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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三年,中國人權和女權行動者李翹楚獲刑3年8個月|Whatsnew

李翹楚曾在受訪時表示,「沉默不是我的本色,所剩無幾的公民權利,絕不輕易讓渡。」

2023年1月19日,國際特赦組織於台北舉辦「新年祝福活動」,聲援在中國監獄中的維權人士,其中包括李翹楚。攝:Wiktor Dabkowski/picture-alliance/dpa/AP/達志影像

2023年1月19日,國際特赦組織於台北舉辦「新年祝福活動」,聲援在中國監獄中的維權人士,其中包括李翹楚。攝:Wiktor Dabkowski/picture-alliance/dpa/AP/達志影像

端傳媒編輯部

刊登於 2024-02-05

#維權律師#廈門聚會案#中國公民社會#許志永#李翹楚

2月5日,中國人權和女權行動者李翹楚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

判決書指,根據李翹楚供述、證人證言,以及其他電子器材的勘驗等證據,李翹楚明知許志永的主張及其相關文章的內容性質,仍然為其傳播顛覆國家政權主張,已符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要件。

判決書中指,許志永撰寫《非暴力》等文章,主張採用「非暴力」的方式「顛覆國家政權」;許志永的博客是2019年由別人以許的名義註冊、並使用該博客發布文章,許則通過電子郵箱將文章傳給志願者上傳至博客,但許志永不願透露志願者是誰。判決書並指,李翹楚辨認出許志永博客上有273篇文章是經由她幫助發布。

中國人權和女權行動者李翹楚。
中國人權和女權行動者李翹楚。

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李翹楚於指定監視居住期間的供述是非法證據,以及該案構成的犯罪證據不足。但法院指,法院認為沒有材料表明案件存在非法取證的情形。

根據判決書,李翹楚的刑期由先行羈押開始計算,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則為兩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由2021年2月6日至2024年8月3日結束。

值得留意的是,李翹楚的其中一位辯護律師李國蓓在2023年6月20日開庭時因拒絕搜身被禁止進入法庭,最終被強行取消辯護資格。在判決書上,辯護律師一欄只出現律師丁錫奎的名字。

Facebook主頁「FreeLiqiaochu李翘楚 」指,今日開庭宣判時,李翹楚父母獲准入庭。因不當藥物治療、閉經一年多,李翹楚身形嚴重發胖,與被關押前判若兩人。父母在庭中與李翹楚揮手。

宣判後,法庭並未當庭詢問李翹楚本人是否服從判決、是否要上訴。父母當庭索要判決結果一個多小時,遭法庭阻擾。判決書而後被交給律師,父母至今未能拿到判決書。律師下午會見李翹楚後,已提交上訴申請。

取保候審階段仍堅持公開表達

案件源自2019年「1226廈門聚會案」,當局對聚會參與者進行大抓捕。聚會參與者、法律學者許志永在境內躲避抓捕數日後,於2020年2月15日在廣州被捕。李翹楚因與許志永為情侶關係,曾被傳訊。在許被捕翌日,李在北京被捕,而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4個月,罪名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釋放後,李翹楚在 X(Twitter)上披露被監視居住的詳細經歷,並聲援其他被捕人士,包括投訴許志永所處看守所內伙食差、許志永遭酷刑、維權律師丁家喜所處的看守所的電腦系統沒有其姓名等。

在2021年1月的發文中,李翹楚指自己在半年內做過3次信息公開申請、3次行政復議、2次行政起訴和1次控告,「用這些微小的行動不斷表明我們對自身權利的捍衛。」「沉默不是我的本色,所剩無幾的公民權利,絕不輕易讓渡。」李翹楚曾在受訪時如此表示。(延伸閱讀:《女性抗爭者李翹楚: 「我有英雄情結,但我幻想的英雄是我自己」》)

李翹楚的公開表達很快引起官方反應。2020年11月26日,北京國保以「違反取保規定,對外透露案情」為由傳訊李翹楚。在其父母被要求保證「與其同住,監管其手機和電腦,禁止其與不法機構和人員接觸」後,李翹楚被軟禁。21天後,李翹楚找到機會外出,隨即在社交平台公開北京公安局違法行為控告書。

2021年2月,李翹楚先被北京警方約談,而後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為由刑事拘留並移送至山東省臨沂市。3月,臨沂市檢察院正式批捕李翹楚。至2022年2月28日,臨沂市檢察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向臨沂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院在起訴書指李翹楚「與許志永(另案處理)系戀人關係,深受許志永顛覆國家政權思想影響。2019年9月,在許志永的指使下,為許志永搭建個人博客,上傳許志永撰寫的大量顛覆國家政權文章,宣揚顛覆國家政權思想。」

經過三年時間,案件最終於2023年12月19日開庭。法院指因案件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以不公開形式審理。辯護律師李國蓓因拒絕搜身,被法庭視為拒絕出庭辯護。另名律師于凱在法庭提出的所有法律要求,包括傳證人到庭、調取有關證據、申請有關人員的迴避等,均遭法官拒絕,于凱當庭解除委託、退庭抗議。而家屬申請庭審後會面被拒絕。​​

羈押期間精神狀況堪憂,家人奔波爭取公正審訊

在被捕之前,李翹楚已患有抑鬱和焦慮症,日常需要服藥。疫情封控期間,律師以視訊見面了解李翹楚的情況。2021年8月27日,律師第一次與李翹楚會面時得知她已3次外出就醫,第一次就被確診為重度抑鬱並伴有精神病性發作、有嚴重幻聽。醫生增加的治療幻聽的藥物給李翹楚的身體帶來明顯的副作用,出現虛胖、閉經等問題。

2022年1月,李翹楚透過律師表示,「如今距離2021年11月25日停止治療幻聽藥物已經一個半月了。近半個月,我幻聽的症狀從每天2次增加到每天3到4次,每次2小時,伴隨意識模糊,精神恍惚(吃能靠掐自己的皮膚緩解,手上滿是掐破皮膚後的疤痕),我的家人為我窮盡了所有渠道⋯⋯堅持爭取合理的藥物治療。」

2022年10月,在律師會見後,李翹楚傳遞出自己在看守所內的生活,「目前所承受的苦,遠遠超出自己之前的想像——每天吃著水煮蘿蔔、水煮白菜、水煮土豆,像豬一樣蹲在門口吃食,沒有尊嚴。這樣的日子以前想都不敢想,現在居然堅持下來,可以接受這樣的生活了。」

2021年2月,李翹楚先被北京警方約談,而後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刑拘並移送至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看守所。網上圖片
2021年2月,李翹楚先被北京警方約談,而後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刑拘並移送至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看守所。網上圖片

李翹楚及家人委託律師亦受到阻礙。2022年3月,家人想委託曾任檢察官的維權律師楊斌進行辯護,但法院以楊斌沒有律師執業許可證為由拒絕。根據BBC報導,許志永最終是在楊斌家中被逮捕。楊斌而後被廣東司法廳註銷律師執業證。

自李翹楚被關押後,她的家人一直為其奔波,在法律框架下為李翹楚的自由和身心健康做努力,向外界呼籲案件應獲公正審理。儘管家人多次申請會見,但均遭拒絕,李翹楚關押三年期間,家人從未見過她一面。(延伸閱讀:《「7.09」家屬:從受難者到行動者的一年跋涉》)

「FreeLiqiaochu李翘楚 」指,在案件移交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後,李翹楚的母親劉慧君於2022年3月24日致信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李殿基法官。信中詳述李翹楚的成長及生活經歷,又描述李翹楚在北京被監視居住4個月和在臨沂市看守所羈押近14個月的病情與就醫情況,並指控部分執法人員的不守法行為加諸在李翹楚家人的傷害等。在信中,劉慧君期待法官做出實事求是的審判。

李翹楚有抑鬱症與甲狀腺病史,其律師與家人曾多次指她在看守所無法得到合理醫療診斷和一直接受不當藥物治療。就李翹楚的身心健康狀況,劉慧君2022年曾10次向臨沂市檢察院、2次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審申請,2023年也持續多次提出申請,但均被以「不足以防止社會危害性」為由拒絕。

劉慧君不斷在司法程序內做努力。例如,2021年4至7月,為得到一份海淀法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書,她兩度前往法院找負責法官、到信訪辦反映問題、撥打司法熱線投訴,不但無果還招致國保約談。2021年5月,得知李翹楚曾狀告臨沂公安局局長,劉慧君以家屬身分向高檢、高院、公安部、山東省人大、監察院等多個部門,去信超過50次反映存在打擊報復的可能性,但信件轉至臨沂檢察院後不了了之。

除了循法律途徑提出控告、投訴,李翹楚的家人亦嘗試尋求國際關注。劉慧君曾於2022年5月22日致信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 Michelle Bachelet,希望她關注李翹楚案件。劉慧君寫道,從上學至工作後,李翹楚一直關注社會公益活動,意為弱勢群體提供幫助。劉慧君說,她與李翹楚父親均為中學老師,夫妻二人一直力所能及幫助他人,李翹楚成長過程與許多工人子女成為玩伴;在這樣的成長過程中,善良、正直和單純成為她的人格底色,然而這讓父母引以為豪的良好品質卻為她帶來巨大磨難。

信中還寫道,李翹楚曾因參與公民社會活動與勞工維權活動,遭受巨大身心壓力,自2018年飽受抑鬱症困擾。在監視居住期間,因環境惡劣和缺乏治療,病情加重。劉慧君又指對看守所內不繫統、不透明、不專業的治療備感擔憂,而看守所亦不提供身體檢查反饋。

常年為勞工權益發聲

李翹楚於1991年出生,現年33歲,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人。她本科就讀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與社會保障專業,碩士取得英國約克大學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學位。

李翹楚長期關注中國公民社會和人權議題。根據網上公開信息,李翹楚從學生時代便積極投身中國勞工權益議題。她在大學期間前往打工子弟學校支教2年,曾與研究團隊訪談農民工,亦緊就國家政策(例如體面勞動)進行研究。

從英國取得碩士學位回國後,李翹楚持續為勞工群體維護權益。在2017年北京切除低端人口事件中,李翹楚幫助整理資料,讓失去工作和住處的打工者獲得免費或平價的住宿線索,並獲得用工機會。在佳士事件中,李翹楚為受到打壓的勞工活動者、左翼學生及其家屬提供法律程序和心理支持等幫助。(延伸閱讀:《北京「切除」:11張圖帶你看懂「低端人口」清退行動》)

新冠疫情期間,李翹楚幫助協調物資,為環衛工人發放免費防疫用品,為疫情期間被家暴的女性提供法律和心理援助。李翹楚也積極參與中國 #Metoo 行動。

1226廈門聚會案

李翹楚被起訴罪名所牽涉的「1226廈門聚會案」,被視為「709大抓捕」後,重創中國公民社會的最大案件。(延伸閱讀:《疫情陰雲時的人權律師:新一輪抓捕與新一輪逃亡》)

2019年12月初,數名中國維權人士、律師、學者在廈門聚會,探討中國時政、公民社會、國內外政治事件等議題。12月26日,官方在不同省份展開跨省大搜捕,戴振亞、李英俊、張忠順和律師丁家喜等人被抓或失聯。根據 RFA 2020年12月報導,事件發生後一年內,近20位人權律師和維權人士遭受騷擾、傳喚、羈押和批捕。

中國法律學者許志永(左)和維權律師丁家喜(右)。網上圖片
中國法律學者許志永(左)和維權律師丁家喜(右)。網上圖片

涉案的多名人士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國法律學者許志永和維權律師丁家喜併案處理,2023年4月遭重判,其中許志永被判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丁家喜被判入獄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刑期較因起草「零八憲章」的中國民運人士、獲諾貝爾和平獎的劉曉波更長。涉案的人權律師常瑋平則於2023年6月被判3年半。另外,多位「廈門聚會案」的參與人士被取保候審,也有人逃亡海外。(延伸閱讀:《律師常瑋平,一個不見容於國家的人》)

2023年11月24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許志永、丁家喜作出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丁家喜的妻子羅勝春於12月在 X 表示,二審過去近一個月,家屬仍未收到判決書。羅勝春詢問服刑地址,僅能得知丁家喜已送回湖北原籍,無法得知確切服刑監獄。許志永的 X 帳號則於2024年1月4日發文指監獄還未允許許志永親屬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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