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支聯會煽顛案罪成:家屬感「不公平」,冀判罪從輕;206頁判詞重點分析

案件橫跨5年終結案,在港具32年歷史的支聯會被判有罪。

支聯會煽顛案罪成:家屬感「不公平」,冀判罪從輕;206頁判詞重點分析
2020年6月4日,香港警方首次限聚令為由,反對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晚會。但當晚仍有大批市民打破禁令湧入維園燃點燭光。攝:林振東/端傳媒
編按:端傳媒一直跟進報導支聯會案,記錄法庭審訊。讀者請參閱相關法庭報導: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支聯會被控煽顛案開審一周重點、被告的自辯紀錄結案陳詞;以及2021年端傳媒專訪支聯會的影像及特寫報導明天,端傳媒將刊發相關特寫;之後亦會持續跟進被告求情、法庭判刑等後續發展。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在完成結案陳詞三個月後,今日(8月21日)頒下裁決。被告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罪名成立。

法庭並認定二人及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為支聯會的主導意志(directing mind and will),根據「歸責原則」(doctrine of attribution),亦可視為支聯會意志,因此亦裁定支聯會罪名成立。

早上9點54分,兩名被告步入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三號法庭,鄒幸彤身穿白色風衣、黑色Tee,精心將長髮挽了髮結樣式;李卓人身穿海軍藍夾克,二人精神不俗。何俊仁開審時已認罪,無須出席裁決。

10點04分正式開庭,法官李運騰僅用3分鐘宣讀裁決,其後與另外兩位國安法官陳仲衡、黎婉姬避席30分鐘。

聽聞罪成,鄒幸彤微笑,李卓人則除眼鏡望向法官、表情平靜。李卓人首次離開時向聽眾席高舉雙手比心。

10點41分再度開庭,法官李運騰指求情時間訂於8月28日早上10點。法庭不期望控方對判刑有陳詞,但希望辯方協助量刑。「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兩級罰則,「情節嚴重」者最高可判囚10年,「情節較輕」者囚5年以下、拘役或管制。

10點45分法庭結束,鄒、李二人再度離開時向聽眾席揮手,鄒幸彤並以二指壓於唇上、向聽眾席飛吻。

2026年8月21日,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散庭後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就稱對裁決失望,稍後與李卓人商討會否上訴。攝:林振東/端傳媒

裁決前一日,鄒幸彤自獄中發文,提到「好奇」今日會如何裁決,她並表示:「公道自在人心,不需要仰望這種從上而下的判決,一次的判決亦不算什麼。」

判詞新聞摘要指,法庭認為控辯證人證供對本案爭議沒有太大幫助,亦不接受被告證供中「對中共沒有敵意」、「真誠相信支持者不會採用非法手段終結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等說法。

散庭後,曾任國際家務工聯會秘書長的鄧燕娥、李卓人的太太,在法院外向傳媒講述感受。她指裁決「不公平」,認為法官沒有考慮辯方律師的意見和資料。對於法庭拒納證人和被告證供,她指憤怒和離譜,「一方面大家同意他們沒有做任何非法行為、非法手段,但還是判有罪,也不接納辯方代表律師的辯解,這真的很一面倒。」

她又指現在是新時代,思考事情要自我「調校」,「不能正常想事情」。她希望判罪從輕,另指有待和律師討論是否上訴。

鄒幸彤母親在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的保護和記者簇擁下離開,她過往較少向傳媒發言。今日,在一個馬路路口,彤媽停下腳步,向傳媒發表一句話感想:「希望環境健康啲,咩嘢顏色的花草都可以綻放」。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編輯部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