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終專題台灣深度

台灣國民法官新制:走進模擬法庭,感受司法審判的重量

論罪量刑的艱難,困擾著模擬法庭上的國民法官,這樣的壓力,更可能會在制度上路後,成為無法忽視的現象。

2022年3月24日,臺北地方法院,一場國民法官的模擬法庭。

2022年3月24日,臺北地方法院,一場國民法官的模擬法庭。攝:陳焯煇/端傳媒

端傳媒記者 王怡蓁 發自台北

刊登於 2022-12-28

#司法改革#國民法官#法律

從法庭後方的旁聽席起身,我走上法官通道,朝法檯的方向前進。坐上法檯,過去僅能從身後看著被告的背影,如今看清了被告的面容。不僅是視線的轉換,也是身份的轉變,我不再是法庭的紀錄者,而是定人生死的判官。

為讓不同生命與社會經驗的國民參與審判,並使法庭活動更加透明,台灣將於2023年元旦起,正式施行《國民法官法》。依據規定,國民法官制度初始適用範圍為「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案件」,自2026年起,進一步將所犯本刑最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納入審判。只要國民年滿23歲,並在地方法院管轄區連續住滿四個月以上,就有資格獲選為國民法官。

誰可以當國民法官?

年滿23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符合以上三種基本資格,就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但以下六條件者不得擔任:自身因素(如褫奪公權)、身心因素(受輔助宣告)、未完成國民教育者、與案件有關、不能公平審判,及具法政軍警執業的人。

在國民法官正式上路前兩年,台灣各地法院緊鑼密鼓展開模擬法庭,將過去定讞的刑事案件加以改編,並邀請國民上場實際操演,希望從中發現問題,進而改善審判流程。

這年,我在3月及12月,分別參與兩場位於台北地方法院及士林地方法院的模擬審判。過去,我多次以紀錄者身份旁聽審判,而這次,我將以國民法官的身份,權衡眼前證據的砝碼,及被害者的正義,眼前的天平該如何平衡?

2022年3月24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場國民法官的模擬法庭。
2022年3月24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場國民法官的模擬法庭。攝:陳焯煇/端傳媒

在台灣,作為一名國民法官

法律的生命,始終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台灣的司法審判,自國民黨威權統治時代以降,始終無法揮去盤旋上空的陰霾,司法公信力低迷、受媒體關注的重大刑事案件,也未能適當回應社會期待,司法院因而在2017年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並於2020年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在歷經兩年準備後,將於2023年起正式施行。

在法官的組成上,國民法官制度由三名職業法官與六名國民法官組成,適用案件、定罪與量刑也各有規定。簡言之,國民法官將由六名國民與三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案件,並由此九人就審理案件論罪量刑。

實際走上法官通道,走道寬度僅能容納兩人並肩同行,走道上站著引導的法院人員與法警,大家靜默著,我能清楚聽見眾人緊張而侷促的腳步聲,十名國民法官手握著紙筆進入法庭,聽著法警高喊「全體起立」,肅穆的氣氛使我不禁緊張起來。

坐上法檯後,視野可遠望過去記者所待的旁聽席;法檯的高度,使被告必須抬頭望向法官,這段凝視的空間,也是生與死的距離。我俯視檯下的人們,即便這不是場真實的法庭審判,但卻遠比法庭劇來得寫實。

在3月的模擬審判首日,擺放眼前是一本審前說明,第一頁即標示「法律的生命,始終不是邏輯,而是經驗(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這是句來自美國法學家、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1841~1935)的名言。(註1)

這天一早,法庭內氣氛略顯熱絡,我與其他九位國民法官被帶往一間稱為「評議室」的房間,審判長歐陽儀透過電腦,從十人中隨機選出六名國民法官、四名備位法官,她強調,選任後,我們不再使用自己的名字,會以編號作為彼此的稱呼。

隨後,三名職業法官披上黑藍相間的法袍,領著十名國民法官離開評議室、進入法庭宣示。我們舉起右手,對著國旗及國父遺像宣讀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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