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读者评论精选”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会因应长度及语意清晰作节录或编辑。
1. David20023,回应《谣言、假消息、阴谋论,香港如何跌入后真相旋涡?》
课本理论上,立场是应该基于事实,基于事实去决定什么取态。但现实是,不少人是基于立场来决定哪些才是“事实”,无论是古代还是二战冷战还是现在皆如此。只是,过去舆论往往由各国政府垄断,民众就算对官媒有怀疑,也只会寻找外国媒体的报导来佐证,仍会相信主流媒体与媒体主导的事实查核。随着社交媒体兴起,所有人都可以指挥舆论,阴谋论得到进入主流的机会,使得主流媒体再也不主宰舆论,民众由依靠媒体变成自己制造舆论再说服大众这是“事实”,各方阵营皆然,只是政府有更多资源,更有能力带风向。后真相年代,每个人都是这场舆论战的棋子。
2. Maru^^,回应《谣言、假消息、阴谋论,香港如何跌入后真相旋涡?》
当香港变得光怪陆离,高骏贤觉得真相失落,转移拥抱立场,“立场的另一个代名词是信念,捉紧这东西才重要,更实在。”
这实在太典型。罗马人在迷茫中拥抱了一神教,但没有迎来救赎。投入宏大叙事的左翼运动者、狂热排外者,只留下破坏与撕裂。无视现实的心灵鸡汤会扭曲人做出的判断和选择。当此时,面对现实,方可践行理念。
3. 波波夫,回应《反代孕狂潮的偏见:隐身权贵、失足孕妈,和成为众矢之的男同性恋?》
谢谢作者给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和视角。比如权贵将代孕作为寻租的新型方式,与对大陆代孕相关的法律、政策的梳理都提供了更翔实的context。仍有几点存疑之处,
1.关于gender essentialism
“生物本质主义出于保护女性的名义,抵制“贩卖身体”的商业行为。但它强调怀孕是一种关乎女性身份的生育劳动,子宫和生育能力才是女性性别身份的本质。女性的价值在于生育——这一直是女性主义所反对的。家庭道德伦理之说强调母子关系的不可分割,浪漫化天然生育与母职的伟大。一味强化女性的母职,也是女性主义所批评的。”
从“子宫和生育能力才是女性性别身份的本质”到“女性的价值在于生育”中间的论述是否存在概念偷换之处?只有女性有子宫所以承担生育的生理事实,并不能等同于生育即是女性的价值。而且代孕产业从本质上说,受到身体剥削与脱离可能性的只可能是女性。而这是令人愤怒之处。
2.关于“类马克思主义”批评过于宏观,并将议题拔高为“左右之争”
个人认为这种政经视角并非所言的“简单否定”,而是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出发去探讨为何“身体”会作为流通性商品的一部分。如果生育劳动力的解放意味着属于女性的身体器官可以变成商品自由买卖,那被解放的永远会是有钱有权只认,解放的成本永远只可能是经济弱势地位的女性。
代孕讨论的使大家 aware of the structure,且更好地去理解做出决策的个体的处境。而一个对女性更好的社会,一定是使得经济弱势的女性不需要出售身体器官即能满足生活需求。是谁在上升为“左右路线之争”?
3.一个疑问,李在洲博士的田野调查结果中,为何这些代孕母亲的丈夫一直没有出现在研究视野中?他们的话语与行动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代孕母亲的决定?为何最后的讨论仿佛又变成了个体agency的体现?缺失政经视角的田野调查真的会是完整的图景吗?
4. 钱钱,回应《反代孕狂潮的偏见:隐身权贵、失足孕妈,和成为众矢之的男同性恋?》
对文章里具体观点的反驳楼下已经说的不少。但我只想替作者说一点,任何网络上的人身攻击,并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甚至谩骂,不是作者立的“空靶子”,这种攻击可能就是现实中把会把人逼向绝路的刀,比如文革的批斗,不就是不惜一切把人批倒批臭吗?现在是隔著一层屏幕,你可以关掉手机或电脑短暂屏蔽掉这些信息,又或者你这次站对了队伍,站在了无论如何都正义的一方,那么当然,你幸免被骂,甚至成为KOL,可请问:你能保证每一次都站对吗?这一次你反对代孕并叫寻找代孕的都去死,那么,上次傅聪去世被骂,你也站对了吗?我想作者只是想提出“代孕者受众很广,当大家没有亲身经过历代孕或寻找代孕,切勿一味将自己的想象代入思考”,因为这不仅容易忽略一些更加血淋淋的事实,亦无法从根本了解问题并尝试解决。
“代孕的自由”我不知道存不存在,因为我的了解真的还很有限,但“做小姐的自由”我是看了一席里黄盈盈的“小姐研究二十年”才得知的,真的很开拓眼界,也很发人深省。我只希望大家在这又一具有争议性话题讨论时不要把黑的/邪恶的/恶心的/该下地狱的一方一棍子打死,有机会多听听他们的来自不同方面的声音。
黄盈盈:在复杂的现实与分层的社会之中,请更为公允地思考“道德”与“秩序”;不同的生活境遇与生计可能之下,请正视不同人的活法,也更为善意地对待我们与她人的关系。当我们试图用文明道德的利刃指向他人的生活时,请不妨停下来想一想,我们在用谁的道德标准,绑架的又是谁的生活?
5. Cher1230,回应《他们曾是中共党员,现在想申请美国绿卡》
讨论“禁止共产党员及其他极权政党成员寻求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和入籍”掰成美国人种族歧视,是我见过最中国特色的言论。“没有人能拒绝入党”——这种话,只有没拒绝过的人说得出来。你拒绝得了,你只是舍不得入党背后捆绑的巨大利益(还是想像的)。“入党就能把生活过得更好为什么不去过呢?”——一个排他性政党把自己包装的多么“世俗化”可见一斑,不求知、“不较真”、圆滑的成年人过去可以在中国过得多么舒坦也可见一斑。
为什么以禁止共产党人移籍美国不是种族歧视?1.中国共产党是排他性政党,进入政府机关工作的底层门槛就是加入中国共产党。2.以行政令来讲,范围宽泛但又得可执行,连共产党都不能用来识别身份,那么用什么来识别身份?黄种人吗(讽刺意)。3.共产党被标记成极端政党不是特朗普政府标记的,硬要追溯,从冷战开始都算晚。但美国这条行政令显然是针对“执政党”,甚至排他性执政党的。请问欧洲,甚至整个世界,除了中国还有哪个国家像中国共产党一样拥有绝对统治权的?
6. Linder,回应《美国重返《巴黎气候协定》,全球气候政治的未来会有何变数?》
中文互联网关于气候问题的文章不多,像这样系统性讲述气候政治的长文值得称赞,不过文中一些关于气候问题的段落不乏过时和不准确的描述,所以谨作补充:
1.“气候问题又牵涉国际政治。”一段称全球变暖对北极地区国家未尝不是好事。这是人们通常很容易想到的,但也因此常常会忽略了坏的一面。全球变暖会造成北极永冻土融化,对全球来说,会将其中几百万年封锁着的大量甲烷排放出来,加速变暖,形成正反馈,一旦突破气候临界点将带来巨大灾难;对当地来说,永冻土融化会造成土地塌陷,很多西伯利亚的小镇地面坑坑洼洼,建在这些地方的工厂也容易发生事故;另外,北极森林在气候变暖下更容易燃烧,而这些地方地广人稀,火势难以扑灭,对生态和气候也非常不利。
2.文中称“一些有大片干旱地带的国家(如中国等),如果地理位置合适,其干旱地带也会变得湿润而适宜人居。” 这样的论断也被一些民族主义者用来鼓吹中国在气候变暖面前受益。实际上,气候变暖对中国大片沿海地区和城市、华北平原的农业、青藏高原的冰川都有严重威胁:海平面上升会淹没沿海城市甚至江苏这样整个省海拔普遍低的地区;热浪将威胁华北平原农民的户外工作、粮食减产;冰川的消失会威胁下游的水资源的存续;更不用说已经在新闻里就能看到的极端天气的增加了。这些威胁相比于虚无缥缈的“干旱地带也会变得湿润而适宜人居”更近在眼前。
3.“根据IPCC 2019年发表的特别报告”一段,我不知道为何作者选用了两个更不知名的、力度更弱的减排路径,而不提及被引用次数最多的减排路径:要实现升温不超过1.5℃,全球碳排放需要到2030年左右减少45%(相比于2010年),到2050年左右实现碳中和。这个路径也是西方发达国家设立为减排目标的方案,引用这个减排路径更助于理解发达国家所设立的减排目标的缘由。
7. jingfujack、Anothermaverick、jackhui,回应《【独家】无人机卖给了新疆武警,一家德国公司的责任边界》
jackhui:如果是指着对他人信仰行为进行干涉即侵犯他人信仰自由的话,规定一个人权准则要求他人信仰也是侵犯信仰自由。
同样的目的,“我这种干涉方法可以,你那种干涉方法不可以”的说服力实在不强欸。如果是指暴力手段,全世界警察暴力程度相约而言差不多,新疆武警不见得比美国警察暴力多少。你又如何知道发货往美国的无人机最终被送到哪里使用呢?
当然我知道反驳没啥用,认可的人继续认可,反对的人看了继续反对。
对人权的维护,在于促进世界尊重包容每个人的权力。而这种包容思想,需要减少指责而接纳不同价值。人权组织不关心人权思想核心“包容”,而频繁“指责”,对世界人权思想的普及会有帮助?
Anothermaverick:看到在 jackhui 的评论里讨论到包容的界线,想到另外一个思考的的角度。许多人都听过哈佛有名的正义课说的伦理实验:一台失速的火车上即将撞上在轨道上工作的 5 名工人,你发现岔路上只有另 1 个工人,你要不要转换岔路,撞死 1 个人而救 5 个人?许多人会牺牲少数人以成全多数人的利益。
但如果命题成为“为了免于92%中国人口可能被恐怖攻击的恐惧,因此需要令8%的人口强制迁徙 (新疆、西藏)、非自愿参与军事化教育营 (新疆)、禁止特殊宗教习俗 (新疆)、禁止使用特殊文字 (内蒙古)、特殊种族妇女施打绝育 (新疆)”,两者的人权价值是否等价?
jingfujack:@Anothermaverick:1) 92%中国汉族人口所受到的最高几率的恐怖袭击(举例:在街头,学校甚至幼儿园被无差别袭击),仍然是由汉族人,而不是你讲的8%群体发动。 2)100%的中国人(可能有“一男子”可以例外)无法逃脱中共制造的真正的恐怖袭击/统治,除非中共下台。
Anothermaverick:@jingfujack:谢谢您的回复,我知道这样的现象,只是顺著前面第十一个观察者、Jackhui 的逻辑,试图提出一个破口来思考即使恐攻者为少数民族,为了多数人可能遭受袭击的风险而将少数民族种族灭绝,在中国公共知识份子们的眼中是否合理。看端一年有余,我一直非常珍惜这样沟通的平台,可以透过这里愿意付费、相对信息获取较为全面的读者之中,理解中国、香港、台湾的民众彼此的为难。但这半年或许因为国际局势的动荡,我感受到即使是在端,对话的空间也逐渐缩小。有时候看到一些三方之间恶意的言论,甚至都避免提出自己的想法以免被误会为是要说服他人,而不是使他人理解。
前几年在中国旅行时,因为口音经常会被人认出、经常被强迫讨论自己的政治倾向。谈到西藏相关问题时,所有遇到的中国民众都口径一致的说:“我们政府多好,那些少数民族就是没有文化,给他们免费学校念提升他们素质。”就像教科书背诵一样的口径一致,我心中由衷的害怕。如果这个平台的中国知识份子们都认为,为了92%汉族人口的可能被攻击风险,因此要实际针对少数民族进行一连串的迫害是绝对合理的事 (在他人的眼中这些就是一种生存权利的剥夺),那么这样的中国也难以在国际社会中扮演主导者的角色。
8. rhrm,回应《被击碎的互联网叙事,和中国年轻人的“新异化”人生》
我认为并不能将近年来过度竞争和加速内卷的现状,归咎于企业家缺乏社会责任或者极权社会对个人权利的漠视。此二者在十年里并没有发生什么改变。而真正的变化,是互联网企业在市场中建立了绝对的霸权。
互联网行业里,赢家通吃,每一个领域里,不管是新来者还是老巨头,都必须竭力厮杀,争取成为最后唯一的胜利者,这样惨烈的战场上的从业者,自然不得不揹负空前的压力。想要转行,对不起,互联网巨头已经渗透进了各行各业,所有的利润都是他们的,原先许许多多地头蛇式的传统企业,已经难有立足之地了。
对于年轻人来说,最清晰的上升路径只剩下两条,要么进互联网大厂追求最高的收入,要么进体制追求最大的稳定,即使走得再痛苦,也看不到其他选择。在互联网霸权的建立上,中国走在全世界的前面,如果不能控制互联网巨头的无限扩张和垄断,今天中国年轻人的困境迟早会笼罩更多国家的年轻人;不管他们的国家是何种政治制度。
9. EricChan,回应《新太空竞赛:政治埋下的种子,在商业中发芽》
中国与美国发展民营商业航太企业的背景也是不一样的。
美国的航太技术发展一直有民营商业资本的参与。以阿波罗计划为例,土星五号的运载火箭三节就分别是波音,麦道,北美航空三家军工企业承包,IBM 负责控制部分。跟中国一直以来航太企业都是由国企或者是国营研究所负责不同。正因商业企业在航太军工领域的高度参与,美国早在1980年代就通过 Stevenson—Wydler 技术创新法以及联邦技术转移法鼓励并要求政府部门将自己研发的技术进行产业转移,这是 Spacex 之所以能获得 NASA 支持的法律背景。再加上2004年美国总统小布什推出星座计划,按计划美国空天局将退出地球轨道的发射任务、全面转向深空探索领域,而地球轨道运输则转交给商业公司,为 SpaceX 提供了商业上的生存空间。再加上 NASA 也有扶持 SpaceX 传统军工企业垄断的意思,这是 SpaceX 崛起的背景。
反观中国的商业发射领域,一方面技术转移的路经不明,相关法律政策不算清晰。市场空间也不大,目前几次发射多数是商业企业的玩票或者是宣传性质的发射。在成本上更是无法赢过国企那些用 ICBM 改的火箭产品。进入的民间资本在航太产业的巨大投入前似乎只是泥牛入海。去年SpaceX 的一轮融资(19亿美元)就已经是中国民营航航天的融资历史总额的将近两倍。由此来看中国民营航天的发展情景并不明朗。
但另一方面来看,民营航太企业对于原有中国航太工业的冲击值得关注。例如在18年网上流传的《王牌工程师跳槽民企,航天研究所登月项目瘫痪发公文要人》文章,虽然文章内情节有夸大之处,但是体制内航太工程师待遇跟不上市场水平是行内共识。民营航太公司高薪挖角必然会令体制内航太人才流失。在长征五号升空前,中国航太产业的发展速度已经有所减缓。民营商业航太公司作为传统体制的挑战者是否能复制 Spacex 的模式带动中国航太产业的发展,还是分薄既有的投资和人才资源?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10. YesJV、EricChan、第十一个观察者,回应圆桌话题《打不掉,弃养,送人?中国女星郑爽被指通过代孕弃养引争议,你如何看?》
YesJV:大众人群分不清私德与公德,最突出的现象,就是总会有将个人私德放置于公共空间,接受被仪式化、被运动化、被煽动化的“公众舆论”口诛笔伐的现象一直发生。这也可以翻译为分不清个人权利与道德束缚的区别,因为很多事在道德上而言是不对的,但在个人权利角度来说却是可行的,所以事件主角从一开始就想从合乎法理的角度阐述整个事情,可惜无论从民间还是顺带唱红脸的官方,都摆出一副借道德来施压的网络大批斗的架势,从这个角度来说,事件主角可能比所有人都更具“理性”。当然在这里并不是要分出谁对谁错,只是觉得这真的离天天喊着象征现代性的“法治”实在太遥远了。或许也可以说原来搞了半天,所谓的“法”,也只是某种印象或想像中的一种集体人群“想法”,那这不又回到费孝通笔下“乡土中国”的回旋之中了吗?
第十一个观察者:@YesJV:问题是郑爽也没受事实法律制裁啊,也不见得她就吊在火刑柱上烧死,实际上法律的公义性受到伤害了么?没有。
这就像很多基督徒保守州禁止堕胎,明星就去可以堕胎的州进行堕胎,合法,但是口碑自然会受影响。顺便“孩子打不掉,我都快烦死了。”这种话说出口,暴雷也不过自作自受罢了,不用特意来引申中国如何如何,你放保守基督教国家她只会被骂得更惨。
EricChan:@第十一个观察者:问题再于郑爽事件里面公权力介入了啊,包括官方媒体公开呼吁要封杀郑爽,政法委公开批判,甚至广电总局有传已经将郑爽列为问题艺人全面封杀。如果说郑爽事件是单纯地大众主动抵制那还可以说是取消文化的体现。但是放在中国的情景之下,公权力未经司法程序主动剥夺公民的权利是否适当?
YesJV:@EricChan:所以是“德治”非“法治”
读者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