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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吳靄儀:山月照人歸,在九七的這一邊回首

她曾為港人子女爭取居港權,曾為反對23條立法,在議會中孤軍舌戰。從97回歸到23條立法以至現在,她所走過的路,正是香港回歸前後法治興衰的剪影。

吳靄儀的首部回憶錄《拱心石下——從政十八年》即將出版,紀錄她從政多年的經歷,見證香港20年政治及法治變遷。

吳靄儀的首部回憶錄《拱心石下——從政十八年》即將出版,紀錄她從政多年的經歷,見證香港20年政治及法治變遷。攝:林振東/端傳媒

端傳媒記者 楊子琪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8-07-01

#九七21年

作者按:本文標題上的「山月照人歸」原為李白詩句「山月隨人歸」。讀吳靄儀自傳《拱心石下 從政十八年》,她在序章的文末,寫自己離開議會:「臨別的心情是完成責任,不要多想功過——無論是過去的,未完成的,或應做得更好的。……山月照人歸,到此,我應該釋然於懷,寬恕自己。」

1983年,她就為明報月刊撰寫文章,談香港將逐漸受大陸同化,中國政府的介入將越來越多。回顧這段文字,她說:「現在情況比當年預想的還要差好多。簡直差到不得了」。

「我在立法會工作十八年,深知香港法治已岌岌可危。」吳靄儀在講座中如此說道。2012年,她卸任功能組別法律界議員,同年梁振英上任行政長官。然後,就是一系列社會政治事件:反國教運動、反新界東北撥款、雨傘運動、本土力量興起、旺角騷亂爆發......每當有抗爭者被判刑,社會就會展開對「法治」的討論。在吳靄儀看來,這六年間,「政府說自己維護法治,其實是不停改變『法治』的概念,把它說成是『守法』。他們用的是專制社會的一套,守法就是我立的法,警察要執法,民眾要聽話,這就是他們的『法治』。」

卸任後至今,吳靄儀活躍於香港新一代抗爭行動,雨傘運動、反DQ集會、在囚抗爭者支援等,都少不了她的身影,她的文字和觀點亦常見諸報端。她一直強調,法治並非只關乎法庭,行政、立法、司法三方都有維護法治的責任。以近日旺角騷亂案的判刑為例,她說:「暴動罪門檻很低,要靠行政機關懂得自己把持。如果立法機關本身內部結構不公,檢控權在行政手裏,行政機關又有權用盡時,法庭還可以怎樣?不說旺角騷亂,就算黃之鋒案件,在這樣條文下也很難判他們無罪,唯一剩下的空間就是量刑。立法和行政機關,已經足以毀滅『法治』的絕大部分,你不能只靠司法獨立去維護法治。」

她慨歎時代的轉變。「95年我剛進立法局,法治地位十分中心。但回歸之後,普通法色彩越來越淡,被大陸那套侵蝕,法律界竟被打成反對政府的反動力量。大多數人除了打官司外,對法律界沒什麼尊重。最近林鄭指名道姓責罵大律師公會『精英心態』,這在97前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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