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雪琴、王建兵案二審被指「秘密宣判」,律師批評「嚴重程序違法」|Whatsnew

黃雪琴、王建兵的代理律師均未被告知不開庭審理和宣告判決。
勞權人士王建兵與獨立記者黃雪琴。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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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關注「黃雪琴和王建兵案」的社群媒體帳號「Freexueqin黃雪琴&Jianbing王建兵」發帖披露,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黃雪琴與王建兵已於9月12日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裁判文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份終審裁定書於2024年9月10日發出。廣東高院認為「本案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又指「二審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一審採信的證據本院予以確認」。

判決書寫到,「黃雪琴及其辯護人所提意見與事實不符,不予採納」。而就王建兵就「原判罰沒王建兵合法財產10萬元錯誤的意見」,廣東高院認為「上述資金確係向黃雪琴等人借用,擬用於生活費及繼續開展『202分享會』的經費,財產性質屬於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因此原判沒收「於法有據,並不不當」。最終廣東高院駁回兩人上訴。

根據「Freexueqin黃雪琴&Jianbing王建兵」發布的信息,黃雪琴和王建兵的代理律師均表示,沒有收到法院決定不開庭審理的通知。兩人至少在9月10日後兩天才得知。

「Freexueqin黃雪琴&Jianbing王建兵」引述王建兵的代理律師黃思敏,她於9月13日表示,先前已提交開庭及調取證據等申請,「一周前二審法官說會考慮,要和合議庭商量」,但她在13日上午得知該案沒有任何通知就直接發出判決,「譴責廣東高院如此明目張膽地違法辦案」。

「Freexueqin黃雪琴&Jianbing王建兵」公開的黃雪琴的二審代理律師徐凱9月13日的微信朋友圈顯示,當日他與黃雪琴進行律師會見時被告知,黃已於12日收到裁判文書。徐凱此前致電承辦法官,要求二審開庭,法官並未透露二審已判決且已送達文書。徐凱還指,他本來向法院補充了三份證人證言作為新證據提交,並申請三位證人出庭。

徐凱指,《刑事訴訟法》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且「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徐凱又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擴大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範圍的通知》規定,「人民法院作出召開庭前會議、延期審理、二審不開庭審理、宣告判決等重大程序性決定的,應當依法及時告知辯護律師」。他批評法院的做法是「嚴重的程序違法」,又指法院「秘密下判,嚴重剝奪和損害我們的辯護權」。

徐凱又指,會面時黃雪琴表示,「我很驚訝,收到這樣一份匆忙、不公的判決,尤其是知道我的律師做了如此多的努力,提交了新的證據,申請了證人出庭,還如此的草率,我覺得是對不起歷史的判決。」

黃雪琴還指,自己對法律有敬畏之心,在監獄裡研讀許多法律和程序正義的書籍,堅定了對法律的信心,「我知道這可能就是一個走過場,但是我的辯護律師和我,都盡了我們最大的努力,希望推動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我們的力量或許渺小,但是堅持的本身,就是意義重大。我相信有一天,真相真實和公義會顯現出來。即使我個人需要付出如此沈重的代價,我也無怨無悔。」

「Freexueqin黃雪琴&Jianbing王建兵」還發帖指,律師表示對程序違法行為將堅決予以控告,又指律師已提出一審判決中存在嚴重的錯誤,未排除非法證據,且對兩人財物罰沒理據不足。

黃雪琴曾任職廣州《新快報》、《南都週刊》等媒體,2015年辭職成為獨立記者。2018年她撰寫的「北航羅茜茜舉報陳小武性騷擾」的相關調查報導被視為中國#Metoo運動的最早案例之一。此後,黃雪琴一直深度報導中國性騷擾案件,倡導反性騷擾機制的建立。2019年夏天,黃雪琴參加香港反修例運動的遊行並發表觀察文章,2019年10月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拘留,翌年10月釋放。

王建兵是勞權和殘權關注者,2014年加入廣州NGO「恭明社會組織發展中心」,參與促進青年發展和殘疾人賦權的項目。2018年起,王建兵開始關注職業病工人權益倡導和服務性工作,為職業病工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2021年黃雪琴獲英國政府「志奮領」獎學金(Chevening Scholarship),計劃於2021年9月20日去英國蘇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Sussex)就讀性別與發展碩士,王建兵計劃於當日送行。但9月19日,二人在王建兵住處失聯,後被證實遭廣州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事發當日二人在王家中參與朋友聚會。

被捕後,兩人先後被羈押於看守所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是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時間可長達6個月。端傳媒此前曾引述知情人士報導,本案因最開始沒有足夠證據,在首次拘留37天達到最長拘留時間上限後,辦案單位將兩人轉為長時間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在證據「足夠」後才重新轉為拘留。

2024年6月14日,中國廣州,黃雪琴和王建兵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刑。攝:David Kirton/Reuters/達志影像

 2023年9月22日,黃雪琴和王建兵被捕兩年後,案件於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僅用了一日時間。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等待判決結果最長為3個月,若有特殊情況可延長3個月。但最終時隔9個月,黃雪琴和王建兵才迎來法律判決。2024年6月14日,廣州中院一審判決黃雪琴有期徒刑五年、王建兵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判決書認定兩人在境外平台的言論表達屬「攻擊政府、詆毀政權的煽動行為」;此外兩人參與或協助組織的「非暴力運動」課程、與第三同案人共同組織的每週聚會均屬於「重大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黃雪琴判刑當日即表示要提起上訴,王建兵則在與律師商量後,對部分判刑提起上訴。據「Freexueqin黃雪琴&Jianbing王建兵」透露,該案的二審上訴資料,已於7月10日正式送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有中國公民活動行動者過去接受端傳媒採訪時表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適用範圍近年來不斷擴大,關心偏泛公民社會類的民間自主組織,都有可能被視為挑戰政權的正當合法性而比照「煽顛」處理。

此前,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於2022年認定王建兵被「任意拘留」,並呼籲中國廢除「煽動顛覆國家罪」或使其與國際標準接軌。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則在6月18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發言中提及黃雪琴與王建兵案,指他「對(中國)上週因行使基本人權而對一名婦女權利活動人士和一名勞工權利活動人士判處重刑表示遺憾」,並「敦促當局釋放所有被任意拘留的人,確保家人能夠獲取資訊並著手進行法律改革。」

「黃雪琴和王建兵案」一審判決後,在英國、美國、加拿大、 日本等地,均有女權主義者發起聲援行動,呼喊「只要雪琴不自由,我們都不自由!」的口號,希望透過行動加強國際關注與壓力,為黃雪琴和王建兵爭取減刑,同時希望告訴他們和親友,他們不孤單。另有華人在洛杉磯唐人街遊行以聲援黃雪琴和王建兵,並為兩人寫下明信片。

代理律師徐凱近期收到了黃雪琴的來信,信中背面的畫。圖:Twitter

9月7日,在二審介入代理的徐凱曾在社群媒體披露其收到了黃雪琴的來信與繪畫。他又引述黃雪琴在會面時的談話表示「做記者,給了我書寫的自由,經歷了什麼,被什麼所打動,我就記錄什麼,寫什麼。其實也有些不夠專業,不夠理性,不夠中立,我對弱勢群體總投以最溫情的眼光,容易被個體打動,被情感裏挾。」

黃雪琴還說,「這一路走來,高高低低、風風雨雨,也真是不枉這半生了,因為不是麻木不仁的人生,不是對不公不義視而不見的人生。即便不自量力,也想活出自己喜歡的、期待的樣子。不知道你期待的人生是怎樣的?」

【2024年9月14日更新:新增二審裁決書內容與王建兵代理律師黃思敏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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