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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论:“拒绝自洽就是我的自洽”

“读者十论”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组精彩读者留言刊出。

端传媒社群组

刊登于 2021-06-25

#读者十论

【编者按】“读者评论精选”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会因应长度及语意清晰作节录或编辑。

1. fengyuqingluan,回应《端问答:讨厌中国不自由与不民主的大陆居民,你的生活如何自洽?

并不准备代表多少大陆人。单纯作为一个自由理想主义者讲讲。如果要钱,我在上海可以因为自己的特权过得很好。美国经济是最好的,朋友却都想到欧洲。

某些人未免太不在地了。我作为学习政治和传播的学生,都不敢把几百个国家并置在一起。日本有“地方自治”、德国的联邦、美国特例的总统制和放任主义商业媒体市场和欧洲的公办传统…每个模式都截然不同。那么何谓普世价值?当然不是穷尽所有的研究者才能判断。数年来,清理低端人口、岳昕、端点星、以各种笔法曲解转载新闻、改歌词、纹身打马、系统性迫害性少数和跨性别群体、新疆疫情集体喝药拍照、红十字会统一分配(二月的无政府状态),最后都了无痕迹。

一个永远在遗忘的地方,学者被迫说虚假的经不起论证的话,“历史为统治者服务”登堂入室,呼吁关注劳工和少数群体的抱薪者被抓走。就算是一个奢华的猪圈吧,我不能漠视这些苦难,视之为代价。“以一种透明的方式面对我们的不完美,并以公开的方式解决”,不是企盼明君,这是我理解的自由。对我来说,不和解和为之痛苦是勋章,促使我做事,讲真话,或者离开自救。曾经有一句话说得很好,面对苦难是2020年人的责任,拒绝自洽就是我的自洽。

2. 夜雪深狐,回应《端问答:讨厌中国不自由与不民主的大陆居民,你的生活如何自洽?

本人是大陆某农村的化学教师。去年被校长哄去做政教主任管学生德育。说实话,我不觉得专制就一定不比民主差了。没有哪一种制度是毫无缺点的。刘慈欣好像说过中国不需要民主,更适合专制制度之类的话。对此我是认同的。专制下的中国,如果崇拜的人物,心中的信仰都是一致的,那势必是一个团结且强大的国家。有时也在想,如果当时少读点书,也许会更接受共产党,可是书读多了,更会追慕思想之自由。而且求真务实才是我认可的生活,可是现在做政教,天天在那写“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篇的材料,带着学生一起造假,感觉生活越来越没劲。也不愿是这样教导学生。总之过的很矛盾。知道很多东西要靠自己努力争取才能追求得到的。可就是我做到校长,做到教育局长,我又有什么能力去改变这个环境呢?可能只会使自己更痛苦,当然了,连入党申请书都没有写的我连校长也做不了的,只能一直在底层混着,也想着离开体制,假的东西可以少看一点;可是跳出这个圈子也不懂自己还能做什么。

3. madlex,回应《多起随机伤人事件后,网络迷因“张献忠”为何被全网封杀?

记得之前有亲共分子喜欢把 whataboutism 放在嘴上,现在倒是出了一个言必称美国的亲共分子来表演给众人看了,实在可笑。不过端传媒现在能吸引到五毛来课金,证明其地位得到了重视,需得先恭喜一下。

个人认为,“张献忠”的讲法,可以反映出两个问题。首先,是社会秩序瓦解崩溃的问题。中国社会目前的结构是,一个号称要领导一切的党,直接对接到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绝少有横向的坚固联系。此类一盘散沙的中国社会之中,个人除了政府之外,是绝少有救济或是缓冲矛盾的途径。当经济下行,政府由于各种原因越来越缺乏解决问题之资源,反而将资源投入维稳之时,无所适从的受害者很容易走向绝望之路。其次,是对旁观者“中国为什么这么安全”之心理冲击。共产党一直著力于构筑一个包办领导一切的大政府神话,每日拎其他国家的“水深火热”来衬托国内的太平。若恶性事件重大到无法掩盖之时,旁人之前有多相信此一神话,现时所面临的破灭感就有多严重。除非他们能接受,共产党政府并非如其所讲那样万能,否则,必然会产生类似之疑惑:“上帝是万能的吗?为什么万能的主不能防止这种惨事?”

当然,有人会问,为何外国发生杀人惨事就不算“张献忠”。因为自由世界政府一早就讲明不是你的家长,社会秩序的维持是要政府,公民社会之中的共同体,公民自己等等多方一并参与。此等权责平等之关系,亲共裙脚仔估计是不明白的。

4. ObserverZ,回应《最后一夜,像有双手捂著你嘴巴:记者、读者、卖报人告别《苹果》

信仰共产主义学说一定要觉得苏联是人间天堂?

20世纪初的欧美左翼知识分子早就走过这条弯路了。我不否认你说的那种人确实存在,十年前内地也有很多人借向往民主之名,行吹捧强权之实。但那终归是物质的一种表现,不要把子虚乌有的成见加诸于全体端的读者之上,自己画个靶子自己打。

为什么要谈论民主?20世纪的苏联制造了那么多饥荒、清洗、屠杀,较之同时期的美国更甚,为什么我们在21世纪还要谈论马克思的社会愿景和劳工权益?

理由很简单,我们相信人的平等和尊严不仅可以实现,而且必须实现;正如同我们认为民主和自由对于一个治理良好的社会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

有美好的期望并不影响实际作为。

为什么要悼念苹果日报?

像我在下面说的一样,我认为以一般国家的国安法为标准,苹果确实应该接受法律审判。但是,很多人,包括我,在此处悼念的不是苹果的死亡,而是那个曾经被(你天天挂在嘴边的)斯诺登认可的“亚洲新闻传媒之都”的死亡。

5. EricChan,回应圆桌话题《港府要求参选东奥运动员签署文件,承诺不能将政治信息带到赛场上,你如何看?

奥运会自诞生之初就是一件政治到不行的事情,国际奥委会强行把政治与体育分开只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更不要说“不允许运动员借赛场作政治表态”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表态。最起码中国这么多运动员在奥运赛场上感谢共产党的组织和领导时,国际奥委会和中国奥委会从来没有走出来批评说运动员不应把政治与体育混淆的,反倒是中国运动员不说感谢国家感谢党才是令人啧啧称奇的新闻。而建制派议员这群忠诚的废物为了邀功故意在立法会质询政府、发出倡议,倒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提醒国际社会这个政府是如何不得民心了。

6. User0000,回应圆桌话题《台大学生会提案废除国文必修改为通识失败,你如何看大学国文教育之必要?

这看似只是一个选项,实际上就教育和社会运作的影响,这一个选择背后存在复杂的意义。而决策者自身也未必意识到当中的复杂。

就教中文的教学来看,其意义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探索型的深入了解中文和文学创作,一种是应用型的培训用于社会日常公文的技能。我们有让学生有机会选择他们自己感兴趣的文字创作,抑或选择练习文字相关社会技能吗?还是我们只是试图将自己的幻想通过“政策”和“制度”强加于其他的社会成员身上?

从教育来看,学生对中文的兴趣得到培养、得到肯定、得到支持了吗?还是说我们只是订立了某种“社会成员证明书”的标准,至于他们不论是否对课程有兴趣都必须参与并达到某种程度的成绩?对于那些本来有兴趣的学生我们有提供帮助、协助他们探索这一知识并学到更多吗?对于那些本来没有兴趣的学生,我们有提供机会让他们感受这种知识的探索,并让他们可以选择参与更多吗?还是说我们仅仅是在利用身为长辈的权力将他们塑造成我们喜欢的模样?

这样看来,我们将所有的东西绑定到一个课程是有问题的,我们“独裁式”的教育是有问题的,我们消灭了他们对学习的兴趣是对社会有害而无益的。关键在于“教育”而不是“教学”,读《礼记》关于教育的篇章,学习的兴趣排在首要,积极参与讨论排在其次,教学在其中只是一种分享的方式。

那么是否选修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根本就没有这一科,人们还会创造它出来吗?人们如果不依赖“学科”和“教学”,人们会如何学习它,我们会如何传授它?

7. 好格等、c_c,回应圆桌话题《台大学生会提案废除国文必修改为通识失败,你如何看大学国文教育之必要?

好格等:相当认同这个废国文必修课的理由过度功利主义思维一论。是希望大学只要作个训练工作机器人的工厂吗?

讲真的谁不希望能用入时的角度去认识自己的文化底蕴,不仅开的了有内涵的玩笑,那些古人曾经用自己的语言曾发出的感叹,难保不会在往后人生的某一刻为我们点亮什么。 我是完全不记得当年国文修了什么,只记得因为家里住的远,某次带著早餐迟到进教室被一种鄙视的态度羞辱了几句。想想那老师大概也觉得委屈吧,被迫面对一堆根本没意愿来听的学生。

我想国文必修课的问题是在于古文该怎么教,而不是该不该学古文。不过有多少教授是因为填鸭了一辈子才会作教授的,很难要求他们不把时间花在说文解字。但如果现在的制度搞的老师学生都不开心,那又是何苦呢。

c_c:@好格等: 为什么台湾文化底蕴只有中文(不是国文,早就没有这种称呼了),而且是只有中国古文?

或是只有缺少了中国古文就是“训练工作机器人”?

况且,与你有相同价值与美学偏好,认为自己文化底蕴是中国古文的人自然会去寻觅、选修,废必修并不会让你无法修课,只是让不认为此的人不必被强迫修课,不是吗?

好格等:@c_c:您好!

我想我指的文化底蕴是“华语为主要使用语言”的话,语言语文化的来源。毕竟目前台湾的书写系统还是华语,而当然华语也只是底蕴之一。

必修国文和训练机器人不是因果关系。我指的是“以功利主义思维为理由来废国文课”,某种程度上就是以“大学要教职场上有用的东西”的基础来论述,这才是问题所在。

对我来说教育的意义在于启发,把本来没有管道取得或是对方“(还)没兴趣”的事物带给彼此。要开始有兴趣,常常得要有个“机缘”入门。所谓的“自然”常常也是一路的机运与制度使然,可能是义务教育,可能是家庭成员、朋友或 YouTube 影片。如果什么都有兴趣再修的话,我们何必要修体育课呢,热的要命又不是每个人都对运动“有兴趣”。就是因为体制希望以群体之力来提供启蒙的资源,并相信这样的安排是有机会带来一些意料之外的正面影响。

不过我谈的也都是理想,正如我上述提到的,我自己修必修国文时的经验很差。我是认同必修国文有其价值,但也认同现在的课程内容的确给老师和学生带来负担。大学该做的是因应这样的反映来调整课程取向和内容。

8. stulowski,回应圆桌话题《中国艺术家宋拓涉偷拍五千女生并以相貌排序作展品引争议,艺术的底线何在?

lowendanonymous:艺术的作用是通过个体精神具象化推动集体文明进程,换句话说试探和重设道德边界屡见不鲜,再直白点就是真正的艺术创作者大多不是什么正常人。但究竟是失常在先继而创作还是为了创作故意失常恐怕只有作者本人清楚。

不满意其人其作的不妨先想像一下全线政治正确的创作生态环境。再决定自己要站哪边。 有人因为顾城杀妻而不再读他的任何诗歌。也有人为此更加入迷。大家都是普通人,不必互相为难。

FF193:@lowendanonymous:先假设艺术如你所言,是“通过个体精神具像化推动集体文明进程”,那这件作品只推广了偷拍,只鼓吹了以外貌来把女性排名,对“文明进程”有何益处?有什么艺术价值?

更大的问题是,这件“作品”很可能伤害到被偷拍的女生,尤其是是青春期的女孩子,本就比较敏感,而我们可以合理地预期,这件作品会令被偷拍的女孩心灵受创。

全面“政治正确”以致失去创作自由,和肆无忌惮地以“艺术”之名去伤害他人,两者之间有著极大空间,不是二择其一的。正如,为了保护儿童而禁止“艺术家们”拍摄儿童色情电影,并不代表那地方失去创作自由。

另,不太同意顾城的例子,人家的诗歌并没有歌颂杀妻吧?创作者本人有道德方面的问题,和作品本身有道德方面的问题,是两回事吧?

lowendanonymous:@FF193:

1)无需假设,我所言是黑或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黑与白组成了整体,整体的每个部分都不可分割。

2)与其说这件作品“推广”“偷拍”,不如说它名正言顺地把一个个体的孤芳自赏行为冠以艺术之名带入大众视野并且成为话题。共同完成这件作品的不仅仅是偷拍者与被拍者,还有我们每一个人。要说意义,我们两个毫不相干的人为此交谈就是一部分意义。

3)禁止制作儿童色情电影是法律,不以偷拍作评他人彰显自我是自觉。知法犯法铤而走险者只栖居于法内之地。自觉唯有自己觉察。 色情电影业发达的地区会使用生理年龄已成年但外貌稚嫩的演员,作品的生产没有违背法律,但服务的客户却在道德洼地。

一个地区不承认同性伴侣合法,这类伴侣就无法在该地区注册。所以看上去,是干净清白零事故。实际上呢?能合法购买性服务还会存在非法交易和残酷剥削吗?

4)如果生活无论如何都会使人受伤,指望通过要求被善待获得善待并不是最短路径。如果要求被善待就能少受伤,世界也不会是现在这样。此事件中,多个不想被偷拍的青春期少女被善待了,一个想要偷拍的青年男性就没有被善待。谁有权利决定他们谁更值得?凭人数吗?性别吗?年龄吗?人生阅历吗?

5)顾城作为一个生活无法自理的成年人,杀了照顾他多年经手他一切包括每行诗稿的妻子,他同时还是个被业界追捧的天才。读者在知情后能否依然享受阅读,是个人选择。 作者与作品是否能够互不相关,没有标准答案。你设问的动机是由所答来强化你的观点。只需要回到1):你我的观点都重要却也不重要。

9. ObserverZ,回应圆桌话题《中国艺术家宋拓涉偷拍五千女生并以相貌排序作展品引争议,艺术的底线何在?

欧美摄影师常用“肖像权授权书”,街拍时和被拍者说明用途、展示照片、征求许可。内地法制意识尚有欠缺,私以为此事本身无甚复杂,明显侵害他人肖像权,即使《民法典》出台之前也不正当。

关于艺术的边界,我倾向于用“自由”和“平等”两个概念去解释。

“自由”即“免于自身正当权利被侵害的自由”,这里的“正当权利”一般指肖像权、姓名权、人格尊严等普遍认可的自然权利,并非就特定法律而言。越过这条边界,即无正当艺术可言。

相对复杂的是“平等”,就比如之前圆桌里面提到过的Disney公园中王子亲吻公主的表演。

当然,这种对道德禁忌的解释方法是有明显缺漏的。它不能解释什么样的艺术是可以被广泛认可的,但是,它可以告诉我们什么样的所谓“艺术”是一定不能被接受的。

10. 好格等、第十一个观察者、Wessy,回应圆桌话题《中国艺术家宋拓涉偷拍五千女生并以相貌排序作展品引争议,艺术的底线何在?

好格等:艺术家不必正确,但肯定不能无耻。

第十一个观察者:无耻是一个道德性的评价,这里就衍生出谁能定义道德的问题,如果在穆斯林国家,也许女性不穿黑纱就是无耻,但是这评价体系是正确吗?

又比如把大便封入罐中,把马桶送去展览,或者把阳具插到旗杆上,或者故意该换一个车站的站牌导致使用不便,这算不算无耻,又是谁定义的无耻,在艺术领域,都可以讨论。

Wessy:@第十一个观察者:后续系统中纵使可激荡出深层讨论或省思,但你的论点,是把那被偷拍、未事先得到有无意愿一同为艺术奉献(?)且承受群体评价的五千名女生的个人主体性,淹没在所你所谓的更高层次定义道德命题中。

亦即,个人的主体独特性,与作者所追求的艺术核心相抵触时,个人到底要退至何处,才是应当?如果是要讨论物化,那作者的表现方式可以有多种,当让个人主体性退无可退时,作者选择的表现方式应可谴责,而非草草一句艺术追求轻轻带过。

好格等:艺术家也是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人,没有道理也没有特权不具有道德敏感性。而对自己身处的社会中的道德敏感性是艺术之本,因为作品是要进入社会并产生“讨论”的。今天如果一个人完全不把别人的不把隐私当一回事、对社会观感毫无意识,或只是基於戏虐或欲望来做事,最后引发的讨论也没有什么前瞻性。您所提到在穆斯林文化中的创作,那是基于创作者对社会有个理想性而做的(无论是不是每个人都同意)、希望拓展想像而做的,反观偷拍与把陌生人的容貌排名,至少在我看来绝对不如把医疗垃圾装进透明箱里,重点不是阴茎阴道亦不是屎尿,是作品本身是打开了什么,还是关上了什么。然而,这样做不是不行,但就不是个好作品,如此而已。无耻的确是一个华人社会特有的价值用语,你难保艺术家不是在求这个无耻之名。

第十一个观察者:@Wessy:不想说太多,艺术家可以无耻,这是一个“存在”本身,至于他会不会在网上被人批烂或者因为性骚扰被抓进去,这是另外的话题。我在讨论的是这个“存在”主义的本身带来的一些事情,尽量就事论事,道德批判我可以摆到其他角度来批判,这两者不冲突。

艺术领域反社会的其实……比想像中多,无论好不好,可以把它作为一个“客体”去看待,艺术要在政治正确之上或者艺术要为公序良俗服务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大众划出来的线,艺术家没理由去遵守这种东西。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就是“我不赞同你做的事但是我承认艺术的自由”,这其实不矛盾,我承认他的艺术创作自由和我认为他可能有侮辱女性的嫌疑是不冲突的,如果你能理解这一点,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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