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徐贲:专制国家的告密与举报——从中国宪法学教材的“思想性错误”说起

如果大多数中国人都能明白民主国家为何有举报但无告密,那么他们也就能知道,只有法治才能消除告密和举报的胆寒效应,也才能迎接一个免于恐惧的正常生活。
徐贲:法治是一个善纳“举报”但拒绝“告密”的制度。而专制则是一个将此二者都用作驭民权术的制度。

日前有消息说,中国大陆官方统编“马克思主义工程”教材编写人之一的某教授举报了国内几本宪法学教材中的“思想性错误”——鼓吹西方制度,嘲讽社会主义。有评论者对此感到“不寒而栗”。

后来这位教授自己予以否认,并声称“我会举报这种层次的教授吗(指北京大学张千帆教授和清华大学林来梵教授)?”此事来龙去脉到底如何,现在还有待厘清。不过,它引起公众注意,又让这位教授本人出面郑重其事地予以否认,说明“举报”是一件牵动人们神经的事情。

举报令人不寒而栗,造成的恐惧能产生一种具有普遍震慑力的“胆寒效应”。姑且不论举报教材这件事情本身,更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人们为什么对举报感到胆寒?有没有理由为举报感到胆寒?

告密的胆寒效应

在回答这两个问题之前,不妨先来看两件事情。

第一件,是文革时一位名叫张红兵的红卫兵告发他母亲在家里发表“反对毛主席”的言论,结果他母亲被处死。第二件,是崔永元举报范冰冰逃税漏税,后者受到了重罚。对前一事,几乎所有人都会觉得胆寒;而对后一事,除了与范冰冰类似的少数人,真会为此感到“胆寒”的恐怕少之又少。人们不单不胆寒,而且纷纷为之喝彩叫好(理由是否正当,这里姑且不论)。即使不赞同崔永元做法或对他有所诟病的人,也绝对不会拿他与张红兵相提并论。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张红兵做的是“告密”,崔永元做的则是“举报”,虽然在中国这两种行为经常被混为一谈,但在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法治国家,告密和举报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事情。

法治是一个善纳“举报”、但拒绝“告密”的制度。而专制则是一个将此二者都用作驭民权术的制度。因此,专制统治下,告密和举报的区别是模糊的,但即便如此,仍然可以有所区别。

法治是一个善纳“举报”、但拒绝“告密”的制度。而专制则是一个将此二者都用作驭民权术的制度。

所谓告密,是把关系亲近者之间的私人事情(包括特殊的信任关系,如律师与顾客、医生与病人)不当地变成公共信息。告密所告之“密”是私人之间的事情,如果不得到当事人的允许就加以泄漏,那是法治国家不允许、至少不鼓励的侵犯隐私行为。但专制国家鼓励告密,所告的秘密不仅是隐私的,而且是政治化的个人“思想秘密”,是拿来给人定“思想罪”的。这样的秘密只要是当局需要的就行,是否真实则无需核实,当事人也绝无自我辩解或寻求法律保护的可能。因此,专制制度下的告密是一种让人“细思恐极”的事情。

人对被告密有一种本能的害怕,几乎所有人都会感到不寒而栗,这不难理解。告密是一个暗地里的攻击行为,被告密人往往不知道谁告的密,就像不知道谁在暗地里给他捅了一刀。人害怕被告密,就像害怕黑暗一样,黑暗里有一种隐藏的、看不见的危险。而害怕不可知的危险,这是一种深深印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章诒和回忆文革,她笔下的黄苗子告密聂绀弩,冯亦代卧底章伯钧的故事,任谁读了都会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告密是把关系亲近者之间的私人事情不当地变成公共信息。告密是一个暗地里的攻击行为,被告密人往往不知道谁告的密,就像不知道谁在暗地里给他捅了一刀。
告密是把关系亲近者之间的私人事情不当地变成公共信息。告密是一个暗地里的攻击行为,被告密人往往不知道谁告的密,就像不知道谁在暗地里给他捅了一刀。

黄苗子或冯亦代的告密(或揭发)报告的,是聂绀弩和章伯钧在特殊的亲密和信任关系中说的话,对不熟悉或不信任的人,他们本来不会说那些话。把家人和亲朋好友之间的隐私谈话汇报给监管思想的部门,这就是专制制度下的“告密”。这种告密的伤害不仅在于“密”可以被用作罪证,给人带来灾祸,还在于告密本身造成的伤害。就算被告密者确实犯下什么罪行,受惩罚是罪有应得,也不能证明他就应该受到被出卖和背叛所造成的伤害;就算所告之密属实,出卖和背叛也是不道德的。

对这样的告密和告密者,人们有理由感到恐惧,这种恐惧既是本能情绪,也是道德情感,因为它包含的厌恶和鄙夷是一种植根人性的是非和善恶判断,在中国、美国或其他任何地方都是如此。告密之恶,恶在出卖和背叛,告密之毒,毒在于摧毁人际的信任关系。在但丁的《神曲》里,背叛是人类最严重的罪孽,地狱最深处的第九层就是背叛者最后的去处。

告密之恶,恶在出卖和背叛,告密之毒,毒在于摧毁人际的信任关系。

但丁把“背叛”放在地狱的底端,视其为最邪恶的罪过,是有道理的,因为背叛不仅伤害那个被背叛的个人,而且破坏了社会存在和人类共处的最基本的条件——信任。没有信任的社会,犹如没有空气的世界。在空气里放毒的罪犯是邪恶的,因为人要呼吸,就必死无疑。而信任之于社会,就如同空气之于每时每刻必须呼吸的人类。

更为复杂的是,即使知道空气有毒,我们能不呼吸吗?即使知道社会的信任已被破坏,我们不是还得靠某种信任才能在社会里生活下去?道德哲学家安尼特·拜尔(Annette Baier)在《信任与反信任》(Trust and Antitrust) 一文中指出,即使在信任被破坏了的可悲状况下,我们仍然不得不生活在某种假设的信任关系之中。就算我们知道幼儿园里虐童事件频频发生,就算我们知道市场上销售各种各样的有害和有毒食品,“我们还是得购买食品,还是得把孩子送到托儿所,并没有别的选择”。同样,就算我们知道“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还是不能没有亲朋好友、一个人孤独地活着这个世界上。但我们只能活在梦魇般的不安、焦虑和害怕之中,而这正是极权专制谋求的心理统治效果。

我们只能活在梦魇般的不安、焦虑和害怕之中,而这正是极权专制谋求的心理统治效果。

告密与举报

中国自古有揭隐私、告密的传统,皇朝时期以明、清两朝最盛。到了当代,这样的剧目每逢政治运动,必定无数次上演,文革中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一种风气的形成,越是长久就越是根深蒂固;既无改变之机,却又变本加厉。如今,中国大陆这种风气再度愈演愈烈,学校建立学生对老师的监督告发制度,明为监督师德,实为监控思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出现教授告发同行的“思想罪行”,并不令人意外。

不过,就算教授告发教材的思想错误,那也不能算是告密,而是举报。因为被告发的教科书是公开发行和使用的,不存在什么秘密。而告发总是带有谴责的意思,这个词的英语denunciation来自拉丁语 denuntiare ,是公开将责任归咎于一个人的行为,希望引起人们的注意。在中国,检举揭发和批判、斗争一样,也是一种公开谴责的方式。文革当中的检举揭发,可不只是给领导打一个小报告、塞进当事人的档案里就了事的。检举揭发一定要开会,要声色俱厉,这样才有震慑效果,目的就是为了以一儆百,让人胆寒。

运动式告发已经很少见了,但是,另一种文革式的告发却不仅延续了下来,而且还得到发扬光大,那就是“释义举报”。

今天,运动式告发已经很少见了,但是,另一种文革式的告发却不仅延续了下来,而且还得到发扬光大,那就是“释义举报”。释义举报是从他人无辜的文字中揭露出包藏的祸心、阴谋或反动思想。从1950年代初开始,从批判电影《武训传》到批判“反党小说”《刘志丹》,再到文革中批评各种各样的“毒草”作品,都是从文字里挖掘罪恶的动机、目的和阴谋。举报某教材“鼓吹西方制度”“嘲讽社会主义”,或者举报某本书里有什么“思想问题”,这种行为延续的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释义举报。

中国的“读心术”从来不针对监督责任,它只针对文字本身,这也形成了具有专制特色的 “笔祸” ,其最酷烈残暴的形式便是文字狱。
中国的“读心术”从来不针对监督责任,它只针对文字本身,这也形成了具有专制特色的 “笔祸” ,其最酷烈残暴的形式便是文字狱。

在中国,所有的出版书籍都是经过思想审查的,按理说,如果书籍真的有什么“思想问题”,也不应该举报作者,而是应该举报思想审查失职的出版社或上级主管机构。但是,中国的“读心术”从来不针对监督责任,它只针对文字本身,这也形成了具有专制特色的 “笔祸” ,其最酷烈残暴的形式便是文字狱。中国历史上的笔祸直到今天仍然让人不寒而栗,除了危险,另一个原因是它的无中生有和嫁祸于人,体现了一种浓缩的人性恶。

中国历史上的笔祸直到今天仍然让人不寒而栗,除了危险,另一个原因是它的无中生有和嫁祸于人,体现了一种浓缩的人性恶。

作为中国专制特产的告发,释义举报也可以视为向官府告密,但这个“密”不是私人信任关系之“密”。这种举报罗织罪名,诬陷他人,以笔祸害人,十分下作和可怕。正如金性尧在《清代笔祸录》里所说,“随笔祸而纷起的是告讦之风。告讦的动机多是发泄私怨,挟私报复,有的极为卑鄙,如索诈不遂,躲赖钱财、奸淫被发觉,自己完全处于下风,只有诬陷手段始能从政治上置对头于死地,并以此震动官府”。

举报者是因为心有怨恨,或有把柄落在别人手里,所以先下手为强。举报者告发别人的罪过,经常是因为自己先有了恶的动机,别人的罪过是政治不正确,而他自己的恶则在于道德上的龌龊卑鄙。所以,告发和举报几乎总是被当作一种令人不齿的行为。

举报与阴暗人性

然而应该看到,举报虽经常是为了私利,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出于公心。但不管是私心还是公心,举报的目的都看不见摸不着,也是难以证明的。因此,法治国家允许或利用举报,只求实效,不讲动机觉悟,更不讲道德。警察为了侦破疑难案件,会悬赏举报,只要有结果,就会颁发奖金,但不会去管举报人是为了钱,还是为了公共安全,也不会去把举报人树立为什么标兵模范。这与举报在专制国家是不同的。在专制国家,向官府举报是思想正确、有觉悟、爱国、忠心、有正义感、道德心的表现。所以,即使举报内容不实,举报行为也仍然是正确的。

法治国家允许或利用举报,只求实效,不讲动机觉悟,更不讲道德。而在专制国家,向官府举报是思想正确、有觉悟、爱国、忠心、有正义感、道德心的表现。

从古代开始,举报就是一件利用人心贪婪的执法措施,而且一开始就是一件被视为道德鄙下的事情。古代罗马时代,有一种叫“举报者”(delator)的人们,任务开始是起诉或密告那些逃避向皇帝纳贡的人,后来则告发其他对皇帝不利的事情。举报人经常是皇帝出钱雇佣的,接受皇帝的酬劳或在被没收的财产中抽成。这种工作虽然油水很足,但遭人鄙视。由于有私利的因素,他们的检举很难弄清是为国家利益还是为一己的犒赏。爱德华·吉本在《罗马帝国兴衰史》中说,康茂德(Lucius Aurelius Commodus Antoninus)当罗马皇帝的时候,因为害怕被人暗杀,对整个参议院都抱有疑虑、恐惧和仇恨,把他们视为隐秘的敌人,“在前朝已经不再鼓励,几乎绝迹的举报告密又卷土重来,既然皇帝想要发现参议院的不满和阴谋,举报者们也就又成为可怕的人们”,他们的任务便是为皇帝个人充当耳目和鹰犬。

在中世纪的英国,举报又叫告发(denounce),是一种明确诉诸人之自私利益的执法手段。告发者揭发罪行,提供证据,协助定罪,纯粹是为了得到犒赏,或者分得一部分罚款。那时候的英国没有警察,国家官僚机构不够发达,不足以保证民众服从政府颁布的法令。鼓励公民为牟利而告发他人,称为qui tam action(为取得罚金的起诉)。这一招很管用,所以也就推广使用。

但是,告发也是有限制的。例如,若无特别规定,举报者必须在犯罪行为发生的一年之内举报。举报者必须证据确凿,如果证据不足,诬告罪行自负。由于诉诸人的自私和损人利己之心,告发一直有不良的道德后果。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新教成为英国的国教,1698年反罗马教法案(Popery Act)鼓励举报天主教教士,每成功举报一人,赏金100英镑。结果是,天主教徒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就算政府不追究他们,他们也不断受到举报者的骚扰和威胁。当时,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痛恨这些举报者,称他们是“人渣”。伊丽莎白时代和詹姆士时代最伟大的法学家爱德华·科克(Edward Coke) 更把这些人叫做“嗜血的害虫”。

在专制制度下,即使是看上去得民心、顺民意的举报也主要是对统治者有利,与提升社会正义无关。
在专制制度下,即使是看上去得民心、顺民意的举报也主要是对统治者有利,与提升社会正义无关。

中国也是一样,西汉时期,官吏杨可发起让百姓举报工商业者自报资产不实的活动,汉武帝颁布了“算缗”和 “告缗”令,大规模搜括财富。个人财产必须首先自报,如有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的,鼓励知情者揭发检举,此即“告缗”。凡揭发属实,被告者的财产则全部没收,并罚戍边一年,没收的资产分一半给告发人,以作奖励。右内史义纵认为告发是乱民、刁民的行为,于是逮捕那些受杨可指使而作恶的人。汉武帝知道后大怒,以“废格沮事”(即抵制破坏法令实施)的罪名将义纵问斩于街头。(《汉书·酷吏传》)义纵也许认为,鼓励举报会坏了人心,所以不赞成这么做,却为这样的想法付出了生命代价。

在专制制度下,即使是看上去得民心、顺民意的举报,也主要是对统治者有利,与提升社会正义无关。如果这样的举报违背了统治者的利益,那么不管是举报还是反对举报都不会有好下场。这样的举报(就像现在的“反腐”一样)本身就是法治不存在或完全失败的结果。崔永元的举报就是这样,虽然能让不少人觉得一时痛快,但对于法治建设并没有积极意义,更谈不上有什么帮助。

在专制制度下,即使是看上去得民心、顺民意的举报,也主要是对统治者有利,与提升社会正义无关。

法治社会里的举报

虽然举报经常诉诸人的贪婪和私欲,但在一个有正义感的现代社会或群体里,还是会有许多正常和正当的举报行为,这主要是通过自由、独立的媒体来进行的,如对丑闻的曝光和爆料。在社会的各种机构里,包括学校、企业、政府部门等等,也应该允许“吹哨人”(whistleblower)的存在。由其揭露组织内部的不法、不道德或腐败行为,这与针对个人的检举揭发有所不同。举报可能会在内部提出(如向组织内的其他人员)或者向外界诉求(如向媒体、关注人士或社会大众)。“吹哨人”这个说法是美国民权活动家拉尔夫·纳德(Ralph Nader)于1970年代提出的,正是为了强调举报行为的正当性,避免带有告密、出卖的负面意义。

在一个有正义感的现代社会或群体里,正常和正当的举报行为主要是通过自由、独立的媒体来进行的。

早在1778年7月30日,美国已经有了法律保护举报者的第一个例子。1777年,海军军官马文(Richard Marven)和萧(Samuel Shaw)举报海军总司令伊塞克·霍普金斯(Esek Hopkins)对英军俘虏施以酷刑。霍普金斯出于报复,告他们诽谤。为此,大陆会议(国会)制订了第一条有关保护举报人的法律。国会宣布会为这两名举报人提供辩护,随后又宣布,所有为美国效力和在美国国土上生活的居民,均有责任向国会或相关部门政府举报公务官员的不检点,造假和不良行为。

在法治国家里,保护举报的个人,比保护他所举报的官员、组织、团体来的更为重要,因为这种举报随时有遭到报复的危险。当然,举报者应该尽可能仔细核实举报的事实,不要为了强化言辞效果而有所夸张。否则举报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而且,被举报人亦有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利,他不会仅仅因为被举报而定罪,定罪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如果被定罪,那也是法律、而不是举报为他定罪。

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中,是没有“释义举报”的位置的。举报者对某本书的指控是他自己“看法”(释义),而看法不等于事实,不能拿个人的看法来为他人定罪。更重要的是,公民享有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只要不诽谤或伤害他人,就不会因言获罪。不管哪本书里说了什么,只要是合法出版的,只要有理有据,任何观点上的问题都是学术讨论范围内的事情,用不着惊动政府和当局。就算惊动了,政府或当局也没有权力去管这档子闲事。

只有法治才能消除告密和举报的胆寒效应,也才能迎接一个免于恐惧的正常生活。

法治国家里,教师也有可能对教材提出批评,但那都是公开的,也是可以讨论的。向官方或政府的举报,往往会被当作非常不理性和不自重的滑稽笑话。倘若发生,人们当然会对这种行为的动机有所怀疑,但不会贸然为之做道德定性,这是法治国家里公民理性素质较高的缘故。人们对举报人的动机之所以有兴趣,是因为不弄清楚就不能判断他是恶意(损人利己)还是善意(弘扬正义)。有理性的人也是这样对待谎言的:说谎的人如果相信了自己的不实之词,那不过是自我欺骗的愚蠢而已;但如果自己不相信,却要别人相信,那就是狡诈和邪恶的存心欺骗。

如果大多数中国人都能明白民主国家为何有举报但无告密,那么他们也就能知道,只有法治才能消除告密和举报的胆寒效应,也才能迎接一个免于恐惧的正常生活。

(徐贲:旅美学者,著名评论人,著有《走向后现代和后殖民》、《文化批评往何处去》、《知识份子和公共政治》等)

读者评论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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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柯华庆这只老鼠大概认为自己在大学招生、纳税、出版这方面的“屁股非常干净”,支持他继续搞大,看到时候谁先死。

  2. 实在是不明白「在专制制度下,即使是看上去得民心、顺民意的举报也主要是对统治者有利,与提升社会正义无关。」这一句为什么要以不同的文字格式重复出现 3 次?颇有滥竽充数的观感。

  3. 柯华庆就是我们教授,若为真,法大不幸;若为假,因为他撰文支持党导立宪…..亦为法大不幸。希望他早日辞职,前往中共中央党校。

  4. 該作「托兒所」、「名為……實為……」

  5. @該暱稱已被使用 谢谢这位老兄推荐的几本书,会去读一下

  6. “而這正在極權專制謀求的心理統治效果” 应为“正是”?

    1. 已修改,謝謝指正!

  7. 看了第一篇後,搞不懂文章到達在表達什麽
    看到各位留言後,特意再看一篇
    也是看不懂
    感覺文章內容太跳躍,前句和後句往往沒有邏輯關係
    例如英國告密傳統那段提及「告密帶來道德上的惡果」,看不懂因果關係

  8. 喜欢这篇文章,古今中外、民主国家、专制国家的告密与举报都提到了,在这些对比之下,明白了中国大陆是怎样的异化社会。

  9. 罗马帝国兴亡史作者叫爱德华.吉本,不是乔治吉本。请更正

    1. 已修改,謝謝指正!

  10. 这位徐賁(Xu Ben),是美國加州聖瑪利學院英文系教授,也正是享有美国这里的言论自由,才能如此畅所欲言;你无法想象这些话能从国内學者那里讲出来
    https://zh.wikipedia.org/zh-tw/徐賁_(教授)
    著作列表
    […]
    《在傻子和英雄之間:群眾社會的兩張面孔》(2010)
    《什麼是好的公共生活》(2011)
    《統治與教育:從國民到公民》(牛津大學出版社,2012)
    《懷疑的時代需要怎樣的信仰》(2013)
    《政治是每個人的副業》(2013)
    我还读过他的其他几本科普著作如《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好多本其著作在国内书店、网上都有出售,真是推荐
    因为在端这里阅读的、不仅仅是文章、也看评论,对于少数墙内读者的留言,真是缺乏逻辑,多讀點徐賁的科普著作吧;因為你能把在香港合法游行的人士與刑事(殺人)犯進行類比嗎?你能把港澳人士持回鄉證探親等合法旅行的權利說成是工作(撈金)?

  11. 谢谢端,我喜欢这篇文章。这次举报特别还在于据说得到了最高批示,”告御状”更加让人不寒而栗。对于我来说,去年也是离举报格外接近的一年,在最高可奖60万的鼓励举报”淫秽色情”等内容办法出台后,我平常看得多的动画漫画腐女圈这些亚文化小圈子瞬间炸了,人人自危,赶紧自我审查发过哪些不合适的内容急忙删掉。再加上后来天一判决十年的案子,这一番洗礼下来,我能明显感觉到氛围在变,好些平时不关心时政的圈里朋友也在变的关心起来,这大概也算是举报倒逼出来的危机感吧。
    另外去年我记得当局有号召学习”枫桥经验”,群众斗群众。我觉得如果下次还有分析举报制度的文章,可以一并分析一下。

    1. 我們會繼續關注相關議題,謝謝您的厚愛。

  12. 端是我现在的南方周末
    这位作者以前南方周末评论版常见

  13. 胆寒效应 or 寒蝉效应?

  14. 告密固然是人性之惡,但若統治者把告密與獎勵結合在一起,社會敗壞指日可待。古拉格從不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