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香港因为政府的防疫政策而几乎进入“封城”状态时,7月28日,消息指港府拟宣布押后原定9月6日的立法会选举,惟因消息曝光或存在变数,将延迟在8月初公布(大概在选举提名期7月31日结束后、候选人抽签编号前8月4日)。消息人士指,政府或将会期押后一年,期间的真空期,或将提请人大决议,临时修改基本法规定,延长一年现届立法会任期。事情未定,7月29日晚,香港警方就首次以“国安法”名义上门拘捕4人,他们并非外界此前关注的黄之锋、黎智英,而是几位报称学生的年轻人。警方未公布案件详情,仅警告香港民众,即便是在网络上发表触及分裂国家的言论,也会被警方留意。
此前,不少已报名立法会选举的参选人收到选举主任信件,要求回复对个别政治议题的立场,包括原则上是否反对《港版国安法》、反对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以及是否会否决所有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法案、议案及财政预算案。
众所周知,经过2019年反修例运动和2020年上半年的《港版国安法》实施,香港政治遭遇死结,建制派选情绝不乐观,但民主阵营传统泛民、本土派和“抗争派”对议会抗争的不同想像,也难让人准确预测选举结果。坊间不少人认为,押后选举是要挽救建制派选情,而评论人刘锐绍则指,透过押后选举、DQ参选人,是想要达到民主派在下届立法会守不住1/3关键否决权,或以此通过政改。
这届箭在弦上的立法会选举与国安法在香港的法律实践,将会成为香港政治下半年的两场重点角力。
理据?
政府依凭什么法律理据延后选举?
综合目前消息,特区政府可依据押后立法会选举的法理,分别是动用《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八条,动用《紧急法》或《立法会条例》第44条。但去年,港府引用紧急法实施《反蒙面法》,一度被最高法院裁定违宪,虽然最后政府又上诉得直,但紧急法已成为政府-社会关系中的敏感议题,一旦运用,势必要付出较大的执政成本。
另有《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8条,容许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为防止、应付或纾缓该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的影响,及为保障公众健康,订立规例(《规例》),条文所指公共卫生紧急事态可包括延后选举的安排。
《立法会条例》第44条——行政长官可以决定押后选举日期的规定,及第6条没有订明上任日期的漏洞,已足可延迟下一任立法会上任日期,“合法地”延期选举的目标,但每次最多14日。
押后立法会选举,除了要处理现立法会的任期问题外,还将产生的另一个法律问题是,新届议员的任期是三年还是四年的问题。这两个问题,都有传或将提请人大决议。前一个问题,下文再议,而对后一个问题,事实上只需按照基本法第69条——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已有足够法律理据,无需交给人大决定。
利害关系?
理论上,如上文所述,特首最多押后选举14天。
但是,立法会条例第4及66条都只要求特首指明一个立法会任期开始的日子,而未有限定作出决定的时限及次数,不过当指明任期开始日后,要在60至15日内举行选举日,若选举日改期则需要在举行前两星期通知。
换言之,法例上并无文字订明特首不可以押后一年甚至更久,仅订明要指明下一届的上任日期。关于特首能否押后立法会选举一年,本地法理上是否行得通,目前仍有不同意见;而问题是就算法理上行得通,一拖再拖,对北京的压力只会不断增加。去年的区议会选举延期就闹得甚嚣尘上,亦不见得对建制派选情有任何帮助。而建制派若未能利用时间,与防疫失策的林郑政府有清晰区隔,选情亦难望有转机。
其次对于泛民来说,只要选举仍受国际关注,让选举仍然可以成为北京的痛脚,则仍有实力保住初选后的团结势头。但民主派能否延续这个趋势,在于如何利用延后选举所产生的新政治矛盾,例如应否或如何参与紧急会议,来保持阵营团结及维持与北京政治张力。
而无论最终政府决定延后多久,最先影响的是,如果新一届立法会不在本届立法会任期结束前产生,在两届之间的空隙, 特区便没有立法机关,将会出现“立法真空”的问题。由于本地法律中并未对延长议员任期有任何规定,因此可能触碰基本法的修改,而要提请人大决定。问题是,人大决定会触碰宪制,国安法甫动用人大落定,已民心尽失。
若选举果真押后,立法会未来一年时间将在毫无民意授权的状态下运作,影响政府每年宣读《施政报告》及审议《财政预算案》两项重点工作。而在议会日常运作层面,亦肯定会处理过去几年积压的敏感议题(例如明日大屿计划),故此特区政府管治将比现在面临更大民意挑战。
一来是否非要推迟选举不可,二来是否要推迟一年这么长,港府若要做此决定,理应有充分论证说明。加上人大决定不受司法复核挑战,若特区政府将事项提请人大决定而无合理理由,将会造成选举延期乃政治决定的公众印象。
目前受到疫情影响的国家和地区并不仅香港一家,而推迟选举的却寥寥无几。因此一来是否非要推迟选举不可,二来是否要推迟一年这么长,港府若要做此决定,理应有充分论证说明。加上人大决定不受司法复核挑战,若特区政府将事项提请人大决定而无合理理由,将会造成选举延期乃政治决定的公众印象。
回看新闻纪录,在7月19日,林郑月娥对选举延期的态度仍然冷淡,及至周中行政会议仍未有相关讨论。唯在多位建制派向媒体发话后,选举延期一事竟在三数天内,急速成为特区政府紧急处理事项,而且相关官员亦未能向公众作任何说明。特首态度演变之快,完全超出外界预期,事件有建制派成功迫令政府转軚的观感,亦一改建制派与政府过往闭门处理矛盾的作风。
政治新常态与两场角力
香港人在政制崩坏之下面对的新一轮政治新常态,不单是公务员团队专业及中立性的自我失却,而是其政治生活乃至日常生活,都随时可受在野建制力量和北京的干预。
选举是否要押后还未定,国安法就重装上演。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为由,突击性拘捕前港独派组织“学生动源”的发言人与两位前成员,及另一位至截稿前还未知身份的人士,共3男1女,年岁介乎16至21岁。按照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在记者会的描述,相信他们涉嫌与网上一个所得关注甚少的社交媒体专页、及当中涉及港独宣言的内容有关而被捕。
李桂华在记者会上称:“根据普通法原则,有关人士只需要作出宣布,已经属于煽动罪行,不需要证明对方有否煽动任何人做事。”此言迅速被质疑,“宣布”就等于“煽动”?坊间批评国安法是要“因言入罪”。
选举之外,国安法轮番上演,又拉又打,无非是要给社会一个“警告”——国安法的震撼作用绝对货真价实,不容心存侥幸。
无论是国安法名义的拘捕,还是港府声称要合法延迟立法会选举,这一年多来港府和北京的各种安排透露出香港新的政治现实——
港府决策无充分论证,当错误或迟滞决策(包括防疫)引起严重后果,却无相关官员被问责追责,反由社会承担代价;行政立法关系恶劣,社会、立法机关的各类政治自由被有利政府施政的法规所限,议会较以往更受制于行政;港府与中央形成更密切的共同体,事无巨细(从公卫到政治)都要征询中央意见成“常态”,本地政府管治意志遭大幅稀释;而在中央赋予的权力下,政府又一再加强收紧政治自由。
甚至,相比于以往,建制派在重要关头还可以透过政治手段干预行政会议运作。这些都证明林郑政府管治实权已所剩无几。香港人在政制崩坏之下面对的新一轮政治新常态,不单是公务员团队专业及中立性的自我失却,而是其政治生活乃至日常生活,都随时可受在野建制力量和北京的干预。
争议因选举而起,证明民意仍有其份量,以疫情为由拖延选举,其实是希望以时间换取空间 ,改变选举形势;而选举之外,国安法轮番上演,又拉又打,无非是要给社会一个“警告”——国安法的震撼作用绝对货真价实,不容心存侥幸。在香港目前近乎一面倒的民情底下,民意不破是议会能继续抗争的基础,而国安法或许会成为政局不断激化的推力,成为北京与香港民主派支持者在选举外的另一场角力。虽然二者是势均还是不对等,并不难观察,但此时唯可寄托的仍是民意与人心。
(梁俊彦,前立法会议员助理)
不放弃。