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許仁碩:舊日港警,一去不復返

九七之後,香港警隊其實仍然維持了殖民警政體系,只對政權而非民眾負責。而在台灣,民主政體下的政黨輪替和公民社會的力量,能夠對警政體系達成一定的制衡效果。
2019年9月6日,防暴警察在示威者在彌敦道縱火的現場。

即便林鄭月娥已經宣布撤回反送中條例,香港連綿數月的抗爭仍未停歇,原因之一,就是被港府用來處理抗爭的香港警察,自身已經成為了更大的政治問題。但即便面臨前所未有的正當性危機,香港警察仍舊堅稱並未失去長年標榜的所謂「亞洲第一」地位。

如果香港警察還保有自認「亞洲第一警隊」的自尊,認為自己有能力也有責任「做個好人」,那究竟局勢為何會惡化到這個地步?香港警察,乃至香港社會該怎麼辦,又能怎麼辦?以下將爬梳香港警察在97年後錯過的幾個改革機運,再進而介紹台灣近年的警政改革動向,希望透過他山之石,尋找出一些改變的可能。

被代理的去殖民、被掩蓋的警民矛盾

九七之後,北京與香港政府實際上繼承、維持了殖民警政體系。這樣的「去殖民」,可說是一種被代理、為新政權服務而非為香港人服務扭曲的結果。

已有許多研究指出,在港英殖民時期,特別是在六七暴動之後,香港就已經建置了利於鎮壓社會運動的法律體系,並授以「皇家」之名以嘉獎「平亂」有功的香港警察。但港英政府忌憚於夾在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之間的政治情勢,擔心高壓手段即便合法,引發的政治動盪仍會引來中國介入,因此大多備而不用。

在九七年之後,一方面是當時的北京政府承諾了「五十年不變」,二方面是整套港英政府留下的殖民式警政與相關法制,在北京的統治需求上也是相當實用。諷刺的是,中國共產黨政府雖然打著「去殖民」的解放大旗,例如在六七年時在香港左派扮演要角的楊光,在九七後受到了政府的表揚,但實際上仍是繼承、維持了殖民警政體系。這樣的「去殖民」,可說是一種被代理、為新政權服務而非為香港人服務扭曲的結果。

但香港警政體系未能去殖民的矛盾,一開始並未被大多數的香港人所意識到。首先是因為在「五十年不變」的承諾之下,「不變」被視為一種正面的、符合香港人利益的目標,因此九七年並不被視為一個改革的契機。其次則是在九七之後,許多人期待日後與中國的經濟往來,而未意識到北京政府與香港人間可能會產生的利害矛盾,自然也不會想要去質疑港警所保持的高度鎮壓實力。最後則是香港警察常年在公關與社區工作上取得相當成果,廉潔與效能亦是有目共睹,使其在國內外均保持優良形象並受到信賴,即便有社運人士指出警隊弊病,也難獲得社會廣泛支持。

2005年12月5日,反世貿示威中,來港示威的韓農與香港警察爆發衝突。
2005年12月5日,反世貿示威中,來港示威的韓農與香港警察爆發衝突。

例如在2005年香港主辦WTO部長級會議時,各國運動者也赴港進行示威,特別是熟習各種非暴力抗爭技巧的韓國農民,帶給了當時的香港社會與港警相當的震撼。在以消防水柱、胡椒噴霧、催淚彈與布袋彈對抗之後,港警拘捕了數百名抗爭者,當中包括一名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李建誠。

令當時亦就讀台大的筆者印象相當深刻的是,當聲援者在台大門口舉行集會,要求釋放李建誠的同時,也有許多人,特別是來自香港的同學批評,香港的警察與司法都比台灣要公正許多,認為聲援者是小題大作。

而港警在2005年WTO會議時的作法,不只在當時,至今亦被視為一個「成功案例」。無論是1967年「暴動」時的香港警察、在其後三十年間不斷強化社會控制能力的皇家香港警察,或是在2005年香港街頭使用的催淚彈、胡椒噴霧、消防水喉跟布袋彈,似乎尚被「往日美好優秀的香港警察」情懷所包裹,成為緬懷而非檢討、反省的對象。

在體制轉換之際,本是盤點積弊,反省歷史,改革體制的契機。然而在「被代理、以北京利益為導向」的去殖民歷程中,警政體系的改革並未進入議程當中,作為部分民主社會中的殖民式警隊此一矛盾,就此被保留下來。實際上,「不變」的警察體系即便展現鎮壓能力,也仍舊受到大眾支持,就此錯失了第一波改革的機會。

而後,雖然中港矛盾隱隱在香港社運議程中浮現,例如反國民教育科運動,就是北京政府希望強化意識形態控制,造成香港反彈的結果。但當中港矛盾加劇時,香港警察與香港公民可能隨之浮現的矛盾,仍未為香港社會所廣泛認知。

2013年時,筆者赴香港報告對於台灣警察如何處理抗爭的研究,作為研究者,自然也提出了一些台警執法上出現過的問題,例如行使強制力時缺乏法源依據、現場員警遮蓋編號導致究責困難、對政治立場不同者差別待遇等等。當時一位資深的香港高階警官對筆者說,從我的報告看來,他認為港警的法治傳統與專業度均比台警優秀許多,不會發生這些問題,他有自信港警在九七後,仍足以長久守護香港社會。

而當時另一位與會的香港民間團體成員則表示,他不明白為何台灣抗爭者會需要與警方衝突,在香港只要願意談,警察都會做好妥善安排,香港人上街也不會與警察有衝突,比台灣人成熟、理性許多。

就筆者在數年赴港交流經驗的觀察,每年對六四的追思活動,到擋下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乃至於剛阻止了國民教育科的成功經驗,似乎讓當時的許多香港人,即便對政府有意見,也對「和理非」路線充滿自信。在這股自信之下,即便是社會運動的參與者,也可見如上述般對韓國、台灣的抗爭經驗,以及與警察間的對抗關係缺乏理解,甚至輕視為後進國的情形。

確實在當時港人以「和理非」為主流的抗爭型態下,港警確實並未強勢以對,實際上也沒有必要。同時在港警的價值觀中,也以能柔性處理抗爭為榮,並標榜為九七後港警的政治中立、法治傳統與專業並未動搖的明證。因此在抗爭者與港府,乃至於港警間未曾發生過高度政治緊張的情況下,殖民警政的矛盾持續被掩蓋,各方都相信香港警察仍是,且永遠會是「亞洲第一」。

2014年12月1日,雨傘運動中,警察在金鐘拘捕示威者。
2014年12月1日,雨傘運動中,警察在金鐘拘捕示威者。

但這樣的局面,很快地就被北京政府打破,人大釋法對於普選問題的直接介入,加上港警對和平示威者發射了大量催淚彈,引發了連綿數月的雨傘革命。港警的執法過當問題,以及作為其背景的殖民性警政體系,開始漸為香港社會所認知。

2017年,香港警察在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下增設了專門處理集會遊行的D組,將社會運動當作組織犯罪來處理,在反送中期間的數次拘捕,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

在雨傘之後,筆者在一場國際研討會上,曾向港警的資深警官請教他們在雨傘時使用催淚彈的決策理由。該警官告訴筆者,當時前線受到抗爭者的激烈攻擊,而且他們有情資顯示,有許多國外的激進抗爭份子,在當時已經潛入香港。因此警隊必須自保,動用催淚彈是本於專業判斷下採用的適當武力。

「所謂受到激烈攻擊,請問當時抗爭者是以什麼樣的武裝攻擊警察呢?」
「雨傘,幾乎所有抗爭者都拿著雨傘毆打或是投擲前線警員。」
「那認為催淚彈是適當武力的理由是?」
「催淚彈能立即癱瘓群眾的行動,但又不會留下任何傷害,讓警民雙方都不至於在衝突中受傷。外面對於動用催淚彈的指責,都是些缺乏專業的外行話。」

而就在該場研討會上,筆者亦目睹了港警與台警的一場爭論。當時與會台警首先發言表示,台灣處理抗爭均是以柔性為原則,不會像香港在雨傘時一樣,動用催淚彈、胡椒噴霧等化學武器強硬鎮壓。這番發言引來在場港警不滿,立即反駁指催淚彈不會對人身留下任何傷害,是較警棍更為温和的適當武力,反而是台警在太陽花中使用的水炮車,由於難以控制輕重,範圍又廣,才真正是會傷人的過當武力,雙方相持不下。

實際上,無論是催淚彈或是水炮車,都有可能傷及抗爭者,也都有致死的相關案例,並無何者一定比較「適當」的問題。例如在韓國1987年的運動中,大學生李韓烈被催淚彈擊中死亡;而在民主化後,韓國雖禁用催淚彈,但改用水炮車,2015年時農民白南基,就在抗爭中死於水炮之下。諷刺的是,主張「不應使用化學武器」的台警,仍採購了辣椒噴霧作為警方的新裝備,但鑑於香港雨傘革命的經驗,附帶了「不得用於抗爭場合」的決議。而批評台警水炮車「太危險不專業」的港警,則重金購入了水炮車,已於日前推上香港街頭。

從前述港警的發言可以得知,即便受到外界猛烈質疑,自豪的「柔性、和平」也已蕩然無存。歷來的「亞洲第一」自信,仍讓港警能對執法行為高度自我正當化,將批評均化約為「缺乏專業」所致,甚至對台灣同行悍然反擊,因而失去了在衝突後進行內部反省、改進的可能性。而在香港的現行體制之下,除了對少數證據確鑿的個案(如七警案)能有一定製裁外,民間要推動警隊的制度改革,亦屬相當不易。

2019年8月25日,有市民不滿港鐵封站的安排,並在荃灣站及葵芳站與港鐵職員理論。在葵芳站,警方一度到場協助港鐵職員落閘。
2019年8月25日,有市民不滿港鐵封站的安排,並在荃灣站及葵芳站與港鐵職員理論。在葵芳站,警方一度到場協助港鐵職員落閘。

不過,要說港警在雨傘後並未改進,也不盡精確,只是方向上並非朝向「改善執法過度強硬,務求保障人權」,而是「強化鎮壓能力,有效瓦解抗爭」。在硬的一手上,港警在裝備、人員、編制上持續強化對抗爭的部隊,例如機動部隊(PTU)的編制其實一直在增強。2017年更在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下增設了專門處理集會遊行的D組,將社會運動當作組織犯罪來處理,在反送中期間的數次拘捕,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對一般基層員警也在訓練上,相當扎實地模擬各種新式抗爭手法,提高員警的應變能力。

而在軟的一手上,由於港警將「青少年與警隊關係的疏離」,認定為雨傘中年輕人上街抗爭的原因之一。因此依循著六七年後設置少年警訊,拉近警民關係的成功經驗,希望透過經營社群媒體、增加少年警訊的資源與活動等,重新培養香港年輕人當中的親警風氣,瓦解未來抗爭的動員基礎。

爬梳至此,再對照反送中情勢,可以說缺乏民主制衡下的港警「中立、專業、法治」神話,其缺陷已然相當清楚:在殖民時期以「不左不右」為政治中立準則的港警,背後的潛台詞是「絕對效忠政權」,但政權又從不是香港人的政權;而所謂專業,指的是手段上的效率、準確,但單以專業並不足以正當化警隊作為,必須先問欲達成的「目的」究竟為何,畢竟許多獨裁國家的警隊,在鎮壓異議方面都是相當「專業」的;至於法治之所以能夠保障人權的前提,不只是警隊受法律拘束,法律本身也需掌握在公民手中,否則公民就成了被政權乃至於警隊「依法治理」的客體,任人宰割。

雖然缺乏民主,在制衡警察權力上是嚴重缺陷,但並非有了民主體制,警察權力就會自動受到制衡,仍須回到各種具體的場域上進行制度角力。從以下在太陽花運動後的台灣警政改革經驗,雖然未竟全功,相信仍能提供香港一定程度上的參考。

太陽花後的台灣警政改革

台灣警察雖然也有港警的催淚瓦斯槍,但由於擔心影響民眾,長年以來備而不用,顯然是對雨傘革命所引發的台灣輿論有所顧慮。

與雨傘革命類似,在2014年的太陽花運動中,由於警方在3月23日佔領行政院的行動中,動用了鎮暴部隊與水炮車,對在行政院當中靜坐的群眾進行流血鎮壓。因此即便是在立法院佔領本身結束後,原非運動焦點的警政問題,也成為了許多運動者持續關注的議題之一。

2014年3月24日,太陽花學運,防暴警察在台灣行政院外使用水炮驅散示威者。
2014年3月24日,太陽花學運,防暴警察在台灣行政院外使用水炮驅散示威者。

站在運動的角度看來,「問題」是全副武裝的警察,毆打手無寸鐵的抗爭者,明顯執法過當,要如何究責與防止再次發生的問題。但台灣警方至今仍堅持當晚只是「遇強力抵抗,彼此肢體強烈接觸,架離時難免受傷。經放大播放後,警察形象頻遭導誤」而已,因此「問題」反倒是警察執法太過軟弱,才無法阻止政府機關遭到佔領。

在上述截然不同的問題意識之下,在太陽花之後,有許多與抗爭相關的警政議題上均產生了警民雙方的角力。首先是在第一線的器械方面,台灣由於過往戒嚴統治的關係,民主化後仍延用軍事防禦用的帶刺或刀片的金屬拒馬、蛇籠,作為阻隔器材,而非單純的金屬或灌水柵欄(香港稱「鐵馬」、「水馬」),許多台灣抗爭者都有被拒馬刺傷的經驗。在太陽花後,警方為防止佔領再次發生,原本在抗爭前才會出動的上述器材,均常備於主要機關出入口,以便迅速部署,部署時的密度、高度與數量也大幅提高,被稱為「台北拒馬大展」。

在2016年政黨輪替後,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批評警政署,不應沿用軍事戒嚴時防衞警政機關的準則,把人民當「敵人」來部署會傷人的拒馬,警政署隨即撤去兩年來部署在各機關的拒馬陣。而後則改以較低矮、不帶刺的金屬柵欄(鐵馬)區隔,並增加第一線警力的人數,以防抗爭者越界。然而,台灣人並未就此擺脱帶刺拒馬,例如在2017年的反年金改革抗爭、2018年的反勞動基準法修法抗爭中,民進黨政府亦讓「台北拒馬大展」再度重出江湖。

而在前面提過的辣椒噴霧,原先是2014年9月時,由國民黨立委提案新增為警用配備。但消息見報沒幾天,就發生雨傘革命,因此警政署長在10月時於立法院表示,目前警用裝備足以應付聚眾事件,不需另購噴霧。署長另外指出台灣警察雖然也有港警的催淚瓦斯槍,但由於擔心影響民眾,長年以來備而不用,顯然是對雨傘革命所引發的台灣輿論有所顧慮。直到2016年11月,警政署方以打擊犯罪為由,新增辣椒噴霧為警械,但禁止於抗爭場合使用。

至於在2014年太陽花中被用來驅散群眾的水炮車,在同年4月的反核遊行再次上場,但這次是對著在道路上,已被警方團團包圍的靜坐民眾射擊,近乎行刑式的作法引起公憤,就再也沒有動用過水炮車。而在一場與人權團體的座談中,與會的高階警官表示,這是因為當時輿論反彈過大,因此警政體系內部決定不再輕易動用水炮車。另外也新制定了「警察人員使用高壓噴水車應行注意事項」,解決了過往缺乏規範的問題,希望民間安心。

該份「注意事項」在人權團體持續要求下,終於在今年7月公開,但當中僅抽象要求「依比例原則,審慎選擇適當方法,合理、合目的執行」,難以約束實際的濫用行為。而所謂顧慮民意反對下的「不輕易動用」,也均繫於警政長官,或是政府高官的一念之間。且政府仍在2016年編列預算,購置了新的水炮車,顯然並未放棄。

而在法制方面,自1987年解除解嚴以來,為了控制群眾運動,另外訂定了「集會遊行法」來進行管制。在威權背景下,該法的內容絕大部分均是對集會遊行的介入以及處罰,並且給予警察相當大的裁量權限,長年來為人權團體所詬病。除了持續推動修法外,該法的部分條文也曾兩度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從台灣的經驗可以看到,民主政體下的政黨輪替,以及公民社會的力量,確實能夠對警政體系達成一定的制衡效果。

在2016年民進黨首次取得行政與國會多數下,原本認為集會遊行法修法應該終於能有進展。然而在警政機關以「安全考量」為由的強力反對,以及開始作為執政者面對抗爭的體驗之下,民進黨雖然仍有修法意願,但在部分條文的立場轉趨保留,表示希望主張修法的人權團體,可以信任民進黨不會濫用權力,能夠同意還是留給警察較大的權限。最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修法又再次擱置至今。

最後在2017年招開的「司法改革會議」中,決議應成立有外部委員加入,具獨立性的「警察教育委員會」與「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此一決議不僅是希望從根本上改善不當執法的問題,更希望全面地從教育與管理兩個層面切入,檢視當前的警政問題。值得一提的是,這份決議的推手之一,正是在太陽花運動後成立的「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警工會)。

該會是發端在太陽花後,由社運人士發起的「支持警察組工會」運動,目的希望基層員警能站出來爭取自己的勞動權益,並透過工會開啟警察與社會溝通的可能性。該會會員目前以現職員警為主,除了爭取警員的勞動權益外,也關注警政民主化改革議題,致力於尋找員警權益與公民社會的交集。目前除投書報章外,也持續與人權、司法改革等社運團體合作推動警政改革,並開辦與警政議題相關的調查、講座等等。

可惜的是,前述決議在警政署的杯葛之下,仍未能完全落實。警政署堅持在治安考量下,教育與績效制度均應由警政署主導。因此在績效方面,僅願意自行邀集專家學者與警員代表舉行座談會,檢討相關議題。在教育方面,則自行聘任任務型的諮詢委員,但不稱委員會。行政院雖一再要求,民間也不斷批評警方違反司法改革會議決議,但實際上仍拿警政署沒有辦法。

從上述台灣的經驗可以理解到,民主政體下的政黨輪替,以及公民社會的力量,確實能夠對警政體系達成一定的制衡效果。例如收起帶刺拒馬、延後採購辣椒噴霧(並承諾不用於抗爭場合)、避免使用水炮車、啟動集會遊行法的修法程序、通過警政改革決議等等。

但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無論是哪個政黨執政,警政體系對執政者的警政政策都有著相當大的影響力,甚至能以消極抗命的方式,實質杯葛政治部門對警政的改革決策。而因政治考量而一度收斂的警察權力,長遠來看仍會在社會不注意時,持續儲備力量,一旦政治情勢轉變,隨時有可能死灰復燃。

民主與法治都能讓公民的籌碼變多,若政黨成功輪替更是會製造出許多機會,但從不包贏,這是一場永無止盡的拉鋸戰。

2019年8月24日,「燃點香港,全民覺醒」的觀塘遊行,遊行後警民爆發多輪衝突,警方密集開槍,發射多枚催淚彈、橡膠子彈、海綿彈和胡椒球。
2019年8月24日,「燃點香港,全民覺醒」的觀塘遊行,遊行後警民爆發多輪衝突,警方密集開槍,發射多枚催淚彈、橡膠子彈、海綿彈和胡椒球。

挖掘香港警政改革的可能性

香港警察的克制,在港英時期是國際情勢與殖民政府統治考量下的產物,在九七後則立基於各方對「五十年不變」的共識,以及以「和理非」為主流的香港社運,這些條件在現在都已不再存在。

回到對香港局勢的展望,香港人首先要認真面對的,是無論主觀上如何希望「找回舊日港警」,都是已經一去不復返,也不該回去了。確實對現狀的不滿,自然會帶動懷舊情緒,但並不代表主觀上的美好舊日,真的就是應該追求的未來。畢竟,今日的鐵腕鎮壓,其實在數十年來一直有跡可循。

香港警察的克制,在港英時期是國際情勢與殖民政府統治考量下的產物,在九七後則立基於各方對「五十年不變」的共識,以及以「和理非」為主流的香港社運,這些條件在現在都已不再存在。必須認清的是,無論影視作品中的港警再帥氣,日常遇到的警員多帥多美多有禮貌,港警從未真的屬於過香港人。香港人的警察不在過去,在未來。接下來的功課,跟所有國家一樣,是如何有效約束警權的難題。

至於該怎麼做,在目前對「黑警」的群情激憤下,可見到許多意見是希望將警隊換血。但不得不說接下來香港未來的政治情勢,即便五大訴求全數達成,仍很可能會是在特區體制下的部分民主,警隊大換血的可能性相當低。

比較務實的做法,是一方面進行獨立調查,對應負責任者做出適當的人事和司法處置,對警隊內外明確傳達改革的訊號,防止再犯並重建信任。另一方面則從警隊相關的法規、教育、人事、監察制度著手,從根本上改變警隊的體質。而這樣的「換血」,即便順利啟動,仍非短時間能夠辦到的,再不情願,也都得要有比氣長的準備。

之後港府政改會如何發展,是否會出現有利改革的政治環境,目前難以預測。但從公民社會角度出發,若想達到以上的目標,除了已被提出的獨立調查與拯救義士外,仍有許多明確能做的事情。

首先是意識的建立,如果香港社會繼續沈溺在對往日港警的美好迷思當中,則警察改革的必要性將難以被廣為認知。最壞的情況,是港警在運動局勢趨緩後,成功以公關手法與社區工作重建香港市民的信任,令抗爭者在社會上遭到孤立。在當前的危機當中,如何將香港市民對警察暴力的憤怒,轉成港警改革的意識與關心,並將其導入長期的政治議程當中,會是重要的倡議目標。

其次則是監察與改革所需的研究工作,由於警政面向相當繁多,魔鬼往往藏在細節裡。要防範的,不只是緊急法等顯眼的大動作,還有在看不見的地方,例如一般人不會特別注意的預算案中,是否又加強了對付社運的警力,或是又買進了最新型的武器。或者是日常當中,港警是否強化了對社運人士的情報蒐集力道,甚至開始應用各種理由進行監視、騷擾。要先有能夠長期洞悉、追蹤警政政策動向的人力與知識,才有可能進一步推動社會普及與宣傳工作。

而除了在警政制度面的長期倡議與運動之外,關於警察與社會運動的記憶政治問題,也值得民間關注。就算是在當下,「真相」也經常是曖昧不明的,在這段抗爭期間裡,不同媒介是如何映出不同的樣貌,香港人應當有切身的體會。更遑論隨著時間漸長,若讓官方建制漸漸掌握住對反送中運動的話語權,那麼這場運動的意義恐怕反而會從改革的契機,扭轉成鞏固警權的正當性來源,這才是真正被「暴動定性」的危險之所在。至於權力者能扭曲一場鎮壓至何種地步,長年紀念六四的香港人,應該是再清楚不過的了。

另外有許多人都在問,面對當前警隊的問題,除了以協會名義出面痛罵抗爭者為曱甴(蟑螂)外,警隊內部難道沒有不平之聲?香港社會又該如何看待個別員警?日前開始有退職員警與警眷出面發聲,更引發了相關討論。

若站在警員的角度思考,首先在警校的教育中,強調服從是第一要務,並不鼓勵獨立思考,警員缺乏反思、批判性的思想基礎。而即便對目前的做法抱有疑問,在警隊中也無法說出口,更遑論尋找夥伴,是相當孤立的。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是因為雖然香港警察在制度上仍維持了相當的殖民特色,但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在人員上已大部分均由香港本地人任職。這強化了香港社會與港警的連結,一定層面上增加了港警的正當性,另一方面也藴藏著改革的可能性。當警民關係惡化,警察於公於私都會在本地社會中遇到許多困難,更遑論一場捲動大半港人的運動,三萬港警的親人朋友,多少都在其中。

目前較常見的是個人斷絕往來,網路上四處可見與從警的親朋好友絕交的文章,甚至公開揭露員警個人資訊,在網路上圍剿等等。或者是以道德勸說的方式,希望警員良心發現。這雖然能夠對個別警員產生壓力,但若未提供一個建設性的出口,持續從外部施壓的結果,就如北風與太陽的故事般,恐將反而讓大多數警員更加依賴警政體系,或者僅會有少數人選擇掛冠求去一途。

2019年8月24日,「燃點香港,全民覺醒」的觀塘遊行,遊行後警民爆發多輪衝突,警方拘捕示威者。
2019年8月24日,「燃點香港,全民覺醒」的觀塘遊行,遊行後警民爆發多輪衝突,警方拘捕示威者。

若站在警員的角度思考,首先在警校的教育中,強調服從是第一要務,並不鼓勵獨立思考,警員缺乏反思、批判性的思想基礎。而即便對目前的做法抱有疑問,在警隊中也無法說出口,更遑論尋找夥伴,是相當孤立的。道德勸說、人際壓力或是輿論批判,其實是很難幫助有心員警採取行動的。

就此民間可以做的,是試著尋找從警察立場出發,與公民社會有所交集之處,例如台灣的運動者在太陽花後提出,政府不願解決政治問題,卻長期動用大規模警力鎮壓社會運動,對警察的勞動權益也是有害的。或是有許多美國警官反對聯邦政府強力取締移民的政策,未必是出自人權立場,而是不希望因此破壞與當地移民社群的關係。在找到交集後,進而提供安全的窗口、管道,讓有不同想法的警員能有機會先試著說出自己的想法,與外界以及有相同想法的警員進行交流,這就踏出了第一步。

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集會遊行權特別報告員Maina Kiai,在去年訪台之際,曾對此一問題提出了分階段性的實作建議。Kiai指出,即便個別員警直接違抗違法命令,在理論上可能合法,但考慮教育背景、公務員的服從義務、集體壓力等因素下,期待靠個人抗命來阻止組織性的違法行為,並不切實際。

但Kiai也強調,公務體系內部的「吹哨者」(Whistleblower),對於阻止不法行為相當重要。因此Kiai建議,最理想的作法,是警察自己團結起來,以工會等組織名義直接發出聲明,甚至採取集體行動;若難以組織,則作為個別當事人,透過媒體匿名發聲;若個人出面風險還是太高,則將資訊提供給外界,如人權組織等,由其代理發聲;若僅是提供特定個案資訊就可能曝光,則至少將制度性問題以及改善的方向提供給外部團體,作為未來警政改革倡議的基礎。

在制度上來說,香港的政治制度是部分民主,加上殖民式的警政體系,在改革上確實會碰到許多阻礙。但制度上的不利,是有可能透過公民社會的努力,以及社會運動所創造出的時勢來補足的。

以目前香港的情勢來說,警政出現問題這點,已前所未有地廣為香港人所認知,為未來改革打下支持基礎。而以香港公民社會與學界的活躍程度而言,也有充分的資源可以投注至警政改革。最後則是長年強調服務、專業、克制的香港警察本身,由於這數月來的作法,實在偏離以往所宣稱的港警信條太遠,感到猶豫、掙扎、困惑的警員想必並不在少數,畢竟除了賺錢,大部分人也希望自己的工作,同時是被社會尊敬的。

警察體系始終是社會的一部分,而非外於社會的他者。即便警政高層自以為是超然而不受拘束的公權力,公民社會也不能忘記這點。面對不義,固然不應鄉愿地姑息,但也不要輕言放棄對話與和解的可能性,這看似繞了遠路,卻是條所有經歷過不義歷史的社會,不得不走過的一段歷程。

(許仁碩,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研所,現就讀於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

讀者評論 11

會員專屬評論功能升級中,稍後上線。加入會員可閱讀全站內容,享受更多會員福利。
  1. 「軍人心態」是更廣泛而深層的問題。警察與軍人最大的不同,就是警察的主要目的並非「殺傷」而是「保護」與「執法」,警察所面對的是「公民」,即便是搜索或逮捕的對象,警察一樣需要保護其安全,而非將其當成殺之可也的「敵人」。
    原文:《社區關係、軍事化與抗爭處理:透視反警暴運動背後的美國警政沉痾》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200629-opinion-usa-blm-police-system/?utm_medium=copy
    「軍人心態」以攻擊性行動進行執法的心理狀態似乎是一個很常見的弊病,本以為經過2019年的運動可以帶來某些改變,遺憾在實際的警民互動和互相敵對的狀態下終於還是沒有進展。
    而網絡上仇視警方,一竹篙揇沉一船人的做法也無助促使他們的改變,更是將他們孤立並使他們更向警隊既定的體制靠攏,適得其反。
    這是我對運動感到遺憾的兩點,只好期待未來的新力量去解決問題了。

  2. 突然觉得美国各级政府各自有各自执法部门,学校有校警,司法部有法警,还有州警以及本市的警察等等,税务IRS,枪炮ATF更不用说大名鼎鼎的FBI
    而这些部门头头或多或少有各级以后以及民选行政当局管理或者任命

  3. 共產黨刻意製造「香港市民和香港警察」的對立。

  4. @許某人
    從另一個角度,這些警察裡面到底參雜了多少公安和武警?

  5. 没有反对这篇文章的意思,只是觉得恐怕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警察可以说是直接对民众而非对政权负责的吧。毕竟警察系统本质上就是国家对普通公民的暴力机关。军队是对外国的暴力机关。

  6. 香港警察,名为执法,实则施暴,明明拿香港人的钱,替中共殴打香港人,就是港奸! 我们大陆人都看不起这种人! 大陆那么多维权,很多时候都是调外地军警才能镇暴,为什么?都是本地人,不忍下手。 你看看64,即使学生在广场静坐,有北京警察殴打学生吗? 我劝港奸尽早收手

  7. 警察的武力多少從來不是重點
    重點在有否機制制衡警察
    這一點香港明顯不足
    監察警察都是對警察或政府友好人士

  8. 這種情況下談改革,只能像墮入目前中國民間社會的困境,戴着腳鐐跳舞,幻想自己在推動什麼。

  9. 作者對此前被港人輕視似有情緒。但他忘了一點,香港警隊的問題不是香港警隊的問題,而是政治操控的結果。舉2006世貿作例子,那時香港人和作為統治工具的警隊的對立還未形成,不可用作說明現在警隊的狀態,即雖都是為鎮壓民間力量而設,但此一時彼一時,如今的香港警隊已出現質變,而明顯缺乏內部的免疫能力。我懷疑在2013年還為警方說項的那個民間團體的人是什麼民間團體。隔年就是傘運,什麼人還會認為「他不明白為何台灣抗爭者會需要與警方衝突,在香港只要願意談,警察都會做好妥善安排,香港人上街也不會與警察有衝突,比台灣人成熟、理性許多」?
    不僅警隊,香港體制都快爛光了,要改革先要有不受政治操控的清靜空間。香港在短期內看不到這希望,除非中共自爆。就像設立獨立調查這麼理所應當的事還遭到萬鈞之力的抵抗。
    談改革得先釐清目前警隊的法律責任。中國不敢。

  10. 好文章,分析也很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