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說我們太年輕、不成熟,所以要保護我們,但其實是限制我們。我們已經18歲也成年了,為什麼不能享有公民權?
11月26日即將登場的「18歲公民權」為台灣第一次公民複決修憲案,將公民權從現行的20歲下修到18歲。不過,與一般的公民投票案的投票年齡不同,此案為公民複決,仍須滿20歲才能投票,相當於本次相關的18、19歲人民無法投票決定公民權年齡是否下修為18歲。
18歲公民權公投,目的是停止憲法第130條適用,修改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今年3月28日朝野皆有共識並送出立院,不過,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今年選舉人為1,923萬9392人,根據法規,總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總額一半,也就是961萬9697票的門檻,而這個數字遠高於2020年總統大選在74.9%的投票率下,蔡英文獲得史上最高的817萬票。
翻開地圖,台灣的東亞鄰國,日本2015年修法、馬來西亞2019年修法、南韓也於2020年修法,接連透過修法以落實18歲公民權。而以目前全球投票年齡規定來看,在約230個國家中,只剩10國投票年齡規定需滿20歲,絕大多數國家此前已將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甚至也有國家研議討論下修至16歲。
總統蔡英文曾表示支持18歲公民權,支持讓年輕人有機會一起決定國家的未來。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則說,18歲公民權是世界潮流,更符合國內法制現狀,也是國民黨的一貫主張。不過即便各政黨難得擁有高度共識下,18歲公民權有機會過關嗎?
端傳媒走進校園並訪談教師及公民組織,與青年學生談談他們如何看待公民權議題,而授課的第一線教師又是如何引導學生思考公民權議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