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论:老佛爷是放在心里尊重的

“读者十论”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

1. 大员乃一国,回应圆桌话题《在国旗法、国徽法后,香港制定国歌法是顺理成章?》

嗯,的确国歌国旗代表国家形象,理应尊重不可侮辱。不过在台湾有人就是喜欢歪著唱国歌,没事表达政治言论烧烧国旗,听说最近还有呼废刑法160条,我个人是比较偏好台湾作法啦。

套句星爷梗:老佛爷是放在心里尊重的。当国家强制人民要尊重国家时,我想潜在台词是,很多人不想尊重它了。

2. 三足乌,回应圆桌话题《做公益善事,该默默做还是与人分享?》

京郊流动儿童周末公益支教五年半来,每次为了招募新人志愿者而宣传我们的活动,
都会注意保护孩子们的隐私,包括他们的单独正面照、真实姓名等,都尽可能避免,或用姓名首字母代替。孩子们的绘画、作文、手工作品等,都会征得他们的同意,在拍照时就告诉他们,老师要发在网络的总结上面。一些学生不愿意让拍,要带回家给爸爸妈妈,我们表示尊重。

我不能说分享公益活动,大肆宣扬就不好,但请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和尊严。每次看到那些捐款捐物,而让孩子们在镜头前感恩戴德的行为,我就十分反感。

有时候我们自认为的帮助他人,其实却只是在满足自身一厢情愿的虚荣。把自身处于高高在上的位置,“施舍”他人以换取自身的优越。花钱终究是一件容易的事。

多年支教下来,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在精神层面贫瘠匮乏。那些真正愿意花时间、精力,去平等、尊重去做公益的人,才是真正值得尊重的行为。

也同样希望自己能够继续坚持下去。

3. Earthwalker,回应《在列宁遇刺纪念日,看这部苏联电影如何重塑历史》

在小时候,2000年前后,认为“共产主义”可以作为理想,后来接触到现实社会,开始把它归为梦想。再后来了解到6.4、文革,现在又是列宁和苏联早期的红色革命。“真理”越来越遥远。

很多社会模型是反智的,洗脑无处不在。人一出生就被洗脑。人们出于懒惰或能力不足,愿意选择被洗脑。为什么要自己去求证、思考,别人说什么我就信什么多简单。人类的发展还是太低阶。

有个关键点是,“反智”和“洗脑”的施行很多情况下不是人的主观决定的。不接受“反智”、不接受“洗脑”,应该作为现代人的一个自我准则。

不熟悉苏联的那段历史,但赞同不预设结论的理性的质疑。如果没有质疑,人类文明会很快走向地狱。

4. 墙奴,回应《梁一梦:澳门风灾及中国的“例外状态”精神》

多难只能“兴邦”,而不能安人。在华夏历史上,“邦”的兴起正是源于人们对自然灾害的无力,而不得不选择通过集权来统合各部族力量的结果。在大禹治水后,公天下演变成了家天下,就是这个缘由。

5. 9_9OOps,回应《专访王惠芬:他们想学好中文你们不教好,现在要他们爱国?》

王女士为少数族裔发声,我个人不认为需要在爱国与否这种可悲的层面理解,正如副标题写明的“社会对少数族裔的漠视至今坚如磐石”,而“爱国”充其量只是这所谓“漠视”(用词真的好手下留情啊,真的是漠视那么简单吗?根本就是只想占少数族裔的便宜占到死,连最基本的机会均等都不给的下作心态)当中比较荒唐的一个小小侧面罢了。

把爱国拉出来,就是拿着一个最近人人喊打的词大肆谈论,而让人忽略造成这“漠视”真正根源的社会文化。简单一问:如果不教学生“爱国”,少数族裔语言政策、少数族裔政策就自然没问题了?搞笑!

香港太缺乏王女士这样的人。

两岸三地歧视之大行其道,实在令人怀疑这是否是华人文化不可摆脱的劣根性。偏生有人认为优势族裔已经“恩赐”的够多。说句难听的,抱这种心态的社会,即使未到“只配”被共党统治的地步,亦不远矣。

6. rexthk,回应《西非,过度捕捞的重灾区》

如果说供应源于需求,但看今天谁又会为多吃一条鱼而深思熟虑?

而若说供应创造需求,那就更绝望,天底下没有有钱不赚尽的商人。

7. 七恩霸,回应《西非,过度捕捞的重灾区》

每次看这种关于生态危机的文章时,心中总会很焦虑,但并不能做什么。

世界的权力掌握在政治家们的手里,而他们大多都是实用派,不停的政治斗争已让他们殚精竭虑、精疲力尽,这种问题何时能排入紧要议程不得而知。

古往今来,大多政治家往往只有在争夺权力的时候才会体现出良心,一旦权力到手,能兑现当初承诺的又有几人。利益面前,秩序难控,悲之人类,悲之欲望,终有一天,玩火自焚。

8. caqika,回应圆桌话题《如果世上没有情人节,你会活得更好吗?

今年,我的情人节是和我几天前认识的一个炮友一起过的,一个在深圳工作的台湾帅哥。因为他总是声称自己是“台湾人”,而我是“中国人”,所以有时候在这方面我们也满投机的,而且他也看端传媒。

这几天,我们晚上约炮,吃早餐,然后白天各干各的,然后晚上又继续缠绵……可以说是享受了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愉悦,彼此都是这样认为。直到今晚吃晚饭,我要离开这座城市,我们分开,然后开始各干各的,也不知道未来会不会再见面,心里竟觉得空了一块。

我发现自己越大,越能够控制自己的感情,有时候觉得很庆幸,因为不会再像过去那么容易受伤。但有时,又觉得自己可悲,因为再也不敢那么义无反顾地爱一个人了,内心会计算成本,也更相信爱情只是生命这个宏大命题下很渺小的一部分,也越来越相信人这辈子只有自己和自己走到最后……若干年后,我也会有一个陪我一起走的人吗?我不知道……

9. 恒久一心,回应圆桌话题《如果世上没有情人节,你会活得更好吗?

对於单身狗来说,没有情人节大概能少受一点情侣秀恩爱造成的集中打击。另外情人节早就异化成消费节了,对于很多情侣或是夫妻来说,情人节就是吃饭购物送花说“我爱你”,年年如此没有什么新意,时间长了很容易成为例行公事,除了情人节其他时间都冷淡度过,仿佛只有情人节才能表达爱意一样。

对于正处于恋爱阶段的情侣来说,双方都需要一个表达爱的理由,这时情人节挺有用的,但对于夫妻来说,我觉得真的不需要情人节,把对彼此的爱融化在日常生活才是最美妙的。

10. 马路,回应《陈佩华来函:中国跨国境侵犯外国学术界,意味着什么?》

有时太赤裸的暴力,确实是没有什么好评论,因为都摆在眼前了。水平低的不是作者,而是施压者。

编辑推荐

读者评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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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樣說吧,以下有人堅持,該國的法律是為了國家穩定發展而存在。那麼我只好希望,那個人不會成為國家發展所付出的成本,被「磨合」掉吧。

  2. 這種行為足以可見大陸政權的不自信。

  3. 呃….如果是我驚嘆號 語助詞用太多,讓人覺得我很激動,那真不好意思
    我的回覆,就是簡單闡明兩國法律思維很大不同
    而目前中國想套用在香港的模式,對法律思維不同的臺灣法律人
    套句中國有嘻哈台詞
    我覺得不行~~

  4. @大員乃一國
    你可以引用学长的话,但用不着在打字的时候这么激动。你完全可以平静下来,恢复一个法律人的理性和审慎。我想说的是:首先,法的追求本身就是多样的,这是客观事实。如果你去一个伊斯兰国家,那里的学长可能会告诉你:“最浪漫的人生,就是将真主的伟大,在法律中推衍的历程”。其次,法可以具有前瞻性也可以滞后,但是法律终归是要契合社会的。你口中的“基本权利”不是凭空跑出来的,而正是在历史中不断演化,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产生的。1787年的美国宪法在正文中没有提到任何基本权利,奴隶制度是在之后的修正案中才正式废除。但直正贯彻这些基本权利,差不多要等到60年代平权运动之后,甚至选举权的普遍性也是一直到70年代才被确立下来。从权利的萌芽到实施运行,这中间需要社会的配套和磨合,在刚刚的例子中,整个的跨度可以长达将近两百年。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从剧烈变化的社会革命中走来,目前还很年轻,还需要不断的完善使之成形。这当然不意味着我们的制度就一定会更好,而且这个过程肯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需要在各个力量之间来回地博弈。同样,你所批评的也正是其中博弈的一环,这个在大陆的法学界大家都有共识。看得出来,你对台湾的法律制度非常自信,这很好,但这并不意味着适合一种社会的司法和行政制度必须成为所有社会普遍的真理。实际上,台湾正在发生的情况也恰恰说明这一点。台湾的司法院大法官正在小心翼翼地用司法解释的办法一点一点地干掉中华民国宪法,这正说明,法律和社会之间需要磨合、需要妥协、需要在所追求的价值和当前社会利益之间不断地进行取舍。

  5. 兩國的法學教育差異真大啊
    一方法律人法律重點是:
    在復興所謂的中華法律(那建議直接照抄大清律例啦!省事多了!)
    一方法律人的重點是:
    以下引用自某位司法官學長的感言
    畢竟法律人最浪漫的人生,就是將憲法所保障的權利,向那些被漠視、被排拒的人,推衍的歷程。
    另外寄居現有體制,嘲笑他人?
    這問題,說到底就是我對你們國家的言論自由解釋,不能茍同,僅此罷了
    還要牽扯到什麼現有體制啦,你們要開創一個千古未有的超棒制度啦
    我只想問問有些基本東西 (憲法基本權),在你所謂的即將開創中華法律體制是就沒有了嗎?

  6. @大員乃一國
    谢谢你的提醒,你说的很对,大陆的民法大量抄袭了日本法和德国法的条文和概念,倒是台湾并没有自己的民法,而是继承了中华民国的民法,和大陆现行的民法总则和分则体系一脉相承,只不过大陆因为经历了社会革命,目前正在重新制定自己的民法典。大陆的民法典目前正在成形中,大陆选择将民法的法典化滞后,正是因为中国大陆的目的是要探索自己独特的社会道路。中华法系在二十世纪初的崩溃实际上反映了中华文明体系的瓦解,我们现在在做的正是在吸收其他文明的经验上以自己的方式重塑这一体系,而不是寄居在某个现成的体系中的一角去嘲笑其他人。中国探索的过程痛苦而漫长,还远远没有完成,但值得为之努力。这次的国歌法也算是其中的一小步,既然对岸的朋友这么关注,也说明我们在做的事情的确是十分重要的。就我个人来说,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不应该否认中华体系曾经的瓦解和失败,但也不应该选择抛弃历史的重担。靠自己的力量去吸收和消化别人的东西,在选择的基础上重塑适合自身的制度,这些并不是什么样板文章,而是应该做的。对于台湾地区自我的定位,我并没有刻意说台湾就是新殖民体系中的一环,尽管台湾事实上扮演了第一岛链冲突地带的角色,但是这并不影响台湾人民追求自尊自强的努力,他们也当然有权利去质疑和敌视大陆。我只是把大陆的观点一部分展示出来,并没有说台湾是殖民地的意思。

  7. 這位樣板文章打得嚇嚇叫的中國網友
    容我提醒你一句,你們中國也是繼受法大國
    甚至你們民法體系就直接找我國學者王澤鑑來做刪修
    商法體系大都直接抄英美法居多
    甚至馬克斯思想也非中國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是不知道你是怎麼好意思說其他國家是殖民國家而受到控制不自知
    照你的理解,中國可能是世界上最大被殖民國呢

  8.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来说,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统一和中央政府的权威,尤其是面临分裂势力的威胁时,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时候进行煽动分裂、制造地区的不稳定。这并不仅仅是对联合国体系下国家主权观念和国际法原则的肯定,也是中国在近代以来,在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发展道路上,对坚持独立自主、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追求。中国的法律体系从战时共产主义以工业建设和社会改造为中心的特殊阶段一步步走来,正在逐步规范和完善,对人权的保障也在不断加强。刑法的谦抑性集中体现在法律的各个环节中,不能片面强调立法时的谦抑性,也不能片面强调权利的绝对,不同的法律价值之间有天然的内在紧张,个体利益和共同体之间也存在价值冲突,而人大的作用正是在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取舍平衡。相比那些连基本安全都要靠太平洋上的某些外国基地提供保障的东亚国家和地区来说,他们移植了现成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有的地方甚至连宪法都是外国人写的。他们或者驻扎着外国军队,或者眼巴巴的等着外国政府表态支持,却误以为自己享受着自由,这就叫活在新的殖民时代却不自知。在世界力量对比不断变化的当下,那些活在新殖民体系下的人们将会发现他们越来越难以把控自己的命运。我们中国人更愿意背负历史的重担,在完全自主的道路上探索中华民族的前进方向,并为此支付成本,为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9. 老實講,臺灣網友嘲笑國旗法
    和李登輝完全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純粹是雙方對言論自由的偏好及想法不同
    另外國歌法要保護的明確國家法益是什麼?虛無縹緲的愛國心嗎?
    更別提此法和刑法的謙抑性和憲法(你們束之高閣)保障的言論自由的原則相衝突
    最後,不要老是那種論調
    外國勢力亡我中華心不死
    這段星爺語錄就送給此種論者吧
    皇帝:你丐幫弟子幾千萬.你一日不解散.叫朕怎麼安心.
    蘇:丐幫有多少弟子是你決定的.不是我決定的.
    皇帝:朕~?
    蘇:如果你真的英明神武.使得國泰民安.鬼才願意當乞丐啊~
    你共產黨真的英明神武,國泰民安
    鬼才跟你港獨 天天上街頭。維穩經費越維越多,還在想一定又是邪惡西方帝國的陰謀
    朕非亡國之君,臣皆亡國之臣
    都是tney 的錯

  10. @VitleySingurQ
    吃屎是自残行为,法律一般不禁止,就像自杀不负刑事责任一样。法律保护的对象包括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而国家利益是公利利益的一种,和“尊重”无关,就像你不需要去刻意尊重一个人,但是法律也不允许你随意地侵犯这个人的合法权益一样。
    话说回来,台湾的网友嘲讽大陆的国歌法一点也不奇怪,毕竟李登辉曾经联合日本人写书,鼓吹中国应该分裂成七块,这样台湾和日本才安全,毕竟日本85%以上的原油都要通过台湾附近输送,如果大陆加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那对日本来说有如鱼刺扎在喉咙上。至于香港的独立反共意识,背后最支持的也是日本和美国。美国现在已经公开地将中国大陆当成战略对手,而香港是人民币国际化最大的出海口。

  11. “杀人罪立法,是因为太多人杀人了” 正是如此啊! 种群内部的谋杀,何止是人,在猿类中就屡见不鲜层出不穷。正因其对整个部族的恶劣影响,人类文化才会把杀人定罪。你想把它当反例来举,恰恰举了一个范例。你想想,没听说过哪个国家立法禁止公民吃屎吧?懂了没呀?

  12. 沒想到被端選中我的評論XD
    跟兩位隔壁國家網友回覆
    1 很多國家有此罪名→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0281
    丹麥 美國表示,好險我不在中國
    2殺人罪的立法,是太多人會殺人→
    網友想照樣照句反諷
    但問題是殺人罪的立法,就是因為人會殺人,才要立法阻止
    甚至在廢死議題的爭辯上,認為因為殺人死刑的法條規定,才有效嚇阻殺人行為的發生
    如果廢除罪名,想必有更多人犯罪

  13. 大多数国家都有这三法,都是为了让人民厌恶?强词夺理到让人作呕

  14. 套句星爷梗:老佛爷是放在心里尊重的。当国家强制人民要尊重国家时,我想潜在台词是,很多人不想尊重它了。
    套这个梗,当国家强制人民不要杀人的时候,我想潜在的台词是,太多人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