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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傳媒案一審宣判:原總裁沈顥因敲詐等罪獲刑4年

刊登於 2015-12-24

21世紀報系總編沈顥「收企業保護費」獲刑4年,並處罰金6萬元人民幣。攝:Feng Li/Getty Images
21世紀報系總編沈顥「收企業保護費」獲刑4年,並處罰金6萬元人民幣。

12月24日,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原總裁沈顥等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的系列案件於當日上午9時一審宣判。21世紀傳媒公司因強迫交易罪被判處罰金948.5萬元人民幣;沈顥因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佔罪,但具有自首、立功情節,獲刑4年並處罰金6萬元。

該系列案件中的其他案件也於當天陸續作出一審判決。其餘被告單位分別被處罰金3萬元至5443萬元,上繳違法所得;其餘被告人分別被處1年6個月至10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積極認罪」、情節較輕的被告人則被處以緩刑。

根據官媒新華網的報導,上海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期間,21世紀傳媒公司、公關公司及沈顥等人,「利用企業對媒體登載負面報導的恐懼心理」,採取有償撤稿、刪稿、不跟蹤報導等方法,迫使數十家公司與其簽訂廣告合同或繳納贊助費,涉及金額共2千萬餘元。報導稱,該案絕大多數被告人均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在一審宣判前夕,中國媒體圈傳出關於該案報導的「上級通知」,通知要求中國各家新聞網站嚴格按照新華社通稿和上海法院微博報導,「不炒作,不派記者採訪」。中國官媒中央電視台在24日宣判後不久便播出了沈顥在法庭上最後陳述時認罪並道歉的片段

我向因單位犯罪而受害的企業賠禮道歉。如果審判長可以(允許),我也希望能夠讓我站起來鞠一個躬,表示我的歉意。

沈顥在12月24日庭審時致歉

21世紀傳媒公司隸屬於廣州南方報業傳媒集團,該公司主要經營《21世紀經濟報道》、《理財週報》等刊物及財經新聞網站「21世紀網」。

現年44歲的沈顥1992年畢業於北京大學中文系,同年進入南方報業旗下的《南方週末》工作,歷任新聞部主任、編委。他於2000年出任《21世紀經濟報道》主編,2003年任21世紀經濟報系發行人,2008年開始擔任21世紀傳媒公司總裁,後兼任21世紀報系黨委書記。

2014年9月初,21世紀網被曝光「以負面報導要挾企業」,收取「數億元廣告費」,上海警方於9月3日逮捕了該網站總裁劉冬等8人,並將案件定性為「以輿論監督為幌子、通過有償新聞非法獲取鉅額利益的特大新聞敲詐犯罪案」。同屬21世紀報系的《理財週報》也有多人被帶走調查。9月25日下午,沈顥被警方帶走。

事發後,南方報業集團派出工作組進駐21世紀網和21世紀報系展開「全面整頓」。今年4月30日,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宣布對21世紀網、《理財週報》和《21世紀經濟報道》新聞敲詐案件的行政處理情況,其中21世紀網被責令停辦,《理財週報》被吊銷出版許可證,《21世紀經濟報道》被責令整頓。8月20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向浦東新區法院提起公訴。

該案發生後引起中國輿論廣泛關注,有傳媒界人士認為,此案反映中國缺乏良性的輿論監督環境及監督體系。

15+30
該系列案件共有15家被告單位及30名被告人。

聲音

21世紀傳媒原總裁沈顥被判4年。我和他不熟,就事論事。這一次媒體圈不見昔日那種被構陷的悲情,微博輿論真真假假為此叫好。只能説,中國財經報道的標桿級媒體創辦人走到今天,説明我們從監管、公權力、媒體、企業到從業者整個系統的生態都出了問題——生態決定心態。悲劇的是,似乎看不見改變的可能。

IT 經理人王冠雄

總有一種力量它讓我們淚流滿面,總有一種力量它讓我們抖擻精神,總有一種力量它驅使我們不斷尋求「正義、愛心、良知」。

沈顥1999年撰寫的《南方週末》新年獻詞

新聞腐敗若繼續出現,便應該繼續清理,但執法行動要給旁觀者一種明確的預期,那就是:打擊新聞腐敗不會縮減新聞監督的空間,反而是對正當新聞監督的保障。

鳳凰網特約評論員西坡

《21世紀經濟報道》

是南方報業傳媒集團下屬子報系21世紀報系的商業報紙,目前為中國大陸發行量最大和最具影響力的主流財經媒體之一。其單期發行量已經超過75萬份,是在世界經濟界最受關注的中國經濟類周報,全國三大經濟類報紙之一。《21世紀經濟報道》脫身於《南方周末》經濟版的財經類周報,創辦於2000年末。擁有較龐大的記者網絡,在工商界影響較大。由於與之同門的《21世紀環球報道》被停刊後,其經營面臨較大壓力。目前《21世紀經濟報道》一周五期,工作日出版。21世紀網本為《21世紀經濟報道》的網絡電子版,2010年春節後從報紙剝離出來,實現獨立運營,獨立核算。(資料來自维基百科)

來源:新華網中國新聞網新浪網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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