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联合国及12国批评中国人权恶化,中方代表严词反驳

刊登于 2016-03-11

2016年1月16日,香港民众在政府总部示威,表达对铜锣湾书店股东失踪事件的不满。摄:Anthony Kwan/端传媒
2016年1月16日,香港民众在政府总部示威,表达对铜锣湾书店股东失踪事件的不满。

3月10日,联合国及其他12个国家的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1次会议上,对中国进一步恶化的人权状况提出批评,并呼吁中国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律师和其他维权人士。但与会的中方代表傅聪对这些批评提出强烈反驳,并指责美国是“伪君子”。

在当天的会议上,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侯赛因(Zeid Ra'ad Al Hussein)首先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了年度主题讲话。他 在讲话中表达了对中国当局自去年7月以来针对律师的大规模打击行动的担忧,并呼吁中国释放所有合法从事其职业的律师及其他和平行使其权利的维权人士。

我们对最近的中国公民与外籍公民在中国大陆以外失踪或被迫返回事件表示担忧。此类跨境执法行动是不能接受的,这是一种公然挑战国际秩序的做法。其中针对香港人的相关事件也违反了中国政府对香港在基本法下保持高度自治的承诺。

3月10日,美国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代表哈珀

美国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代表哈珀(Keith Harper)随后也在会议上代表澳大利亚、英国、丹麦、芬兰、德国、冰岛、爱尔兰、日本、挪威、荷兰、瑞典和美国共12个国家宣读了一份联合声明,表示对中国人权状况的进一步恶化感到担忧,“尤其是逮捕和关押人权活动人士、公民社会领袖和律师的做法”。哈珀称,许多被捕人士没有获得法律援助,也不允许家人探望,这种做法“违背中国本国的法律和国际准则”。

在这份联合声明中,哈珀特别强调,对近期频繁发生的中国公民和外籍公民在境外“失踪”事件感到担忧,同时对涉案人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官方媒体公开“认罪”表示不安。

自去年10月以来,以出售中国时政“禁书”闻名的香港铜锣湾书店先后有5人在泰国、中国内地及香港“失踪”,5名当事人后来陆续出现在中央电视台及凤凰卫视上“表态”,称“自愿”回到中国大陆接受调查或协助调查。

哈珀在声明中指出,中国政府此类跨境执法的行动是在挑战国际秩序,亦违反了对香港在基本法框架下保持高度自治的承诺;而“电视认罪”则违背了中国法律和国际人权公约中的相关约定。

除铜锣湾书店事件外,中国当局近期在境外执法事件还包括:去年10月将此前被捕的维权律师王宇16岁的儿子从缅甸押返;今年1月将不愿充当中国国家安全部门线人而逃离的记者李新从泰国带回“协助调查”。

而涉案当事人在电视上“认罪”、“悔过”或“澄清”事件已逐渐成为常态,并且以记者、律师居多,甚至还有外国人。今年1月,被指“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瑞典维权人士达林(Peter Jesper Dahlin)在央视“认罪”,随后被驱逐出境。

桂敏海与达林在央视“认罪”的画面。端传媒摄影部/设计图片
桂敏海与达林在央视“认罪”的画面。

与达林同案被捕的律师王秋实也在同一电视片段中“认罪”,他是去年7月的律师大抓捕行动中受重创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的代理律师;今年2月,因协助浙江基督教会在教堂拆改中维权的律师张凯在被抓半年后,也出现在温州电视台“认罪”。

在电视上“认罪”或“悔过”的新闻从业者则更多,比如资深独立记者高瑜、21世纪传媒原总裁沈颢、《财经》杂志记者王晓璐、南方都市报深度报导部副主任刘伟等,这使得外界对中国的新闻环境更加担忧。

在加强联合国人权机制方面,中方认为,重中之重是坚定维护国际人权机制的信誉和权威,扭转将人权问题政治化的现状,不搞双重标准,避免重蹈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前身)长期存在的‘信誉危机’的覆辙。

3月10日,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副代表傅聪

与会的中方代表、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副代表傅聪回应称,侯赛因不应该发表“没有事实依据的主观评论”,并建议理事会重点改革高级专员办公室职员的构成比例,“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地域分配原则”,“杜绝给成员国强加额外义务”。

傅聪称美国是“伪君子”,认为美国“在关塔那摩监狱虐囚、实施酷刑臭名昭著”,“枪支暴力事件司空见惯”,“种族主义问题痼疾难消”;他还指责美国“实施大规模域外监听项目,使用无人机袭击造成他国大量平民伤亡,海外驻军强奸和杀害当地人,在海外实施绑架、设置黑监狱等。”傅聪特别谴责了参与联合声明的日本,指该国拒绝为二战期间强征慰安妇的行为承担责任。

总部位于美国的中国人权组织(HRIC)总干事谭竞嫦对此表示,中国对美国和日本的指责才是把人权问题政治化,并认为这是中国对任何批评的一贯反应,“完全不能容忍批评,中国对待国内民众的批评也一直是这样。”

美国国务院于去年6月25日发布的《2014年各国人权报告》,在中国部分提到中国政府持续打压异议人士,限制信息流动及公民社会发展,在西藏和新疆限制宗教、言论和集会自由。6月26日,中国国务院便按“惯例”发表《2014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作为回应,批评美国枪支泛滥、警察过度使用暴力、种族歧视严重等。

中国维权人士胡佳对此表示,“中国政府对美国的人权报告采取的是正在美国社会进行广泛探讨的内容,美国从来也不去掩饰这些”,而“美国批评你的东西都是你掩饰的,天天发生在国民身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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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1年中国人权研究会发表的《人权蓝皮书》,中国已参加27项国际人权条约。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虽然已签署,但全国人大至今尚未批准。

声音

今天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12个政府发表前所未有的联合声明,勇敢地谴责中国无情镇压人权的行动。这份声明显示,习近平主席以为可以消灭国内的异议人士,可是世界和困境中的全中国人权卫士站在一起。

“人权观察”中国事务负责人 Sophie Richardson

我们对中国无情镇压公民社会以及手段之严厉深表关切,现在已经从压制批评舆论发展到镇压维权人士以及大胆直言的书商和律师,而且还越来越扩展到海外……应该采取联合行动,明确表示,不能袖手旁观,让践踏异议人士的行为继续下去。

美国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代表哈珀

要坚持各国政府是推动人权主流化的主导力量,应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和道路。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副代表傅聪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是联合国系统中的政府间机构,负责在全球范围内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工作,解决侵犯人权的状况以及对此提出建议。理事会负责讨论全年所有需要关注的人权问题和状况,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举行会议。人权理事会取代了之前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由47个通过联合国大会选举的成员国组成。人权理事会由联合国大会于2006年3月15日通过其第60/251号决议创立。其首次会议于2006年6月19日至30日召开。一年之后,理事会通过了指导工作和设立其程序与机制的“体制建设一揽子计划”。普遍定期审议机制为理事会程序中评估联合国各成员国的人权状况服务;咨询委员会作为理事会的“智囊”,为人权专题问题提供专业知识和建议;投诉程序使得个人和组织有机会提请理事会对侵犯人权行为的注意。人权理事会也与原人权委员会(如今被理事会替代)建立的联合国特别程序一同开展工作。特别程序由特别报告员、特别代表、独立专家和工作组组成,对具体国家专题问题或人权状况予以监督、审查、建议和公开报导。(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卫报BBC美国之音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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