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荃灣槍擊現場,目擊者和示威者經歷了什麼?

「開始我是想差人開槍,後來真的開槍了,看到他躺在地上,我覺得不舒服。」目擊者說。
2019年10月9日,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外連儂牆外一幅海報。
逃犯條例 香港 中港關係 人權 政治 社會運動

子彈射進18歲少年的左胸時,目擊者梁伯聽到「啪」的一聲。「催淚彈是『砰——砰——』,真槍是『啪』!」梁伯這樣描述二者的區別。

10月1日正午,1900多公里外的北京剛剛結束盛大的建國70週年閱兵慶典,香港多區的示威活動已像當晚北京上空的煙花般一個接一個炸響。就在梁伯窗外那條貫穿荃灣區的大河道上,示威者與警察展開了曠日持久的遭遇戰。密集的催淚彈釋放出嗆人的白煙,梁伯關上窗戶和冷氣機,吹著風扇,冷眼瞧著樓下的衝突。

梁伯不支持示威。他今年64歲,在大河道旁的大廈樓上開了一家店鋪,至今已有九年。他說,6月反修例運動開始後,生意減少了三成。10月1日當天,他更是不得已早早關了店,等待示威結束。

直到下午4點10分左右,那個瞬間以一個聲音刻入梁伯的記憶。他看到一群示威者與警察發生近距離衝突,混戰中,一位警察扣動了扳機——「啪」——子彈穿入一名示威者的胸膛,後者應聲倒地。

回憶那一幕時,梁伯右手無意識地覆上左胸口,「開始我是想差人(編註:警察)開槍,後來真的開槍了,看到他躺在地上,我覺得……不舒服。」

「如果死人,會不會是我?」

2019年10月2日,一班中學生在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外靜坐示威,聲援於十一時遭警方槍擊的中五學生。
2019年10月2日,一班中學生在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外靜坐示威,聲援於十一時遭警方槍擊的中五學生。

所有示威者似乎都在等待那枚子彈。

9月30日晚,Andy和Harry姐弟向母親交代,明天倆人可能會一起被捕。母親知道無法阻攔,只好反復叮囑他們小心點。

Harry在肚腩上寫下所有可以聯絡的法律支援電話號碼。「十一前一天,覺得是自由身的最後一日。」Harry做好了翌日可能會死人的心理準備,「如果死人,會不會是我?10月2日,我還能如常回家嗎?」

姐姐Andy感受到了Harry「熱血上頭」。印象中一直不會擲磚頭、多在示威現場擔任「哨兵」的弟弟,提前一周讓她幫忙買隔熱手套,說想處理催淚彈。Andy沒有答應,Harry就自己去五金店買來。他向姐姐坦言:一定要和警察對抗。

「大家都知道這天會『好大鑊』(編註:粵語,指非常嚴重)。」25歲的阿銀說。10月1日,此前鮮少戴齊裝備的他將保護頭部的用具塞進了背囊,並難得地在約定時間前就到達集合地點。他記得當天是他多次示威經歷中士氣最高昂的,「之前可能會覺得有下一次,這次是覺得要有所作為。大家可能想打贏差佬,要展示出很多對抗性,而且你知道他們(編註:指警察)一定會升級武力,尤其在十一。」

這一判斷後來被證實是準確的。據香港警方公布的信息,10月1日當天,警方共使用約1400枚催淚彈、190發布袋彈、230發海綿彈及6發實彈,並拘捕269人——均創下反修例運動以來的最高紀錄。

那一天鬥志昂揚的不僅僅是警方。儘管民陣申請的「沒有國慶,只有國殤」示威遊行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示威者依舊決定,在灣仔、黃大仙、沙田、深水埗、屯門等多區進行集會遊行。八月起,警方開始針對示威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進入九月,民眾漠視反對通知書、發起遊行示威已成常態。

沒有人料到,最激烈的一幕出現在了荃灣。這個位於香港新界西南的區是新移民聚集地。據2016年政府統計處資料,在荃灣市中心一帶,居港未滿七年的內地新移民比例為19.4%,為全港第二高,遠超平均值3.4%。在近四個月的示威衝突中,荃灣稱不上最激烈,卻發生了白衣人首次襲擊示威者並砍傷一名青年的事。

十一荃灣示威示意圖。
十一荃灣示威示意圖。

下午一點過後,沙咀道上聚集的逾千名示威者開始遊行,在青山公路的商場千色匯門口遇到警察防線。下午3時許,警方在荃灣發射了第一輪催淚彈。阿銀一路退至海壩街,Andy和Harry則轉戰楊屋道,並碰上已在那裏駐防的警察,接連不斷的催淚彈在他們面前炸開,Andy看到其中一顆落在一棟民居二樓的陽台,冒出滾滾白煙。

防暴警察開始推進,示威者四散後退,慌忙奔走中,一棟住宅區的鐵門被打開,幾個中年街坊站在門裏向Andy和Harry招手,「快點進來!」

姐弟倆和幾個示威者最後輾轉來到一位願意提供庇護的男生家中。在那裏,他們獲悉有人被實彈擊中。不過,沒有人露出任何情緒波瀾。「出來都知道警察遲早會開槍,」此時正在海壩街奔走的阿銀事後向端傳媒回憶,他與同伴得知消息後,亦都沒有太大反應。

「有人認識他嗎?他的名字叫曾志健。」Harry揚聲詢問一同在庇護者家中躲避的其他示威者。

「曾志健嘛,健仔嘛,我知道。」一個學生模樣、胳膊纖細的示威者掀起面罩,一臉嚴肅地回應,「他是我同學,之前同班。他是個『和理非』,好和平喔。」Andy記得,男孩臉上帶著「少年的嚴肅」。

或許因為其他人的沉默,以為眾人不相信他,男孩又重複了幾遍,「我認識他,我認識他。」

2019年10月1日,警員在荃灣海壩街近川龍街發射實彈,一名示威者中實彈受傷。
2019年10月1日,警員在荃灣海壩街近川龍街發射實彈,一名示威者中實彈受傷。

「先救他,我不走」

這是阿銀記憶中最激烈的對抗。

警方在千色匯發射第一發催淚彈後,一度推進到大河道,一百多名示威者則轉入海壩街,與警方展開巷戰。

阿銀想起7月27日的元朗示威,橡膠子彈在他兩米外打中身邊的示威者,已令他覺得身處險境。在海壩街,示威者和警方防線距離不到30米,他舉著傘站在前排,飛來的橡膠子彈擊中身邊的人。

「上一秒看到前面的人中彈,下一秒已有兩粒子彈打到傘上。」速龍警員襲來時,距離一度只有幾米。「現在回想,那條街被拉(編註:指被捕)的機率可能有50%。」

梁伯就是在那時目睹了槍擊。他先是看到二、三十名防暴警員離開海壩街,「像是收隊的模樣」。這時,十幾位示威者突然從海壩街衝出,橫穿大河道,繞過停駛在路邊的巴士,與停留在朱耀記大閘蟹專門店門口的幾名防暴警員發生衝突。綜合在場媒體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香港城市大學編委會釋出的視頻和梁伯的敘述,一名站立位置稍靠前的防暴警員被幾名示威者追打,並在跑到祥興記上海生煎包店(下稱「生煎包店」)門口時,疑似踩到紙皮滑倒,遭到幾名示威者圍攻。

十一荃灣槍擊現場示意圖。
十一荃灣槍擊現場示意圖。

梁伯記得,當時有幾名警察立於生煎包店旁邊的卓明大廈門口,他們上前試圖營救被圍攻的同袍。

一名右手舉起手槍、左手握著可以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長槍的警察衝向示威者,就在這時,一位左手持藍色浮板、右手拿白色棍棒的示威者揮棍打向該名警察。沒有鳴槍示警,該名警察對著揮棍的示威者的左胸扣下扳機。據香港01報道,開槍警員與中槍者只有約一個身位的距離。

啪——中槍的示威者跌落在剛剛被圍攻的警察身上,緊接著躺倒在地。梁伯看到血從他的黑藍色衫上滲出來。

另一位示威者上前,試圖撿起倒地男子身邊的棍棒,被防暴警員制服、按在地上。

「我胸口很痛,我要去醫院。」中槍者掀起面罩大喊。

另一名被制服的示威者對警察喊:「你叫他們(編註:指急救員)過來啊,他們有急救牌(照)。」

警員答:「我也有急救牌。」

「那你又不救他?」

「因為我在制服你。」

「先救他,我不走。」

梁伯看到,防暴警察過去,掀起中槍者的面罩,他似心有不甘,又勉力將面罩拉下、蓋在臉上,警察再次掀起面罩,梁伯這才發現——「是很後生的臉」。

很快,另一批示威者從生煎包店的另一側抵達開槍現場,距離防暴警察只有幾米,阿銀就在其中。看到現場只有幾名警員,他精神亢奮、夾雜些許緊張,心想:終於可以包圍、反擊警察。但眼前的場景過於不尋常,就在他們試圖上前時,阿銀看到一名防暴警員一隻手拿著長槍,槍口朝下,又對著他們不斷擺手。

「是這麼久以來沒有發生過的事。他們也不是投降,只是叫我們不要再來了。」

此時阿銀發現地上躺著兩名黑衫人,他猜測,或許是自己人砸中自己人,抑或是警員使用過度武力打暈了他們。除了擺手的警員,阿銀看到其他幾個防暴警察站在旁邊,彷彿沒有留意到示威者。現場的示威者很躁動,不斷丟磚頭,但警員也沒有反擊。

站在附近大廈天台的青年阿光聽到警察對阿銀他們說:「不要搞了,你們救不回他們的,他們兩個走不了了。」

大約對峙了20秒,另一批防暴警察趕到現場,阿銀聽到幾聲槍響,身邊旋即瀰漫白煙,他感覺自己被騙了,以為擺手的警察有意夾擊示威者,遂往千色匯方向離開。

彼時,天台上的阿光並不知曉樓下那個倒地的示威者中了實彈。他只記得那個下午催淚彈的密度很大,短短一分鐘就有5、6發,嗆得自己眼淚直流。「全部都是催淚彈的聲音,不知道那個聲音是開(真)槍還是催淚彈。」

沒有人捕捉到那個稍顯不同的槍聲。坐在生煎包店旁邊的卓明大廈裏,值班的保安強叔戴上了街坊送的醫用口罩。二樓,正與街坊打麻將的郭小姐關緊了窗戶,仍能聽到窗外「砰砰」的槍聲,與此同時,麻將桌上的人戴起醫用口罩,繼續他們的牌局。

2019年10月1日,首次有示威者被實彈擊中,中彈者為中五學生。
2019年10月1日,首次有示威者被實彈擊中,中彈者為中五學生。

「警察通例」第29章與18歲中槍者

一批防暴警員到場增援後,警察才去查看了中槍者的傷勢。有警員用手按住中槍者胸口中彈位置,給他戴上呼吸器,簡單處理了傷口。

救護員在大約15分鐘後趕到現場。梁伯記得,儘管警方在事發後迅速封鎖了現場,期間仍不時有街坊湊過來,看看倒地的中槍者,又離開了。

作為事件的全程目擊者,梁伯未能等到警察的拜訪,據他所知,警察沒有到他所在的大廈搜尋更多目擊者,只是帶走了幾位當時就在現場的目擊者。生煎包店的老闆告訴端傳媒,翌日早晨,警方取走了生煎包店CCTV的全部資料,說日後會歸還。

阿光很難接受警察實彈射擊的事實。自稱「政治冷感」的他,從7月末開始,便不敢穿黑衣出門,因為新聞上說警察有意截查黑衫青年。8月5日晚,荃灣出現黑社會襲擊示威者的事件,亦令阿光對黑衫敬而遠之,擔心自己被誤認。如今,相比於示威者,他說自己更害怕警察。

「為什麼要開槍,而且好近距離,就好似我們現在這個距離。」他用手比劃了一下,神色緊張,聲線顫抖,「其實這個距離,另外一隻手還拿著一把長槍,他後面還有很多防暴,他們可以過來,不需要拿出槍。」

關於開槍是否合乎指引,警務處長盧偉聰在第二天舉行的記者會上稱,警員在「電光火石下」時受襲,為防止自己及同袍受生命威脅,短時間內決定向施襲者開槍,這是「合理、合法」的。他又稱,開槍距離不是警員決定,而是施襲者近距離走前,當時警員別無選擇。

早前示威衝突中也曾出現警方持真槍的情況,例如在8月31日銅鑼灣有喬裝警員被示威者發現後,就曾朝天開槍示警。不過,10月2日《明報》引述警方消息人士指,警隊訓練從未有「向天開槍示警」的作法,在荃灣事件中,當時持槍警員發出口頭警告無效,決定開槍。

2019年10月2日,一班中學生在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外靜坐示威,聲援於十一時遭警方槍擊的中五學生。
2019年10月2日,一班中學生在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外靜坐示威,聲援於十一時遭警方槍擊的中五學生。

2016年旺角騷亂也曾出現警方開槍惹爭議的事件。當時上海街聚集數百人,向警方投擲雜物,警員發現有示威者對倒地同袍拳打腳踢,拿出警棍試圖阻止示威者,但示威者沒有停止襲擊,警員決定升級武力使用佩槍,在作出口頭警告後向天鳴槍示警。

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回應荃灣開槍事件則表示,當時同袍被十多人「按在地上,以武器致命襲擊」,如果不救同袍,或延誤時機、用沒有效果的武器,同袍生命將會很危險。

汪威遜指,警隊訓練概念,是要打中軀幹(Center mass)制服。事件中,警察從頭到尾都依守則向軀幹開槍,因為打手腳的話有可能打中他人。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補充,使用槍械最重要指引不是要打死人,而是要停止威脅。

在警務處網站上,關鍵的「警察通例」第29章——「武力與槍械使用」一直未向公眾公開。多年來,每當有涉及警權的案件時,人權關注者都呼籲警方公開第29章,以便市民監督。警方則多次重申,由於指引涉及行動細節不宜公開。因此,公眾只能了解到傳媒援引內部人士消息及司法裁決時警方披露的部分內容。

綜合多家傳媒,「武力與槍械的使用」章節第29章列明的警員可使用槍械的3種情况為:

  • 包括為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
  • 拘捕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及在犯該等罪行後企圖逃避逮捕的疑犯及為平息騷動或暴亂。
  • 同時,警員必須在不能以較溫和的武力達到目的時,才可使用槍械。

在一份2011年、對尼泊爾籍男子被警員開槍轟頭死亡事件的判詞中,大律師黃宇逸援引警方當時交出的29章的部分內容,其中提到「使用武力的原則是,所使用的武力必須是為達到目的而須使用的最低程度武力;達到目的後,須立即停止使用。該等武力必須在當時情况下屬合理的」。

而據立場新聞消息,警方在9月30日,即開槍事件的前一天,將容許使用槍械的「致命武力攻擊」定義更改,從「意圖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更改為「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也就是說,只要警員認為有「相當可能」引致嚴重受傷或死亡就可開槍,與舊定義規定的施襲者「意圖引致」有很大的區別。

此外,香港01在2017年發佈的「綜合多名前線人員」的報道裏寫到,警察武力的最高等級,即可以使用致命武力(槍械)的情況為「警察遇到有人有毆打意圖令人嚴重受傷,甚至死亡」,與上述消息提及的舊定義相符合。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質疑,警員在這種情況下開槍是否符合自衛。 他指出,警員持槍主動走近示威者,且警員身上有其他武器可以使用。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認為,激進示威者在舉天同慶的日子作出破壞,漠視對國家及全國人民的尊重,令港人蒙羞。經民聯則批評示威者「暴徒的極端暴力行為喪心病狂,令人髮指,與恐怖主義無異。」

但民意表達了另一種看法。10月2日上午,中槍者曾志健就讀的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下稱:何傳耀中學)門外,一批學生和校友穿著黑衣靜坐聲援。中午,逾千名市民在中上環快閃遊行抗議警方開槍。晚上,大批市民自發到荃灣遊樂場聚集,與此同時,逾百名市民站滿新城市廣場中庭,深水埗楓樹街遊樂場看台亦幾乎被坐滿。

有人談起對曾志健的印象。「睇唔出(他)會衝咁前!(編註:看不出他會衝得那麼前!)」已畢業的校友Sam參加了在何傳耀中學門外的集會,他記得曾志健有參與籃球隊,「幾active」(編註:很活躍)。

「原來健仔這麼熱愛香港」,同校讀中學六年級的John說,自己從小學就認識曾志健,印象中,他一直很關心時事。John從曾志健的社交媒體或平日聊天中,都能感覺到他對香港目前局勢「非常絕望」。

10月2日下午,躺在醫院深切治療部的曾志健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警方表示將於10月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審判。

阿銀放心不下。10月3日,他在沙田法院外等著。他在海壩街就對這個男生有印象了,「我很記得他那塊藍色浮板,我見到那張相就記得是我們那條街的人。」

因仍留醫治療,曾志健未能出庭。辯方想要申請保釋,遭到控方質疑——在被告未到庭出席聆訊的情況,法庭無權批准保釋。法庭最終裁決,暫時繼續交由警方看管。

槍擊事發地——荃灣鱟地坊的祥興記上海生煎包店門口。
槍擊事發地——荃灣鱟地坊的祥興記上海生煎包店門口。

尾聲

十月一日當晚八點左右,端傳媒到達槍擊事發地——荃灣鱟地坊的祥興記上海生煎包店門口。

示威衝突已平息了一陣子,有不少街坊在街心花園乘涼,或下樓買晚餐。這是一個熱鬧的街區,附近店鋪林立,平日總是熙熙攘攘。生煎包店當晚沒有恢復營業,間中有三三兩兩的市民在附近駐足,有人在路邊發現幾枚彈殼,與途人討論著那是真槍還是其他子彈。

梁伯一直在窗邊看著樓下的情況。槍擊後一、兩個小時,有示威者來到事發地,在大河道那個佈滿口號的水泥路障上添了新的噴漆:「10.1死黑警開實彈」。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人名皆為化名。

端傳媒記者謝梓楓、實習記者余美霞對本文亦有貢獻。

讀者評論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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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garfield_ho 什麼試水溫,什麼怕裝修,別老套用一套一套的陰謀論啦,很無聊

  2. @moksha 革命為什麼不能討論公民權利?革命不就是為了公民權利嗎

  3. 到底是不是时代革命啊,革命还讨论公民权利。

  4. 如果理性客观中立就是把独裁政府和民主自由放在天平两端,那不是中立,是冇良心。

  5. @Annatar 我在討論過「端不中立」這類意見的問題,如今若對方僅僅提出「不中立」的肯定句我已經略過不討論了。
    但,本著交流初衷,可否請大陸朋友簡短給些feedback:
    以下三題請不吝回應:
    1.這類質疑端的偏頗者的言論仍需對談嗎?
    2.對你而言,端的確給了你「不夠客觀」的感
    覺嗎?
    3.無論你是否贊同「不客觀」,你對討論「媒體
    偏頗」的道理依據感興趣嗎?
    以上請以Y or N or ?表達 同意/不同意/不確定
    回覆為: 1y2n3?或 yyn nyn 即可

    下文有之前的討論: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91007-notes-editor/

  6. 或者,部分合理?
    沒有,合法性成疑時,就根本沒有合理一說。即便它整個執政集團就是為民服務,你也要得到民眾授權,不能自己說有就有。
    何況,現在這鳥樣。

  7. 我覺得分歧其實不在報導或報導重點(媒體不覺得需要花大篇幅去報導藍絲的集會)的選擇,而是大家對反送中的本質性看法完全不一樣:
    我們認為反送中其實就是抗極權,
    而有些內地人至今都不認為中國政府是極權政府
    即使有成山的證據足以撼動它的合法性。這是很扯的事。來這裏叫嚣的人其實在說的是「你為什麼不說中國政府是合理的」。

  8. 好!等我可以把個人記憶圖像化吧。:)

  9. @Fai 其實如果真的要證明是否設例,文章支持插入視頻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10. 這是反修例運動射中示威者的第一槍真槍,謝謝端如此認真的採訪各方來還原,我想多年以後,大家一定會更加明白這一槍的含義和影響。

  11. 感谢带来这么细节的报道。不忍卒读

  12. @Yixin18 这向往自由的大陆同胞,可以过去香港感受一下自由的空气,尤其记得用普通话跟示威者来亲切的慰问,相信你很快就能受到示威者热情的款待。现在香港空前自由派,因为只要怀疑你不是真心认同他们,他们会跟你私了。现在香港没有人敢公开对暴力说不。

  13. 看来端传媒也怕被装修,之前po了两篇反思勇武的文章试水温,今天马上po了这篇美化勇武的文章,满满的求生欲。

  14. 楼下unicorn是洗地五毛无疑了,急救员站在远离示威者的地方被流弹射中眼部都能变成暴徒攻击警署而被枪击(多位记者的现场见证以及现场视频证据显示她的位置是和记者救护员社工在一块远离警署),一些早已经被澄清的事时至今日都被拿来搅浑水

  15. 一边要求抗议者“不要招惹警察”,一边对警察滥用暴力视而不见的,都是“专制优于民主”的坦克派吧。
    说支持言论自由的也是你们,说中国文化最包容的也是你们。既然可以自由,既然包容,为什么不可以两种制度共存?
    香江为界,北边专制,南边民主。想要民主的申请来南边,喜欢专制的申请去北边,各自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这世界岂不是美好很多。

  16. 覺得因為同事被打所以警察開槍合理的人,是不是也支持示威者因為被警察打武力升級?是不是支持示威者因為有部分警察的過度暴力去走私槍械、製作炸彈、刺殺高官?不支持的話,就是雙眼被權威的糖衣蒙蔽了,民主國家的警察,是經過人民授權而能使用武力,因而能層層咎責,獨裁國家的警察,哪需要把人民當作一回事?問題在這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暴力——獨裁政府的走狗理所當然能夠全副武裝,人民只能任人魚肉。你們以為任何人穿上那身制服就有資格使用更高的火力,是被帕夫洛夫訓練久了,看到一身制服就下意識地腦內只剩下服從。
    香港人民已經很收斂了。

  17. 監督公權力是媒體作為第四權的最重要性,警察濫權違法比普通人違法更加破壞法治,現在香港的狀況就是警察濫權,違法除了媒體做記載披露外,沒有制衡,香港沒有民主,但有法治,如再失去法治,自由也將隨之而去,一國兩制已經到了幾乎破產邊緣,繼續下去,香港也就是大陸的一個普通城市。

  18. 暴力攻擊警察輕輕帶過,警察還擊則濃重筆墨。端傳媒亦失去其中立了。可惜!

  19. 不是不中立,是沒道出他們眼中的事實。

  20. 看到还在讨论这一枪的文章真的觉得疲惫,是的,是很悲痛,可是为什么会有预设,是说我可以攻击警察,可以一群人围着打,甚至可以用棒子打警察的胳膊,然后那一刻警察不能开枪?纯从法理的角度,这件事情真的这么有争议吗?这样的质疑,会不会其实对年轻人非常不好,就是以为这样的行为是安全的,是没有问题的?
    我觉得又回来讨论这件事情,实在对警察要求太高了,而且逻辑太奇怪了。难道不应该告诉年轻人,暴力会引发更多的暴力。不要去打意见不同者,因为这是打言论自由的脸吗?
    关于最后一点,不知道端有没有看到诸多的攻击意见不同者的视频和报道,也包括对美心的破坏。请问这些目的何在?要光复的又是什么样的香港?这些行为在反对的,不是自己在践行的消除异见者吗?而且手段更加极端?

  21. “没有鸣枪示警,该名警察对著挥棍的示威者的左胸扣下扳机。” 端很好的诠释了最近老妇人劝说甴曱视频里:“没有良心的媒体”。只敢发截图的原因是知道视频会让这片通篇屁话煽情的文字在暴力袭警的事实下,变成对于诸如“为什么不主动救助甴曱”这些细枝末节的诡辩。和平?理性?非也!

  22. 這幾個月內有不少讀者在端留言說報導不中立,但其實你們想要怎樣的中立呢?
    作為人就要承認:沒有一個人可以完全脫離價值觀框架評價或者討論事情,包括記者和媒體。想要找到某種「真相」,唯一現實可行的,是意識到資訊背後的價值觀和出發點、然後多方吸取信息並且思考和比較。
    《端》之前已經公開表明自己的採訪方向,是監察公權力、是反映事件背後的個人情緒和發展脈絡。當然,聲明下面有讀者表示不同意,那也是他們的自由,但他們也有查閱其他資訊源的自由啊。
    人只能多訓練使用腦子,因為從來沒有現成的中立資訊可以喂到嘴裡

  23. 报道明显忽略了很多事实。第一点,该警察开枪前,被多人追打,围殴。第二点,该示威者手上是有武器,并正在攻击警方。第三点,后续第二名示威者是去捡起武器,不是营救同胞。第四点,看见两位示威者倒地后,其他示威者继续扔燃烧弹。暴徒就不要意图洗白。

  24. 香港还没光复,媒体素质和中立性就已经跟大陆看齐了,这样自降身位真的好吗?

  25. 「招惹警察」是犯了什麼法?
    你懷疑他犯了《公安條例》那就拘捕他,控告他非法集結甚至暴動啊;你懷疑他犯了《侵害人身罪條例》就控告他襲擊甚至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啊,無論他犯了什麼罪,也應該按比例原則依法處理啊,什麼叫做「因為招惹警察所以活該槍殺」?難道香港警察真的成了「新治安」,成了香港新秩序嗎?

  26. 這幾個月你端到底發生什麼?主編變成節奏大師,還以為看了高端版UC新聞

  27. 网上有现场全过程视频,看完再来看这篇文章

  28. 不舒服就对了,你以为搞革命是请客吃饭啊。

  29. 只有逐利者散盡,藍營裏的真心膠才能顯現。到時也才有較佳的環境互相說服。現在嘛,怕是很難,因為那麼多攪屎棍攪渾這潭水。

  30. 「那你又不救他?」
    「因為我在制服你。」
    什麼樣的人會將“逮捕激進示威者”看得比人命還重要?

  31. 從來,藍營在我心目中就是個政治幌子,我們由day one面對的就是以中共為核心的執政集團,包括它所有的宣傳伎倆、感性騎劫。到中共倒了,這些藍種人又會是另一個樣子的。

  32. 有時,真的覺得中國人不可救藥。單是政治再啟蒙就有排搞。

  33. 1806, 這不能對舉來談。對方有槍。有明顯身份,有明確法律約束。隨便找個人穿黑衣殺警,你還真不能說示威者殺警。這是法治觀念的ABC,更是邏輯。
    我在場,這不是設例。你的就是設例,並假設黑衣人和警察是同質的東西。
    這個時候還在強加「大家都有預設立場」的立場,還是太殘酷了。

  34. unicorn,你自我審查得很徹底嘛!應該是順民中的典範了。吐痰算不算?

  35. 蓝黄阵营这个时候了还内斗,不考虑暂时联合在一起拷问港府的无能,才是最让我想不通的,共同利益明明就摆在前面,这个时候居然还能内耗这么久,最终依然是什么问题都没解决,更别提基本诉求了

  36. 只要你不主动招惹警察,我就保证你不会有生命危险?
    弱弱一問:警察係執法人員定係黑社會?就算招惹都唔應該殘害市民係基本要求,唔好忘記我哋係有交稅 – 簡易黎講我哋係老細。
    同埋係咪唔記得咗依家警察係亂拉人?昨晚有個now新聞台司機被警用橡膠子彈射頭,之後被拉入警署被虐待,兩個鐘頭先入到醫院。返工唔算「主动招惹警察」掛?

  37. 真是痛心 现在的端媒都吸引来什么读者….真的是换了主编了

  38. 是嘛?不招惹谁谁谁就没事。香港人招惹中共了吗?不还是要被送中了吗?

  39. @yixiao 你是瞎眼了嗎,端很多大陸新聞可看,還有台灣的、國際的新聞可不少。如果你只愛看大陸新聞,那可以選擇其他媒體。

  40. 如果我晚上走在回家路上突然被警察按倒在地,那我肯定会先想想我是不是白天干了违法的事情。
    至少就目前来看,所有的几起警察对示威者造成可能致命的伤害,其背景冲突都是由示威者一方主动挑起的。他们受伤也都是因为他们与警察进行了直接的武力对抗。
    那个怀疑被警察射瞎眼的女示威者是在什么情况下被击中的?是包括她在内的很多暴徒围攻警察局的时候,不是她平白无故走在路上就有一个警察跑到他面前就对着她眼睛故意射击。
    那个被警察开枪击中胸口的少年是在什么情况下被击中的?是他在和警察搏斗的过程中,试图用棍子打落警察枪支的时候,不是他平白无故站在路旁围观,就有一个警察跑到他面前对他开枪。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只要你不主动招惹警察,我就保证你不会有生命危险,因为四个月来的事实就是这样的。

  41. Fai 很瞭解那些自稱是香港示威者的人的邏輯似的。
    我提出另一面,你只是晚上回家,卻突然被示威者或者未證實身份的黑衣人頸推埋牆。包括我在內的人因為不是在地者,所以不會用這種情景假設。一個旁觀平民的「保證」到底有什麼意義?
    好像我們在爭執的時候,都忘了惋惜和擔憂產生的情緒,是因為目擊者內心信奉生命至上。這個時候還在強加立場,還是太殘酷了

  42. 唉,心疼港警

  43. 獨角獸很瞭解那些自稱是香港警察的人的邏輯似的。
    我提出另一面,你只是晚上回家,卻突然被防暴叉頸推埋牆。unicorn如不是在地者,就不要用這種判斷句。一個旁觀平民的「保證」到底有什麼意義?

  44. 路過現場的街坊都會被打爆頭,還有人覺得警察好正當。
    一樓是自己也很想享受打死人和暴力傷人帶來的滿足感,但苦於買菜刀都要實名嗎?

  45. 端小编 看香港的东西有点乏了 现在贵端还做大陆新闻吗

  46. 只要你不去主动招惹警察,我保证死的肯定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