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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BN(O)与香港护照:当国籍既是救生船又是束缚,谁成为狭缝之间的人

BN(O)的定位一直微妙变化。

BN(O)与香港护照:当国籍既是救生船又是束缚,谁成为狭缝之间的人
2020年5月29日,示威者在香港一个商场手持 BNO 护照抗议。摄:Kin Cheung/AP/达志影像

在刚过去的2024年,香港政府分两次取消了两批人的香港特区护照。第一次是2024年6月12日,反修例运动五周年之际,香港保安局首次动用“23条”第89条,撤销香港立法会前议员罗冠聪、前香港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Hong Kong Liberty发起人刘祖廸、英国港侨协会创办人郑文杰、YouTube频道“升旗易得道”主持人霍嘉志、蔡明达的香港特区护照。第二次是2024年12月24日,国安处再以涉嫌违犯《国安法》,撤销许智峰、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及邵岚七人的护照。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强调撤销特区护照做法非常有效:“当你无利用价值时就会变为弃卒,你将会无任何身份,我取消你护照你亦无任何身份,唔能够周围去。”有被通辑人士认为阻吓作用有限,如前法政汇思召集人、本为澳大利亚公民的任建峰讽刺指:“不知怎样撤销或暂时吊销根本从来不存在或已经不存在的东西?”然而,被通缉者并非全部持有海外护照,他们的身分因此将成为复杂的政治问题。

被“护照”影响的也不仅仅是被通缉人士,一些微妙的政策改动,令到身在国家狭缝之间的人们更无所适从。今年1月8日,英国政府推出新政策,要求所有入境旅客必须在抵埗前申请电子旅游许可(ETA)。若BN(O)持有人没有有效居英签证,亦须申请ETA。根据官方资料,申请人若曾在英国或海外犯法而被判囚12个月或以上,其ETA申请将会被拒。继而有团体关注,若曾因社运事件而入狱,即使手持BN(O)护照,亦将无法与入境英国与家人和朋友团聚。

“国籍”可以成为保护,也可以成为束缚。目前正持BN(O)生活在海外的港人,或许正在经历这种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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