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传播学界与新闻业界于6月22日举行联合记者会,呼吁“拒绝平台剥削,抢救新闻产业”,促请立院尽速订定《新闻议价法》,透过立法强制数位平台与新闻媒体进行议价,赋予媒体谈判能力,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新闻有价”的核心理念。
同时,与会者也呼吁设立新闻基金,以补强议价法在扶持中小型媒体上的不足。
自2021年以来,台湾传播学界便持续倡议新闻议价立法,然而立法进程缓慢。倡议发起人之一、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大众传播研究所教授王维菁表示,“新闻业不能再等”,期待能够立刻看到进展,不希望再有拖延。
平台获利、新闻失血:多国拟定新闻议价法
新闻媒体作为民主国家的第四权,在错假讯息纷飞的社群时代下肩负重责大任。然而,根据台北市媒体服务代理商协会统计,近十年来,网路数位广告在台湾媒体广告量的市占率不断成长,截至2023年占比已超过七成,其中又以Google、Meta为最大宗。导致新闻业广告收入锐减、新闻内容品质下滑,媒体投入大量资源制作的内容因依赖平台导流而丧失主导权,难以转换成合理的收益。
许多国家皆意识到新闻媒体的困境,纷纷透过立法要求数位平台配合分润机制。欧盟议会于2019年通过《数位单一市场著作权指令》(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主张新闻媒体有权向数位平台争取适当的分润。此指令促使16个成员国转化成国内法,例如法国修正《智慧财产权法》、德国修正《著作权法》、荷兰修正《邻接权法》。以法国为例,虽一度与平台陷入僵局,但2021年在政府介入后,Google终于与《法新社》达成效期5年的协议,愿意支付授权费予新闻媒体业者。
欧盟在立法上虽是先驱,澳大利亚却是取得内容授权费的首例。2021年2月,澳大利亚通过《新闻媒体暨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简称《媒体议价法》),要求平台与新闻媒体强制议价,若无法达成协议,则交由仲裁机构决定价格。立法后,多家澳大利亚媒体成功与Meta和Google达成协议,成为《媒体议价法》的成功指标。
加拿大于2023年跟进,通过《线上新闻法案》(Online News Act),要求最大型的数位平台与新闻业者公平议价。印尼则在2024年设立专法,成为亚洲第一个立法要求Google、Meta等平台付费给新闻媒体的国家。

澳大利亚媒体议价法发展,媒体、政府与平台多方角力
澳大利亚《媒体议价法》的推动,可视为澳大利亚政府、当地媒体大亨与数位平台巨头多方角力的结果,也成为台湾法规推动的重要依据。
2020年《媒体议价法》起草之际,Meta曾威胁将禁止澳大利亚用户于Facebook上分享当地新闻连结;2021年2月法案通过前夕,更直接封锁当地新闻机构在Facebook上的所有内容,并限制全球用户取得来自澳大利亚的新闻资讯。Google同样于2021年宣布,或将撤出澳大利亚搜索服务,对澳大利亚当地用户造成重大影响。
澳大利亚传统媒体集团为表抗议,以媒体大亨梅铎(Rupert Murdoch)持有的“新闻集团”(News Corp)为首,积极游说民意代表及舆论支持法案。中正大学传播学者罗世宏认为,澳大利亚《媒体议价法》之所以能推动,与当地高度集中化的媒体生态关系密不可分。当地传统媒体集团对舆论具有足够影响力,才能在平台的压力下继续推动并通过法案,促使平台方回到谈判桌。
根据澳大利亚财政部2022年的审查报告指出,该法案于2021年3月生效后,数位平台与澳大利亚新闻机构已陆续完成商业协议。
然而,澳大利亚《媒体议价法》允许平台与媒体个别议价,并签署附有保密协议,缺乏透明度的协商结果招致部分批评。此外,截至2025年,澳大利亚政府仍未直接认列任何须强制进行协商的“指定数位平台”,使缺乏议价能力的中小型新闻机构仍难以透过《媒体议价法》的保障取得合理的议价结果。
2024年2月底,Meta宣布不再续签与澳大利亚新闻机构达成的商业协议,为新闻议价发展投下新的震撼弹。对此,澳大利亚政府回应,将提出新闻谈判激励措施(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转以课征特别税与减免税赋,鼓励平台继续与新闻机构签订协议,该措施目前仍在研拟阶段。

加拿大成立新闻基金,确保中小型媒体内容多元性
澳大利亚模式的新闻议价制度提供明确的法律框架,让新闻机构得以依法向大型数位平台争取合理分润。然而,澳大利亚经验亦显示,在议价制度下,掌握市场资源的大型媒体集团较能取得对等协商的条件,中小型媒体或独立新闻工作者则难以取得实质保障。
对此,此次台湾的连署行动主张,法规应同步纳入“新闻基金”制度,要求跨国平台提拨固定比例的广告营收,以公共补助形式支持具公共性质的中小型及独立媒体发展,以维护新闻内容的多元性。
在全球新闻议价制度发展中,加拿大近期促成新闻机构与Google之间的协议,为新闻基金制度的推动提供参考。
加拿大政府于2023年通过《线上新闻法案》,采取集体谈判模式,确保小型媒体也能从大型平台获取合理补偿。然而,该法案一公告,Meta与Google随即宣布将封锁加国新闻内容。
2024年,Google与加拿大新闻联合组织(Canadian Journalism Collective)达成为期五年的协议,每年将支付一亿加币(约新台币21.5亿元)作为新闻基金,同时,Google搜寻将保留来自加国的新闻报导。
加拿大新闻联合组织为第三方的非营利组织,由多元媒体的代表组成,主责基金的管理与分配,确保基金用于新闻生态的永续、创新与公平发展。
台湾立法进程缓慢,各界吁立院加速审议

目前,台湾的三个主要政党在立法院共提出六个版本的“新闻议价法”草案,皆参照澳大利亚模式的议价制度,明文规定新闻媒体可向数位平台经营者提出议价请求,未能达成协议时得向主管机关申请调解与最终仲裁。草案亦规范Google、Meta等海外数位平台,需于台湾境内指定法定代理人,处理议价相关事务。
针对新闻基金设立与否,三党提案出现较大分歧。国民党版本与民进党“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议价法草案”版本仅规范议价制度;民进党“数位新闻发展与民主韧性法草案”版本与民众党版本则同步纳入新闻基金设立原则,主张由大型平台提拨部分营收做为新闻发展的基金,并交由独立委员会管理。
此外,民进党版本亦纳入劳动改善概念,要求议价分润部分用于改善新闻工作者劳动条件,实施细则未多作规范。针对立法进程,主管机关数发部表示坚定支持新闻有价,并预计于年底前提出数发部版本草案。然而,多数相关人士并不领情。台大新闻所教授林丽云认为,政府可就有共识的议价制度先行,再陆续规划基金制度等的实施。部分立委已表态,将力拚本次立法院会期结束前通过法案。

“新闻有价”为共识,法规成效仍存变数
新闻议价法在台湾的推动过程中,各界虽皆认同“新闻有价”的概念,但对如何实施存有疑虑。首先,中正大学传播系教授、系主任管中祥即在节目中表示,台湾的市场较为破碎化,难以形成像澳大利亚式的谈判筹码,如果强制议价或仲裁,平台可能会选择退出台湾市场,进而导致新闻媒体环境更加艰困。过往,Meta、Google等大型数位平台曾于2014年底,选择退出西班牙的数位新闻市场。
管中祥更进一步提出,即使新闻媒体因议价法获得合理分润,这些钱是否会用于改善新闻工作者的薪资和劳动条件,还是落入董事会的口袋?这方面的保障也未获肯定。全国传播媒体产业工会理事长严文廷于公听会上指出,政府应多倾听基层新闻工作者的意见,以确保第一线人员能获得合理的回馈。目前虽有部分立委版本试图要求分润一定比例用于劳动改善,但具体成效仍待观察。
另一方面,新闻基金的运作方式尽管有提出由独立第三方管理基金的设想,但仍未明定补贴对象。台大新闻所教授洪贞玲亦于台湾传播年会中提醒,新闻工作者劳动环境的低落,不尽然与产业利润遭平台剥夺直接挂钩,须谨慎审视两者之间的关联。
另外,根据澳大利亚媒体ABC NEWS的报导,澳大利亚的《媒体议价法》近期被美国总统特朗普(台译川普)视为一种贸易障碍,意图迫使澳大利亚取消或修改法规。对此,数位发展部也表示,台湾在推动新闻议价法的同时,也应考量对于美台关税谈判的风险评估。
对此,卫星电视公会秘书长陈依玫表示,新闻议价法如同“降龙十八掌的第一掌”,象征著改善新闻媒体环境的重要起点。尽管目前在法规细节上仍有争议与歧见,但这项立法仍是迈向健全新闻生态的重要一步。
非常糟糕的政策。社交媒体平台并不需要新闻媒体提供的流量来获利,完全可以选择一走了之而无需担心利益受损,目前这些平台愿意付费完全是出于名声考虑。加拿大就是前车之鉴,Meta封锁所有新闻媒体以后自己的收入没有一丝一毫受到影响,而新闻行业(尤其是小型媒体)的流量受到沉重打击。新闻行业发展乏力、缺乏各方支持,却去责怪互联网巨头,无非是看后者财大气粗不爽,可以强迫他们出点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