒也是這種心情:很不捨,小時候本以為可以看到2047,但突然就要說再見了。端對阿包描寫很細膩,想起反修例那句話:沒有從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有時甚至不是挺身而出,只是堅守崗位、做了社會需要的事,但在倒行逆施的社會就成了英雄。最後:阿包無罪,求真無罪,新聞記者無罪。特區政府不配談論新聞自由,更不配為任何記者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