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雪琴、王建兵被控「煽顛」案,羈押兩年今首在廣州開庭|Whatsnew

兩年前的2021年9月19日,廣州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兩人。
2017年12月8日,中國獨立調查記者、#Metoo運動深度報導者黃雪琴, 在家中舉著#Metoo標語。攝: Thomas Yau/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via Getty Images

獨立調查記者、#Metoo運動深度報導者黃雪琴,和廣州職業病權益倡導者王建兵,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簡稱「煽顛」),在二人被捕兩週年後首次開庭。今日(9月22日)上午9:30分,此案於中國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3天前(9月19日),此案才召開庭前會議,並確定開庭日期。

兩年前,黃雪琴獲英國政府「志奮領」獎學金,計劃於2021年9月20日去英國蘇塞克斯大學( University of Sussex)就讀性別與發展碩士,王建兵計劃於當日送行。但前一日(9月19日),二人在王建兵住處失聯,後被證實遭廣州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事發當日二人在王家中參與朋友聚會。

今日審理非對外公開。據現場消息,早上9點,法庭附近已有幾位便衣,1輛長駐警車,1輛特警車繞法院來回行駛,後又有4輛交通巡警摩托車巡駛,似有勸離附近少量停靠車輛。

法庭門口少量社會人士中,難以分辨是否有聲援者。有聲援者表示,在廣州的公民行動近年被打散,難以組織支持活動。

兩年來,二人先後遭遇關押於看守所、和指定地點監視居住(簡稱指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4條,在拘留之外,公安機關還可對被告人採取指定地點監視居住。據先前報導,在執行中本條常被用於超時羈押和審問被告人。曾有知情人士稱,此次因蒐集不到足夠證據,當局在首次拘留37天後(最長拘留時間)將二人轉為長時間的指監,在蒐集到「足夠」證據後,才又將二人移回看守所。

關於二人可能面臨的刑期,消息人士指當局或已有定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4條規定,指定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算,被判處管制的,指監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指監2日折抵刑期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1、44和47條,在看守所羈押的期限也應折抵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算,被判處管制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2021年9月3日,雪琴在fb上貼文說「這個生日真的過得不要太快樂了!」。16天後,9月19日,黃雪琴被廣州警方拘捕。
2021年9月3日,黃雪琴在fb上貼文說「這個生日真的過得不要太快樂了!」。16天後,9月19日,黃雪琴被廣州警方拘捕。

近年與黃雪琴王建兵案性質類似的案件,有維權律師常瑋平案。常瑋平曾多次代理公益和敏感案件,2019年末參加廈門聚會,1個月後被警方帶走。2020年10月,常瑋平被控「煽顛」並指監,2021年4月執行逮捕。2022年7月遭閉門審理,往後屢次延期審理,至2023年6月始,其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扣減羈押及審訊年期後,刑期至2024年7月。

廈門聚會一案,先後有二十多名公民及律師被失蹤、被傳喚或被拘留。其中人權律師許志永、丁家喜在2023年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14和12年有期徒刑;行動者李翹楚也遭指監,2021年被批逮捕後羈押,原定於今年6月開庭,但未能正常開庭。(延伸閱讀:《女性抗爭者李翹楚: 「我有英雄情結,但我幻想的英雄是我自己」》)

中國公民活動行動者曾在接受過往《端傳媒》採訪中表示,「煽顛」近年似有成為「口袋罪」的趨勢。過往,「煽顛」被用於很具有對抗性、強烈反對政府合法性的行動,但近年若關心偏泛公民社會類的民間自主組織,都有可能被視為挑戰政權的正當合法性而比照「煽顛」處理。(延伸閱讀:《中港行動者對談:香港大解散?不能讓政治否定公共的價值》)

另一方面,黃雪琴王建兵的聲援者擔憂二人身心在獄中遭受重創。

聲援者指,黃雪琴在關押初期,身體出現長時間的內分泌失調,閉經超過五個月;而在關押半年前,她已體重驟減,並有明顯缺鈣、血壓血糖偏低、身體腰間刺痛。聲援者從不同渠道了解到,黃雪琴在關押期間經常被半夜突發提訊,強行要求她不斷重複和寫下過往人生經歷。聲援者擔心她在獄中遭遇酷刑,身體病理加重,並可能伴隨嚴重的精神損傷,但因當局從未公開信息,而未能確知她的具體狀況,也不知她是否得到恰當治療。

王建兵則在羈押失聯近200天後才獲準見到代理律師,並經歷了多達五個月的單獨關押,迄今不知道具體關押地點。王建兵曾向律師表示,在單獨關押期間,飲食不規律、腸胃不好,且精神備受抑鬱症折磨。

廣州職業病權益倡導者王建兵。網上圖片
廣州職業病權益倡導者王建兵。網上圖片

聲援者指,黃雪琴先後被迫解聘律師、且被指派官派律師,因此難以獲得關於她的身心健康狀況和案件進展信息。

黃雪琴曾任職廣州《新快報》、《南都週刊》等媒體,2015年她辭職成為獨立記者。2018年「北航羅茜茜舉報陳小武性騷擾」的相關調查報導,她在傳統媒體受限情況下於自媒體帳號上連日首發,被視為中國#Metoo運動的最早案例之一。此後,黃雪琴一直深度報導中國性騷擾案件,倡導反性騷擾機制的建立。(延伸閱讀:《黃雪琴:「哪有記者不發聲」》)

2019年香港爆發反修例運動,黃雪琴到訪現場並實名發表記錄文章,被廣州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為由刑事拘留,並「指定地點監視居住」3個月。其原定於當年9月入讀港大法學系碩士項目,也因故無法前往。

王建兵是勞權和殘權關注者,2014年,王建兵加入廣州NGO「恭明社會組織發展中心」,參與促進青年發展和殘疾人賦權的項目。2018年,王建兵開始為患有職業病的工人倡導權利。王建兵的朋友曾稱「他是一個低調的權利工作者」,「紮根基層,謙卑溫和」。

自兩人被捕後,海外對二人有各種聲援。在今日開庭前,亦有部分人士發起在線聯名簽署。

(小Z對本文亦有貢獻)

讀者評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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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没什么好奇怪的,一个小区居委会的大妈和一个公民记者也许都是底层,但前者举报后者几乎不需要承担任何道德愧疚和法律风险

  2. 是不是好奇怪,执行命令的也是底层其实,可以将底层分离互搏,那组织能力确实强。

  3. 不要再作無謂犧牲了。
    改變戰略。

  4. 播客“不好意思请问一下”有一期采访黄雪琴的录音上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