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司法史上首起国民法官参审判决出炉。一名63岁的季姓妇人不堪72岁的范姓丈夫长期家暴,2022年11月30日趁丈夫酒后熟睡杀害他。新北地方法院18日起开庭审理,由三名职业法官、六名国民法官与四名备位法官展开一连三天的审理程序,并于21日下午宣判,被告季妇依杀人罪判处七年二月。(延伸阅读:〈台湾推国民法官制:抽选民众与法官合审合判,有助提升社会对司法的信任吗?〉)
本件案件起因于季妇受到丈夫长达37年的暴力对待,并有十多次的家暴纪录,儿女虽多次劝她离开父亲,但她顾及颜面,及担忧家丑外扬,因而选择不断隐忍。直到2022年11月30日,季妇又遭酒后的丈夫谩骂殴打,她萌生“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念头,在吃了六颗镇定剂压制紧张感后,趁著丈夫酒后熟睡之际,拿起菜刀砍了丈夫的脖子,用刀背、木棍敲击头部,再拿两把水果刀刺向胸腹,等待丈夫死去后才报警。
国民法官制度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担任国民法官需年满23岁、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地方法院辖区内连续住满四个月以上的国民,在随机抽选后,经过法院选任程序选出六名国民法官与四名备位法官,并与三名职业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判决。案件类型为最轻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制度目的在于让不同背景的国民以各自的生活经验、价值观加入审判,促进国民与法愿互相理解。
7月17日,新北地院先是选出六名国民法官与四名备位法官,共有六男四女。年龄分布平均,20多岁有两人、30多岁三人、40多岁两人、50多岁一人,60多岁有两人。学历方面,高中有三人、专科两人、学士四人,硕士一人。职业各为服务业、保险经销代理、装修设计、电子业、餐饮业、自由业,也有无业、退休者,分别是板桥、中和、永和、土城及新庄、树林、芦洲区的居民。最后抽签出来的六名国民法官中的男女比为5比1。
三天审理过程中,检方指出,季妇虽然是家暴的受害者,但如今成了家暴加害者,检方对法官们出示尸体的照片,也当场勘验凶器。检方指出,虽然季妇有忧郁症,但精神鉴定报告表示,犯案时有完全责任能力,可以辨识自己的行为。检方最后要求量处8到12年徒刑。辩方则称,季妇坦承犯行,希望法官可以厘清为何他们结婚40年,却要用尽力气与身边工具来杀害丈夫。
审理时,国民法官询问被告是否会后悔结束丈夫生命?季妇表示:“当下很激动想结束他生命,但如果时间倒流,我应该会继续忍耐他,毕竟他年纪很大了。”季妇也提到,她深爱丈夫,所以很犹豫是否动手,但想到40年不自由的生活,婚姻如一场闹剧,想做个了结。
季妇的女儿到场作证并表示很震惊、自责,但她选择原谅母亲,希望她好好活下去。她更称:“我已经没了父亲,不能没有母亲。杀人要接受法律制裁,但恳请法官减轻刑度,因为母亲做这件事只是为了‘爱的尊重’,希望能给母亲一次机会,让她在剩下的人生中好好活著、好好爱自己。”(延伸阅读:〈黄致豪:为了对抗怪物,我们必须变成怪物?〉)
作为国民法官制度上路后的首起宣判,每日旁听席都满座。21日审判长宣判主文后当庭说明判决理由,她指出季妇坦承犯行,真诚悔悟,且符合自首要件而减刑。法官调阅保护令及证人证词可知季妇确实长期被丈夫家暴,法官虽深感同情,但杀人是最极端的手段,且丈夫遇害当下并未对她施以暴行,审酌后并未有科以最低刑度仍嫌过重情况,因而不符合刑法第59条减刑要件。考量被害人家属意愿,子女愿意原谅母亲,且请求从轻量刑,因而判处七年二月。
被告律师葛彦麟在宣判后表示,目前还不确定是否上诉,不过,他认为国民法官看见了被告的心声,这是一件很温馨的审判。葛彦麟指出,季妇在法庭上并未跟他讨论刑度轻重,只有不断跟他说很后悔、想念丈夫。
季妇的大姐则说,以妹妹的案件来说,保护令没有太大作用,连她自己也很常收到妹夫在酒后的谩骂与骚扰,她希望社会关注受暴的妇女处境。她虽然接受判决结果,但哽咽地说,姐妹年纪都很大了,不知道这生是否还能相见。(延伸阅读:〈周芷萱:高嘉瑜被家暴变“网军”风暴,传统政治真的关心性别问题吗?〉)
公诉检察官在宣判后则回应,尊重法院判决,收到判决后再研究是否上诉。对于此案,检察官认为没有所谓胜负,只有公平正义,这是一起家庭悲剧,希望往后不要再发生。由于这是一起夫妻间的案件,检方留意到性别问题,特别由两男两女检察官参与案件,达到男女平衡。
宣判后的记者会上,合议庭认为,有了各行各业的国民法官加入,能让审理更加多元丰富。审判长黄湘莹指出,本次的国民法官对于掌握事实很有概念,也勇于表达想法,她也会适度的提醒每一个阶段以及给予适当的时间让国民法官思考。
本次在量刑的部分,除了参考司法院的量刑系统标准,还进行了匿名假投票后并讨论,才得出七年二月的结果。由于男性国民法官较多,审理过程相较著重在家暴案件有没有其他的方法能处理。受命法官游涵歆指出,与不同背景的国民法官相处拓展了眼界,印象深刻的是,大家很积极参与讨论、表达意见,甚至拿著证据互相说服、反驳。(延伸阅读:〈孙健智:社会阶级、诉讼成本与媒体效应——台湾国民法官的天平考验〉)
由于法规规定,必须保障国民法官的身份隐私以及不得透露评议秘密。新北地院指出,记者会中能否对国民法官录音录影或拍照,须征得国民法官同意。国民法官在记者会上很小心翼翼表达心得,更曾询问法官是否有触及评议不公开红线。
国民法官皆对于参与审判的过程表达正面态度,透露过去多由媒体看到法庭案件结果,不清楚审判的过程如何进行,这让他们更加理解司法运作,也对台湾司法环境更有信心。一名国民法官说:“平常看到案件只有结果,但这次看到双方的说法,也能更加体谅法官的辛苦,很深刻的是,所有人的表情很鲜明,不只是冰冷的文字。”(延伸阅读:〈台湾国民法官新制:走进模拟法庭,感受司法审判的重量〉)
不过,当记者提问对于有罪或无罪有无争执?量刑的争执与冲突时。法院指出,这些问题涉及评议不公开,在记者换问题询问,对于哪个争点讨论最久后,由审判长代表回答,每个争点都花很多时间讨论。
读者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