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員乃一國,回應圓桌話題《在國旗法、國徽法後,香港制定國歌法是順理成章?》
嗯,的確國歌國旗代表國家形象,理應尊重不可侮辱。不過在台灣有人就是喜歡歪著唱國歌,沒事表達政治言論燒燒國旗,聽說最近還有呼廢刑法160條,我個人是比較偏好台灣作法啦。
套句星爺梗:老佛爺是放在心裏尊重的。當國家強制人民要尊重國家時,我想潛在台詞是,很多人不想尊重它了。
2. 三足烏,回應圓桌話題《做公益善事,該默默做還是與人分享?》
京郊流動兒童週末公益支教五年半來,每次為了招募新人志願者而宣傳我們的活動,
都會注意保護孩子們的隱私,包括他們的單獨正面照、真實姓名等,都儘可能避免,或用姓名首字母代替。孩子們的繪畫、作文、手工作品等,都會徵得他們的同意,在拍照時就告訴他們,老師要發在網絡的總結上面。一些學生不願意讓拍,要帶回家給爸爸媽媽,我們表示尊重。
我不能說分享公益活動,大肆宣揚就不好,但請尊重當事人的隱私和尊嚴。每次看到那些捐款捐物,而讓孩子們在鏡頭前感恩戴德的行為,我就十分反感。
有時候我們自認為的幫助他人,其實卻只是在滿足自身一廂情願的虛榮。把自身處於高高在上的位置,「施捨」他人以換取自身的優越。花錢終究是一件容易的事。
多年支教下來,也讓我明白了,很多人在精神層面貧瘠匱乏。那些真正願意花時間、精力,去平等、尊重去做公益的人,才是真正值得尊重的行為。
也同樣希望自己能夠繼續堅持下去。
3. Earthwalker,回應《在列寧遇刺紀念日,看這部蘇聯電影如何重塑歷史》
在小時候,2000年前後,認為「共產主義」可以作為理想,後來接觸到現實社會,開始把它歸為夢想。再後來了解到6.4、文革,現在又是列寧和蘇聯早期的紅色革命。「真理」越來越遙遠。
很多社會模型是反智的,洗腦無處不在。人一出生就被洗腦。人們出於懶惰或能力不足,願意選擇被洗腦。為什麼要自己去求證、思考,別人說什麼我就信什麼多簡單。人類的發展還是太低階。
有個關鍵點是,「反智」和「洗腦」的施行很多情況下不是人的主觀決定的。不接受「反智」、不接受「洗腦」,應該作為現代人的一個自我準則。
不熟悉蘇聯的那段歷史,但贊同不預設結論的理性的質疑。如果沒有質疑,人類文明會很快走向地獄。
4. 牆奴,回應《梁一夢:澳門風災及中國的「例外狀態」精神》
多難只能「興邦」,而不能安人。在華夏歷史上,「邦」的興起正是源於人們對自然災害的無力,而不得不選擇通過集權來統合各部族力量的結果。在大禹治水後,公天下演變成了家天下,就是這個緣由。
5. 9_9OOps,回應《專訪王惠芬:他們想學好中文你們不教好,現在要他們愛國?》
王女士為少數族裔發聲,我個人不認為需要在愛國與否這種可悲的層面理解,正如副標題寫明的「社會對少數族裔的漠視至今堅如磐石」,而「愛國」充其量只是這所謂「漠視」(用詞真的好手下留情啊,真的是漠視那麼簡單嗎?根本就是隻想佔少數族裔的便宜佔到死,連最基本的機會均等都不給的下作心態)當中比較荒唐的一個小小側面罷了。
把愛國拉出來,就是拿着一個最近人人喊打的詞大肆談論,而讓人忽略造成這「漠視」真正根源的社會文化。簡單一問:如果不教學生「愛國」,少數族裔語言政策、少數族裔政策就自然沒問題了?搞笑!
香港太缺乏王女士這樣的人。
兩岸三地歧視之大行其道,實在令人懷疑這是否是華人文化不可擺脱的劣根性。偏生有人認為優勢族裔已經「恩賜」的夠多。說句難聽的,抱這種心態的社會,即使未到「只配」被共黨統治的地步,亦不遠矣。
6. rexthk,回應《西非,過度捕撈的重災區》
如果說供應源於需求,但看今天誰又會為多吃一條魚而深思熟慮?
而若說供應創造需求,那就更絕望,天底下沒有有錢不賺盡的商人。
7. 七恩霸,回應《西非,過度捕撈的重災區》
每次看這種關於生態危機的文章時,心中總會很焦慮,但並不能做什麼。
世界的權力掌握在政治家們的手裏,而他們大多都是實用派,不停的政治鬥爭已讓他們殫精竭慮、精疲力盡,這種問題何時能排入緊要議程不得而知。
古往今來,大多政治家往往只有在爭奪權力的時候才會體現出良心,一旦權力到手,能兑現當初承諾的又有幾人。利益面前,秩序難控,悲之人類,悲之慾望,終有一天,玩火自焚。
8. caqika,回應圓桌話題《如果世上沒有情人節,你會活得更好嗎?》
今年,我的情人節是和我幾天前認識的一個炮友一起過的,一個在深圳工作的台灣帥哥。因為他總是聲稱自己是「台灣人」,而我是「中國人」,所以有時候在這方面我們也滿投機的,而且他也看端傳媒。
這幾天,我們晚上約炮,吃早餐,然後白天各幹各的,然後晚上又繼續纏綿……可以說是享受了生理和心理的雙重愉悅,彼此都是這樣認為。直到今晚吃晚飯,我要離開這座城市,我們分開,然後開始各幹各的,也不知道未來會不會再見面,心裏竟覺得空了一塊。
我發現自己越大,越能夠控制自己的感情,有時候覺得很慶幸,因為不會再像過去那麼容易受傷。但有時,又覺得自己可悲,因為再也不敢那麼義無反顧地愛一個人了,內心會計算成本,也更相信愛情只是生命這個宏大命題下很渺小的一部分,也越來越相信人這輩子只有自己和自己走到最後……若干年後,我也會有一個陪我一起走的人嗎?我不知道……
9. 恆久一心,回應圓桌話題《如果世上沒有情人節,你會活得更好嗎?》
對於單身狗來說,沒有情人節大概能少受一點情侶秀恩愛造成的集中打擊。另外情人節早就異化成消費節了,對於很多情侶或是夫妻來說,情人節就是吃飯購物送花說「我愛你」,年年如此沒有什麼新意,時間長了很容易成為例行公事,除了情人節其他時間都冷淡度過,彷彿只有情人節才能表達愛意一樣。
對於正處於戀愛階段的情侶來說,雙方都需要一個表達愛的理由,這時情人節挺有用的,但對於夫妻來說,我覺得真的不需要情人節,把對彼此的愛融化在日常生活才是最美妙的。
10. 馬路,回應《陳佩華來函:中國跨國境侵犯外國學術界,意味着什麼?》
有時太赤裸的暴力,確實是沒有什麼好評論,因為都擺在眼前了。水平低的不是作者,而是施壓者。
這樣說吧,以下有人堅持,該國的法律是為了國家穩定發展而存在。那麼我只好希望,那個人不會成為國家發展所付出的成本,被「磨合」掉吧。
這種行為足以可見大陸政權的不自信。
呃….如果是我驚嘆號 語助詞用太多,讓人覺得我很激動,那真不好意思
我的回覆,就是簡單闡明兩國法律思維很大不同
而目前中國想套用在香港的模式,對法律思維不同的臺灣法律人
套句中國有嘻哈台詞
我覺得不行~~
@大員乃一國
你可以引用学长的话,但用不着在打字的时候这么激动。你完全可以平静下来,恢复一个法律人的理性和审慎。我想说的是:首先,法的追求本身就是多样的,这是客观事实。如果你去一个伊斯兰国家,那里的学长可能会告诉你:“最浪漫的人生,就是将真主的伟大,在法律中推衍的历程”。其次,法可以具有前瞻性也可以滞后,但是法律终归是要契合社会的。你口中的“基本权利”不是凭空跑出来的,而正是在历史中不断演化,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产生的。1787年的美国宪法在正文中没有提到任何基本权利,奴隶制度是在之后的修正案中才正式废除。但直正贯彻这些基本权利,差不多要等到60年代平权运动之后,甚至选举权的普遍性也是一直到70年代才被确立下来。从权利的萌芽到实施运行,这中间需要社会的配套和磨合,在刚刚的例子中,整个的跨度可以长达将近两百年。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从剧烈变化的社会革命中走来,目前还很年轻,还需要不断的完善使之成形。这当然不意味着我们的制度就一定会更好,而且这个过程肯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需要在各个力量之间来回地博弈。同样,你所批评的也正是其中博弈的一环,这个在大陆的法学界大家都有共识。看得出来,你对台湾的法律制度非常自信,这很好,但这并不意味着适合一种社会的司法和行政制度必须成为所有社会普遍的真理。实际上,台湾正在发生的情况也恰恰说明这一点。台湾的司法院大法官正在小心翼翼地用司法解释的办法一点一点地干掉中华民国宪法,这正说明,法律和社会之间需要磨合、需要妥协、需要在所追求的价值和当前社会利益之间不断地进行取舍。
兩國的法學教育差異真大啊
一方法律人法律重點是:
在復興所謂的中華法律(那建議直接照抄大清律例啦!省事多了!)
一方法律人的重點是:
以下引用自某位司法官學長的感言
畢竟法律人最浪漫的人生,就是將憲法所保障的權利,向那些被漠視、被排拒的人,推衍的歷程。
另外寄居現有體制,嘲笑他人?
這問題,說到底就是我對你們國家的言論自由解釋,不能茍同,僅此罷了
還要牽扯到什麼現有體制啦,你們要開創一個千古未有的超棒制度啦
我只想問問有些基本東西 (憲法基本權),在你所謂的即將開創中華法律體制是就沒有了嗎?
@大員乃一國
谢谢你的提醒,你说的很对,大陆的民法大量抄袭了日本法和德国法的条文和概念,倒是台湾并没有自己的民法,而是继承了中华民国的民法,和大陆现行的民法总则和分则体系一脉相承,只不过大陆因为经历了社会革命,目前正在重新制定自己的民法典。大陆的民法典目前正在成形中,大陆选择将民法的法典化滞后,正是因为中国大陆的目的是要探索自己独特的社会道路。中华法系在二十世纪初的崩溃实际上反映了中华文明体系的瓦解,我们现在在做的正是在吸收其他文明的经验上以自己的方式重塑这一体系,而不是寄居在某个现成的体系中的一角去嘲笑其他人。中国探索的过程痛苦而漫长,还远远没有完成,但值得为之努力。这次的国歌法也算是其中的一小步,既然对岸的朋友这么关注,也说明我们在做的事情的确是十分重要的。就我个人来说,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不应该否认中华体系曾经的瓦解和失败,但也不应该选择抛弃历史的重担。靠自己的力量去吸收和消化别人的东西,在选择的基础上重塑适合自身的制度,这些并不是什么样板文章,而是应该做的。对于台湾地区自我的定位,我并没有刻意说台湾就是新殖民体系中的一环,尽管台湾事实上扮演了第一岛链冲突地带的角色,但是这并不影响台湾人民追求自尊自强的努力,他们也当然有权利去质疑和敌视大陆。我只是把大陆的观点一部分展示出来,并没有说台湾是殖民地的意思。
這位樣板文章打得嚇嚇叫的中國網友
容我提醒你一句,你們中國也是繼受法大國
甚至你們民法體系就直接找我國學者王澤鑑來做刪修
商法體系大都直接抄英美法居多
甚至馬克斯思想也非中國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是不知道你是怎麼好意思說其他國家是殖民國家而受到控制不自知
照你的理解,中國可能是世界上最大被殖民國呢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来说,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统一和中央政府的权威,尤其是面临分裂势力的威胁时,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时候进行煽动分裂、制造地区的不稳定。这并不仅仅是对联合国体系下国家主权观念和国际法原则的肯定,也是中国在近代以来,在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发展道路上,对坚持独立自主、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追求。中国的法律体系从战时共产主义以工业建设和社会改造为中心的特殊阶段一步步走来,正在逐步规范和完善,对人权的保障也在不断加强。刑法的谦抑性集中体现在法律的各个环节中,不能片面强调立法时的谦抑性,也不能片面强调权利的绝对,不同的法律价值之间有天然的内在紧张,个体利益和共同体之间也存在价值冲突,而人大的作用正是在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取舍平衡。相比那些连基本安全都要靠太平洋上的某些外国基地提供保障的东亚国家和地区来说,他们移植了现成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有的地方甚至连宪法都是外国人写的。他们或者驻扎着外国军队,或者眼巴巴的等着外国政府表态支持,却误以为自己享受着自由,这就叫活在新的殖民时代却不自知。在世界力量对比不断变化的当下,那些活在新殖民体系下的人们将会发现他们越来越难以把控自己的命运。我们中国人更愿意背负历史的重担,在完全自主的道路上探索中华民族的前进方向,并为此支付成本,为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老實講,臺灣網友嘲笑國旗法
和李登輝完全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純粹是雙方對言論自由的偏好及想法不同
另外國歌法要保護的明確國家法益是什麼?虛無縹緲的愛國心嗎?
更別提此法和刑法的謙抑性和憲法(你們束之高閣)保障的言論自由的原則相衝突
最後,不要老是那種論調
外國勢力亡我中華心不死
這段星爺語錄就送給此種論者吧
皇帝:你丐幫弟子幾千萬.你一日不解散.叫朕怎麼安心.
蘇:丐幫有多少弟子是你決定的.不是我決定的.
皇帝:朕~?
蘇:如果你真的英明神武.使得國泰民安.鬼才願意當乞丐啊~
你共產黨真的英明神武,國泰民安
鬼才跟你港獨 天天上街頭。維穩經費越維越多,還在想一定又是邪惡西方帝國的陰謀
朕非亡國之君,臣皆亡國之臣
都是tney 的錯
@VitleySingurQ
吃屎是自残行为,法律一般不禁止,就像自杀不负刑事责任一样。法律保护的对象包括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而国家利益是公利利益的一种,和“尊重”无关,就像你不需要去刻意尊重一个人,但是法律也不允许你随意地侵犯这个人的合法权益一样。
话说回来,台湾的网友嘲讽大陆的国歌法一点也不奇怪,毕竟李登辉曾经联合日本人写书,鼓吹中国应该分裂成七块,这样台湾和日本才安全,毕竟日本85%以上的原油都要通过台湾附近输送,如果大陆加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那对日本来说有如鱼刺扎在喉咙上。至于香港的独立反共意识,背后最支持的也是日本和美国。美国现在已经公开地将中国大陆当成战略对手,而香港是人民币国际化最大的出海口。
“杀人罪立法,是因为太多人杀人了” 正是如此啊! 种群内部的谋杀,何止是人,在猿类中就屡见不鲜层出不穷。正因其对整个部族的恶劣影响,人类文化才会把杀人定罪。你想把它当反例来举,恰恰举了一个范例。你想想,没听说过哪个国家立法禁止公民吃屎吧?懂了没呀?
沒想到被端選中我的評論XD
跟兩位隔壁國家網友回覆
1 很多國家有此罪名→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0281
丹麥 美國表示,好險我不在中國
2殺人罪的立法,是太多人會殺人→
網友想照樣照句反諷
但問題是殺人罪的立法,就是因為人會殺人,才要立法阻止
甚至在廢死議題的爭辯上,認為因為殺人死刑的法條規定,才有效嚇阻殺人行為的發生
如果廢除罪名,想必有更多人犯罪
大多数国家都有这三法,都是为了让人民厌恶?强词夺理到让人作呕
套句星爷梗:老佛爷是放在心里尊重的。当国家强制人民要尊重国家时,我想潜在台词是,很多人不想尊重它了。
套这个梗,当国家强制人民不要杀人的时候,我想潜在的台词是,太多人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