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逃犯條例

4.18大搜捕:15名民主派人士被捕及檢控,吳靄儀保釋後稱維護法治向來艱難

81歲、香港排名第一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以及72歲的大律師吳靄儀,均是第一次被落案檢控。

2020年4月18日,警方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其中一名被捕人、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於下午抵達中區警署。

2020年4月18日,警方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其中一名被捕人、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於下午抵達中區警署。圖:端傳媒

端傳媒香港組

刊登於 2020-04-18

#反修例運動

4月18日星期六,香港至少有15名來自不同政黨或組織的民主派人士被捕。這是自反修例運動而來第4次涉及多名政界人士的拘捕行動,人數為4次中最多,被拘捕的各人分別涉嫌組織及參與去年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的示威活動,他們將被正式落案起訴。

被捕人士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楊森、何俊仁、單仲偕、蔡耀昌、工黨李卓人、何秀蘭、社民連梁國雄、吳文遠、黃浩銘、陳皓桓、公民黨執業大律師吳靄儀、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身兼立法會議員的街工梁耀忠。

其中,81歲、香港排名第一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以及72歲的大律師吳靄儀,均是第一次被落案檢控。

18日晚上開始,多名被捕人士保釋後見記者。大律師吳靄儀於晚上近10點獲保釋後表示,今年72歲的自己是首次被捕,被捕的經歷讓她更明白被捕人士獲得法律支援和律師協助的重要性;她強調,自己於執業的第一天已明白維護法治是一份艱難的工作,不能因為法治處於危機狀態就放棄,但情勢越是惡劣,越是要為香港人爭取自由。「即時我們心情多麼惡劣,我們不能讓心情蓋過我們的責任。」吳靄儀表示。

2020年4月18日,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於下午近5時,獲准以1000元保釋離開中區警署,下月18日需到法庭應訊。
2020年4月18日,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於下午近5時,獲准以1000元保釋離開中區警署,下月18日需到法庭應訊。

被捕人士之中,年紀最大的是李柱銘,警方指他去年8月18日,涉嫌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遊行,獲准以1000元保釋。離開中區警署時,李柱銘表示,「終需是做被告人」,形容「舒服了」。「因為這麼多年這麼多個月,見到好青年,被他全捉去告,而我是無被告,其實我個心是過意不去。」他又指,對自己所作所為沒有後悔,亦感到驕傲,可以有機會與一班優秀年青人走民主的路。

李柱銘是全港最資深的資深大律師,創辦民主黨,亦有「香港民主之父」之稱。他曾於 2015 年 2 月,因為參與佔中被預約拘捕,但後來無落案,今次是他首次被起訴。

這場大搜捕引發多方關注。英國外交部發聲明指,關注香港一些政治人物被捕,期望所有拘捕與司法程序會以公平及透明的方式進行,同時強調和平示威的權利受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保障,所有抗議活動必須以和平方式進行。此外,前港督彭定康也發聲指,北京及香港政府是在進一步埋葬一國兩制。

一個月後上庭應訊,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今次大搜捕的消息早於上午開始陸續傳出。綜合消息及傳媒報道,大部份被捕人士遭警方上門拘捕。警方曾到訪黎智英位於何文田的寓所搜查,惟當時黎不在家,至下午警方在大宅門外帶走黎智英。警方原定上門拘捕吳靄儀,但其不在家,至下午3時,吳靄儀自行前往中區警署接受拘捕,她步入警署時手持一本著題為 China\"s National Security: Endangering Hong Kong\"s Rule of Law?(中國國家安全:危害香港法治?)的著作,編者為專研憲法及人權法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陳秀慧及伯明翰大學環球法學教授Fiona de Londras,吳亦有撰寫其中一文。

2020年4月18日,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下午約2時返回何文田嘉道理道寓所,警員到場將他帶上一輛私家車前往九龍城警署。
2020年4月18日,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下午約2時返回何文田嘉道理道寓所,警員到場將他帶上一輛私家車前往九龍城警署。

被捕名單原來只涉及14人,期間曾一度誤傳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同樣被捕,後來獲澄清他未有被捕。至下午立法會議員梁耀忠亦被捕,他離開立法會後,自行前往油麻地警署。

警方在18日下午約4點交代詳情,惟記者會歷時不到5分鐘。港島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林穎濠表示,今日警方一共拘捕14人,包括12男2女,介乎24至81歲,涉嫌在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組織及參與港島及九龍區的未經批准集結。

香港警方表示,其中5人在去年9月30日及10月19日,涉嫌干犯公告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全數被捕人已經或將會被落案起訴,將於今年5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不排除再有人被捕。當被問及被捕人個別所涉罪名、為何今日作拘捕、警方所掌握的證據及搜查程序為何,林穎濠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警方仔細考慮所有證據,認為有充分證據,故作出拘捕和檢控,又稱任何人違法都會調查。

警方傍晚發稿修正,新增一名被捕者,拘捕人數改為13男2女。保安局則發稿回應傳媒查詢表示,拘捕行動是根據警方調查所得的證據而進行,嚴格按照相關法例行事。

到了18日晚上近10時,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見傳媒表示,「有一名在法律界有崇高地位的被捕人士」,保釋後表示能夠與年輕人一同被捕感到光榮,對此感到驚訝和擔憂,認為這位人士應該「勸喻年輕人守法」,應感到羞恥而不是驕傲。

2020年4月18日,社民連及工黨等人到長沙灣警署聲援被捕人士。
2020年4月18日,社民連及工黨等人到長沙灣警署聲援被捕人士。

活動皆獲發反對通知書

《端傳媒》翻查案件所涉的示威活動,皆獲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去年民陣申請於8月18日舉辦遊行,但遭警方反對,故轉為在維園舉辦「流水式」集會。10月20日,民陣原發起在九龍區遊行,遭反對後仍有大量市民上街,警方出動水炮車,更在清真寺門外發射藍色水劑。

民陣去年擬於10月1日中共建政70周年發起「沒有國慶 只有國殤」遊行,惟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 民陣提出上訴,遭上訴委員會駁回,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何俊仁、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表示,將在10月1日以個人名義,承接民陣原定遊行路線,下午1時由銅鑼灣東角道出發,遊行至中環遮打道。另外,民間也發起灣仔、黃大仙、深水埗、荃灣、屯門、沙田六區集會。

接二連三的大搜捕

《端傳媒》統計,反修例運動自去年6月初爆發,警方除了多次在示威活動中大規模拘捕在場示威者及市民外,至少民主派已經有9名立法會議員(連同被捕未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區諾軒)及30名區議員亦因應相關活動被捕,當中已經至少有三次是在一日內拘捕多名與民主派有關的政界及社運界人士。

去年8月31日為人大831決定5週年,民陣原定舉行遊行,但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後取消,但網上持續有人呼籲參加該次遊行。遊行前夕的29日及30日,警方以阻差辦公、非法集結、參與暴動、襲警等罪名拘捕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常委周庭、香港民族黨前召集人陳浩天、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區諾軒、譚文豪等至少9人。拘捕行動被認為旨在阻嚇將參與8.31遊行的人士。

2019年10月1日,民陣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工黨李卓人、民主黨何俊仁、社民連梁國雄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宣佈以個人名義,承接 10.1 國殤遊行。
2019年10月1日,民陣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工黨李卓人、民主黨何俊仁、社民連梁國雄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宣佈以個人名義,承接 10.1 國殤遊行。

去年11月8日,7名立法會議會被拘捕或預約拘捕,包括人民力量陳志全、民主黨林卓廷、公民黨郭家麒、街工梁耀忠、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朱凱迪及區諾軒。他們被指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涉嫌在2019年5月11日《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法案委員會會議,懷疑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民建聯葛珮帆和周浩鼎。 至今年2月28日,李卓人、楊森及黎智英因曾參與未經警方批准的8.31遊行被捕,同時黎智英被控涉嫌在2017年恐嚇《東方日報》記者。

大搜捕的「醉翁之意」

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在社交媒體貼文表示,按照目前法庭入罪門鑑,未必十多人均會罪成判刑。他質疑,多名民主派人士的電話,將被撿取作為證物,法庭也極可能批出搜查令,若警察能夠取得電話並讀取通訊紀錄等資料,相信可以增強其情報網的完整程度,故認為拘捕行動「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又指,有「民主之父」稱號的李柱銘,以及獲美國副總統及國務卿接見的黎智英遭拘捕,將會引起輿輪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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