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史上首起國民法官參審判決出爐。一名63歲的季姓婦人不堪72歲的范姓丈夫長期家暴,2022年11月30日趁丈夫酒後熟睡殺害他。新北地方法院18日起開庭審理,由三名職業法官、六名國民法官與四名備位法官展開一連三天的審理程序,並於21日下午宣判,被告季婦依殺人罪判處七年二月。(延伸閱讀:〈台灣推國民法官制:抽選民眾與法官合審合判,有助提升社會對司法的信任嗎?〉)
本件案件起因於季婦受到丈夫長達37年的暴力對待,並有十多次的家暴紀錄,兒女雖多次勸她離開父親,但她顧及顏面,及擔憂家醜外揚,因而選擇不斷隱忍。直到2022年11月30日,季婦又遭酒後的丈夫謾罵毆打,她萌生「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念頭,在吃了六顆鎮定劑壓制緊張感後,趁著丈夫酒後熟睡之際,拿起菜刀砍了丈夫的脖子,用刀背、木棍敲擊頭部,再拿兩把水果刀刺向胸腹,等待丈夫死去後才報警。
國民法官制度於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擔任國民法官需年滿23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地方法院轄區內連續住滿四個月以上的國民,在隨機抽選後,經過法院選任程序選出六名國民法官與四名備位法官,並與三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共同審理、判決。案件類型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制度目的在於讓不同背景的國民以各自的生活經驗、價值觀加入審判,促進國民與法願互相理解。
7月17日,新北地院先是選出六名國民法官與四名備位法官,共有六男四女。年齡分佈平均,20多歲有兩人、30多歲三人、40多歲兩人、50多歲一人,60多歲有兩人。學歷方面,高中有三人、專科兩人、學士四人,碩士一人。職業各為服務業、保險經銷代理、裝修設計、電子業、餐飲業、自由業,也有無業、退休者,分別是板橋、中和、永和、土城及新莊、樹林、蘆洲區的居民。最後抽籤出來的六名國民法官中的男女比為5比1。
三天審理過程中,檢方指出,季婦雖然是家暴的受害者,但如今成了家暴加害者,檢方對法官們出示屍體的照片,也當場勘驗兇器。檢方指出,雖然季婦有憂鬱症,但精神鑑定報告表示,犯案時有完全責任能力,可以辨識自己的行為。檢方最後要求量處8到12年徒刑。辯方則稱,季婦坦承犯行,希望法官可以釐清為何他們結婚40年,卻要用盡力氣與身邊工具來殺害丈夫。
審理時,國民法官詢問被告是否會後悔結束丈夫生命?季婦表示:「當下很激動想結束他生命,但如果時間倒流,我應該會繼續忍耐他,畢竟他年紀很大了。」季婦也提到,她深愛丈夫,所以很猶豫是否動手,但想到40年不自由的生活,婚姻如一場鬧劇,想做個了結。
季婦的女兒到場作證並表示很震驚、自責,但她選擇原諒母親,希望她好好活下去。她更稱:「我已經沒了父親,不能沒有母親。殺人要接受法律制裁,但懇請法官減輕刑度,因為母親做這件事只是為了『愛的尊重』,希望能給母親一次機會,讓她在剩下的人生中好好活著、好好愛自己。」(延伸閱讀:〈黃致豪:為了對抗怪物,我們必須變成怪物?〉)
作為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的首起宣判,每日旁聽席都滿座。21日審判長宣判主文後當庭說明判決理由,她指出季婦坦承犯行,真誠悔悟,且符合自首要件而減刑。法官調閱保護令及證人證詞可知季婦確實長期被丈夫家暴,法官雖深感同情,但殺人是最極端的手段,且丈夫遇害當下並未對她施以暴行,審酌後並未有科以最低刑度仍嫌過重情況,因而不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要件。考量被害人家屬意願,子女願意原諒母親,且請求從輕量刑,因而判處七年二月。
被告律師葛彥麟在宣判後表示,目前還不確定是否上訴,不過,他認為國民法官看見了被告的心聲,這是一件很溫馨的審判。葛彥麟指出,季婦在法庭上並未跟他討論刑度輕重,只有不斷跟他說很後悔、想念丈夫。
季婦的大姐則說,以妹妹的案件來說,保護令沒有太大作用,連她自己也很常收到妹夫在酒後的謾罵與騷擾,她希望社會關注受暴的婦女處境。她雖然接受判決結果,但哽咽地說,姐妹年紀都很大了,不知道這生是否還能相見。(延伸閱讀:〈周芷萱:高嘉瑜被家暴變「網軍」風暴,傳統政治真的關心性別問題嗎?〉)
公訴檢察官在宣判後則回應,尊重法院判決,收到判決後再研究是否上訴。對於此案,檢察官認為沒有所謂勝負,只有公平正義,這是一起家庭悲劇,希望往後不要再發生。由於這是一起夫妻間的案件,檢方留意到性別問題,特別由兩男兩女檢察官參與案件,達到男女平衡。
宣判後的記者會上,合議庭認為,有了各行各業的國民法官加入,能讓審理更加多元豐富。審判長黃湘瑩指出,本次的國民法官對於掌握事實很有概念,也勇於表達想法,她也會適度的提醒每一個階段以及給予適當的時間讓國民法官思考。
本次在量刑的部分,除了參考司法院的量刑系統標準,還進行了匿名假投票後並討論,才得出七年二月的結果。由於男性國民法官較多,審理過程相較著重在家暴案件有沒有其他的方法能處理。受命法官游涵歆指出,與不同背景的國民法官相處拓展了眼界,印象深刻的是,大家很積極參與討論、表達意見,甚至拿著證據互相說服、反駁。(延伸閱讀:〈孫健智:社會階級、訴訟成本與媒體效應——台灣國民法官的天平考驗〉)
由於法規規定,必須保障國民法官的身份隱私以及不得透露評議秘密。新北地院指出,記者會中能否對國民法官錄音錄影或拍照,須徵得國民法官同意。國民法官在記者會上很小心翼翼表達心得,更曾詢問法官是否有觸及評議不公開紅線。
國民法官皆對於參與審判的過程表達正面態度,透露過去多由媒體看到法庭案件結果,不清楚審判的過程如何進行,這讓他們更加理解司法運作,也對台灣司法環境更有信心。一名國民法官說:「平常看到案件只有結果,但這次看到雙方的說法,也能更加體諒法官的辛苦,很深刻的是,所有人的表情很鮮明,不只是冰冷的文字。」(延伸閱讀:〈台灣國民法官新制:走進模擬法庭,感受司法審判的重量〉)
不過,當記者提問對於有罪或無罪有無爭執?量刑的爭執與衝突時。法院指出,這些問題涉及評議不公開,在記者換問題詢問,對於哪個爭點討論最久後,由審判長代表回答,每個爭點都花很多時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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