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的這天,2019年6月12日,示威者圍堵香港立法會,試圖阻止《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讀辯論。下午3時47分,警方向前進中的群眾施放催淚彈。
五年過後,夏愨道、龍和道上,硝煙一早散去,一些記憶和細節也隨之隱匿。駐足於2024年6月12日回望反修例運動,香港歷經劇變,許多當時社會熱議、耳熟能詳的關鍵詞,至今轉換了不同說法。這些2019年社會運動中的關鍵事件、核心群體和重要標誌,曾經承載許多深層的脈絡和各自的表述。
從運動定性、修例、被捕示威者;721事件、民主派於區選大勝、媒體角色;到《願榮光歸香港》、街道景觀到示威遊行——不論是在官方敘述中,抑或在香港街上,這些關鍵事物已經改換了面貌輪廓。端傳媒從2019年下半年示威中,選出9個反修例運動關鍵詞,透過整理近年官員演辭、政府文件、法庭判詞等等,疏理關鍵詞的敘述和說法如何轉變。
1. 運動定性——從暴動、黑暴到港版「顏色革命」
運動定性是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的重要關注點,撤回暴動定性亦是示威者的五大訴求之一。從街頭運動熾熱的2019年至後國安法年代,港府官員對運動的定性經歷多重轉變。
2019年6月9日,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守護香港反送中」大遊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103萬人上街抗議。當晚政府指抗議正是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底下行使言論自由,但堅持二讀草案。午夜,示威者在立法會外與警察發生衝突,政府指稱示威者是「非法集結」。
6月12日,示威者圍堵立法會,警方其後向群眾發射催淚彈及布袋彈等,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形容「是公然、有組織地發動暴動」。15日,林鄭澄清指政府未有將612衝突判斷為「顏色革命」。此後,林鄭不時以「示威」、「衝突」、「大規模動亂」、「暴力衝擊事件」等相對中性的字眼形容下半年的示威活動。
2020年1月,政府發言人指「發現西方社會一些人正以香港為棋子」;林鄭出席世界經濟論壇時指稱示威有不少外國影響,但沒有確鑿證據。同年5月,林鄭回應國安法草案,指香港亮起了「恐怖主義活動」的警號;時任保安局長李家超指香港成為被「黑暴」陰影籠罩的城市。
政府在2020年8月8日駁斥美國財政部對11名官員的制裁行動時,首次提到2019年6月以來的運動是「反政府動亂」。2021年8月,現任保安局長鄧炳強不點名提及黎智英案,指案情會反映「2019年發生的事情,並不是單純一些年輕人出來發聲,而是有一些主腦人物有心想危害國家安全,是一個有組織性,類似一個顏色革命的犯罪行為。」
2022年1月,林鄭回應「洪門宴」事件時也提到運動是大型「黑暴」事件,是反中亂港的人士製造事端,甚至進行近似「顏色革命」的行為,不存在要追究官員個人責任的情況。
李家超在該年7月就任行政長官後,演辭中經常以「黑暴」、「港獨」及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形容2019年期間的事件。2023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安教育日,李以「黑暴」及港版「顏色革命」形容反修例運動,這兩個字詞至今經常出現在特首演辭,後者亦不時用於政府駁斥外國的官方聲明中。
2023年5月區議會選舉改制記者會上,《南華早報》記者發問時提及「2019年示威」,李家超糾正指:「首先,這並非2019年示威。這是黑暴。(First of all, it is not the 2019 protests. It is the black violence. )」
同年8月,鄧炳強拍攝「國家安全系列」影片,提到外國勢力在回歸前已「處心積累」,「非一朝一夕的事」,並早於2003年出現,反《23條》的50萬人大遊行是「試點」。他指2012年反國教運動、2014年雨傘運動、2016年旺角騷亂均有外部勢力介入,2016年後更煽動香港人使用暴力。2019年反修例運動則是「黑暴全面爆發」,外國勢力利用其媒體「一步步推向顏色革命」。
2024年,在基本法《23條》的立法建議諮詢文件中,2019年社會運動同樣被形容為「黑暴」、「港版顏色革命」。文件中未有提及「反修例」、「修例風波」等字詞。
2.《逃犯條例》修訂——修例告一段落,新法出爐
五年前,保安局於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建議以「一次性個案方式」處理大陸及台灣當局移交逃犯的要求。另一建議則是改由特首發出證明書啟動請求,再由法庭審議,刪去立法會原本的審議權力。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指,修例是提供法律基礎處理港人陳同佳於台灣犯下的謀殺案,其二是堵塞現行移交逃犯安排的漏洞。
5月,時任保安局長李家超提出將修例草案繞過法案委員會審議,直接在6月12日於大會恢復二讀辯論。6月9日103萬人上街、6月12日示威者圍堵立法會後,6月15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宣佈「暫緩」修例,但並未正式宣布「撤回」。歷經多次記者會,林鄭月娥7月9日稱修例工作完全失敗,已「壽終正寢」。
直至9月4日,她才透過電視講話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然而,當時反修例運動已持續近3個月,經歷多重轉折點並衍生出其他訴求,包括撤回運動「暴動」定性、釋放被捕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暴,和林鄭下台等,撤回修例已難力挽狂瀾。
2019年底,路透社一則調查新聞引述北京官員指,修例的真正推手是中紀委,並非如林鄭強調是港府主動去做。報導指中紀委最初目標是富豪肖建華,早在20年前,北京就想推動落實《逃犯條例》修訂。報道續指,一名大陸高官起初拒絕林鄭提出撤例以平息示威的建議。
2020年10月,李家超指陳同佳案的主導權在台方,可參考2016年「石棺藏屍案」的移交安排;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現因47人案被還柙)質疑若可參考先例,當年為何要推修例。
林鄭離任前後,她幾次承認推動修例上政府有不足,但修例為了防止香港變成「逃犯天堂」是正確;又指整場風波反映要加強公眾對國家憲法、基本法及國家安全的理解。
李家超在2022年參選特首時,被記者問及修例風波上自己是否有缺失,他指修例初心是希望履行國際責任打擊跨境犯罪,相信歷史會有公平評價。他又指修例已有結論並且終結,毋須再作討論,亦未有回應如何跟進陳同佳的情況。陳同佳出獄逾4年,至今仍未赴台自首。
《逃犯條例》修訂告一段落,但五年間不少新法出爐,包括《國安法》、《23條》等。
當選特首後,李家超指任內不會再推動逃犯條例修訂,現時社會的共識是集中經濟發展,「如果說國家安全風險仍然存在,我們就基本法23條立法,做20多年都做不到的事,我認為亦是我首要考慮。」早於2019年,時任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就提到港獨活動不斷,是因為未完成《23條》。2024年3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落實通過。
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5月擬定草案,全國人大在6月30日全票通過,並在當晚11時生效。通過前,社會熱議其中涉及將港人送大陸受審的條文,前公民黨成員陳淑莊當時稱,條例是國教科、23條和《逃犯條例》的「三合一版本」。最終港區國安法第55條訂明,在涉及外國勢力、港府無法執行國安法及國安面臨重大威脅三種情況下,可把國安案件移交大陸法院處理。
3. 被捕示威者——獄中「醒悟」、未來培育愛國愛港青年
五年間,警務處回覆端傳媒指截至2024年3月,「2019年起的『黑暴』相關的違法事件」中共有10279人被捕。被捕者年齡介乎11歲至87歲,涉及的罪名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當中2961人已經或正在司法程序,其中2328人須承擔法律後果。由是,餘下7318人被捕但未被起訴。警方指正依法處理其餘案件。
2019年6月15日,修例雖暫緩,但社會不滿於政府對待示威者的行動及態度。民陣續於16日發起遊行,遊行首次提出五大訴求,其中包括要求釋放和不檢控被捕者。此前一天,梁凌杰於金鐘太古廣場外墮樓、觸發公眾情緒,當日遊行人數接近200萬人。
儘管曾有法律學者如張達明提出,政府可按獨立調查結果考慮特赦警察與市民;林鄭撤回修例時表示,示威者要求無條件釋放被捕者的要求,是法治社會不能接受的。10月,她指願意研究為未成年被捕者提供支援。2020年,林鄭在施政報告提及對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嚴重罪行的被捕者,警方願視情況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處理,但前提是承認犯錯的行為。
繼任特首李家超於2022年發表施政報告提出「青年發展藍圖」,要培育青年愛國愛港、讓他們對未來抱有盼望,貢獻香港、國家以至世界等,社會議論政府是否趨向與年輕人「復和」。李家超則回應,定會幫助已履行法律責任的被捕者改過自新,又引述習近平講話,只要維繫和諧社會、遵守《基本法》等,都是建設香港的積極力量。
不少聲音曾建議政府對無足夠證據起訴的被捕者設終止調查死線;2023年初,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指會在2月內,公布未結案案件的處理方式。但至同年5月,當被問及未被起訴的被捕人士的案件安排,李指制訂一個「不基於任何證據考慮的時間表」不切實際。
香港警察近年和無綫電視推出節目《有法安國》,訪問正在服刑的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於荃灣中槍的示威者曾志健,強調他們在獄中的反思和醒悟。
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2020年7月1日,他被指在灣仔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遇上防暴警員後沒有停下,導致3名警員受傷。訪問中,他背向鏡頭指自己「諗埋咗一邊,思緒被當時社會氣氛影響」。他提到出獄時外婆未必仍在人世,「其實我真的在懲罰身邊的人。」他又穿起懲教署新開設的「立德學院」的校服,在學院儀式上擔任國旗升旗手。
曾志健則於2019年十一示威裡中槍、及後被控暴動和襲警,他曾在港匿藏並嘗試離港,但最終被捕,判囚47個月。他以黑色剪影和背影出鏡受訪,指在獄中學會管理情緒,「做事前想清想楚,避免被人煽動和唆擺,最後承受後果的就只有我們和家人。」影片介紹指這是「佢曾經參與2019年社會運動、誤信他人、被出賣苦待嘅經歷」,「到而家醒悟之後重新出發嘅真情剖白」。
4. 721——由「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到「兩派人士打鬥」
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為反修例運動一大關鍵轉折點。
2019年7月21日夜晚,元朗街頭和港鐵元朗站出現大批手持武器「白衣人」,對在場民眾無差別襲擊,爆發激烈衝突。然而在衝突發生前和發生期間,已有市民報警求助。警方的到場時間、現場無拘捕的處理方式引起社會爭議,促使街頭示威急遽升溫。
在721事件剛剛發生後,政府官員或建制派對事件基本描述為「施襲事件」。例如,2019年7月22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昨天在元朗事件中的施襲者,他們目無法紀、肆意傷害市民和鐵路乘客,行為令人髮指,我們是絕不容忍、絕不姑息。」時任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7月26日則指,「大家都知道在晚上有暴徒在元朗站和街頭肆意襲擊手無寸鐵的市民」、「承認警方處理手法和市民期望有落差」。
「警黑勾結」的質疑不斷在社會流傳。2019年11月,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否認傳聞;面對當晚警方用了39分鐘才到場的情況,李家超稱當晚太多人報案、刻意癱瘓服務,當晚警方三次巡邏現場均無發現有人破壞社會安寧。
該年,警務處處長的鄧炳強將事件描述為「兩班人」的暴力行為,即有議員(指林卓廷)帶一班黑衣人衝入去,令事件愈鬧愈大。
警方對元朗事件有兩個暴力主體的定性,而後出現在2020年5月監警會發布的報告中:「市民對7月21日事件的觀感被誤導,包括把元朗站內的事件認定為單方面、無差別的恐怖襲擊,而實際上是當時雙方都有大量參與者進行集體毆鬥引發。」
2020年8月,警方記者會上再次強調,若將721事件描述為「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是「不正當」,警方指事件是「兩派人士的衝突」、「打鬥勢均力敵」,尤其是白衣人被挑釁才令事態惡化。另外,警方將抵達現場的時間「39分鐘」修正為「18分鐘」。
721事件發生後,拘捕行動亦備受關注。「兩派人士的衝突」也落實到拘捕行動中。2020年8月,警方首次拘捕「非白衣人」13人,包括當晚在場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9月再增加2人。截止2024年3月,警方表示就721事件共拘捕69人。端傳媒整理數據顯示,分別有14名「白衣人」和8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動。
「兩派人士的衝突」的描述亦應用在首宗「白衣人」暴動案件中。2021年2月,律政司在開案陳詞中表示,「在元朗站大堂,白衣人與黑衣人發生激烈爭執……演變成暴力衝突。」法官則指「白衣人」自組武裝力量、無差別施襲、放肆的集體私刑引起市民恐慌。
2023年10月首宗「非白衣人」暴動案中,控方指各被告的出現並非巧合、而是有共識在現場集結;被告挑釁白衣人入閘打架、辱罵對方,是在元朗站大堂主動參與暴動。4月,首名非白衣人、42歲男子被判囚33個月。
5. 區議會——從民主派大捷,到完善地區治理的去政治化
2019年11月中旬,在中大、理大衝突後,示威運動來到最激烈動盪的高點。11月末,香港迎來第六屆區議會選舉。伴隨著高漲的社運情緒,是次選舉的選民人數創下新高、全港有逾294萬人投票,投票率達史上最高71.23%、遠超過往四成投票率。是次選舉後,民主派在全港逾400個席位中,由27%的比例躍升至81%。這場區議會選舉的結果亦牽動原訂在翌年舉辦的立法會選舉,民主派人士寄望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中取得超過半數議席。
特首林鄭月娥回應選舉結果時指,政府尊重選舉結果、留意到坊間表示選舉結果顯示市民對社會現狀及深層次問題的不滿,會聆聽意見。中國外交部則將回應重點放在「止暴制亂」,並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
取得絕大多數席位的民主派區議員,上任後通過區議會提出數項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訴求,包括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徹查721、提出催淚煙對社區造成的影響等。相對應的,建制派區議員則提出促查「黑記、黑教師及邪教」。
不過,隨著2020年疫情爆發、港區《國安法》急速通過,示威運動漸漸消散,2020年夏天民主派人士舉辦初選後被大幅拘捕,選舉改制很快成為官方整肅反對派的重要一步。
「愛國者治港」是選舉改制後的最重要指標。港府先在2021年修例規管公職人員宣誓和取消資格(DQ),並制定「負面清單」作為DQ準則。而現任的區議員必須經過宣誓後「重新入閘」。在9月宣誓前,大量民主派區議員主動請辭、有人因《國安法》案件或已離開香港被免職,而後參與宣誓的人中也有不少人被DQ。最終全港僅有147名區議員有效宣誓。
2023年,政府在反修例運動後舉行首屆區議會選舉。4月,特首李家超主動提及地區行政檢討進入尾聲,檢討重點是「去政治化」。他還表示,第六屆區議會自2020年開始大量作出違反區議會職能的行為,「特區政府不允許區議會成為港獨平台」,要從制度上防止黑白顛倒的亂象再在區議會發生。7月,《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在立法會完成三讀。
改制後的區議會,官方設計的兩大原則為「愛國者治港」和「行政主導」。重要變化包括:直選席位大幅減少至不到兩成,恢復委任制和新增間接選舉方法;參選人必須經過資格審查制度;由18區的民政事務專員直接擔任區議會主席;強化地區治理架構等。
最終,2023年12月舉辦的第七屆區議會選舉投票率為27.54%,創香港地方選舉史上最低,亦低過2021年政改後的立法會選舉投票率30.2%。
就選舉結果,中港官員紛紛以「高質量選舉」「香港特色優質民主」來形容。中聯辦稱,新一屆區議會回歸《基本法》規定的「非政權性區域組織」。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文指,「徹底終結反中亂港分子及其背後美西方等外部勢力通過選舉路徑奪取特區管治權的圖謀」。值得留意的是,今次區選無民主派人士參選,泛民政黨民主黨、民協未能獲得足夠提名入閘。
2024年1月1日,新一屆區議員在政府總部進行宣誓,李家超提出四點要求,包括必須擁護《基本法》、區議員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支持和配合政府完成23條立法。
6. 媒體角色——「傳媒有責任站在歷史中正確的一方」
反修例運動期間,記者在示威現場的採訪工作多次受到警方執法影響。綜合媒體報導,自2019年6月,穿戴具有明顯「press」字樣的頭盔和反光背心的記者,在現場屢遭警方使用辱罵字眼、用強光照射而難以拍攝、近距離噴射胡椒噴霧,或是記者聚集處被發射催淚彈等。
記者或香港記協等曾數次抗議,並發起遊行。警方曾就個別事件作出道歉,但大多時候,警方堅稱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權利,可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記者在示威或拘捕現場受到的規管正一點點變化。2020年8月,國安處搜查《蘋果日報》大樓,警隊採取新措施:不允許傳媒接近大樓,只有「沒對警方帶來阻礙和威脅」的「可信媒體」可進入封鎖線內。同年9月,當局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定義,最大變化是:不再承認只持有香港記協或攝記協證件的人士。港府指修例目的是避免一些人假借採訪「魚目混珠混入人群,刻意阻礙警方的行動」。
2020年,政府因Covid-19實施限聚令,5至10月的示威中,警方多次以封閉線包圍記者,若該傳媒無登記政府新聞發布系統便不獲放行;當中至少39名網媒或學生記者被票控違反限聚令。
示威期間,港府和建制派亦不時批評傳媒報道偏頗。據警務處「傳媒澄清」資料庫,直至《蘋果日報》停刊,警方至少93次回應該報關於反修例或示威的報道,至少44次指控其「蓄意針對」、「抺黑」警隊、煽動仇警等。
街頭運動式微後,運動中的標誌性媒體《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而後被指控國安相關罪名。2020年8月,《蘋果》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被捕;2021年6月,《蘋果》5名高層因同罪被捕。12月,「立場新聞」6名現任或前任高層涉發佈煽動刊物被捕,李家超形容蘋果、立場假借新聞危害國安。立場案在2022年10月開審時,控方稱其為「政治平台」,「推波助瀾」反政府。
示威的激烈升級被港府歸因為「假新聞」煽動。例如在2021年國安教育日上,鄧炳強形容外國勢力利用香港媒體和代理人「植入反中思想」,利用不確實的信息動員上街。2021年9月,林鄭月娥在新聞界慶祝國慶晚會指少數人假借傳媒名義、報道偏頗,甚至捏造假新聞。
在2021及2022年,官員至少17次表明正研究假新聞法。2023年6月,李家超在專訪中說,若新聞業自律令問題可控,便毋須立法規管。
後國安法年代,港官為傳媒角色蒙上國安色彩。2021年5月,林鄭月娥仍說無賦予港台新角色,節目可批評政府,但必須客觀持平。到了同年11月,她表示期望傳媒「自覺維護國安」;2023年12月港府修訂電視電台守則:「恰當地持平」的規定不適用於國民教育、國安法節目。
官員近年亦強調報道「正能量」、「正確」內容。2023年9月,李家超出席新聞界國慶晚會時致辭,稱傳媒有責任「站在歷史中正確的一方」。同年11月,他稱傳媒肩負「傳播正確價值觀」角色,社會需要「正能量報道」。今年5月,李家超更明言傳媒不只是記錄者,更應擔任「參與者、推動者」,弘揚愛國愛港情懷,帶來「正向社會氛圍」。
7.《願榮光歸香港》——反修例歌曲到播「獨」禁歌
《願榮光歸香港》(下稱《願榮光》)是反修例運動中連登網民自發創作的歌曲,2019年8月發布後在多個示威遊行現場廣為傳唱,「管弦樂及合唱團版」MV在上載後短時間錄得逾100萬瀏覽人次。創作人「T」在2019年9月對《立場新聞》表示,創作原意是「抗爭的進行曲」。
早在2019年9月12日,《文匯報》已將《願榮光》跟港獨主張扣上關係,當日頭版以「『獨歌』洗腦,煽走『獨路』」為題。不過在10月,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願榮光》是否港獨歌,指因處於區選選舉期,不適合回答。
直到2020年7月《國安法》落地,港府首度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定性,稱有港獨和覆國家政權等含意。而歌詞含有光時的《願榮光》亦被建制派和親中媒體稱為「港獨」歌曲。
特首李家超在2021年上任後,官方對《願榮光》涉及港獨的定性趨明顯。2022年11月,在南韓仁川的韓國對香港亞洲七人欖球賽,主辦方在播放國歌時誤播《願榮光》。港府旋即表示抗議,李家超形容歌曲與「2019年黑暴和港獨肆虐有密切關係」。
韓國欖球總會解釋因為未收到香港隊呈交國歌錄音,所以員工下載網上搜尋結果置頂的「香港國歌」。創科局局長孫東其後與Google代表會面,要求當有相關搜尋時,將中國國歌置頂。
一宗與《願榮光》有關的案件在2023年10月裁決。被告李解新因用二胡在街頭演奏《願榮光》,被指於2021至2022年期間無牌演奏及籌款,被裁定罪成、判囚30日。法官認同《願榮光》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鼓吹港獨的意味,又指有關歌曲關乎國安,定罪非打壓文化自由,而是因被告漠視法紀。
裁決前,律政司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傳播《願榮光》。政府指此舉為了維護國安及國歌尊嚴,又稱「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惟同年7月,高等法院拒絕批出禁令,稱《國安法》刑罰比藐視法庭嚴厲,不信納禁令有真正阻嚇功用等,律政司不服上訴。
律政司禁令申請終在2024年5月勝訴。上訴庭同意禁令或產生「寒蟬效應」,但禁制令涉及的刑事行為構成國安風險,需要馬上制止,而相關學術或新聞活動可不受限制。禁令生效後,YouTube 禁止在香港瀏覽大部分《願榮光》影片,Apple Music和Spotify等同樣無法搜尋《願榮光》大多數版本。歌曲創作團隊Dgx在5月底重新上架「無伴奏合唱版」等,不過相關發行商很快再次下架歌曲。
8. 街上風景——連儂牆、街頭塗鴉的消失
連儂牆是香港大型社會運動的標誌性街頭景象之一,運動支持者會在牆上拼貼便利貼或文宣,聲援運動。2019年夏天,連儂牆從金鐘政府總部的外牆,延伸至全港18區。
官方處理方法在運動初期較溫和,將其視為「環境問題」。據《星島日報》2019年9月30日報導,消息指多區連儂牆在十一國慶前夕,由食環署進行清潔;食環署回應時表示,「如個別地點引起嚴重環境衞生問題,署方會適時處理。」
不過,連儂牆附近曾出現政見不同人士的紛爭,引起警方重視。2019年8月,一名男子持刀在將軍澳清理連儂牆,斬傷3人。警方就案件回應,指連儂牆相對高風險、不時出現爭執、打架、襲擊等暴力事件。截止12月,共有89人涉及連儂牆的刑事案件被捕。
2020年《國安法》生效後,警方到訪多間「黃店」,稱文宣和連儂牆違反《國安法》,店舖應自行清牆或留白。建制派也施加壓力,要官方盡快清除連儂牆和文宣。2020年10月,民建聯周浩鼎指食環署移除街上國旗,卻久久不移除連儂牆上「載有煽動仇恨及分裂社會言論的展示品」,有厚此薄彼之嫌。在2019年擔任食環署長的劉利群成狙擊目標,她在2021年升職、出任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隨即被《大公報》以頭版報導,抨擊她「縱容貼滿黑暴文宣」的連儂牆,但迅速清理愛國標語,質疑她不夠愛國。
街頭塗鴉亦是示威運動期間常見的景觀,但如今在街頭巷尾已難見到具有政治口號的塗鴉。據端傳媒統計,由2021年至今,近年至少有12宗在公共空間塗鴉案件被定罪或判刑,多被控「刑事毀壞」。當中較大迴響的,為藝術家陳勁輝在各區塗鴉「自由」和金錢符號「$」組成的圖案,判12個月感化令。陳勁輝稱塗鴉為抒發情緒,但法庭指他損壞公共及私人財產。
塗鴉案件中判囚最重之一,為2021年初外賣速遞員在葵涌廣場男廁內塗鴉「黑警死全家」的案件,被告兩項刑事損壞罪罪成,判監6個月。法官指,在人流密集的商場寫上「黑警」可能激發他人情緒,又引述案例,指「裝修」帶有仇視等,與傷害對方人身、即俗稱「私了」無異,須從嚴處理。
9. 示威與遊行——人數限制、衣飾識別,「小心被騎劫」
大量遊行、集會橫跨超過半年的反修例運動。據「香港01」統計,由6月9日至9月初,全港共發生至少41場較大型的遊行集會。2019年後,官員雖稱市民有權利自由示威遊行,但自由非無限制,並多次強調市民要提防「被騎劫」。
自2020年後,香港的遊行、集會數字大幅下跌。《明報》在2022年分析警方提供數字,自1997年起,香港每年均錄得約或逾千宗須通知警方的公眾活動,惟2020年急劇跌至129宗,當中約三分之一遭警方反對;2021年僅錄得9宗須通知公眾活動,1宗獲不反對通知書。
6月,鄧炳強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表示2019年有436個公眾集會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其中410個獲批。疫情期間,2020年公眾集會的申請大跌至71宗,2021年、2022年更錄得個位數。2023年香港復常,申請回升至71宗,全獲批「不反對通知書」。保安局指,不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考慮原因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等,以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至於公眾遊行,2019年共有495宗申請,當中474宗獲批,直到2020年降至58宗,並在2021年向和2022年跌至分別5宗和9宗。去年公眾遊行申請為270宗,全獲警方批准。鄧又指,這些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的例子主要是節慶巡遊、慈善步行籌款、活動宣傳,以及表達意見等。
歷年分別由支聯會、民陣舉辦的六四晚會、七一遊行是重要指標。但從2020年開始,香港再無成功舉辦六四晚會和七一遊行。2020年的六四,警方以疫情為由禁止。同年七一,《國安法》開始實施,當日為警方首次拒絕批准七一遊行,不過仍有大批民眾走上街頭,最終有370人被捕、10人違反《國安法》。
2021年支聯會曾申請六四晚會,但被警方以防疫為由拒絕。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呼籲市民參加六四集會,被控「煽惑非法集結」被捕、而後罪成;支聯會被控國安罪、而後解散。 2022年至2024年無人申請六四晚會。就七一遊行,2021年民陣並無申請遊行,有民間團體接手申請遊行,但被拒絕。此後再無七一遊行申請。
2023年被李家超稱為香港進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政府全力「拼經濟」。同年4月,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來港,指「遊行不是表達利益訴求的唯一的方式。」李家超認同表達意見方法多元,政府部門每天收到電郵、信件傳來的意見。他又說,公眾活動的組織者有責任,考慮被騎劫的問題「是負責任做法。」
曾有團體申請遊行獲批,但最終取消。2023年3月,香港婦女勞工協會曾成功獲批遊行不反對通知書,預計參與人數100人,但最終剎停;協會指有支持該會的團體或市民遭到壓力和警告。保安局長鄧炳強後來提起「有人企圖騎劫」女工遊行,大會臨時取消是「很負責任。」
有遊行在申請期間取消。4月26日「香港五一遊行2023(申請中)」Facebook專頁發帖,指遊行申請人、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無故失去蹤影」;另一申請人、前職工盟幹事杜振豪而後表示,黃迺元「已恢復人身自由」並已取消遊行申請,不過受限於《國安法》第63條,無法透露詳情。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亦以「擔心容易被騎劫滲透」而取消五一遊行申請。
綜合最近獲批准遊行的詳情,除了要以衣飾識別遊行集會參加者、人數設限外,警方亦施加國安條款,要求主辦方確保符合《國安法》等法例,不會不利國家安全。
2023年3月26日,將軍澳私人屋苑都會駅業主委員會發起遊行,反對將軍澳132區填海等。但警方訂新守則,將遊行人數控制100人內,並要求參加者戴掛印有號碼的頸牌,禁止蒙面等。遊行申請人認為掛頸牌極具侮辱性,如「猶太人戴臂章」。
該年七一前夕,李家超表示,曾有兩年的七一被騎劫,並警告如有人利用這個機會「騎劫或者製造不良氣氛或進行破壞性活動」,政府會追究責任。在7月一個訪問,他指市民的自由權利受《基本法》保障,但行使它們時不要忘記「2019年有黑暴、有港版顏色革命。」若市民汲取2019年的「教訓」而不行使這權利,他認為「是對的,社會共識似乎是要拼經濟、拼發展,對嗎?」
我留意到使用台灣的Apple ID亦無法在Apple Music上搜尋到《願榮光歸香港》
唔定義個「死」字點樣用來形容一個地方而不是生命,呢種討論和表達根本豪無意義。我同朋友會講是部iPhone夾硬比人換咗「鴻蒙」OS, 有人立即換機走人/有人無錢無選擇/有人對個殼有感情,希望未來可以再更新過…電話更新OS大家一早預左…我自己不滿於有一部分人按完加速制,唔滿意結果就閃人…有欠思慮唔係罪但連累到人就係…
香港已死
香港沒死,不要把在香港努力的人當空氣 🙄
不胜唏嘘。香港已死,黑紫荆永远飘摇。希望运气善待流散于各地的港人。
好汇总,作为19年关注反修例运动的大陆人,很多变化是第一次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