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台湾5月因国会职权修法引发朝野对立,在5月28日三读表决国会职权修法草案后,行政院也于6月6日以国会职权修法“窒碍难行”为由提起覆议,并获总统赖清德核可。
不过,连日来台湾政坛从“覆议”的讨论发展到“解散国会”重新改选立委。在台湾,总统并无实权主动解散国会,而是须由立委提起倒阁案、且经二分之一立委同意后,在行政院长请辞的同时呈请总统解散国会,属于被动解散;不若法国,总统握有解散国会的实权。
而近期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在受访时对在野党喊话“有种就提不信任案倒阁,解散国会重选”,显示民进党团对解散国会并非一无准备。虽然台湾过去几乎未曾考虑过解散国会,但此次的提议,却是台湾宪政发展史上“最接近”解散国会的时刻。本文将对此作出分析评论。
DPP已掌握執政權,若認為朝小野大的國會、少數總統...只是人民的無心之錯,那麼協調自家立委在已經矮化八年的立法局裡提出不信任案,進而倒閣、解散國會,也是合法合規的。
當然,走罷免路線,利用補選的機會將反對黨立委席次減少,也是條可行之路。不過這麼一來,也許會是反對黨提出不信任案,甚至發動總統罷免案。
解散國會,對賴清德來說最大的隱憂應該是台灣從此更為兩極化撕裂。雖然中間選民會投給綠營,讓國會重新回到民進黨獨大,但是深藍的仇恨感會更加深,之後更無妥協餘地
@Weber 路過幫回:內文所說的「賴政府」應該指的是當立委提案不信任後,卓榮泰要不要同時向總統提出解散國會。劉老師的意思應該是這樣,看起來沒什麼問題。
雖然就政治現實來看,我感覺台灣要解散國會的可能性不高,但從台灣民主化以來,這次在各種客觀條件的觀察下,感覺上的確很接近解散國會的條件了,雖然說由民進黨提起不信任案不太可能實現,但如果看來台灣議會現在朝小野大的僵局,以及幾乎效率停擺的狀態,如果說接下來真的發動倒閣跟解散國會,應該也是最後的殺手鐧了
我覺得這篇文章看起來很奇怪,『賴政府現在可能面臨一個重要的停損點:要不要發動台灣歷史上第一次的解散國會?』看起來像是指賴總統可以單方面主動選擇發起解散國會(雖然在文首已經有寫明「國會必須先主動提出倒閣,總統再被動解散國會」)。
在『國會改革』之後,綠營民調攀高,白藍相對低落,看似國會重選對綠有利;但倒閣案通過必須國會半數以上支持,也就是至少要有部分白藍願意支持才可能通過,而這在當前顯然是違背白藍利益的。
除非民進黨可以獲得白藍某些人倒戈背書,否則『解散國會』注定白忙一場。
而民進黨是否能單方面主動推動『倒閣案』? 這會面臨到邏輯怪異的質疑:也就是「執政黨立委在國會對執政黨自己的官員提出不信任案」。
即使這樣的做法在政治算計上有利,但要獲得民眾理解非常困難,尤其今年才剛進行過選舉,何以還要大費周章再選? 名不正則言不順,若在宣傳交鋒上難以說服群眾,國會票數上又因劣勢而難以成事,若貿然推動『解散國會』,不只達不成目標,只會耗散民氣。
義大利的简中是意大利 不是义大利
@EricChan:我會傾向於是對『立法委員』本身的不信任就佔了很大的因素,例如:
羅福助——創辦臺灣三大黑幫之一的天道盟,並於1987-2002年出任其首任盟主,1996–2002擔任立法委員。
『1996年的二月政改期間,民進黨反對羅福助參與政黨協商,在民進黨辦公大樓前遭到痛毆的邱義仁,就質疑暴力事件的源頭是因為民進黨質疑羅福助是「黑道」。接著,不喜歡被稱「大哥立委」的羅福助,因為張晉城、趙永清等人連續批判他是「黑道」、陸續發表「反黑宣言」,張晉城因而被羅福助拎起衣袖、慎重「警告」。
1997年8月,臺北縣立法委員廖學廣在汐止家中,被匪徒持槍挾持至林口山區,監禁於狗籠之內』
2012年3月被臺灣法院定罪判刑後潛逃中國大陸並被通緝至今;其化名「付祝」(傅祝)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後,定居廣東深圳市並擔任「大友鋼鐵公司」董事。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7%BE%85%E7%A6%8F%E5%8A%A9
現任中國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
假離婚案:偽造文書罪徒刑6月,配偶徐榛蔚徒刑4月
凱聚、華隆等炒股案:操縱股價罪2年10月有期徒刑
合機炒股案徒刑8月,沒收不法所得6,300萬餘元
台中顏家——曾犯下貪污、槍砲、殺人未遂、教唆頂替、盜匪和加重強盜罪等罪行。1987年因一清專案被送綠島管訓三年。
從政時官司不斷,常有牢獄之災,例如1999年擔任台中縣議長期間,喝花酒報公帳一千八百餘萬元,於2011年台中高分院更四審宣判,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顏清標三年六月、裭奪公權三年。顏清標還表示,此案嚴格來說,絕對不是「貪污」行為,而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使用不當」,希望上訴之後,司法能還給他一個公道。因此2011年10月立法院上個會期通過首長特別費除罪化、替不少藍綠首長解套,而無黨團結聯盟再提案,欲把除罪範圍擴大到民意代表和村里長,並且在立法院逕付二讀。外界解讀這項提案、是為了幫無盟立委顏清標過去在地方民代任內涉及的司法案件解套。
2012年11月28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決顏清標台中縣議長時期貪污一案3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定讞,其褫奪公權自裁判確定時起發生效力;原選區則於2013年1月26日辦理立法委員補選,由長子顏寬恒以1138票差距擊敗民進黨的陳世凱。2013年2月19日,因犯槍砲、教唆頂替、喝花酒報公帳3案入監服刑,應合併入監執行七年,扣除已執行部分,服刑約三年三月。實際僅服刑1年3個月後獲假釋出獄。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9%A1%8F%E6%B8%85%E6%A8%99
“再者,台灣長期處於2.5個有效政黨數的國會,第三小黨的成長茁壯更是端賴於兩大黨衰落的政治現實,而這個現實偏偏又是造成國會各種亂象的根源。也因此國民在對立法權的運作與想像上,更會容易傾向趨於保守,而這正也恰恰是為何立法院外會聚集超過十萬名群眾的真正原因。”
這個觀點是之前藍綠白對決時政黨們都有意無意忽略的觀點,頗具啟發性🤔 但我也有一個問題:台灣民眾是覺得問題出在國會立法權?還是問題出在政黨政治?畢竟總不能說國會藍綠兩黨不論哪一黨「在議會是亂源,獲得執政權就會「乖乖聽話做事」而在野則會「耽於政鬥」」。前者顯然白色勢力的支持者們並不會買單,藍綠兩黨亦然,政黨的死忠往往更傾向覺得是敵對政黨/我黨未能完全執政帶來的問題。後者則容易被中共等威權主義支持者借題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