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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十論:不容青史盡成灰

「讀者十論」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組精彩讀者留言刊出。

圖:端傳媒設計組

端傳媒社群組

刊登於 2020-07-24

#讀者十論

【編者按】「讀者評論精選」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條精彩讀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會因應長度及語意清晰作節錄或編輯。

1. rhrm,回應《他們為被刪的文章存檔,卻可能因此面臨刑罰

如果蔡、陳不是良心犯,誰才算良心犯?他們所作所為,無非是不甘靈魂任由權力踐踏而無所作為, 無非是「不容青史盡成灰」,無非是意欲效法太史公著史而藏於名山。僅僅是思想的不服從,就可獲罪而身陷囹圄,這是何等野蠻的世道!

然而蔡、陳二人為之付出了心血犧牲了自由的事業,或許根本就是天真而無用的。留下真相,是為了未來,而擁有未來的年輕一代,在配方升級的狼奶中餵養長大,對政治革新和思想自由的追求讓位於個人的名利富貴和言稱大國崛起實則稱霸世界的野心,揭穿權力的謊言被視為背叛。老一輩行動派抗爭者已然凋零,如今捍衞言論與思想也愈發困難和危險,究竟還有多少人,會願意拋棄一切投身到一場看不到希望的運動中去呢?

2. LillianSSS,回應《他們為被刪的文章存檔,卻可能因此面臨刑罰

幾個月前知道他們被抓的事,不敢相信;幾個月後事情竟然已經如此不樂觀。律師的那段讓我想起文在寅自傳裏,寫他和盧武鉉當人權律師:雖然政局黑暗,但明面上的制度還是沒有被破壞。可是現在,公檢法沒有界線,只是在利用規則加速辦事而已。

3. 嘿嘿喲呦、anonymous3,回應《曾國平:架在香港頭上的兩把刀

嘿嘿喲呦:「攬炒」應是多個可用手段的一種,而不是唯一,更不是目的。一個成熟的戰略在我看來應是是可張可馳。你當然可以對外展現一種毫不動搖地態勢,但如果其實你並沒有Plan B或AB,也沒有隨時能變回plan A的準備,就不會有任何非常必要調整方向的機會。主導攬炒方向到運動決策圈目前依然極其隱蔽,但我只觀察到了其戰術上一定的靈活性,而沒有在其戰略上觀察到。

⋯⋯

我擔心如果一個目前由絕望等負面情緒為主驅動的運動,如沒有一個較強的糾錯和適應機制,最終產生一位布雷維克或塔蘭特式的獨狼,同時會有很多人對其行為讚好或默許。與新西蘭不同的是,香港和大陸並沒有首相阿德恩這類有能力促進和解的人,只要發生了一起就會有copy cats。如果未來走向是如此那真的是人類慘劇。

anonymous3:@嘿嘿喲呦:說得很好,你的擔心絕非無的放矢。不過我個人而言,依然對香港市民抱有絕對信心。

首先,攬炒發展到今天一定不是因為抗爭者單方面一意孤行,實則皆因中央罔顧民意地強力壓迫。板機已經扣下,進一步攬炒勢在必行。獨夫民賊非要以十四億人民的淋漓鮮血為賭注,向自由世界發起挑戰,而掩飾其對大權旁落的恐懼。那最前線的香港市民也別無選擇,惟有頂硬上。

其次,中港兩地居民並沒有什麼真正的血海深仇。些許摩擦碰撞,甚至都遠遠比不上土客械鬥來的激烈。無奈被裹挾於被刻意挑撥的極右翼民粹,雙方都被騙入了極端情緒的陷阱。意識形態的異同終究敵不過血脈羈牽與文化交融。一旦中國拋棄了獨裁道路,中港將會立刻重歸於好。現在的台灣,還有人計較於省籍矛盾嗎?民主是化解族群矛盾的良藥。

最後,以中學生大學生為主的抗爭者隊伍,有年輕人的朝氣與活力。也同樣有孩子氣的淳樸和天真。換句話說,這些年輕人是很容易安撫的群體。他們的抗爭是非常純粹和理念驅動的,而較少摻雜直接的經濟或者政治利益。對於獨裁者來說,他們不被威逼利誘,當然如癌細胞一樣可怕。可是對於開明的領導者,傾聽理解和尊重足以化解一切憤怒。中大的段崇智校長就是最好的例子。不需要激情熱血與慷慨激昂,只要在民意麪前低頭傾聽,他就足以獲得學生最大的敬意。

因此,儘管我很不贊同香港示威者以仇恨恐懼作為動員工具,將矛頭指向全體中國人民,不過我還是對他們抱有信心,我也對中國人抱有同樣的信心,我相信我自己,我也相信包括我在內的每一個中國人民。

對於抗爭者來說,現在不是一個好的時刻。抗爭運動也必然在《國安法》的恫嚇下進入低潮。不過只要「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死,我們就必定能夠創造光明的未來。黎明降至。

4. YesJV,回應《領館新戰火,班農與美國對華「超限戰」的開端

當世界性的中產階層人群普遍認為世界正邁向全球化時代的時候,當跨國性利益集團認為世界正步入跨國主義時代的時候,當傳統意義下的進步派與自由派都認為自由主義普世價值依然不可置否的時候,才猛然發現所有的這些固化思維與想像,在所謂後現代主義的當今世界之下,面對已誕生二百餘年之久的現代民族國家主義面前,根本是不堪一擊。

從自由主義與進步主義共構的認知框架出發,一個時期以來的世界,正處於一種由跨國性全球利益集團主導的,重新形塑人類社會組織形式的格局中。 與此同時,世界上最大的專制極權政黨,正以其統治權貴集團利益為出發點,炮製出一套以現代國家利益為根本關切的民族主義話術說辭,在穩固其行政國家管制權的同時, 假以國家資本主義為擴張思維,與西方世界媾和出一幕前現代極權專制統治與後現代資本主導社會,共同榨取分贓全人類利益的大格局。

這個專制極權政黨,深知民族主義的偽裝是其行政統治合法性的蠱惑基礎,而其所聲稱的全球主義,或許可以被定義為一種以民族主義為底色,並已完成了升級進化的「漸進式超限帝國主義」。 早年間的一本《超限戰》本不足以喚起西方世界自由進步派的反省,主張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的貿易戰,也僅僅只是美國在經濟民族主義之下的一種自我保護意識,而是自2019之後對香港施以絕對統治的背信棄義,與病毒輸出後以疫某霸世界的乘人野心,令西方世界感受到在價值意識層面與現實利益領域的雙重刺痛。

作者強調在這種局面之下,美國將不可避免的走上班農主推的孤立主義的右翼保守路線,可能只說對了一半,因為這可能會使美國陷入與共產中國針鋒相對的長期二級對立, 與其如此,不如再次選擇重塑傳統意義中自由世界意識形態的國家陣營,而班農所主張「主權國家世界」的孤立主義卻又正與此相悖逆,反觀如今滿世界跑,號召盟國換一種方式共同應對共產中國的蓬培奧,恰恰正在踐行這樣的策略。

5. anonymous3,回應《火星探測待發,中美太空爭霸

中國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嗎?當然不是,基本上看不到你打的,我連打什麼都不知道。不過這都是小事,更大的問題在於,很多人將中國目前的軍事實力上升歸功於深謀遠慮的計劃,並沉醉於這種翻雲覆海的掌控感,看似宏大,實則虛幻。

不是這樣的,論制訂計劃,中國拍馬也趕不上蘇聯,然而今天來看,中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實力已遠超蘇聯的繼承者。這完全不是因為中國人更擅長計劃。恰恰相反,當中國摒棄了「勒緊褲腰帶也要造原子彈」的冷戰思維,改弦更張地放開經濟管制,鼓勵民間智慧民間資本參與經濟活動,造就了改革開放以來數十年的經濟高速成長。而這些經濟成長則給予了軍事研發最強力的支援。三十年的厚積成就了近十年的薄發,取得「褲腰帶」時代的人們完全無法想像的成就。

用金庸的武俠小說打比方,軍事計劃不過奇技淫巧,而經濟實力才是紮實內功,更深層次的政治理念抱負則是精神心法。疫情過後,中國倘若不能對外妥善處理外交困境,對內跨出中等收入陷阱,反而一門心思埋頭於念念不忘的百年大計,那麼蘇聯的前車之鑑恐怕不遠矣。

6. Liuhuiming,回應《來一趟淋漓盡致的熟成:與黃子軒一起「上鄉」

我母親在軍營附近的眷村與客家聚落雜處之地長大,小時候常常聽她說念小學時講客語被抓到就得帶狗牌(不清楚是不是普遍現象)。這種羞恥感使她與我父親潛意識裡刻意不跟子女說客家話,也不願意子女接觸母語。每次見到我那個客語日語交雜的爺爺,他見一次罵一次:「客家人不會講客家話」,我爸媽聽了只是聳聳肩。搬回台灣後我沒有回到城市,選擇在傳統客家山城落腳,周圍的人初見都很自然地跟我們講客語,看著我們懞懞懂懂努力試著理解的表情才問:「糖毋識客家話喔?」。後來客語耳朵打開了,聽懂了,講還是問題。

黃子軒與山平快曲風輕快,好入耳,而我最初入門的客語專輯是陳永淘「下課啦」跟「頭擺的事」百聽不厭,學客語的好教材。沒有後天刻意的技巧性,很隨性,好像重返童年,有泥土味的音樂。也很喜歡林生祥與黃瑋傑,尤其黃瑋傑「夜色」那張曲風多元的專輯。有一次開了六小時高速,整路反覆聽不厭煩,愈聽愈有味道,像是入戲了,回到家急著從歌詞本中解答聽不懂的部分。

黃跟林都是美濃客家人,關心自然環境與社會議題,用音樂進行社會運動,堅定不移,黃近年來尤其關注移工處境。客語創作歌手多數有個共通點,低調樸實,不習慣鎂光燈,擇善固執卻不多言,大概他們覺得,我要說的都在音樂裡。

7. Nio_Hatori,回應圓桌話題《日本兩醫生因涉嫌協助「漸凍症」患者安樂死被捕引發關注,你如何看?

日本最高裁在平成12年2月29日的輸血拒否事件的判決中提到,如果病人明確拒絕接受治療,應當尊重患者的這一決定。這是對患者人格權的保障。不過這個案例與這次事件的差異在於平成12年的案例中是患者放棄治療,即「消極安樂死」,而這次的事件是屬於患者通過非正常方式尋求死亡(服用特殊藥物),屬於「積極安樂死」。

此外,平成12年的案例中最高裁採用的法典為民法,認為當時的醫生沒有放棄治療是對患者的人格權的不尊重。而並沒有對法學界普遍認為會採用的憲法13條。這次事件很有可能會迫使最高裁正式對憲法13條做出正面的詮釋,以判斷「自我決定權」是否是受憲法保護的基本人權之一。

8. MareStellarum,回應圓桌話題《台立法院提案增加華航和護照的本土元素,有指加快「去中國化」,你怎麼看?

我是有些民國情結的。去台灣旅行,看到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幟,總是有些興奮。有一次看台北孔廟表演佾舞,再回頭去翻曲阜孔廟佾舞的影片,真有禮崩樂壞之感。感嘆活生生的中華文化還是在台灣才能體會,大陸各處只是沒有靈魂的空殼。

台灣給了我一個想像的空間:假如大陸不曾被共產黨統治過,會是怎樣一番場景。

然而我也理解台灣的獨特性。台灣也許曾經是南明、大清、民國的一部分,它也曾經是日本的一部分。它不僅僅是華人的,也是原住民的。台灣就是台灣自己。當今的國際環境,中共實力日益強大而日益極權化,台灣與其爭奪中國代表權早已不切實際;相反,與中國形象切割、凸顯其自身特性則日益重要。

台灣是有民主經驗的社會,相信能夠協商出一個能夠凝聚社會共識的方案。我相信這個方案可能會「去中國化」,卻不會「去中華化」。我理解並尊重台灣朋友的選擇,期待他們不屈服於任何外力,掌握自己的命運。

9. anonymous3,回應圓桌話題《「北美中國女權群」事件:你怎麼看群聊組中群主的權利與管理職責?

2009年3月22日,武漢的一對母女身着和服在武大櫻園拍照,遭到一名武大學生的斥責,並被是多麼遊客轟趕。大意就是我不喜歡你,所以你滾蛋。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在十年以後的2019年3月24日,一名身着唐裝的男青年和他的同伴被暴力驅趕。

回到此次女權事件,問題有兩個,第一,性騷擾是否屬實;第二,群主是否有權力驅除組員。

對於第一個問題,我贊同清華大學政治學副教授劉瑜對於「me too」的觀點。性騷擾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刑事指控,面臨此類指控的任何一個人都是清白的,除非法庭判決。而所謂「強姦犯」的描述更是無中生有,對當事人的名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要麼提告,要麼閉嘴。在媒體或者是公共討論空間裏更應該注意。否則任何一個人,甚至在此次事件中都無關性別,都會面臨潛在的無窮無盡的要求其自證清白的風險。這對於整體的社會有百害而無一利。

對於第二點,原則上我反對任何人或者組織不經法律程序限制他人的任何權益。驅逐組員儘管談不上傷害他很大的權利,不過我依然傾向於儘可能地少動用此類權力,也就是我反對將任何沒有直接破壞群組討論氛圍的人驅除。如果我強烈地討厭群內的某人,那麼該滾蛋的應該是我,而不是對方,畢竟我不是此路是我開的山大王。

但微信群畢竟不是真正的自由廣場,任何人都有權出入。它更類似於一個鬆散的社團組織,特別是如此規模的微信群。這樣的群組不是群主的私產,它由所有參與者共同建造,也理應歸他們共同擁有。而群組人數的增加,也帶來的更專業的群組管理需求。很基本的就是需要擬定獲得廣泛認可的人員管理辦法,然後規定決策程序。如果絕大多數人不反對,當然可以由群主,或者群內任何少數人決定。這樣後果就是一旦這些人做出了決定,其他人必須遵守。否則也可以經由一定的民主程序來完成,同樣的,除非程序瑕疵,一旦決定完成,其他人也必須遵守。否則輸打贏要只會讓群空間失去其公共討論的價值。

10. tomatopie,回應圓桌話題《「北美中國女權群」事件:你怎麼看群聊組中群主的權利與管理職責?

首先認為標題可以補充一下,是「女權群聊組中」。

然後,看呂頻不能只看她說什麼,還要看她做什麼,因為她經常言行不一自相矛盾。比如文末提到她表示鼓勵群友探討群規指南,實際上她並不怎麼鼓勵。有條件的朋友可以回顧北美群聊天記錄⋯⋯

結合整個提議過程,提出者的態度的確可以用強硬來形容,但這是溝通技巧的缺陷,不代表溝通內容的無價值。而呂頻此時的回應卻反映了她自己的霸道——當提出者表示「不能就這麼算了」,這是一種具備號召力的聲明和表態(但如果無人理會也只是句嘴炮),而作為群元老的呂頻對此本能地感到不滿和抵觸。這種不滿和抵觸,常見於專制社會中當權派對公民運動的反應。

如果有人覺得我這樣是在吹毛求疵,那再看看她後來表示贊成大家探索仲裁團機制後,又隨即跟上好幾條的風險提示和成本估算——她過往的經驗告訴她組織仲裁團和實施仲裁結果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所以她不想參與,也不想群主(小門)參與。個人認為她們可以不參與,大家也確實不能夠強迫她們參與,即使有公信力的她們是最理想的主持人選。

但是,她們應該放權,比如推介其他人選或者暫時讓出群主位置。可惜到最後爭執蔓延到二群,呂頻也沒有,她只是不斷重複她的過往經驗,以苦口婆心的姿態對A支持者們的訴求進行了實際的擱置和阻撓。既不願仲裁也不願放權,卻矛盾又違背常理地聲稱群內無人有權,這才是徹底激怒支持者們的原因,也導致她自己最後公開被斥「包庇性騷擾」。

最諷刺的是,最開始兩個當事人尚未浮面的時候,被控性騷擾的B其實表達過支持設立仲裁團,還給出過團成員的配置建議。在這一點上,口口聲聲反權威、日常拒絕「老師」稱呼卻在更多情境中暴露出戀棧權位的呂頻,實在相形見絀。呂頻和呂頻支持者後來那些冠冕堂皇長篇大論的辯解,最終在意的都是她們的名譽地位公信力,而不是B是否含冤。所以若從微信群主權職、性騷擾裁決程序等角度切入該次事件,都可算是捉錯用神。

上面提到的只是個別例子,我相信每個對民主政治和公民社會嚮往和敏感的人在檢視(用到這個詞是因為曾經敬重她,她的一言一行都無法不使我重視)呂頻這次的言行時,都會感到強烈的不適和反感。

以上全部為個人意見。我最後的觀點是不論A和B孰是孰非,當有人在女權社群,尤其是號稱行動派的女權社群裏提出相關控訴,都應該得到正視和干預(這種干預不是直接踢人,而是啟動仲裁機制),而不是一句推卸責任的「無權處理」的搪塞。再申報一下,我是一名90後國內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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